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精品范文 时间:2023-12-26 07:13:4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202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用6篇)

202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

一、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宣传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效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成立XX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医保局局长张宝良同志兼任。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及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配合。

四、宣传内容

按照省和长春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一)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渠道及将要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

(三)重点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

主要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宣传条幅、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筹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医药机构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全面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舆论宣传氛围。

(三)贴近群众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重点以进社区、进乡村、进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直接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社区及乡(镇)人员密集地点为主要宣传场所,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就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咨询解答。

(四)具体安排

利用4月份最后一周作为宣传周(4月22日—26日),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

1、在XX市网站发布活动方案及相关宣传内容;

2、在XX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

3、市医保局要组织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在明珠广场和新东方购物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

4、各乡(镇)、街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2条标语,并且要召开会议抓好落实,让打击骗保家喻户晓。

5、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不少于2幅垂楼标语或横幅,在楼内醒目位置或医保报销窗口张贴宣传海报,并设立咨询台;

6、在全市276个公办村卫生室悬挂条幅,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全力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同时要将此次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单报送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注重宣传实效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告知群众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做到实地宣传有人、有画、有条幅,新闻媒体宣传有字、有图、有声、有影。

(三)突出宣传重点

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是使群众真正了解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属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谋划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针对本单位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项目。

(五)总结宣传经验

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要将本单位宣传总结、宣传图片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集,于20xx年5月1日前报送至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宣传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

按照辽源市医疗保障局、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医保联〔20xx〕4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综合监管体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证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重点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对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整治。其内容如下: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凭证;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

20xx年专项整治主要目标是聚焦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是要加强医保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行动,主要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利用大数据查找并锁定可疑线索进行数据比对分析,依法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一)查处骗保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运用医保和卫健委等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相结合,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欺诈骗保人员。

(二)曝光典型案例。要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医保和卫健部门对专项整治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要梳理汇总,形成典型案例纳入曝光平台,给予公开曝光,提升社会对欺诈骗保行为识别能力,对欺诈骗保形成有效震慑。

(三)树立先进典型。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自觉开展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对认真履行服务协议、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定点医药机构要树立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彰。

四、责任分工

县医疗保障部门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联合县公安局、卫健局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按照工作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为:

1、对定点医药机构资质、医保医师及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进行审核;

2、核实病例报告单与大型医疗设备诊疗行为是否相符等情况;

3、核实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卫生材料等进销存等情况;

4、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疑似违规问题线索。

(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非法经营药品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抽调医疗专家对大数据分析提供的疑似违规病例进行核查。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10前)。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关于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联[20xx]4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并分别报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二)县内检查(5月11日-7月31日)。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县所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对检查的相关资料要认真汇总,注意保存,做到留痕留据,签字盖章确认;涉及违反《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骗保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确保基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市级检查及省级抽查。8月-9月,市医疗保障部门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复核,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0月—11月,省医疗保障部门对辽源地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复核。

(四)结果汇总(12月10日前)。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全年检查处理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汇总,按照时限要求报市医疗保障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部门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员单位。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工作机制。

(二)强化信息共享。医疗保障部门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立案侦查或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医执业及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对相关问题及线索信息要互通共享,及时移交,做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要线索要应查尽查。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安排区域内重点问题线索排查和检查时间,有计划地分步推进,并做到对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全覆盖。对收到投诉举报和移交的重要线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做到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应查尽查。

(四)按时报送信息数据。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对我县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筛查,为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信息可疑问题线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将每个月医保基金征缴、结余、拨付、拖欠情况、两定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报,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备案。

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将《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结合我市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内容

以打击“三假”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一是聚焦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行为;二是聚焦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就医、虚构病情、虚构医药服务等行为;三是聚焦提供血液透析的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惩处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行为;四是聚焦基因检测,严肃查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使用医保肿瘤靶向药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为;五是聚焦岁末年初,重拳整治医保卡突击消费、兑付现金乱象;六是聚焦我省“五个一批”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克尽全攻。

三、工作任务

(一)针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根据自查自纠、举报投诉线索、日常监管,结合数据分析结果,各区、县(市)医保、卫健部门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按20%比例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家数不少于10家,含住院功能的医疗机构不少于检查家数的一半,不足一半的全额检查)。其中,卫健部门重点查处伪造医疗文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医保部门重点查处虚假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针对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

