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关于做好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_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3:25: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学生)关于做好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关于做好2015年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和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教„2015‟148号)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5‟37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5年推荐及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2014-2015学年度在校学习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从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2015-2016学年度在校学习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 1

学第5年。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在2014-2015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前10%无法评出的,可以扩展到前20%(含20%)。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见附件10),可以扩展到前3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组织申请与评审

3.组织申请。各院系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候选人后,由学生在“四川省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c/stulogin.jsp中申请,辅导员、学院审核上报。

5.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受助学生受助后在学习、生活、纪律、消费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等,适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或资助标准。资助对象或资助标准原则上按学年度进行,个别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按学期调整,但要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

五、发放管理与材料报送

1.专户专款专用。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专项资金,校内各单位(校区)不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和虚支,也不更换奖助对象。因获奖受助学生的原因,提供的银行账号不准确,无法及时将奖助学金发放, 导致年末结余被财政注销(没收),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试行季度发放制度,资金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国家助学

金发放每学期发放两次,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次发放前,各相关单位需要报批年度调整的资助对象或资助标准,每学期第一次发放前,各相关单位需要报批学期调整的资助对象或资助标准。综合表现一般情节学生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改进期,在宽限期内综合表现有改进的资助对象,可在第二次发放时不调整资助对象或资助标准。

2.材料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学生网上填写后学院统一打印)、《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附件7)、《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8)、《2014-2015学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和《2015-2016学年**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报告能全面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须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个人突出事迹材料说明电子文档(见附件3)至各辅导员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电子信息报送。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c/stulogin.jsp中申请,辅导员、学院审核上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由学院保存。

4.纸质材料存档。各单位要建立专柜保管申请审批的原始签字材料,并定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六、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

1.积极动员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各学院应动员受助学生每人每学期义务工作10小时及以上(寒暑假除外),相关学生每月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向年级申报1次,班级将义务工作做好记录。学校积极动员图书馆、招生就业处、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单位和团体提供义务工作岗位供学生预约选择,暂不在学院资料室和实验室设臵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可在资料室、实验室等专用场所或专项工作提供义务工作岗位供学生预约选择,学生也可根据年级确定的校内外义务工作岗位方向自由选择。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学院要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求受资助的学生做到:学习认真努力,按时进入学习状态;生活健

康简朴,寝室安全整洁;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校园活动;行为诚实守信,践行诚信承诺。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与学生诚信行为等因素,作为动态调整助学金资助额度和再次申请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3.监管资助资金使用方向和质量。资助资金一律用于学生本人学习和生活。凡受助学生违法、违纪、违规,或有未经学校批准在外租住房、购买生活奢侈品、请客送礼、弄虚作假或转移资助金给其他人使用等行为的,根据情况调减奖助标准,暂停或取消奖助资格。要与受助学生家长定期联系,及时将受奖助学生基本信息通报家长,并督促学生用好奖助资金。

七、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15年10月14日至18日

3.公示时间:学校公示时间从各院系上报时间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

附件:

1.国家奖助学金指标计划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个人突出事迹材料说明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6.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8.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9.本专科生“特别优秀解释”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一、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3、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系: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0-2011学年度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

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院系: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苏财教【2011】103号《江苏......

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院系: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苏教财【2010】60号、......

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资助工作的通知学院各学部: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助学体系,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

下载(学生)关于做好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学生)关于做好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