我国企业应对贸易绿色壁垒的对策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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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应对贸易绿色壁垒的对策研究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两点:一是绿色壁垒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国采取的法规、政策与措施;二是绿色壁垒的性质,即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

近年来,国内主流观点把绿色壁垒定位为发达国家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的一种贸易歧视措施,是“某些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的贸易障碍”,是发达国家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影响很大。但绿色壁垒也有好的影响,我国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应对贸易绿色壁垒。本论文将从贸易绿色壁垒形式的阐述入手,分析贸易绿色壁垒对我国企业的影响,提出应对贸易绿色壁垒的对策。

贸易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贸易绿色壁垒从设置来源讲分为政府设置型和非政府设置型。政府设置型也可称为善意的绿色堡垒,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贸易绿色技术标准,以立法和经济政策形式设置的非关税壁垒;非政府设置型是指不同国家的公众由于环保意识的差异,拒绝使用和消费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产品,从而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其中政府设置型贸易绿色壁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绿色关税,即对一些污染环境或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2绿色技术标准,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产品进出口。3绿色环境标志,即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表明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处理整个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的一种特殊标志。4绿色检疫卫生制度,即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根据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以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损害为由而对农副产品和食品制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检疫措施。5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环境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限制措施。非政府设置性即恶意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实施歧视性标准如果进口国针对特定国家的产品或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歧视性环保标准,有别于他国另搞一套,未能做到一视同仁,那么这一歧视性环保标准的动机便有很大的主观恶性,其真正用意可能在于以严格的高标准阻止特定国产品的进入,它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这显然是违背WTO最惠国待遇这一非歧视原则。

贸易绿色壁垒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贸易绿色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挑战也有机遇。贸易绿色壁垒的实施严重威胁着我国产品的出口,在不同程度上对我国产品出口的结构、市场范围、增长速度及成本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首先,对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1995年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台湾、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其次,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了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再次,对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

贸易绿色壁垒还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首先,标准繁琐、苛刻,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其次,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相互报复。由于各国实施绿色壁垒的目的不同、对国际标准的理解不同以及必然涉及到经济贸易利益的得失,由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甚至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第三,污染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环境问题上,发达国家采取了双向标准,一方面设置绿色壁垒,防止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另一方面鼓励本国企业将污染较重和破坏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中国家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并且环保标准很低,这就使得发达国家有机会将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甚至将有毒废弃物和污染性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而这些或多或少会对中国企业造成影响。

然而对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贸易绿色壁垒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积极的作用,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国际绿色浪潮推动下,有利于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促使我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局面;2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发展无公害产品;3如果执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系列标准ISO14000,将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

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强烈反对这种高水准的环境标准,但又必须适应国际环保的大趋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了解和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措施,以此为契机,发展我国环保产业,提高环保水平,促使我国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实现跳跃式发展。

首先,认真分析贸易绿色壁垒出现的时代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与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某一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自1970年代以来,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并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主要表现在: ——国际性组织高度重视。1950年代之前,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才6个,目前已制定签署了180多个,其中20多个含有贸易条款。这些成就的获得,得力于联合国、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GATT/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推动。联合国于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环境大会,发表了着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此拉开了全球环境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有全世界178个国家的118位国家首脑和万余名政府官员参加。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重要文件。这次大会是人类发展史上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里程碑。GATT/WTO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在其《1994年关贸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包含相应的环境政策。在WTO宗旨中,增加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同时,在WTO组织结构内设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直属总理事会。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规范,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政府组织大力推动。生态政治化与政治生态化是推动政府组织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动力。在许多国家,特别在发达国家,生态环境问题不只是生态环境问题,而是政党政治问题。在选择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时,选民往往以该党的生态理念、环保政策为重要考量标准。因而各国政党、政府或首脑日益重视环保问题,在执政中更加重视培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这种背景之下,许多国家的政府积极推动环境立法,实施绿色技术,倡导绿色消费,制定贸易绿色壁垒。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运输、贸易绿色、绿色消费、废物绿色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

——民众环保意识提高(发达国家尤甚),消费心理、消费行为偏好“绿色”。同时,企业顺应民众“绿色”偏好,生产“绿色”产品。据有关机构调查,67%的荷兰人、77%的美国人、94%的加拿大人、82%的德国人以及多数日本人在购物时,会选择“绿色”产品。另据统计,1990年新产品中,只约有5%的“绿色”产品,到了1996年,这一比重上升到60%左右。

——ISO14000系列标准的颁布、实施与推广。由于许多国家的环境管理标准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在跨境使用时常易引发纠纷与摩擦。这点在国际贸易领域体现尤甚。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统一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缓解、消除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摩擦,1997年实施了国际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含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考核、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估、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等广泛领域。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的统一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性环保运动的深化。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着手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其次,正确认识我国出口产品不能跨越贸易绿色壁垒的原因

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初欧盟以我国产蜂蜜含有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的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目前,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也加强对中国蜂蜜的检验。不光蜂蜜。其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农畜等产品出口不断受到“贸易绿色壁垒”的困扰:今年1月,浙江舟山冻虾仁遭欧洲退货;今年2月份,山东省大宗农产品出口大幅度下降,包括:冻鸡、花生、蔬菜等;2002年1月到5月期间,欧盟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传统种养方式下生产的农产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因此如何跨越“贸易绿色壁垒”的问题十分紧迫地摆在了面前。第一、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绿色经济观念缺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发展经济的模式上。因此,我国环境标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成为某些国家转移“洋垃圾”的对象国,国内一些一心“向钱看”的人,竟偷运进来,从中渔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进口的“洋垃圾”从1990年的9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1750万吨,恶化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第二、法规不完善,且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环境保护法体系,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作梗,现行经济发展政策、会计法规未将环境资源纳入核算范围。在利益驱动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观,保护环境与恶化环境的现象并存,假冒伪劣禁而不绝。