各级医保部门根据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分析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不少于10家,不足10家的全额检查)。检查重点为费用总量较大或费用增长较快的机构,检查时通过调取医用耗材购买原始票据、领用使用记录,结合医疗机构购销存系统等方式,重点核查理疗费用、吸氧费用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对于检查中发现涉嫌虚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精准打击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构病情、虚构医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提供血液透析的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梳理全市2020年1月1日至今血液透析相关费用,重点分析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各级医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血透费用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过程中,通过透析器材与透析费用一致性的逻辑验证等方式方法,排查血透异常费用,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构血透次数、虚记耗材、虚记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针对基因检测问题

市医疗保障局筛选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的.限定支付药品,并选取费用排名前十的药品。各级医保部门调取使用限定支付药品参保人员的基金检测结果(不少于100份,不足100份的全额检查),与定点医疗机构归档报告进行比对。同时,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核查基因检测机构资质(不少于5家,不足5家的全额检查),严肃查处篡改基因检测结果骗取医保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针对医保卡突击消费、兑付现金问题

重点关注中医诊所、零售药店等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医保部门在岁末年初、冬病夏治、冬季膏方节等关键时点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巡查力度(全市巡查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不少于500家,其中各区县不少于50家),紧盯“返现”、“返礼品”、“减免自付”等诱导性医保消费乱象,坚决遏制医保卡突击消费情形。

(六)针对“五个一批”重点任务

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4月)

各区、县(市)医保、公安、卫健部门应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各区、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查处理阶段(2022年4月至12月)

各区、县(市)医保、公安、卫健部门应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有序推进专项巡查,定期向市专班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度。

(三)分析上报阶段(2022年全年)

各区、县(市)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每月上报数据信息,2022年6月汇报阶段性成效和不足,2022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部署、有力的行动,持续完善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红线,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和持续发展。

(二)强化线索分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挖涉嫌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化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共同会商、成果共用机制,实现“一案共查”“一案多处”。各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市专班报告。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我县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xx〕20号)和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医保发〔20xx〕7号)及市医保局、市公安厅、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xx〕18号)精神,决定全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预防与查处并重、行业自律与专项治理并重、短期突破与长效机制并重的整治思路,聚焦易发多发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动,打响联合专项整治阻击战,在全县范围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压倒性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二、目标任务

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详见附件1)等欺诈骗保行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紧扣“清零行动”工作要点,覆盖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运用政策调整、定点准入、协议管理、经办稽查、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部门协同等多种监管手段,持续强化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巩固“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高压态势,努力维护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欺诈骗保案件查处沟通协作,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及大数据筛查比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江西省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侦查手段的联合优势,深挖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梳理汇总欺诈骗保案例,结合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有力震慑氛围。

(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树立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

四、工作职责

信丰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确保部门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具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进行统计协调。

(一)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负责拟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并汇总全县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督促两定医药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牵头负责其他日常工作。

(二)信丰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信丰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理诊疗、虚假诊疗、不规范义诊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限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底。我县专项整治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参加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工作,跟进落实落细专项整治各项安排,确保全县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底前)。结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飞行检查或交叉检查、日常稽核等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可疑线索,让欺诈骗保行为无处遁形。用好用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加强综合监管、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骗保、套保行为,并及时曝光。同时,要坚持示范引领,积极选树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和选树的先进典型情况,信丰分局将按照附件3、附件4、附件5要求,于20xx年6月18日、9月18日、11月23日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曝光典型案例,信丰分局每月月底前向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报送。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对照填报《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20xx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成立相应的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起重大欺诈骗保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提升监管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提升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水平。要对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强化技术手段支撑,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优势,积极引导其参与检查,不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能力。

(三)建立督导机制。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案件办理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及省、市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监督。结合20xx年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等渠道,全面深入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畅通各层级的举报投诉渠道,运用好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监督合力。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着力整治医疗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就医上的获得感,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攸纪发〔20xx〕13号),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数据分析为抓手,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主要目标,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运行秩序。通过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明显减少不合理的就医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纪委会同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谭心飞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龙小兵,县医保局局长文龙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龙雪刚、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洪虎龙任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医药管理股长唐庆仕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医保局、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县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纪委:对相关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县医保局:负责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具体负责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核查,对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汇总专项整治情况。

