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案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9:32: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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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色贸易壁垒 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以 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和服务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障碍。

2.3.

4. 最近,在美国、西欧以及日本等主要国家之间,又展开了设置汽车贸易壁垒的较量,这标志

着世界汽车三大市场之间的贸易摩擦又将升级。

由于日本轿车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上长期受到欢迎,日本轿车在美欧市场的份额是美欧轿车在日本市场份额的几倍。欧盟试图通过制订和实施新的汽车排放标准来限制日本汽车在欧洲市场的增长,其新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到2008年欧洲市场销售的所有轿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1995年下降25%,这无疑是冲着日本和韩国企业而来的。对此,韩国的汽车企业认为“在技术上难以达到”而反对;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则表示“与欧洲企业共同努力”,但不明确表示届时保证达标。欧盟准备在各成员国一致通过新的排放标准之前,先拿日本和韩国企业开刀,即首先强制要求日韩企业先达标,否则不能向欧洲市场出口。

据分析,由于在欧洲市场上,从日本进口的轿车以高级休闲车和大型轿车为主,其平均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比欧洲当地生产的车要高出近10%。若要达标,日本车就要平均减少31%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日本政府也不示弱,在1999年3月19日,日本政府与欧盟就汽车废气排放标准谈判破裂后,日本立即采取了针锋相对的策略:于1999年4月1日起实施“歧视性”的《节能修正法》新法案。该法案规定,到2010年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不同质量和用途的汽车,必须达到相应的节能标准,以减少汽车的废气排放。具体规定如下:两人(按110 kg计)乘坐时总质量在1t以下的汽油轿车,到2010年要比1995年的相当车型节能17.7%;同期1t~1.249t的轿车,要节能25.7%;1.250t~1.499t的轿车要实现30%以上的节能;1.500t~1.749t以上的轿车,到2010年要比1995年分别实现节能24%和9.7%。由于美国和欧洲生产的轿车在日本市场有近90%属于1.250t以上的范围,即几乎所有的美欧轿车都要在日本市场上受到更加严格的节能要求;而日本车在国内市场由于主要是轻型和微型车,因此受此修正法案的影响就没有外国企业那样大。

美国政府2000年3月向世贸组织提交了一份意见书,该意见书指出,日本单方面提高汽车节能标准是直接阻碍国外汽车进口的不正当行为。要求世贸组织正式调查。

2.为保护环境,不少发达国家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限制或禁止某些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已禁止了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贸易,其中包括DDT和六六六等农药。由于食品受到污染,许多国家提出了更高的卫生要求。1991年有32个国家和地区对427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制定了法定的限量标准;不少国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污染、重金属含量、化肥使用、微生物污染、动物饲料及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食品包装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有的国家以保护野生动物为由禁止进口裘皮、毛皮、鲸皮产品。美国宣布禁止从加拿大进口石棉;德国根据《危险物质使用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在1994年禁止进口、制造和使用石棉,并敦促其它国家在欧洲范围内禁止使用石棉。1990年美国根据保护海洋哺乳动物法,以保护海豚为由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废弃的塑料包装材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难以处理的垃圾,构成了“白色污染”。为保护环境,许多国家对进口商品的包装提出了可回收利用、循环使用、自然化解等新的要求,这使得许多产品进入其传统市场时产生困难,贸易争端也随之而起。

3.从1996年开始,我国对欧洲的服装出口开始趋缓,主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服装残留污染,不符合环保要求。我国苏南一家服装厂出口的服装因拉链用材“含铅过度,白白损失10万多美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仅1996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其中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产品占90%。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在禁止生产和使用氟里昂之后,正着手对污染物控制采取新的行动,如联合国现已拟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初步草案,一旦通过,必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企业生产和商品出口产生很大影响。

4.欧盟一些国家实施纺织品环境标志(对棉花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对漂白剂、染色剂等提出较高环保要求)对我国纺织品出口产生严重影响。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出口到欧盟的丝绸由于此标志的实施而出口量大大下降。

5.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技术标准日趋复杂和严格,其中食品的环境技术标准是最高的,各国政府尤其是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规定到了近乎苛求的地步,过去我国大量出口冻猪肉和冻兔肉到欧洲,现在都被禁止。同样我国的很多纺织品由于环保原因不得不退出国际市场。

6.目前国际上已签订了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以期通过贸易限制来达到环保法规实施的目的。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等,由于这类产品用途广泛,因而影响面非常大。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公约将禁止虎骨、象牙等贸易,因此,我国一些传统出口产品如象牙雕刻已不再有市场。

