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办发《实施意见》_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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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办发〔2011〕号

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高州市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双重管理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

《关于高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

关于高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

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凝心聚力建设和谐幸福新高州,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0〕2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11〕10号)和《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高州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紧紧围绕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始终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营造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党务公开要依照党章、法律法规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对在党内外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示,坚持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搞形式主义。

4、区分层次,分类指导。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因情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层次,提高党务公

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统筹兼顾,改革创新。适应党内民主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其他事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运转良好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半年的实践探索、总结完善,实现“五个一”目标:

1、建立一个党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探索实践,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党办部门主办、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使党务公开常态化。

2、创建一批党务公开制度。通过探索实践,建立健全一批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收集、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等规章制度,使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党内监督得到加强,促进党委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3、创新一批党务公开载体。围绕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表达便捷,传统手段与科技手段并举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创新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公开载体,增强社会监督,促进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各类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的党的基层组织,要建立完善四类基本载体:党务公开板报、有关会议、党务公开信息员、党员手机信息公开群,探索建立网络声像等载体。

4、创立一批示范点。根据中央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的工作要

求,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抓好各类示范点建设,并发挥示范点的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作用。我市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选择性地建立一批党务公开示范点,通过深入研究和探索实践,努力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好做法,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供经验。

5、解决一批民生问题。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畅通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使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让广大党员群众直接感受到党务公开带来的明显变化,力争使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规范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各类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的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轮岗交流、职务竞争、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公车管理规定的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以及重大费用收支等情况。

8、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主要是经党组织研究决定并引起党员群众和社会关心的事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党组织和各自的职能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注重实效。

(三)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市委将分类制定本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对所属单位党务公开目录提出指导性意见,其他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基本内容,依据党章规定2的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目录除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外,应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

和承办部门等。

2、实施公开。党的各级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负责。

3、收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必要时可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归档管理。党的各级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并做好归档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指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需在长时间内对党员群众公开,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党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每年公开一次。

2、阶段公开。指阶段性工作或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党组织的重要会议、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每季度公开一次。

3、即时公开。指动态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领导活动和讲话、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应根据情况每月公开一次或随时公开。

(五)公开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

1、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室、设立文件查阅处以及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开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应设置在党组织所在地的中心地带、党员服务中心(站)、群众活动场所或醒目位置。除通过上述方式公开外,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公开方式。

四、明确党务公开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根据中央、省委和茂名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到2012年上半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要建立党务公开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到2012年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格局更加务实高效,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加明显的作用。

(一)精心组织,科学部署。(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组织学习。通过认真学xxx省委、茂名市委和我市党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资料,吃透弄懂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借鉴学习外地党务公开工作成功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调研。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调研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制约党务公开的突

出问题。

3、制定方案。在深入调研和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初步制定关于高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高州市党的基层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

(二)搞好示范点,树立典型。(12月中旬至12年下旬)

1、培育示范点。我市将把抓好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突破口,分别农村、机关、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中,选择和培养一批党务公开基础较好、党员群众关注度高的单位作为示范点,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探索引路。

2、探索经验。积极探索总结示范点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开党务公开工作作充分准备。

(三)全面推开,加强督导。(2012年1月上旬至1月下旬)

1、组织召开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现场会,统一部署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2、组织配合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意见。

3、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确保2012年1月底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四)总结经验,全面提升。(2012年2月)

1、开展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考核方案和奖惩措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目标。

2、全面总结全市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将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上升成为制度,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党务公开长效管理。

3、召开全市党务公开工作总结交流大会,通报全市开展党务

公开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完善党务公开工作。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或不宜公开的以外,对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的基层组织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必须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织审核后进行公开,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预公开制度,预先公开初步方案或意见,听取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四)特邀监督员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要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本组

织党员担任,也可聘请部分社会人士担任,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考核组,负责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党务公开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明确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党委(党组、党总支)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党的基层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二)广泛宣传,注重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了解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三)强化督查,全面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四)积极探索,总结提升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是一项新的实践,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起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务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 实施意见 通知 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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