县卫健局:督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医院管理制度,配合县医保局抽调医疗质量控制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重点

结合大数据分析筛查疑点,对20xx年7月至20xx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违规违约行为逐一排查,项目化管理,一追到底。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辅助药滥用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滥用辅助用药,无指征、超剂量或过度用药;是否超范围使用限制性药品,出院带药是否超过标准量;是否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换串为医保目录药品进行报销。在作用相似的情况下,是否优先选择更为经济的耗材;是否超出病情实际需要和诊疗护理有关规定,过度更换医用耗材。

(二)特殊检查化验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以虚开、重复、无指征、套餐式、体检式等方式滥用检查化验,以及高套、分解等违规收费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特殊检查化验和特殊疾病筛查项目作为常规检查;进销存不一致,处方与药品使用不一致。辅助用药滥用。

(三)中医康复理疗问题。重点检查医保支付排名靠前的中医治疗项目(中医外治、针刺灸法、中医推拿治疗等),检查是否存在虚记滥用、串换项目、套高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现象;中医理疗登记是否规范;是否按中医理疗项目适应症、治疗时间及疗程标准严格执行;中医理疗师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

(四)住院标准执行问题。检查是否将无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治疗、未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是否为连续住院患者办理两次或两次以上入、出院手续,为需要转科治疗的住院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是否存在擅自减免自付费用、免费伙食、免费体检、夸大病情等方式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多名参保人员收治住院的;是否将非医保病种纳入医保报销;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单病种按普通疾病结算,或普通疾病按单病种结算;是否将符合意外伤害结算的费用按普通住院结算。

(五)病历规范及原始登记问题。检查是否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资料,是否存在相关检查、治疗项目无原始登记或登记不规范等情况(输液输氧执行卡、治疗登记、中医理疗登记、代刷卡取药人员信息等原始资料需详细记录并保存一年);使用部分自费及完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前是否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字同意;病历中是否有内置耗材条形码等标识;是否存在利用参保人员参保凭证,伪造病历资料,骗取医保基金。

(六)处方医嘱与实际治疗不一致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收费与医嘱、治疗单、检查单、病程记录不一致;是否严格按照物价标准收费,有无将物价部门规定的单收费项目(套餐)分解为多个子项目超标准收费、在HIS系统违规设立套餐;是否存在未经物价、药监等部门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无依据的增加或重复收费;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收费内涵规定,手术按步骤名称收费,检查部位按器官收费,超内涵收取医用材料费等;是否存在超过物价部门规定或协议约定的加成比例进行收费。

(七)进销存不一致问题。检查是否定期盘点,进销存账是否相符;药品、耗材进货单据、退货单据、明细清单是否清晰完整;药品、耗材台账是否建立,是否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料中是否能清晰明了地体现收取的每名参保人员自付费用金额、收费时间;医院是否存在自行减免患者自付费用;医院有无收取住院患者的预交款并留存住院预收款相关凭证;医保结算单是否有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名;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申报资料是否整理归档。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2日前)。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协议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县本级协议医药机构公布医保基金退款账户(县本级医保基金退款账户:,开户行:,开户名:)。各协议医疗机构按要求积极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将查出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在11月22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涉及的医保基金主动退还至县本级医保基金退款基金账户。

(二)监督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成立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小组,根据系统数据筛查情况和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照各单位上报的“三清单一方案”,检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访民意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不事先发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通过重点检查五保户、贫困户等特殊人群住院的真实性,中医康复理疗项目、特殊检查化验项目是否违规,住院患者是否缴纳预交款并留存收款相关凭证,收治住院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指征或自付费用减免等诱导行为。检查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工安排如下:第一组由龙雪刚同志担任组长,由杨千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杨体吾、陈治刚、黄容、刘新跃;第二组由兰华同志担任组长,由唐庆仕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为李珍爱、刘运新、高天、朱玲。在开展县本级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株洲市专项整治异地交叉检查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重点核查阶段(12月18日前)。对在规定时间自查自纠不到位、不彻底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对市检查组交办案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认真、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纪委或公安机关处理。

