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_外贸企业可以内销吗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36:1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贸企业可以内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法规库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时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具体格式附后)。

三、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外贸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外贸企业如将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税务机关查实后要按照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

四、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申请后,应根据外贸企业出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情况,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发票明细表列明的情况进行审核,开具《证明》。《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第三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交外贸企业。

五、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六、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的纳税申报后,应将外贸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来的《证明》进行人工比对,申报表数据小于或等于《证明》所列税额的,予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七、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此类问题的外贸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一次性办理解决。



附件: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指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操作指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国税发【2007】311号)及•转发关于外贸企业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244号......

出口视同内销征税问题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直属局: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三个文件(财税【2004】116号、......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申报操作指引出口企业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第一条所列的货物,应当填写《应......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计算[全文]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计算1、计算公式(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明确,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