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方案_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16:02: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财政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财预„2009‟5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村内道路、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

第三条 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四条 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益。

第五条 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第六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实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树造林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第七条 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和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不予奖补。

第三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

第八条 政府按照当地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中央、省和市县分别负担40%、30%、30%。

第九条 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的行政村和村民积极参与筹资筹劳、所议项目是村民急需的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奖励;同时,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

第十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先批后建、先补后建、先建后补、奖补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先补后建和先建后补是补助项目的两种方式。先补后建项目是指行政村需要政府补助后才能建设的项目。先建后补项目是指建设前不需要政府支持即可自行建设的项目。

第十一条 项目审批。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通过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监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对1次筹集2年资金的议事项目,报省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民主决策过程、投资组成等,县级农监办批准筹资筹劳方案后,对先建后补项目即可组织实施;对先补后建项目,应逐级上报财政部门批准补助资金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设立资金专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专户设到基层财政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分村核算,确保一事一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资金监管。按照“村财乡监”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根据市农监办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收缴筹资,组织筹劳等。村民委员会收缴村民的筹资要全额交存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所的一事一议筹资专户,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村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奖补资金申请。

1.补助资金申请。先补后建项目的资金申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县(市、区)财政、农监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县(市、区)财政、农监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后逐级报市级、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先建后补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建成竣工并经市财政、市农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由市财政、市农监部门按上述程序申请补助资金。2.奖励资金申请。根据当地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出奖励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按省级审定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将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逐级拨付到乡镇(街道)财政所。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对补助项目,村民委员会根据核定的数额,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的实施方案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下达书面开工通知。对奖励项目,村民委员会根据省审批的奖励资金数额,按照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资金支付。奖补资金的支付一律实行报账制。乡镇(街道)财政所按工程进度,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后支付资金。乡镇(街道)财政所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第五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相关措施

第十八条 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灾后重建、移民搬迁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连片推进”的要求,统筹做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本着先易后难、逐步覆盖的原则,优先支持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捐赠赞助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的行政村和自然村。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强制农民以资代劳,不得搭车收费,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第二十条 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民委员会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资金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一式5份,县级财政部门、农监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财税所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1份,实行档案化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财政、农监、纠风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第六章 财政奖补工作的验收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先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验,再由县级财政和农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对没有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不符合工程质量建设标准的,不予验收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待整改到位后,再重新验收。市财政和市农监部门对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应包括:工程建设合同书或协议书、验收意见书、重大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考核验收的标准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奖补项目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奖补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效果明显,群众满意;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档案管理规范,信息反馈及时。

第二十六条 实行奖补项目月、季、年报制度。县级财政部门将村民民主议事、筹资筹劳、工程进度、资金安排使用进度和开工、完工验收清算等项目相关数据分项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汇总上报省、市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部门依据考核验收结果,评选出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奖励。

第七章 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 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发展。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奖补办法的制定,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市农经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乡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水务、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扶贫、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村支两委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第二十九条 严明政策纪律。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或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因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或产生新的乡村债务,不得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上级立项、农民配套的“钓鱼”工程,不得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得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与劳务,不得虚报、套取、截留及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港口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港口区2018年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区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方案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试点实 施 方 案“一事一议”是组织职工投入农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形式,它对改善农村公益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南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

《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荆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

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施工合同

临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施工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临泉县土陂乡村民委员会承包方(乙方):为确保本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路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工,......

下载平顶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平顶山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