(四)规范总结阶段(12月31日前)。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必要时通过媒体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重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严肃查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工作衔接,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切实形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合力。

(三)严明纪律,遵守廉政规定。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剖析总结,完善管理制度。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引深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根据国家、省、市局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和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和重要线索,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为震慑,以全面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为依托,以构建医保诚信体系建设为保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加快推进建章立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到20xx年4月底,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达100%、监管岗位人员培训率达100%、智能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定点医药机构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专项行动内容

根据医疗保障法规文件及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内容,结合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风险评估、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核实等情况,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将评估风险系数高、以往有违规记录、有举报线索,或有疑似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采取现场排查、突击检查、暗访调查等形式展开。

(一)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内容:

聚焦“假病人”“假病情” “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问题,深挖细查、严厉打击;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不合理诊疗、 串换药品、串换耗材、串换诊疗项目以及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是否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方式,或者通过“有偿推荐、减免起付线及个人自付比例”等手段,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对既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落实到位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医保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与上传医保经办机构数据不一致情况;是否存在盗刷医保卡、虚假结算、串换药品、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参保人员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医疗保障卡套取药品、耗材等行为,要把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报销对象作为筛查的重中之重。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4月--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

医保部门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动漫短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开展跟踪报道。要利用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形成舆论震慑。4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医保局要适时与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传达国家和省市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强化全县上下积极参与专项治理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6月底)

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要针对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刀刃向内,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到位的要形成专门报告,并明确下一步堵塞漏洞、防微杜渐的具体工作举措。自查自纠阶段,在确保医保基金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揭摆并纠正到位的问题,政策范围内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县医保局要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资质进行全面复审,完善细化服务协议,并与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医保局要综合运用数据分析、智能审核、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深入核查,掌握疑点信息。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定点医药机构集中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件,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严格按协议条款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对违法医药机构依法给予行政或法律处罚;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停止1—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并将违规行为通报卫健部门。对具有骗取医保基金或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要勒令退回骗取基金,暂停医保直接结算处理。涉嫌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有责必究,严肃问责。

集中整治过程中,同时开展以下专项检查活动:一是以查处降低入院标准,小病大养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二是以规范慢性病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以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非医保用品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四是以规范医疗机构医保账务管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

查实医疗机构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

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

在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的。

查实零售药店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

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

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的;

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

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的。

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及做法,深入查找风险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医保诚信体系,逐步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建设,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积极配合省市抽查复查,查漏补缺,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效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和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行为及对应处理措施,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大力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执法规程、费用稽核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经办机构内审稽核能力,实现基金监管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健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推广互联网+视频监控,促进智能监控提质增效,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先提示、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阳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高元胜担任,医保、卫健、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同时要确定具体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服从调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卫健局要结合医疗乱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勒令整改,性质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依法取消行医资格。公安局要依法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欺诈骗保等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立案侦办。市场局要全面彻查药品耗材供销存情况,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协同一致,共同搞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负责协调开展专项行动。

(二)坚持依法依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推进,要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范围,对被检查对象一视同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杜绝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滥用权力,不准向被检查对象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持续深入地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用好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形式,普及医保政策,讲好医保故事,让参保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好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周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把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省市推送工作要情,对查实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要适时在有关媒体公开曝光。

第2篇: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精选8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精选8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1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号)要求,安徽省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及分管副省长多次就基金监管工作作出批示。5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医疗保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分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税务局、药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后,我局专门召开全省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9年基金监管工作,交流基金监管工作经验,要求各地将基金监管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今年,省政府将医保基金安全列入对各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引导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基金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基金监管部署要求,我局研究制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8号),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今年基金监管的首要任务。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方案》(皖医保秘〔2019〕29号),将虚假住院和诱导住院作为打击重点,由点到面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各市、县(区)均按照要求,印发本级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序时推进工作。

二、多措并举,确保实效

省市县三级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坚持时效性和长效性相结合,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15日,全省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613家。共处理协议医药机构9114家;暂停协议管理1049家,解除协议93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起;追回医保基金数达4.24亿元。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基本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节约医保基金约29.73亿,基金支出大幅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乱象得到初步治理,基金监管工作成效初显。

(一)对标要求,严格落实“规定动作”

