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
基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
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以来,XXX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届人大会议和县第十七届人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展监督渠道,不断增强人大意识,结合建昌实际,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谋划开展检察监督
2018年以来,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决议》和《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有效地促进了县域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报捕案件XXX件XXX人,批准逮捕XXX件XXX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XXX件XXX人,依法提起公诉XXX件XXX人。
(一)加强检察监督制度建设。我院首抓建章立制,为检察监督夯实制度基础。在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政策、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我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主动地和公安、法院取得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切实促进提高案件质量的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一是我院主动发起建立与公安和审判机关的案件研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一段时期公安机关案件质量不高、证据规格偏低的情况,2018年初以来我们两次邀请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来院,就其相关办案单位在案件突破、调查取证、讯(询)问嫌疑人、证人的笔录制作和证据的采纳、采信以及证与证之间的关联性、合法性、充分性、真实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研讨会商,经研讨公安机关认识到我们提出的问题是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案件质量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我们达成定期或不定期就案件质量及证据规格等问题进行研讨会商的共识。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今年8月23日,由我院倡导发起,召开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公、检、法联席工作会议,会议就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检法提前介入、轮流召集联席会议等三项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我院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先后召开了4次工作衔接会商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有效地促进了专项斗争工作合力的形成。公安机关也主动表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我们刑检部门的业务骨干,就相关刑事法律政策的具体适用和相关证据采纳、采信及证据链条的形成、固定等方面的问题给公安干警讲课。三是我们还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拟形成与前述同公安、法院的案件联席研讨会议机制类似的工作机制,从而不断加大我院的刑事诉讼监督力度,放大监督视角。
(二)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我院把立案监督工作做为强化法 律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使有罪之人受到追究,无罪之人得到保护,取得明显实效。一是通过内部加强协作发现线索。侦监部门通过审阅案卷、核实证据、提讯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环节发现监督线索,控申、公诉、刑事执行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也同样要注重发现并移送立案监督线索。二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取线索。通过集中宣传、信访接待等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主动接受被害人的控告,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优化监督模式,前移监督触角,对重大疑难案件、敏感案件及时组织人员提前介入,及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案件追踪督促制度。对于立案监督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侦监部门通报案情,侦监部门实行专人负责、逐案跟踪,认真核实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理由13件13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强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调阅食品、药品和环境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卷宗300余件,立案监督5件5人,其中3件3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经法院审理得到有罪判决。
(三)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在履行好常态化的批捕起诉职能,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监督意 识,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一是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对严重刑事犯罪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决定追捕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15人。二是设置集律师接待、阅卷等多功能服务中心,认真审查辩护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罪轻、无社会危险性、侦查活动违法等意见,并说明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实现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摒弃以捕代侦、带病捕诉,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捕197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6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12件次。
(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我院以刑事抗诉工作为抓手,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有效提高了检察公信力,促进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一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意识。我院确立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举的原则,增强公诉人员法律监督意识和能力,并在全院目标考核中将刑事审判监督作为公诉工作的硬指标加以规定,提高了办案人员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诉前监督,完善审后监督,在监督措施上下功夫。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工作中我们通过完善量刑建议机制,将实体监督从审判后的监督前置到审判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注重运用非抗诉手段依法纠正刑事 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注重日常监督与判决审查的有效结合,切实加强了听取律师意见与当事人利益保护的相辅相成,坚决做到灵活运用纠正违法和抗诉机制,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相关意见或建议必答复,对影响案件公正和后续社会稳定问题必调处,进一步明确了审判监督工作思路,有效提高了检察公信力。三是加强纵向协作,对拟提出或提请抗诉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听取市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抗诉合力,提高抗诉的准确性。四是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工作机制。今年8月2日,检察长列席了同级法院审委会,对一起犯罪嫌疑人XXX职务侵占案件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使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得到了有罪判决,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院正积极与法院沟通,进一步规范、细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共提出或提请抗诉4件5人,法院支持并改判1件1人;共向法院发出书面量刑建议400余份,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公诉人向法院发出口头纠正意见6件次。
(五)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一是民行部门积极广辟案源,通过办案加强法律宣传,做到办理一案宣传一片。今年以来,我们接待涉民事、行政的来访群众百余人次,接待电话咨询20余人次,做到件件有记录、案案有答复,在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在办理民行抗诉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 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通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使案件认定准确,提高了提抗支持率、再审改判率。同时,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把关制度。从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到检察长,对每一起抗诉案件都严格把关,认真听取案件汇报,从文字表述和法理阐述上对抗诉理由进行仔细推敲,有效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三是认真做好息诉工作。我们在审查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时,采取“转变到位、释法解疑到位、人性关怀到位、文书说理到位、解决困难到位”的做法,成功地接待了百余人次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没有上访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共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7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
(六)加强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一是我院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安全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官每天深入监管场所,全面掌握监管场所的各方面情况,重点加强安全防范检查,对收押、释放、提审、会见等活动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对在押人员劳动情况认真检查,全面升级看守所的监控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的可能性。二是突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两年来县法院共判决各类刑事案件318件381人,全部交付执行。建立了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提前告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随时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和案件诉讼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目 前所办案件在全市位列第一。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监督。我院从社矫交付环节入手,定期通报核查矫正人员信息,每年2次深入全县28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督促社矫机关建立了完善的社区矫正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和管理档案,对重点人员全部使用手机定位,建立了汇报、考核、请销假等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两年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3件2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办案单位羁押期限预警告知16件22人,依法纠正超期羁押1件2人,向看守所提出投劳建议并被采纳5次;社区矫正人员433人无脱漏管现象发生。
