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合同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项 目名 称:
建 设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市####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书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市####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投资性质: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范围和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工程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三、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
项目管理期限:个日历天
四、项目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万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建设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
条件。
八、项目管理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九、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十、建设单位:(签章)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合同签于年月日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建设单位”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项目管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7)“附加工作”是指:①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建设单位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而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建设单位权利
第四条建设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建设单位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建设单位有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选定
权,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第七条建设单位有对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确认权。
第八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机构提交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单位权利
第十条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主持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管理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承包合同,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采购单位上报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办理各项费用的支付。
3、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
4、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5、协助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单位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工期,则这种变更须经建设单位事先批准。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报酬,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金。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单位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单位书面提交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协调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监督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项目管理单位核拨项目管理费。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后,组织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项目管理单位义务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地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委托的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履行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项目管理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第二十四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办理以下事宜:
1、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2、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与监理、施工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并监督实施;
4、及时处理工程索赔,组织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
5、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运行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6、组织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
7、组织项目后评估。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管理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并报建设单位存档。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移交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四章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有权就因项目管理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建设单位应与项目管理单位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项目管理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项目管理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项目管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项目管理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建设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管理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项目管理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建设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项目管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第二条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 按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108)号,项目管理费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含:人员工资、车辆、办公设备使用费、公告、新闻宣传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项目管理行为费用。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和必要的现场办公条
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 7 天内就项目管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联系人:# #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项目管理单位核拨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支付分为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部分。
(1)预付款的支付: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应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 30 % 作为项目管理单位预付款;即12.84 万元。
(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①工程总进度达到50 %时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30 %;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20 %;③工程完成管理移交、资料归档后,支付项目管理费总额的20%。
第七条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经理: ###
项目管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管理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项目管理机构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管理月报》。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额=评估损失额×项目管理酬金率。最终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酬金总额。因项目管理单位失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扣减合同金额的1-5﹪,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项目管理单位失职造成的工期延误,视工期延误时间情况扣减合同金额的1-5﹪。
第九条项目管理单位在责任期内所管理的项目若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评选的优良工程、质量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建设单位应按合同价的1-5﹪奖励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即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 加 协 议 条 款
第2篇: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索赔