1.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印发《安徽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省及16个市、105个县(区)均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省及部分地市根据实际需要,拓展举报渠道,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设置举报专栏。制定举报线索处理流程规范,建立接听举报电话值班制度。截止目前,省级共受理有效举报线索155条,已办结92条,其余63条正在按时限要求查处,全省共发放奖励资金5840元。

2.全面落实现场检查。按照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14号文要求,今年要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我省各级医保部门克服机构刚刚组建、人员力量不足、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多的困难,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监管业务骨干,医药专家等作用,积极借助商业保险公司、医供体牵头单位等第三方力量,通过日常巡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多频次、广覆盖的全面检查。截止11月15日,全省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613家,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

3.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剖析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各级医保部门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芜湖、合肥等市在地铁和公交站台投放宣传广告。淮南等市利用出租车顶电子屏开展出入城乡、街巷的流动宣传。安庆市结合当前热门歌曲改编歌词制作打击欺诈骗保歌曲。滁州市通过气象局“天气服务”短信平台,以温馨提示的形式,每天向公众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内容。阜阳、亳州等市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每天定时曝光违规违法行为。全省共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0余万份,举办讲座、培训等现场活动300余场,通过媒体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79起。近日,我局以成立一周年为契机,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在省内主要媒体、网站以及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晒成绩、听意见、表决心”,努力营造“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的医保新氛围。

结合实际,创新开展“自选动作”

1.创新开展飞行检查。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查处效果,我局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飞行检查制度,针对部分重点举报线索和医保信息系统中异常数据,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上半年,我局先后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开展3轮飞行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家,定点药店32家,追回医保资金725.81万元,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得到严肃处理。9-10月份,结合专项治理抽查复查要求,再次集中组织飞行检查,采取市级交叉互查方式,重点对高级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2家,相关线索正由各市核查处理。此次飞检,首次引入大数据筛查手段,事先对被检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查找违规线索,然后再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大大提高了基金监管工作效率和效果。

2.稳步推进医保行政执法。为逐步实现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理方式由主要依据协议处理向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并行过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震慑效果,我局稳步推进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奠定了法律基础。二是组织参加2019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省级40余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三是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目前,滁州等市已率先实现市、县(区)医疗保障案件行政处罚全覆盖,全省行政处罚金额达2156.61万元。

3.全面上线“智能监控”。医保基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过去,医保基金监管主要依靠人工稽核的方式,效率低、效果差,为了提高基金监管效能,我局将智能监控“全覆盖”列入今年基金监管重点工作,督促引导各地尽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目前,全省16个市均上线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我省滁州市、蚌埠市被选为国家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单位,我局同步选择六安、芜湖两市,开展省级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7月16日至17日,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场启动会在我省滁州市召开,我局组织了全省16个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聆听学习,力争为未来全国医保智能监控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4.注重强化调度考核。今年,省政府将“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对各市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为确保各项基金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实行基金监管分片负责制,按照皖南、皖中、皖北划分为3片,指定专人负责线索督办、数据统计、日常联络等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各地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针对部分市出现的核查不深入、处理不彻底现象,采取向当地政府发提示函或者直接约谈的方式,督促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深挖细查,严肃处理。截止目前,通报表扬2次,发送提示函1次,向政府分管负责人直接通报3次。

(三)立足长远,不断健全体制机制

1.规范协议管理。医保服务协议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针对以往各地协议文本种类繁多,分类混乱,协议内容与条款不统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我局制定全省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范本,统一了违法违规行为界定以及对应的处理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补充细化有关条款。对于不签协议的医药机构,各地的医保基金坚决不予支付;对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明确在3年内不得将其再纳入医保定点。如发生未签订协议却发生医保基金支付的,将严肃追究医保经办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已于5月底完成新协议签订工作。

2.建立医保医师制度。为提高基金监管精细化程度,5月,我局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延伸,将违规责任与相关医务人员挂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保护参保人员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安庆、阜阳、滁州等市已分别对相关责任医师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罚。

3.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涉及医药、财务、审计等领域,专业性强,为强化基金监管专业性,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作用,我省建立了医保专家评审机制。目前,省级医药专家库已经建立,并制定了专家库管理办法,成员来自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共140位,涉及32个学科,其中26个临床科室,6个辅助科室。同时,聘请医保信息化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加基金监管。