(七)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积极拓宽案源,公益诉讼工作初见成效。一是院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调整办案人员,充实一线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规范办案程序,将案件分阶段分类别请示报备,严格遵守层报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调查取证,确保所取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和说服力。二是主动出击,全面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民行部门加强与侦监、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接待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和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来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国土、食药、环保、民政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部门召开座谈会,积极探讨建 立沟通协作机制。两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现正在对林业部门一些线索进行排查。
(八)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一是畅通信访表达渠道,积极推进控告、申诉、举报、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按照管辖范围和“诉访分离、依法导入”的要求,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及时受理,依法导入程序,建立了受理、分流、宣传“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二是我院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日、员额检察官接访等制度。坚持把刑事和解制度、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以案释法制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案结事了。截止今年8月末,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5件次,均给予热情解答和妥善处理;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1件,其中转反贪部门立案侦查9件9人,转反渎部门立案侦查2件6人,转民行部门5件,转侦查监督部门11件,申诉案件2件,国家赔偿2件,均基本办结。
二、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
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一条主线,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内容。我院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深化检察改革以来,狠抓案件监督、构建监督机制、抓好作风养成,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确保干警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
(一)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司 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全面开通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评查机制,强化流程监控和动态监督,做到全程留痕。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查,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情况交叉互检、涉案财物及空白法律文书专项清理活动。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严格落实执法办案“6个严禁”措施。两年来,我院对统一集中受理的案件开展全程同步流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共发起超期预警监控案件44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782件次,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杜绝了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一是我院每年都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确定活动主题,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来院考察观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切,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意见,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做好检务信息公开工作。我院积极运行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程序、流程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同时,我们坚持检 务公开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在每年利用普法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的基础上,以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作为新平台,统筹推进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认真、依法、高效地做好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2189条、法律文书337份;通过“两微一端”推送、转发相关信息、文章、博文894条(篇),为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检务公开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新常态。
三、我院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学习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和市检察院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特色,不断增强广大检察干警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职能定位,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采取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相结合、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认真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量刑畸轻畸重、裁判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有效的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我院始终坚持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专项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着力在解决问题、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提高能力上下功夫,法律监督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坚持把专项监督作为基本手段,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涉检信访积案化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始终坚持把类案监督作为重要途径,加大调研、指导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过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不规范问题,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重要形式,及时向公安、法院提出纠错补漏的检察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我院与县法院对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相关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准备会签形成常态化制度。全面推行对同级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制度,重点审查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年初以来,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400余件,法院采纳率为96%。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出发,制定完善检察机关两大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奖励机制,有效的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筑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岗位练兵、专题讲座、诉讼监督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着力提高诉讼监督能力。认真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认真开展“规范文明执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确保我院执法工作实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通过深入查摆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我院2017被省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人被市院荣记三等功。
四、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法律监督这项主责主业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我院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检察人员的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审查把握能力相对较弱,监督中不仅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而且还存有畏难情绪,担心影响与公安、法院的关系。
二是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法律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才流失严重、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不畅等问题,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是诉讼监督的方式单一,手段乏力,办案力量不足,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诉讼监督工作的深入开 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当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我院下一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XX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市、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定期不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专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是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依法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进一步探索对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建立 健全定期通报执法工作情况、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查阅案卷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等制度;完善与司法、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提出、办理、反馈机制,使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顺畅有力。
四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在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的同时,通过整合司法资源、集中培训、岗位练兵、业务评比、理论研讨等方式,着力把我院法律监督整体能力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尊敬的X主任、各位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我们一定把市、县两级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转化为工作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建设和谐XX、法治XX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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