一、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为以下类型: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四,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
第五,建设项目借款合同。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
(二)合同分析
在施工人员接到所有合同资料后对合同进行的一次总体的、全面的和详细的分析,以达到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避开不利条款、重视风险条款,用其指导施工的目的。
1、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主要在工程范围、承包商的主要责任;业主的主要责任;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和工程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的分析。
2、对图纸的分析。审核图纸的差、错、漏项目,以及和实际不符和需优化的情况,以及核对工程量看其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别情况,用以指导以后的施工组织。
3、合同价格分析。通过对合同价格的分析,弄清楚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及其价格组成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利润的数目和比例以及合同总价,从而编制出本项目投资成本计划,以利于在合同执行中控制成本。
(三)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就是在原始合同状态的基础上,在业主、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在不断调整、修正和补充的条件下,使合同逐步向目标靠拢。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对后期合同执行进行合同状态的把握和分析做好了铺垫工作,就能得心应手的在合同执行时随时把握合同状态,即对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状态进分析和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进度状态分析。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横道图表、关键线路等施工进度编制的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同投标书中的计划工期进行对照比较,出现偏差及时分析,若属施工原因,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逾期交工时业主反索赔;若非施工原因,要做好资料,及时向业主发出索赔工期或费用的意向,并做好索赔准备,以伺有利时机提出。
2、质量状态分析。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质量的变化动态,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应收集好相关资料,并请业主或工程师注意提高质量标准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若是自己提高了标准,应适当降低,以免多支出而损失利润或造成亏损,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加强施工控制措施,以免返工或违约而导致反索赔。
3、成本状态分析。随时掌握工程的成本状态,也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合同实施中每一个状态的成本同合同分析时编制的成本计划进行比较,若成本偏离成本计划,须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成本增加,应保持完整的相关记录,以有利于索赔,若是施工方原因,则应加强控制手段,强化控制措施,以使成本受控,使工程获得预期效益。
4、资料收集。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者应收集、做好储存或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其常用的资料有:一是国家政治经济资料:重要经济政策;政府官员及工程主管部门领导人视察工地时的谈话记录;银行、报社、电视台代表参观工程时谈话记录及新闻报导;国家异常天气状况的记述等等。二是施工现场记录报表: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检查员的报告;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来往信件;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每日完工部分的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施工效率降低记录等等。三是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拖期支付记录;拖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账;批准的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等。
5、索赔工作。通过以上合同状态分析和资料的准备,即可及时地抓住索赔时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以准备的资料为证据编制出索赔报告、费用计算或以变更、计日工和价格调整的形式向业主要求支付施工方的额外支出成本。
三、建设工程合同后评价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地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一个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得失无论对个人或企业都是一笔财富。所以应做好合同后评价工作。
(一)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签定时的得失、有利条款和不利条款以及其模糊不清的部分,只有通过合同执行的检验才能清楚,在合同执行后对签定情况评价,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谈判水平。
(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每个工程和合同均有其不同的特点,在合同实施中也会遇到相同和不同的问题,只有多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而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处理合同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每个企业又是保密的,只有将本企业内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水平。
(三)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将合同管理的方式、办法和得失予以总结、交流,可以丰富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3、张海贵.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M].金盾出版社,2001.4、卢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第3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组织论:是一门与项目管理学密切相关的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学科。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全寿命周期:项目决策阶段(项目立项)、实施阶段、使用阶段。
决策阶段管理任务: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确定建设任务和原则;资金;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项目实施阶段: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时间范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专业化活动。
项目管理核心任务:项目的目标控制。费用目标:业主是投资目标,施工方是成本目标。业主方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项目管理种类:业主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总
第4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XXX
(XX部)
摘要: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概述对于任何建筑工程来说,如何以最低成本来实现高品质,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却往往采用低价竞标的策略,低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已成为不言而喻的建筑市场的“潜规则”。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施工单位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相许,拉拢其它施工队伍前来作陪衬,以达到自已中标的目的。建筑市场招投标潜规则仍然存在,因此如何规避潜规则,意义深远。
关键词:招标投标暗箱操作完善机制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Bidding and Solving Sountermea
第5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易哈佛考试】[单选][单选]按现行施工管理制度规定,工地现场安装的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__D__验收合格方能使用。A.建设单位 B.设备供应部门 C.安全管理部门 D.专业管理部门
【易哈佛考试】[单选][单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时,对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其中,又以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_B___。资料为重点检查内容。A.检验批抽检 B.强度试验 C.功能性试验 D.垂直度检测
【易哈佛考试】[单选][单选]按现行有关规定,应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__B__。A.封样鉴定 B.见证取样检测 C.模拟试件检测 D.同条件养护检测
【易哈佛考试】[单选][单选]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行政主
第6篇: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七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七篇)篇一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
第7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图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图-----项目建议书(国土局)项目用地预审(规划局)申请规划要点 建设必要性分析、建设规模、规模分析(建设单位)项目立项项目报告书(发改委或外经委)(规划局)用地规划许可征(国土局)签定土地合同地建筑功能调研 项目效益研究项目可行性评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建设单位)缴费、办证(计划合同部)(安监局)(环保局)(管委会)(安监局)(栖霞区消防大队)(市审图中心)(市审图中心)勘察设计招标 安全预评价 环境影响评估 项目节能评估 职危预评价 消防设计审查 岩土勘察审查 桩基图纸审查(前后期分界线)初步设计审查地质勘探(管委会)(勘探公司)施工图设计委托设计(设计公司)施工、监理招标编制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投标(计划合同部)(承建单位)工程施工许可(前后期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