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构建劳动和谐关系方案”。
xx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2012]44号)精神,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时间,深入宣传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抓好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使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长效作用。
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全县劳动合同签订达到92%,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0%。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最低工资增长在13.5%以上。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1、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对我县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人大法工委 法制办)
2、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监察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组织2次以上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企业用工不规范、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工商联)
3、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统计、劳动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劳动用备案工作。用人单位在向养老、医疗等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核定或申请人员变更时,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动用备案证》;用人单位在向税务部门申报企业工资所得税前列支审垓工作时,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动用工备案证》。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建立职工花名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以处罚和承担赔偿责任。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的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地税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4、畅通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职工的举报投诉案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信访局)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进厂区、社区活动。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以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广电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6、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依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工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全面检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商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工信局、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1、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着力解决好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的问题,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联、县政府相关部门)
2、切实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实际增长的,不得核增企业负责人当年基本年薪;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3、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效调控部分收入过高行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4、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向施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后,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并从建设领域扩大到交通、水利等领域。各级公安部门要按照《刑法修正案
(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严肃查处“恶意欠薪”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5、探索试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建筑行业探索实行工资专户和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三)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1、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非公企业职代会建设,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
2、完善公开程序,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
(四)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矛盾处理工作,坚持预防和调解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政策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分析劳动关系实际状况特别是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职工合理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信访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
2、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参与、企业配合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1、指导各类企业中的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提高工会、共青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率,不断增强企业群团组织活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把各类企业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尊重职工、依靠职工、关心职工的理念。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不断培育广大职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劳动、争创一流业绩的优秀品格,解决好部分企业忽视职工发展需要、缺少人文关怀的问题。特别是在保障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的基层上,更加注重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更加注重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政府相关部门)
(六)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实行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七)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基础工作
1、加强县级劳动者关系方面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力量配置、经费投入和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工作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府有关部门)
2、要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建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2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整改落实(2012年2月1日至9月30日)。各部门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检查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总结(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四)检查验收(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第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和紧迫感。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体系,靠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同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调研,强化工作措施。要按照承诺的任务,采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各方面的意见,找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重点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与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密切协作,形成落实合力。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工信局三方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优势,共同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动联系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情况,共同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探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制度体系,重点探索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等机制并努力将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转化为比较规范、稳定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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