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17〕15号)、《蚌埠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中共龙子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蚌龙〔2017〕50号)精神,全面推进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在东风街道落实《蚌埠市五大发展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在街道辖区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辖区淮河干流水系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追究问责到位。
坚持层层发动、社会参与。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深化对河沟湖泊管理保护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前后效果的对比,激发公众广泛参与河沟湖泊管理保护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拓展公众参与途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沟湖泊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6月底前建立街道河长制体系,8月底前建立社区级河长制体系,在街道辖区淮河干流河段上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湖管理体系。
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街道管理的河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
到2030年,街道辖区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1.分级设立河长。街道设立总河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社区设立河长,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境内淮河干流(735米),管理任务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分段负责。
2.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街道河长会议由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街道经管科、派出所、财税服务中心、城管办、计生办、行政执法中队、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街道河长会议每年召开二次,如遇重大事项,由总河长视情况,随时召开。
各社区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财税服务中心,由郭玉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专职主任负责。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熟悉有关业务的同志到河长制办公室,从事日常监督巡查和定期考核验收等工作。
各社区应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内的“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河长的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
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社区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河长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上下游责任段之间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1)街道经管科: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关于河湖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内企业用水、工业、商业的规范发展,依法组织开展对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修船捞沙企业整治。同时负责组织取缔河湖管理范围及沿线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2)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财税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4)城管办:负责本街道城市辖区的排污企业治理工作。(5)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区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河湖水质监测,开展河湖水环境质量评估,依法查处非法排污,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
各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应该明确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4.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各社区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实施本辖区工业、商业节水改造工程,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抓紧制定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并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可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同步实施;管理范围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依规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
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涉河涉湖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强化淮河采砂管理,健全采砂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科学编制采砂规划,依法加强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蚌埠市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本辖区入河湖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实施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业、商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湖水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保护。
(五)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认真执行《蚌埠市市区河湖管理保护办法》,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做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街道河长制体系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二是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四是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三)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分段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社区组织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沟湖泊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沟湖泊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社区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附件: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河长办公室联系电话、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成员单位名单
总
河
长:王宏军
东风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学民
东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总 河 长:刘
柱
东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淮河铁路桥——国庆街路段河长:
徐文梅
国富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国庆街路段——国治街路段河长:
常 娟
东风社区居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1.街道财税服务中心
2.街道经管科
3.街道综治维稳办
4.街道计生办
5.街道行政执法中队
6.街道城管科
7.延安派出所
8.东风社区居委会、9.国富街社区居委会、河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3059311
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
一、街道总河长会议
(一)街道总河长会议由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街道总河长会议人员为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街道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
列席会议的人员由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
(三)街道总河长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
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及部署;
3.总结上一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安排本年度工作任务;
4.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街道、社区、辖区单位之间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争议;
5.需街道总河长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会议具体议题由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
(四)街道总河长会议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内召开一次,由街道河长办拟定会议方案,按程序报送街道办公室、街道办公室审核,呈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
(五)会务工作由街道办公室指导,街道河长办承办。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街道河长办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纪要,按程序报送街道办公室、街道办公室审核,呈街道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签发。
二、街道河长例会
(一)街道河长例会由街道分管街道河长办的副主任(以下简称“分管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街道河长例会人员为街道河长、相关负责同志、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街道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
列席会议的人员由分管副主任确定。
(三)街道河长例会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落实总河长会议的工作部署;
3.总结全面推行河长制阶段性工作,部署阶段性任务; 4.调度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
5.协调处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跨部门的重要事项; 6.分管副主任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具体议题由分管副主任确定。
(四)街道河长例会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由街道河长办拟定会议方案,按程序报送街道办公室审核,呈分管副主任审定。
(五)会务工作由街道办公室指导,街道河长办承办。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街道河长办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纪要,按程序报街道办公室审核,呈分管副主任签发。
三、街道河长专题会议
(一)街道河长专题会议由街道河长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街道河长专题会议人员为街道河长、相关负责同
志、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社区或街道河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街道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
具体参会人员由街道河长确定。
(三)街道河长专题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协调解决相应河湖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推进“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的制定、实施; 3.街道河长决定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具体议题由街道河长确定。
(四)街道河长专题会议由街道河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由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或单位会同街道河长办拟定会议方案,按程序报送街道办公室或街道办公室审核,呈街道河长审定。
(五)具体会务工作由街道河长办公室或街道办公室指导,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或单位会同街道河长办承办。
(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纪要,按程序报送街道河长办公室或街道办公室审核,呈街道总河长签发。
四、街道河长办成员会议
(一)街道河长办成员会议由街道河长办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参加街道河长办成员会议人员为街道河长办主任、副主任、街道河长办成员。