4. 建立“一案多移”制度。对欺诈骗保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涉及公职人员参与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其他行政违法的,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3起,向纪检部门通报涉及公职人员骗保案件49起,有效震慑了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积极完善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的监管方式。常态化开展飞行检查,及时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努力构建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新机制,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防骗、识骗能力,根据深圳市打击治理办《关于举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月深圳主会场启动仪式的通知》文件精神,xx区于8月12日起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和张贴海报、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全面营造宣传氛围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xx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xx区副区长、xx公安分局局长、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区委政法委(综治办)、xx公安分局、区城管局、xx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层层发动,狠抓部署。根据市打击治理办《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区20xx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工作方案》及《xx区20xx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方案》。为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xx分会场启动仪式顺利开展,8月8日,区综治办组织召开了xx区20xx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协调会,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全力提高宣传覆盖面

(一)集中开展宣传。8月12日,由xx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主办,xx公安分局、xx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南湖街道办事处承办,以“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主题的xx区20xx年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启动仪式在xx区金光华广场举行,吸引了数百名市民参与。启动仪式当日,xx区10个街道办设立三级分会场,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辖区内掀起全民反诈高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阵地宣传。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围绕“反电信网络宣传”的主线,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各街道、社区在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栏、宣传视频、宣传资料、标语等,通过专题讲座、社区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基本实现了人员聚集场所处处有提醒,常见诈骗手段人人能识别的目的。宣传月期间,全区10个街道共计悬挂标语横幅20余条,张贴海报1000余张,派发宣传册2万余本。

(三)全媒体式宣传。以微博、微信、专题网页、论坛等形式推送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知识、案例及预警信息,让辖区居民群众知晓诈骗手法,主动参与防范。宣传期间,在区级网络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0篇,“平安xx”专栏发布宣传报道10篇,“平安xx”公众微信号推送资讯20多条。

三、强化督导,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xx区将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对此次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一种实效性工作。各成员单位与各街道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体系,“八进”区域,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显著提高,普通群众对诈骗基本防范知识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财务人员知晓率达100%,确保了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区综治办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纳入年底综治考核。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3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xx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切入点,进行点对点、精准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达到了增强群众防骗意识、识别能力的良好效果,从而遏制了辖区电诈案件的高发势头。

一、宣传方式多元化。

一是结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方式特点,制作xx余份宣传海报、防诈骗宣传手册、横幅标语,由民警辅警带进辖区,在茶馆、中心场镇、学校周边、村社活动室等人流密集处及居民小区、村委会宣传栏积极张贴,广泛宣传。在场镇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确保将防范诈骗宣传工作覆盖到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辖区群众的防诈骗意识。

二是宣传活动“零”距离,面对面促理解。

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入户走访过程中与辖区群众“零距离”接触,利用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及近期各类诈骗案件典型特点和作案方式,并发送防诈骗宣传资料,提醒大家遇事思考、多与家人商量,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贪图小便宜,但凡遇到涉及钱财、及个人银行卡等信息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要及时报警。同时公布电信诈骗 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作案方式以及识别、防范的技巧,引导群众向身边家人、朋友“扩散”防骗知识。

二、宣传对象精准化。

一是深入社区小区,紧盯居民群体。

针对受害群体普遍文化程度偏低、辨别能力较差等特征,通过案例分析研判,科学研判,重点对辖区老年人、家庭妇女、学生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多次联合镇政府、各村委会、小区物业、学校开展防诈骗宣传,及时给予提示防范。制作写有民警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警民联系卡在场镇、学校、各村醒目位置张贴,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助。

二是深入辖区,紧盯打工群体。

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多的情况,民警深入各建设工地、商户,开展以预防电信诈骗为主题的`“面对面”反诈宣讲活动,民警结合建筑工人、商户老板的职业特点,介绍了不法分子如何通过贷款、刷单、交友等方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

三是深入中小学校,紧盯学生群体。

充分发挥辖区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责任人的有利条件,深入中小学校举办反诈知识讲座,对社会阅历相对浅薄、防范意识较为简单的学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并采取互动,解答提问的方式,提升在校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的能力。充分利用中小学广播站平台,利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开展反诈骗宣传,营造校园反诈骗浓厚氛围。

