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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州纪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红纪发〔2011〕11号)精神,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结合“十二五”规划和桥头堡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防范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偏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原则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开展监督检查。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怫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河口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菊珍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李保全和县纪委副书记、县效能监察局局长莫岩兵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商工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由县监察局副局长李伟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要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重点对7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具体任务、负责部门、责任人和参加部门。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州和我县 “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州和我县“十二五”发展的战略要求和政策导向。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责 任 人:高永才 万屏
参加部门:县农科局、县商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等部门。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米袋子”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是否落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责 任 人:高永才 万屏
参加部门: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商工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交运局、县人保局、县粮食局、县统计局。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的战略决定》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是否规范,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永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责任部门:县农科局
责 任 人:李智明 杨卫兵
参加部门: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等部门。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开工率、投资额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刘旭勇 李晖
参加部门: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1、重点产业(或高新项目)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责 任 人:高永才 万屏
参加部门:县商工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2、省州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县农科局
责 任 人:李智明 黄绍忠
参加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冢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1、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责 任 人:高永才 万屏
参加部门:县商工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
2、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县商工局
责 任 人:周荣生 罗有庆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环保局。
3、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责 任 人:熊国友 可有洪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工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科局。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象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责任部门:县国土局
责 任 人:何洪富 卿玉坤
参加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工局、县监察局。
除上述7个方面外,还要根据中央、省、州、县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买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的则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各项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加部门。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协助各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方法
(一)检查对象
各乡镇(农场)、县级各相关部门。
(二)检查时间
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或重点抽查时间:2011年8月下旬、11月下旬;从2012年起,每年度检查两次,时间为:6月和11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组织检查和自查;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或重点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以下7个方面的丙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
2、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兴水强滇”的战略决定》情况: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5、重点产业(或高兴项目)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6、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7、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具体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六)考核评估
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综合有关情况,提出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全球需求结构重大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性的必然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对于增强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全县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加强统筹协调,搞好分工协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各部门要把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与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体推进,既要防止顾此失彼,又要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乡镇(农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和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作为推动整体落实、确保监督检查买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加强政策指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监督检查特点规律、实施分类指导,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要通过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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