(三)街道河长办会议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河长例会、街道河长专题会议的决策部署;
2.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3.拟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考核考评办法; 4.研究安排街道河长办重点工作;
5.审议提请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河长例会、街道河长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
会议具体议题由街道河长办主任或副主任确定。
(四)街道河长办成员会议由街道河长办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
(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街道河长办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会议纪要,由街道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
为加强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情况督查,落实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面推进街道河长制工作。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
二、基本原则 原则。
三、组织形式
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层实施的督查为街道河长的督查、街道河长办的督查和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督查。
(一)街道河长的督查。由街道河长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社区河长履职情况的督查。具体督查工作由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街道河长办配合。督查情况报街道河长办备案。
(二)街道河长办的督查。由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社区河长办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协助街道河长工作的相关部门作为督查单位,承办具体督查工作。
四、督查内容
(一)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进度、阶段性目标设定、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及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二)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情况,确定社区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三)组织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河长设置情况,社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的畅通情况等。
(四)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验收及问责与激励机制、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河长制任务推进实施情况。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六)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辖区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管理保护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着力解决 14
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七)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街道总河长、街道副总河长、街道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街道总河长会议、街道河长例会、区街道河长专题会议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查方式
督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例行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例行督查是指对河长制工作的常规性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组织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河长制六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实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专项督查是指河长制工作的专门性督查,适时组织实施。督查的主要内容为特定事项或任务实施情况。
六、督查程序
督查单位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及时间要求,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督查:
(一)督查准备。督查单位根据督查工作计划或工作实际,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二)督查实施。督查单位向被督查对象发送督查通知书,告知其督查事项、督查时间及督查要求等。督查单位可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阅自查报告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开展督查。
(三)督查报告。督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查单位向街道河长办提交《督查报告》。
(四)督查反馈。督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督查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督查对象下达《督查建议书(意见书)》。
(五)督查整改。被督查对象要按照《督查建议书(意见书)》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视情开展“回头看”,组织重点督查,实行警示约谈。
(六)督查台账。督查单位应当对督查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查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查报告、督查建议书(意见书)等资料立卷归档。
七、督查结果运用
街道河长办每半年对督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交流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对工作落实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简报、信息专
报和工作通报制度
一、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与编发
(一)信息简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情况;
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街道河长办不定期编发,每旬不少于1期。分送街道河长、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
(二)信息专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
1、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3、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
4、其他重要事项。
街道河长办及时编发,一事一报。分送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街道河长及相关负责同志、各社区。
(三)工作通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
1、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2、推行河长制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各地河湖管理保护中行政执法、司法情况;
4、河长制工作督查情况;
5、其他应通报的情况。
街道河长办定期编发,原则上每2个月1期,于双月月初印发。分送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社区。
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信息报送要求
1、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社区河长办,应根据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将本部门、及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街道河长办。
2、信息报送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3、报送的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二)信息报送方式
分为日常报送、工作进展月报、年度工作总结三种方式。
1、日常报送。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社区河长办应将本部门、及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适时报送街道河长办,可一事一报,也可综合报送。但对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一事一报,实时报送。
2、工作进展月报。自2017年8月起,每月5日前,各社区河长办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街道河长办。
3、年度工作总结。自2017年起,每年12月20 日前,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社区河长办应对本部门及辖区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议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街道河长办。
东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度街道
考核验收制度
一、考核验收对象 各社区居委会
二、考核验收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的出台、18
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制度的建立等。考核验收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验收方法
(一)实施主体
考核验收在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领导下,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河长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验收形式
1.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分为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采用自考自评与街道河长办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验收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形式进行。3.街道河长办对社区全面核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社区承担相应责任。
(三)评分办法
1.考核验收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2017年8月底前,社区未全面建成河长制体系的,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验收时间安排
(一)年中考核。2017年8月上旬,社区完成自考自评,各社区于8月25日前将自考自评报告上报街道河长办;9月上旬街道河长办完成街道考核验收。
(二)年度考核。2017年12月上旬,各社区完成自考自评,于2017年12月中旬将自考自评报告上报街道河长办;2017年12月下旬街道河长办完成街道考核验收。
五、考核验收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验收结果由街道河长办按程序上报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审定后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
(二)考核验收结果同时纳入街道“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计划”的考核体系,作为社区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一)自考自评中瞒报、谎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二)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在结果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由社区向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整改措施及期限。
(三)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社区负责人责任。(此页无正文)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5日
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
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字体:大中小】加入收藏访问量: 99 信息发布人:钱文全信息审核人:赵德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
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通知(陇办〔2017〕42号)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全县......
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 作 简 报2018年第6期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高位推进】〖市级河长履职〗 我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巡查重点河库 部署......
“全面推行河长制”学习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单选题)(编辑:佚名 日期:2017-10-1) “全面推行河长制”学习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单选题)1、河湖因水而成,()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