第三、认证意识低下,认证能力薄弱。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贸易绿色壁垒”的重要跳板。但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对它的反应迟钝。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在我国已获得该认证的企业仅500余家,其中大部分是三资企业,国内通过认证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家电行业,更多的企业仍在ISO14000认证之外徘徊。另外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认证不积极,存在侥幸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第四、我国环境标准过低。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在我国19278项已有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落后,周期也长。

第五、农、牧产品生产分散,形不成规模生产。如在全国1600万亩茶园中,有70%是分散农户经营的,难以实施统一的茶叶生产标准。水产养殖生产过于分散,使得质量控制、标准的实施难以落实。

第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增强跨越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

1辩证地认识贸易绿色壁垒,不能全盘否定贸易绿色壁垒。所谓贸易绿色壁垒是指各国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提出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这些标准,进口国有权对那些商品进行扣留、退回、销毁和要求索赔。判断其合理与否的依据是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世贸组织成员依据该协议对进口动植物设置的贸易绿色壁垒,不能无端非议,只能适应和改革;反之,对背离该协议设立的贸易绿色壁垒,就要有理、有力、有节地反对,通过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贸易绿色壁垒将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与我国进行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将不断出现摩擦与纠纷,制约着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但我国如采取有力的措施,练好内功,以高标准要求产品,提高跨越能力,又给我国这些产品的出口创造和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遇。

2按照世贸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贸易绿色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它将有利于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国民健康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成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解决贸易绿色壁垒纠纷的基础和保障。它是我国摆脱贸易绿色壁垒困境、跨越贸易绿色壁垒的根本之所在。在设立中,可援引该协议有关发展中成员的条款,向有关世贸组织成员或通过适当的国际组织申请有关技术的援助;在必要时,可有时限地申请免除在该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当与世贸组织成员就贸易绿色壁垒发生贸易摩擦时,应主动按照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解决。

3对我国已受贸易绿色壁垒所限不能出口的产品,要及时客观地查明原因。如果我国出口的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停止开发、生产、销售或拒绝收购;如果是进口国家有意刁难和歧视,应迅速向我国政府反映,通过双边或世贸组织谈判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环保纳入外贸发展战略。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会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贸易绿色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在自我发展的同时能够带动、引导许多前向、后向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我们应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另外,必须加强对各国环保法规、环境标志制度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为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信息咨询,促使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组织生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5深化改革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在把分散的、产供销脱节的农、牧业生产转向综合产业化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服务组织,提高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在一些大的禽肉生产出口基地倡导由“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公司+农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规模生产,便于实现产品的标准化。通过高科技和示范,加快结构调整,培育品牌。

6建立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质量标准体系。围绕这个标准体系安排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运环节。在动物产品生产中,要从生产环境、饲料、农药、种养方式等源头抓起,制订相互配套的国家标准。

7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在中小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重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宣传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制度。向企业发布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在认证程序上指导和帮助企业,不收费或低收费。

8充分发挥农业和畜牧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协会应通过各种途径(国外使馆,贸易机构,媒体等)广泛收集国外,尤其是贸易对象国和地区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时提供给相关企业,以便他们研究对策,尽快适应,提高跨越能力。同时帮助企业解决因贸易绿色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9加强研究,提高农、畜、水等出口产品产区对贸易绿色壁垒的认识。其途径有: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举办贸易绿色壁垒研讨会,加强沟通与交流;编写通俗易懂的关于贸易绿色壁垒的小册子,普及这方面的知识;电视、报刊、广播开辟贸易绿色壁垒专栏;在这些产品的集散地设立贸易绿色壁垒宣讲中心,推广应对贸易绿色壁垒的成功事例等等。

10严禁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质和污染产业流入国内。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缺乏道德法制观念,我国陆续发生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和我国的有关规定,还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因此应提高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把产品进口关。同时,一些外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和逃避所在国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利用我国环境标准低和环保意识淡薄的缺陷,相继在我国投资设立污染防治费用高、处理难度大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大量污染项目进入我国,在绿色壁垒下对我国的出口构成了潜在危险。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三资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和评估,对不符合我国环保规定的要限期治理;对新设立的三资企业项目应避免新的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

11加强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提高环保意识,贸易绿色壁垒,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但是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贸易绿色壁垒的性质,既要认识贸易绿色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贸易绿色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12注意国际动态,打破贸易绿色壁垒。我们应认真研究国际贸易壁垒的动态,把握其发展趋势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打破绿色壁垒,扩大出口创汇。(1)加强对国外绿色壁垒的研究。加强对国际及外国绿色准标准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贸易绿色壁垒,建立贸易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反复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贸易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2)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打破贸易绿色壁垒,主要靠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因此,我们应该依靠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争取通过国际标准绿色认证或出口市场的绿色标志相互承认、相互协调,并通过签订条约、协议等从法律上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3)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绿色壁垒的经验教训,根据出口商品的特点和拟进入目标市场的要求,制定打破贸易绿色壁垒的对策。(4)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环境标准而设置的 绿色壁垒,我国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提出抗辩,依据环保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还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利用相关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条款,突破发达国家的贸易绿色壁垒,保证我国的绿色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结束语:

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本设计能够顺利的完成,也归功于各位任课老师的认真负责,使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正是有了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才使我的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在此向南京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函授的全体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辛勤栽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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