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_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6:22: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关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关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

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解决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宏观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尤其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处在一个转型阶段,劳动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关停并转屡见不鲜,伴随着企业经营体制的变化,处在各大产业中的工作面临下岗再就业的机率比较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就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鼓励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减免相关的办证、办照手续费,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相关的行业予以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提高个体业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等等。但目前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出现这一问题有其偶然和必然性。

一、目前在涉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涉及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

由于政府整体的各类政策宣传方式还未进行统一规划,我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正在进行中,所以通过政府网站这一便捷形式来查询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暂时无法实行。而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只能阶段性地在新闻媒体、办税场所进行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录音、回答纳税咨询等提供一些有限的服务,或者有的地区相关企业举行专题辅导会,目的是将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程序全面告知纳税人。

还有一个问题要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关键的决定权却在企业自身的管理高层,吸纳什么样的人才就业,取决于企业对劳动力需求方向、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和对各类经济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方面。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政策的宣传也是大多停留在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办税人员身上,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总体素质良莠不齐,他们自身很难为企业发展方向做出一个合理的、良好的财务总体策划和预期评估,而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能够原味带回去多少,有多少直接进入企业的核心领导层,能够有多少让企业的决策者达到深层次的领悟并很好的贯彻执行,这些问题都会在信息流通过程中大打折扣的。因此许多企业根本就不清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自然也就会导致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知晓程度差,主动申请欠缺,不考虑吸纳下岗职工就业的现象。

(二)涉及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相对较窄。

1、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相对较窄,只有部分服务业和商贸企业可以享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只涉及到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贸企业(从事批发、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并将大部分容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排除在外,而我国目前下岗失业的群体大多为国有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职工,就拿呼和浩特地区来说,下岗失业人员主要以原国有商贸流通性质的国有企业为多,由于下岗失业人员过去从事的职业不同,且职业的转型需要岗前培训,加之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偏大,吸收新知识和新技能速度较慢,从职业的培训到上岗工作,企业也不愿为这批人付出过多的成本,从而导致这项成本支出落在下岗失业的职工和政府身上。

2、对商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设定诸多的限制性条款。如财税2003133号文件将商业、零售企业限定在设有商品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将商业批发业排除在外。而实际上,由于商贸企业各自的经营方式、经营理念不一,商业零售与商业批发从实质上根本无法区分,而我国的《公司法》将零售业和批发业限定在其注册资金上,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十万元。对于既面向最终消费者,又面向间接消费者的商贸企业,政策如何执行未明确。这一规定使得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上容易形成技术操作上的障碍,导致各地区政策运用不统一,政策落实存在一定难度。

3、财税2005186号文件规定,企业申请时需报送的材料有: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企业工资表,职工花名册,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以上),缴纳社保费记录,《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承包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企业并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费,也未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些劳动用工的不规范,直接造成专为下岗职工再就业而制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三)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执行该政策上,不能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信息不畅,各自为政。

长期以来,政府的某些部门不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工作中缺位现象普遍存在,对一个政策的落实,往往是作为一项任务,而不是一种责任。其结果就是将应该尽职尽责的工作流于一种形式,具体的做法,先是急风骤雨式地宣传一阵,而后坐等纳税人上门申请,然后行使本部门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落实,甚至有的单位或者有些个人在审批过程中,故意抬高审批门槛滥用职权,个别地区个别部门还出现个别“权力寻租”现象。以上种种弊端,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间拉长,效率降低,人力资源虚耗和经济成本自然增长,这些都会让企业望“惠”而却步。

