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中学09届3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同学会资金筹款通知”。
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
阳光基金管理办法(草案)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草案),根据2013年初聚会提议,于2014年开始筹备班级同学会基金,现经过筹委会研究讨论,起草本实施办法,现予以公布,向大家征求意见,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
阳光基金管理筹委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白水县白水中学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白水县白水中学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筹委会、第一届管委会、监委会名单》(拟)
附件一:《白水县白水中学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办法》
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
阳光基金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同学的凝聚力,规范和加强同学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利用同学会平台,加强同学间沟通和了解,特设立“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基金”,根据同学会的章程,以“助学兴教、服务同学、扶贫济困”为宗旨,本着民主、谨慎、公开、公平、节约、可持续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金用途:同学会会议、同学聚会、同学困难家庭临时性补助等,母校助学基金。
第三条 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补贴,根据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五条 资金的来源
1、同学自愿捐赠
2、同学会获得的其它各种赞助
3、资金存款利息及其他收益
第六条 资金募集程序:
1、同学会基金交纳遵循自愿的原则,基金每年收取一次,具体时间每年的1月1日-20日为缴款时间,1月21日-31日,由管委会通过同学会QQ群等途径发布。每年收支情况公布在固定QQ群,同时管委会将以信函或者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每位同学。
2、同学自愿捐赠资金的收取时间,原则上与会费的收取时间一致。捐赠的收取方式一律采用汇款的方式。
第七条 凡是缴款中断一年的同学,不在受本办法的约束,丧失本办法的权利与义务。如需重新获得本办法的权利和义务,须召开同学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 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 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基金使用遵循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基金的支出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收缴和支出由同学会基金管委会集体决策。
(四)同学会设立专门帐户,专人管理,具体由财务委员负责,审计委员负责监督审核。
第九条 基金适用范围
(一)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和老师;(二)慰问生病、医疗、突发灾难等方面存在切实困难等有难的同学;
(三)同学会召开会议和聚会的部分花费,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同学聚会;
(四)同学的婚庆、吊唁费用;
(五)支付组织同学会工作相关的费用(待补充),其他全体成员决定的用处;
(六)具体使用金额届时会按决定权限分别提交同学会研究,以及网上征求全体同学意见。
第十条 根据资金的筹集情况,将资金分成重大开支资金及日常活动开支资金两块,分开管理。
1、日常活动开支资金主要用于与同学会日常活动有关的开支。
2、重大开支资金主要用于同学会大会开支、扶贫济困、助学兴教捐赠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日常活动开支的管理
1、秘书处应对每年度同学会日常活动开支资金做预算,并报委员会审批。
2、日常活动开支资金存放在以财务委员名义在银行开设的账号,并开通手机(财务委员)短信通知功能,银行卡由审计委员保管,密码由秘书长管理。需要支出时,秘书长授权或并同财务委员和审计委员一同领取。
3、本届同学发生重大疾病或灾害的慰问金的金额由基金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日常活动开支的审批权限:同学会阳光基金使用金额为1000元以下的同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秘书长、监事会主任、及各委员通过商议直接通过;1000元-3000元由同学会委员会商议通过,3000元以上的经同学会会员表决四分三通过,接受资助的同学不行使表决权。
5、财务委员设计并提供完整的财务申请单和报销单据。审计委员负责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每张申请单据和报销单据都应秘书长和监委会主任同时批准或签字。
第十二条 同学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捐赠人有权向同学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管委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第十四条 同学会基金管委会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 同学会基金管委会通过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向会员进行公布,接受成员的查询、监督。
第四章 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六条 任何一位同学有监督委员会使用基金的权力,有权对同学会资金使情况进行监督和质询。
第十七条 同学有权要求财务提供相关的原始凭证、账薄;有权向相关人员询问支出的具体情况,相关人员必须予以配合。第十八条 财务委员应定期编制同学会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报表,由秘书长、审计委员签字报基金管委会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秘书长签字公布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十九条 同学会基金帐目长期公示在固定QQ群上,接受任何一位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条 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代表同学行使监督管理权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同学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属于同学会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侵占,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活动。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委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同学会已零资产或负资产;
(二)同学会管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终止基金会运行;
(三)发生其他使同学会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运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基金在终止前,必须完成清算工作,编制清算清单,向全体成员公布,征求剩余资金的处理方案。
第二十四条 如基金运作不善,不足以获得大多数同学的信任,可由同学会 委员会征求大多数同学的意见,可以解散基金。解散时的基金余额同样征求大多数同学的意见进行处理。受自然因素影响须解散基金的,每届同学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同学会管理委员会进行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白水县白水中学20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起开始实施。
附件二:《白水县白水中学09届理科三班同学会阳光基金筹委会、第一届管委会、监委会名单》(拟)阳光基金筹备委员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李建周委员:王靖、张少东、杨乐、胡妮妮、李珊珊、李磊、孙斌
第一届管理委员会委员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 主任: 秘书长:
委员:(会计、出纳、综合事务委员等三人)
第一届监督委员会委员人员名单: 主任:
委员:(监督委员、审计委员、委员等五人)
备注:
1、经过广泛宣传,推荐合格同学担任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并由委员选举产生主任、秘书长及相关负责人员;
2、将选举结果进行公布,尽力争取全体同学意见,最终形成正式名单;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硅9702班第一届同学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同学的凝聚力,规范和加强同学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利用同学会平台,加强......
扬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兴化班)91届美术班第一届(15年)同学会2011年3号关于修定《同学会章程》及《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征求同学意见的通知全体同学:你们好!在总结了上一届同学会的成......
关于规范我校升旗活动的意见征求学校是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阵地,举行升旗仪式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面对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聆听雄......
关于对集团公司2014年《职代会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现将集团公司2014年《职代会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
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总的思路是:在校党委、省学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