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
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 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 号)、《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91号)、《韶关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2]176号)、《韶关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2]177号)、《韶关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2]178号)、《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组长、评审委员会主任:胡少平
领导小组副组长、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周泽雄 霍智萍
领导小组组员由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保障处、二级学院 党委领导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名单的校级审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二级学院党委分管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名单的评审推荐工作。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2014-2015学年在校全日制二三四年级优秀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是2014-2015学年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1、各学院按照《韶关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2]178号)实施。
2、学生在班级、院系、社区的综合表现鉴定为合格以上。
3、受助学生符合《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韶学院[2014]22号文)第十条规定:“ 学生个人在同一学年内获得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政府专项奖助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该生一学年学费、住宿费和在校学生平均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总和(在校学生平均基本学习、生活费用每年按5000元计);同时,申办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当年获得的奖助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4、参照《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应签订韶关学院国家助学金道义协议。
五、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评选3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890名,国家助学金评选40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六、奖励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由教育部颁发奖金和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由教育部颁发奖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获得3000元,由教育部颁发助学金。学生处为综合素质展示获得前十名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颁发校级荣誉证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出具证明。
(二)在校级以上的各类优秀典型评选中,各学院可以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中优先推荐人选。
(三)学生处将对国家奖学金和部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进行汇编,并赠予获奖者。
七、材料提交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要求在2014年10月13日前报送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4年10月23日前
2、报送地点: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黎灿学生活动中心103)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需按照成绩及综合测评等综合条件由高至低排序,每学院前2名需自拟题目撰写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学校将汇编成册。各学院提交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表格材料需按照初审名单排序。
4、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回捐道义契约(附件7)、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8)、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国家助学金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10)、国家助学金回捐道义契约(附件11)、评选情况小结;符合破格评选条件者需交获奖证明材料。申请表、审批表双面打印,勿增加、删减、改变表内已有内容和格式。初审名单表、评选情况小结需另交电子版,发至邮箱:qgzx211@163.com。附件下载地址:http://210.38.192.53/site/xsc/学生处网站-勤助奖贷-学生资助
(三)从本学期开始,各学院需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标明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情况备查。
联系人:肖著华、林小红,电话:8120108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2: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8: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情况登记表 附件7:国家励志奖学金回捐道义契约 附件9: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0:国家助学金公示情况登记表 附件11:国家助学金回捐道义契约
学生处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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