7.随着国际环境公约的频繁出台和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以及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国家纷纷制定和修订环境与贸易法规,并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了环境标志(”绿色标志“),这无疑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但是,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依据和指标水平、检测和评价方法等不同,有可能对外国商品的市场准入需求构成贸易壁垒或被新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从而必然引起种种的贸易纠纷,尤其威胁和冲击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据统计,因发达国家绿色标志的广泛使用,至少影响我国40亿美元的出口。

8.产品包装方面,有些国家为强制实施再循环和再利用相关法律,建立了绿色标签制度,无绿色标签包装的产品禁止进口。1998年,美、加、英、欧盟等相继以天牛虫问题为由,禁止我国所有未经熏蒸处理的木制包装进入其境内,这一规定使包装成本增加了20%,并影响我国对上述地区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强。

9.在农产品和食品出口中,我国正是一些发达国家名目繁多的卫生和检疫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如我国出口日本的大米,日方规定的检验项目多达56个。其中有90%以上是卫生和检疫措施项目(一般仅检9个项目);又如我输日的家禽,其卫生标准要求竟高出国际卫生标准500倍;出口至德国的蜂蜜曾经因为不能满足进口方的特殊卫生要求使输往德国的3万多吨蜂蜜不得不停止出运而一度退出欧洲市场;出口至欧共体国家的冻兔肉也因卫生标准不符合进口方过于苛刻的规定要求而被迫退出市场;出口至美国的陶瓷产品(稻草包装)因与美国植物检疫措施有违而被勒令销毁;甚至因我国一家生产厂某一规格的蘑菇罐头有不符合检疫的嫌疑,而使我国几百家生产厂出口至美国的所有蘑菇罐头全部遭卡关、连已在美市场上销售的也全部被撤下来,其损失是巨大的。诸如此类,在过去的对外贸易中,我国有不少农产品和食品因不符合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而遭拒收或卡关甚至退关或销毁,造成贸易障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在当今的农产品、食品贸易中,发达国家采取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措施,是他们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方面。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矛盾和焦点,虽都集中反映在欧共体和美国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决议“的达成尽管也反映了他们的妥协,但真正受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如欧共体为其统一大市场所采取的282项贸易措施中,除食品卫生措施外,关于动植物检疫的就有81项(其中动物检疫63项、植物检疫18项)。而且,这些新形成的欧洲统一的检疫标准均高于各成员国家原来的水平,这就给发展中国家设置了更高更多的贸易障碍,其受害情况是显而易见的。

10.各国都有针对进口产品的从产品本身到产品生产、运输、消费和处置整个过程的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1996年8月1日,欧盟以不符合其卫生检疫标准为由,禁止我国冻鸡和部分水产品进入其市场,至今尚未解禁,每年损失达数亿美元;另外,条件近乎苛刻的美国FDA检验等,都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出口。

11.美国对进口商品的要求,专门制定了各种法律条例,据了解,由于各种原因,每月被FDA扣留的各国进口商品平均高达3500批左右。如1989年,FDA发现中国蘑菇罐头中存在葡萄球菌肠毒素污染而自动扣留了中国蘑菇罐头。

12.1996年10月,我国出口到日本的魁蛤被日本食品卫生检疫部门检测出麻痹性贝毒的含量超标。这批货是10月13日以后运到日本的,为此,日本厚生省生活卫生局要求全日

本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对1996年10月18以后到日本的中国产双壳贝类中所含麻痹性贝毒的安全性实施全面性检测,出现毒素超标问题要直接报告厚生省。同时,日本厚生省颁布命令修改对中国产贝类麻痹性毒素的检测范围,修改后的贝类麻痹性毒素检测范围扩大到中国各海域捕捞的全部双壳贝类。此前,日本卫生检疫部门只对辽宁半岛东部沿岸捕捞的魁蛤、莱州湾捕捞的扇贝实施麻痹性贝毒的检测。

13.1989年起,加拿大开始对我国出口到加拿大的蘑菇罐头进行批批抽检,并列入进口警告清单。1995年3月,加拿大颁布了关于进口罐装食品的视检议定书,规定不能有一听存在严重缺陷。虽然理论上适用所有进口商、制造商,但实际操作中对当地产品基本不检,其他国家仅抽检,对中国则批批检。

14.1999年6月初,我国出口到欧盟某国的一批机构产品,因其木质包装材料不符合欧盟的检疫标准要求,欧盟单方面采取紧急措施,致使我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受阻。

15.复杂苛刻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例如,1998年9月,欧盟曾派专家考察团来华考察后,在所完成的报告中认为,中国的防疫检疫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从而继续禁止中国向欧盟出口禽肉。

16.从1999年1月1日起,欧盟贸易委员会对蜂蜜产品实施卫生监控计划,要求出口蜂蜜到欧盟各成员国的第三国,都必须在此之前提交对蜂蜜中残留物质进行监控的保证计划,否则欧盟将禁止该国蜂蜜进口。