三、宣传内容亲民化。

一是提升宣传内容丰富性,帮助群众掌握理解。

将电信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日常预防、经典案例等内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图片编制成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通过户籍窗口、值班室等窗口以及辖区走访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实现宣传覆盖方方面面。对低龄学生、老年人文化程度低的居民等理解能力较弱的群体,尽可能地减少文字宣传,多配以卡通图片、口头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提升理解掌握能力。

二是注重日常巡回宣传,补齐宣传盲区。

在日常接处警、入户走访、巡逻防范等工作中开展随机宣传,并根据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防范建议。制作宣传展板,组织社区民警在各村社、场镇‘居民小区开展巡回宣传。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妇女、学生等易受骗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讲解电信诈骗常见种类、常用作案手法和作案方式、特点以及识别、防范方法,引导群众切忌偏听偏信,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同时,针对乡镇特点,在高发案地区通过车载广播等形式,边巡逻边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频次、延长宣传时间。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4

近年来,xx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打、防、管、控、宣”五位一体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坚决遏制电信诈骗 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协调推进

xx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反电诈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xx县人民法院创建“无电诈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重拳出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高发、蔓延势头,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成立了“无电诈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刑事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办公室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晰。

二、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审判质效

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重磅指导性文件;派干警积极参加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业务培训,通过听取课程、研习法律、学习优秀案例、案件讨论交流等形式统一办案意见,提高办案水平。结合“反电诈宣传月”活动、创建“无电诈单位”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及国家反诈微信公众号,并向人民群众大力推广,揭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手段,提高干警、群众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三、充分发挥职能,依法“快审快判”

严格执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好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情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区别对待,科学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对于犯罪团伙中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打击;对于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积极赔偿损失、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同时,严格控制、掌握适用缓刑的范围和条件。目前已审结x件x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型犯x人,共计退赔x万余元,判处罚金x万元。特别是,审结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牛某某等x人重大电信诈骗案,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加大宣传防范,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全民参与、靶向宣传、精准防范”的原则,在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悬挂反电诈宣传标语、放置宣传展版,开展下乡、进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的普法宣传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重点宣讲、重点提醒,全面筑牢“反诈防火墙”。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防电诈知识x篇,强化“以案说法”、“以案说纪”,通过身边真实案例让群众了解新型诈骗手段及防骗知识,做到反诈骗工作常态化宣传、精准式预警和长期性防范,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防范率,营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5

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宣传,形成攻势

20xx年4月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全县16个乡镇(场)医保所、29家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药店和191家村卫生所,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目前为止,我局共发放9000本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50张宣传海报和1500张“你问我答”折页。

二、严肃认真,自查自纠

20xx年5月至6月1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以《XX县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指南》和《20xx年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清单》为标准,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数据,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逐一核查。参与自查自纠的.有医保经办机构(XX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单体药店XX家、连锁药店XX家)、定点医疗机构XX家。

1.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发现共性问题7条,追回医保基金1.21万元。

2.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15.67万元,

3.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治理串换项目、代刷医保卡、摆放日化品、信息系统不健全、进销存管理混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35万。

三、多措并举,处罚到位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到20xx年10月底,县医疗保障局结合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邀请人保健康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仅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依法依规进行收缴,不做放大处理;对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未发现、在抽查复查阶段被医保部门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通过抽查定点医药机构,对57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罚,追回医保基金126.94万元,行政处罚84.1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主动向社会爆光6家。

通过此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关注度,我局将持之以恒、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强化医保政策基层宣传力度,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上强化与纪委、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医疗领域违规行为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强化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跟踪督办,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共同助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6

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筑好全民反诈防护墙,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xx银行勇担责任,开展了多元化的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宣传,致力于提升社会大众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实事。

厅堂多渠道宣教 反诈宣传不松懈

xx银行利用49个营业网点遍布英德辖区内每个乡镇的优势,在营业厅堂进行“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宣传。通过LED屏播放宣传标语、液晶显示屏播放推广视频、派发宣传折页、网点显眼处摆放操作指南与功能简介海报等方式发动客户下载安装APP。工作人员还主动询问每一位进门的客户是否下载安装了APP,对未安装的客户讲解APP 的功能并引导其下载,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警惕性。20xx年以来,xx银行已成功拦截3起电信诈骗事件,保护客户个人财产安全,为群众办实事。

