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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环境,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 1
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区级医疗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积极主动地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受卫生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及协助新农合筹资工作,并协助公共卫生协理员完成职责内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村卫生室设置。村卫生室可以由政府、集体、单位举办,或者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根据方便群众、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重点建设沿路沿线、行政空白村的卫生室,对于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要将村卫生室建设列入规划,统筹安排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同时,配合乡镇新农村建设工程,优先考虑社区卫生室的准入。在2012年底,力争实现行政村卫生室全覆盖。
(二)村卫生室标准。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和输液观察室“五室分开”。各乡镇(街道办)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村卫生室命名。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地区,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室,此类社区卫生室按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四、人员配置
(一)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乡村医生配置原则。乡村医生可在执业范围内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在区内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对目前没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各乡镇(街道)要积
极鼓励有资质的人员举办村卫生室,或由政府建设村卫生室;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执业。
五、业务管理
(一)、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村卫生室应当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房,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建立村卫生室转诊制度,对于处理不了的病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积极配合乡镇公卫办做好传染病疫情的调查、监测、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对辖区群众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完成建档,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随访管理。按时参加区乡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如期完成指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基本药物服务管理。规范药品调拨,辖区标准化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调拨入库,当日调拨当日入库,卫生室药品出入库品种单价一致。规范系统使用,全部药品零差价销售,处方及时录入,农合即时减免,每天日结。规范发票管
理,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报销有票据、药品配送有凭证。
(四)新农合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为村卫生室调拨药品,村卫生室不得超范围使用药物。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村卫生室,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严禁骗取新农合资金,一经查出。严肃问责。
(五)、信息化水平管理。各乡镇(街道办)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购销、新农合报销“四网合一”的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借助“四网合一”的优势,在全区实现健康一卡通,该卡一卡三用,既是人民群众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健康卡,又是新农合报销卡,同时还是各医疗机构的诊疗卡,真正实现区域共享健康信息。
六、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纳入区级统一规划设置的标准化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在区卫生行政部门 5的药品监管平台统一采购。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市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纳入区级统一规划设置的标准化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逐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七、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
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根据枣庄市物价、卫生、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枣价费发〔2011〕181号)文件要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全市统一核定:非注射型一般诊疗费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一般诊疗费3元/人次、静脉输液型一般诊疗费5元/人次。此项收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对乡村医生提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对于实施基药制度,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村卫生室,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采购基本药物的数量及门诊服务人次的数量给予补助。
对乡村医生提供参加医疗责任险补助。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确保2012年3月底,实现一体化管理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全覆盖工作目标,最大程度降低由于医疗纠纷给村卫生室带来的损失。
(二)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根据《山亭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乡村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新农保缴费标准,符合退休条件(男60,女55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标准领取养老金。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
八、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按照《山东省乡村医
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每人每年培训60学时,年终进行考试,将考试结果记入档案并作为乡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乡村医生进修培训,选派乡医到卫生院或二三级医院进修轮训,有目的地培养一定数量的全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定期培训。每年邀请专家对乡村医生培训2次,每次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对于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的给予补考。乡村医生每年必须持有2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才有资格参加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四)加强乡村医生日常学习。卫生局统一安装集助学、助诊、助考为一体的实用型学习视频软件,帮助乡村医生降低诊断决策错误,减少误诊、误治。鼓励引导乡医利用微博平台进行业务沟通学习、经验交流、心得体会。
(五)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九)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
对于标准化卫生室、非标准化卫生室遵循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的进退机制。同时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
制,在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依据考核细则,从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药物、新农合保障四个方面,定期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考核,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财政补助经费,兑现奖惩。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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