蜂蜜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1996年出口量约为10万吨。其中40%销往欧盟国家,年创汇达1.1亿美元,居世界首位。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1997年的出口量下降到4.8万吨。1998年又比1997年有所减少。据了解,蜂蜜产品直接涉及人类安全卫生,各国对此十分敏感。自80年代日本提出蜂蜜中抗生素限量要求,90年代初欧洲提出杀虫眯的限量要求之后,我国对养蜂技术作了许多改进,已停止使用杀虫眯等高残留量的敏感药品。但是,由于卫生监控体制不够健全,一些蜂农对抗生素、螨克等药物使用量、使用方法不当,出口蜂蜜中残留药物超标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消除。

欧盟是我国蜂蜜的主要销售市场,在当前我国蜂蜜出口不景气的情况下,欧盟又将蜂蜜列为80%的植物性产品和20%的动物性产品,并依据其1996年4月29日制定的96/23EC指令性文件,实施对蜂蜜产品的卫生监控计划,对四环素、链霉素、磺胺、螨克等药物和杀虫剂提出严格的限量要求。此外,国外一些客商还要求对苯酚、硫磺、C

13、酵母菌等进行检验控制,这将使我国出口蜂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17.我国的出口贸易近来也颇受国外技术壁垒限制之苦。例如,美、加、英等国相继对中国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植物检疫标准,影响我国约300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最近,欧盟成员国又实施紧急措施,防止中国货物木质包装中携带的光肩星牛传入。这项紧急措施适用于1999年7月10日后离境的货物木质包装。据我方初步估算,欧盟的这一决定将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

18.1997年,欧盟宣布,由于中国的海洋环境不断恶化,出口的贝类产品已达不到他们所需的卫生标准,因此不再进口中国的贝类产品。

19.1989年我国出口鳗鱼经香港转口至日本,日方怀疑中方鳗鱼中含恶喹酸残留,从而要求对所有来自中国的鳗鱼进行检验,大批活鳗在机场被截留,当年鳗鱼贸易额减少5000多万美元。

中国——欧洲:冻虾仁遭退货案

浙江舟山出产的冻虾仁以个大味鲜名闻海内外,欧洲是它多年来的传统市场。然而,最近舟山冻虾仁突然被欧洲一些公司退了货,并且要求索赔。一问原因,原来当地检验部门从部分舟山冻虾仁中查到了10亿分之0.2克的氯霉素。冻虾仁里哪来的氯霉素?浙江省有关部门立即着手调查。结果发现,环节出在加工上。剥虾仁要靠手工,一些员工因为手痒难耐,用含氯霉素的消毒水止痒,结果将氯霉素带入了冻虾仁,造成大量退货。

“随着我国入世,贸易壁垒正在消解,但国外对中国农产品的技术壁垒特别是„绿色壁垒‟日趋严重,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浙江省省长柴松岳说,“„冻虾仁事件‟给我们上了惨重的一课”。据了解,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由于质量安全方面的原因而在国际市场屡屡受挫的状况已经不在少数。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繁荣、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我国的绿色食品规范化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尽管目前已形成了由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产品质量监测机构组成的工作系统,建立了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但绿色食品的数量和产值仍然偏低。据农业部有关专家介绍,目前我国有1100多家企业生产的2000多个产品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食品生产量一年为1500万吨,年销售额400亿元。这个数量在总体上还是偏小。“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绿色产品太少了!”浙江省副省长章猛进说,浙江省有那么多的优质农产品资源,但评上国家级绿色食品的只有8个,这样下去怎么适应国际竞争?绿色食品品种和数量过少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长期在农业生产上片面追求数量,忽视了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农业部有关专家在浙江省国际农产品博览会上提出,我国入世之后,质量将成为绿色食品的生命和市场价值所在,必须严格执行科学的绿色食品标准,确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才能保证我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否则是无法抗拒“洋产品”的挑战的。

从“冻虾仁”事件中吸取教训,浙江省开始制订一系列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活动的措施。杭州市对肉猪实行强制性尿检,凡发现有“瘦肉精”等激素的,一律不准上市,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浙中山区磐安县提出“生态富县”,县委书记刘树枝说,“9年后,磐安县绿色农产品的产值要达到农业总产值的95%!”浙江省副省长章猛进表示,省政府已经拿出100万元,让省农业厅抓紧制定浙江省的绿色食品标准,准备先在省里评绿色食品,评上“绿色”贴上标签的,由省政府给以奖励,评上一个奖励一个,动员越来越多的农户自觉地参与绿色食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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