老年人安装有指导 反诈宣传不草率

针对老年客户群体智能手机操作不熟悉且APP安装步骤较多、自行安装难度较大的情况,xx银行工作人员给予细心贴心的指导,从扫描、注册、登录、实名注册、开启预警功能每一步骤都演示实操,确保老年人群体也能掌握APP的.使用方法。

入户走访办实事 反诈宣传不言弃

xx银行反诈志愿团队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将反诈知识带进乡村、带进校园、带进企业、带进家庭以及社区等不同场所,针对不同层级群众进行精准性宣传,帮助群众抵御电信网络诈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事实。20xx年以来,xx银行组织开展反诈专题宣传活动53场,专题活动现场覆盖人次近9000人,主动联合英德市反诈中心、人民银行英德支行、英德市妇联等部门开展反诈宣传,营造“治乱补短 全民反诈”的氛围。

业务与安全同重视 反诈宣传不停歇

自网格化服务工作启动以来,xx银行网格化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解决难题的同时,积极普及断卡、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提醒大家诈骗就在身边,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xx银行将持续以实际行动推动“学史力行”,践行初心使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多举措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维护群众的金融账户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英德人自己的银行的初心和使命。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7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足本职、发挥警种优势,以“深入宣传、广泛宣传、长效宣传”为指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做好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一、精心准备,有的放矢。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xx网安大队全面总结梳理常见典型网络、电信受骗案件,做好归纳,形成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宣传标语及短文,内容涉及QQ好友诈骗、电子邮件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

二、掌控网络宣传阵地。依托微博、论坛等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兼职情报信息员及各网络虚拟社会意见领袖作用,及时发布网络、电信诈骗警示宣传案例。同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不偏听偏信,不贪图小便宜,提升网民防骗能力。

三、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一是会同派出所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活动现场,民警通过设立展板,发放防诈骗宣传册,讲解典型受骗案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防范技巧,提醒居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教导群众辩识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获得现场群众一致好评。二是通过网吧协会召开网吧业主会议,指导各网吧积极做好防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标语,指导网吧业主在网吧醒目位置粘贴。

四、加强信息研判,建立长效机制。紧密围绕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针对性研判预警工作,仔细梳理、串并各类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建立重点管控人员信息库,不断提升宣传深度和精度。针对网络、电信类诈骗案件逐年多发的态势,建立网络、网吧、广场社区等多渠道宣传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时期持续性宣传。

202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8

6月29日是全国反欺诈宣传日,今年支付清算协会的宣传主题是“守护老幼,远离欺诈”。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少隐患,不断更迭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我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支行员工统一转发当日公众号推送的反欺诈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线下宣传主要包括在厅堂向前来办业务的客户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及应对方法,并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知识竞答。此外支行还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安排专人走进附近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反欺诈安全知识宣传折页,详细介绍各种电信诈骗的案例,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高额收益的理财欺诈、保健品销售欺诈、谎称亲友出事的欺诈、抵押房屋理财坑人、网络招聘“保证金”套路、“校园贷”连环套等,通过进社区宣传与客户开展互动,增强客户防诈骗意识。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宣传了各种诈骗的防范要点,提高了群众的反欺诈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我行将始终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履行公众反欺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让我们擦亮双眼,一起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防火墙牢筑心间。

第3篇: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6篇)

第1篇: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张医保字〔2019〕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张医保字〔2019〕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XX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XX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文科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

未完,继续阅读 >

第4篇:打击六合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罗坊乡打击地下“六合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维护我乡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击地下“六合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等有效措施,对“六合彩”赌博活动实施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六合彩”赌博蔓延态势,全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引诱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二是明知“庄家”、“赌头”进行赌博活动,仍多次帮助收注、登记、结算以及交接赌资并从中渔利的;三是明知“庄家”、“赌头”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为其提供赌博场所的;四是以

未完,继续阅读 >

第5篇: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5]48号 【发布日期】2005-08-12 【生效日期】2005-08-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哈政办综[2005]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哈尔滨市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 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

未完,继续阅读 >

下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