现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化的建设方兴未艾,这些建设的意义就是直接拉近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距离,但截止现在政府门户网站还未完全开通。虽然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公共信息量门类复杂、数量庞大,但是各级政府还未能建立起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将这些公共信息达到充分共享,造成现有政务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在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当中,除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减免之外,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成为其减免税的主要内容。由于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缺位现象,使得企业劳资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现象比比皆是,税务部门在实施税务管理过程中,无法对企业劳动用工状况与劳动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信息交换。造成一方面的企业非法用工,另一方面企业也可借此机会任意加大劳动用工的工资费用,企业的这种做法直接侵蚀所得税税基而达到偷税的目的,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企业逃避缴纳所得税的常用的手段之一,自然也就出现了该类现象偷税成本低于享受税收优惠成本怪现象。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要求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中《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和《再就业优惠证》,这是需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领发的,这两项资料就成为企业能否享受优惠政策的关键所在。而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权均放在盟市级,虽然这种做法看似严谨了一些,但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该项工作的审批环节过多,再加上我们现行的行政工作效率低下,企业相应的取得资质的时间拖长、成本支出加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由于调高了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该项政策由税务机关独立执行,从技术操作上简便易行,自然使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上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享受该项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的密度也比较大。

虽然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过程中,中央出台了不少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监察制度,但这种督促效果并不明显,其原因是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力现象比较普遍。

(四)征收管理的缺位及劳资双方顾虑的自身利益,也造成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因素之一。

从事同一行业的社会工资基本相近,用工期的长短资方说了算,当今资方存在着大量缺乏诚信的行为,如欠发工资、克扣工资,加之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在劳动用工制度上的查处缺乏刚性,劳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重视、不维权,虽然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却未签订劳动合同。资方不愿意用一纸合同来约束自己,而劳方对企业的前景存在担忧情绪,不愿放弃基本生活费或最低生活保障费,目的是想获取两项收益。在日常征收管理中的缺位和企业所得税某些税前扣除项目真实性的查证难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做到准确无误,这也是形成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能落实的最主要、最直接原因。

二、更好的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办法和措施

(一)政府部门要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继续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各级劳动部门要把下岗再就业的各类情况作为公共信息,达到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更好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进行宣传,同时也加强了相应的协调和配合,来提高我们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同时,各部门继续利用原有的宣传方式,做好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两个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突出政策宣传效果,增加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推行阳光作业。负责督促这项工作的监察机构应深入企业询问相关人员就这项政策的知晓情况,对负责宣传落实政策的各相关部门进行评议,为政府制定、落实政策情况提供信息。

(二)应该扩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

解决人口与就业的问题,这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拓宽就业渠道,应扩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尤其是将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纳入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允许其与能够享受其它税收优惠政策合并使用,在运用这一政策的要求是:时间上前置,即先享受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再享受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三)应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和下岗人员信息网。

为防止已经从事其它职业,并领取了相应报酬的下岗失业人员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费或最低生活保障费,减少国家对该项补贴的损失,政府应建立起企业劳动用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网,该项内容可以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一项固定内容或者栏目,使相应的信息在多个部门得到共享,从而加强相关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监控,同时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也能够畅通无阻,使工作协作配合更加有力密切,我们也要继续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保证劳动用工制度的顺利推行。

(四)要充分认识和肯定税务代理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纵观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并未使下岗职工真正受益这一现状,需要提出的问题是企业在设立之初缺乏高标准的税收筹划,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并未真正成为所有企业投资所考虑的因素,在企业决策中没有占到应有的地位。以上问题的出现与我国税务代理这一中介机构不发达有着紧密联系,税务代理作为联系国家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税务代理机构在这方面占有专业优势,有着无可比拟的实践经验,能够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筹划方案,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最有力的帮助。所以加强税务代理机构的建设刻不容缓,如果在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有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在这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所面临的难点都会迎刃而解。

(五)要使该项优惠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必须提高行政效率以消除政策的负载者畏难情绪。

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将审批权限下放至旗(县)一级,为防止权力滥用,盟、市级部门应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机制,加强对旗(县)级相关部门必要的检查和考核,以推动实现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目标。

总之,正确贯彻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它要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仅税务部门一个系统根本无法完成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求政府的各行政机关大力完善其现有的行政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所作为,这样才能使下岗再就业的人员真正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这个弱势群体才能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荐]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有关问题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时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将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时限从200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

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一)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还很淡薄。由于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

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一)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还很淡薄。由于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一、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扶持对象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1号)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是......

下载关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