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惠政综„2009‟113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教育系统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快人力资源强县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若干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队伍建设总体目标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法律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努力创设有利于教师发展的制度和环境,实现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战略性转变和科学发展。
(二)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2年,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师学历水平和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并充分发挥作用;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教育人才优势不断转化为教育质量优势;建立起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三)教师队伍建设要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评选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同时,评选表彰师德师风楷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奖惩考核机制,大力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精神,树立典型,正面宣传,引导教师积极向上、忠于教育事业,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要引导广大教师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予以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在2002年省颁编制标准基础上,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同编制。全县城乡初中学校
申请调动和申请竞聘县城学校。严格实施县城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没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履行支教义务。从2009年起县城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全职在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全职在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支教工作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支教经历。
(八)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根据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到我县边远海岛中小学(指有享受边远海岛学校任教补贴)任教的,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鼓励中、高级教师安心在农村学校任教;在各级各类评先评优中农村教师的比例应占总名额的80%以上,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继续实行农村边远、海岛学校教师工作补贴,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尤其是边远、海岛教师的工作待遇。
(九)建立农村小学教师走教机制。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师超编和部分专业教师不足的矛盾,试行体、卫、艺、英语和信息技术教师集中由中心校或片中心校统一调配、统一教研、统一提供交通工具等办法,安排每位教师负责1所以上乡村小学走教任课。
(十)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交流制度,组织好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中心小学和完小(教学点)、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教师都应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
员结构比例)和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内,负责全县中小学在编教职工在学校之间的流动,并在1个月内向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向编制部门办理核编手续;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工资基金变更手续;编制部门负责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二)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实行平等竞争,竞聘上岗,定期考核,合同管理。全面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逐步形成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竞争机制。创新中、高级教师职务的聘后管理,打破教师职务聘任终身制,今后凡是聘任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任教学科与任职不符的(除规定免任课或学科不平衡经批准外),其聘任的职务应低聘一级。
(十三)完善教师队伍激励约束机制。在实施学校目标管理评估的同时,建立社会、家长、学生、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考核奖励。对教育教学绩效差或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要采取包括调整工作岗位、取消职称聘任、待岗、辞聘等措施予以处理。对经评定无法胜任工作的,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培训,经培训学习仍无法胜任工作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四、注重培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十四)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教师培训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优化整合教师进修、教研、电教等教育资源,将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为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支持农村中小学的设备配置,为农村教师提供优质的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条件,充实远程培训课程资源,促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
新人、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教育主管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复评,作出调整;因不在一线教学的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相关职责的,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相应称号。
五、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得到落实
(十七)落实公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健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机制,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实现县域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改革创新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十八)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教职工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兑现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民办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指定具备资质、服务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人事代理机构代管,受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要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教龄和工龄计算、职务评审等工作。民办学校应参照同类公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标准,对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实施聘任。民办学校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的督查。
(十九)完善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
考察评估各校师德建设、教师管理等实际情况,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区提供人才支撑。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
县直有关部门: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综治办、台办、编委办、县委直属工委、县委教育工委、农办,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安委办、效能办,县政协专委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残联、关工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
抄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印发
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1.建立教师成长的“五子登科”机制。创牌子引路子压担子架梯子 搭台子2.组织“三新”教师(新分配、新聘入、新上年级)开展过“五关”活动。即教育思想关......
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教师是学校教育的根本。江泽民同志在北师大百年校庆上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阐明了教师在发展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延边二中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本网]2008-11-12 09:13:00字体显示:大 中 小闽政文 „2008‟344号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讨论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学校,莆田学院,湄洲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