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安史之乱和唐后期的社会经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史之乱后的唐朝”。
第三节 安史之乱和唐后期的社会经济
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安史之乱
1、开元、天宝年间社会矛盾的发展
安史之乱发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唐朝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玄宗时期一方面经济文化极度繁荣,国力强盛,一方面社会又隐藏着深重的危机。
均田制遭到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租庸调和府兵制因而瓦解。唐朝统治者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玄宗后期政治腐败,社会矛盾激化。
(1)均田制的破坏与土地兼并问题
均田制实际上是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基础上对国有土地的再分配。
在均田制中,永业田、赐田可以传给子孙。这些田地“皆传子孙,不在收授之限,即子孙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通典》卷二)因此,私有性质的土地越来越多。
人口的增多和官僚队伍的日益庞大,国家直接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没有控制土地,均田就无法实行,所以后来均田越来越难推行了。
唐代均田制对土地买卖限制比前代放宽,允许有条件的土地买卖,这就为土地兼并开了方便之门。
唐初即有土地兼并。高宗、武则天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拥有相当势力的地主。玄宗时期,¡°朝士广占良田¡±,土地兼并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官僚卢从愿¡°占良田数百顷¡±,被玄宗鄙视为¡°多田翁¡±。(《新唐书》卷129)宰相李林甫¡°京城邸第,田园水磑,利尽上腴¡±。(《旧唐书》卷106)唐玄宗在诏令中也说:¡°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唐会要》卷85)
史称¡°开元之际,天宝以来,法令弛坏,兼并之弊,有逾汉成哀之间¡±。(《通典》卷二)
¡°黎氓失业,户口凋零,忍弃枌榆,转徙他土,佣力取给,浮窳求生¡±。(《唐大诏令集》卷111)
(2)府兵制的破坏与外重内轻之势的形成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自高宗武后时期,均田制逐渐遭到破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新唐书》卷五十《兵志》)。
首先,由于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农民失去土地,纷纷逃亡,兵源发生问题,结果是“人逐渐逃散,年月渐久,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士渐不给”。(《唐会要》卷72《府兵》)其次,府兵负担过重,自备粮饷器械,而均田制的废弛,粮饷难以筹集,府兵被迫逃亡。
第三,唐推崇文教,士兵地位衰落,将领往往奴役士兵,“卫佐悉以假人为僮奴,京师人耻之,互相辱骂,必曰侍官”。许多人为逃避兵役,甚至自残手足,称作“福手”、“福足”。府兵将领地位也受到影响,“折冲将又积岁不得迁,士人皆耻为之”。(《新唐书》卷五十《兵志》)造成府兵兵源奇缺,府兵制随之走向衰落。
第四,玄宗时期长期对外用兵,府兵轮番换防制度也遭到破坏。杜甫《兵车行》云:“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府兵制破坏以后,代之而起的彍骑和方镇兵、禁兵,那种“内重外轻”的形势不复存在。
《新唐书·兵志》:“盖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置兵于京于京师,曰禁军。其后天子弱,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
府兵属卫戍军队,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镇戍边疆。玄宗开元初年,府兵“人逐渐逃散,年月渐久,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数多不给”。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建议,招募兵士充当宿卫,共募得十二万人,号称“长从宿卫”。次年,长从宿卫改称“彍骑”。十三年,朝廷将彍骑兵分隶十二卫,取代番上的府兵,总十二万人,分为六番,轮流上番服役。平时近营为堋,教阅弓弩,免除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从此宿卫兵士都由招募而来。
此同时,征戍兵士也改由招募,称作¡°长征健儿¡±。开元二十五年,唐玄宗下诏:¡°自今以后,诸军镇量闲剧利害,置兵防健儿,于诸色征行人内及客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驻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此后边镇士兵也全由招募,国家提供武器粮饷,如家属同去则授予田宅,镇兵本身脱离农业生产,变为职业兵,称作¡°长征健儿¡±或¡°长征兵¡±。所谓¡°自天宝以后,¡¡皆成父子之军,不习农桑之业¡±。(《唐大诏令集》卷六十五《叙用勋旧武臣德音》)
士兵由将帅长期统率,形成将可专兵的局面,唐朝前期兵将分离的制度遭到彻底的破坏。
天宝八年(749年),“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其后徒有兵额、官吏,而戎器、驮马、锅幕、糗粮并废矣”。(《新唐书》卷五十《兵志》)府兵制已经名存实亡。
府兵既废,募兵制代之而起,方镇势力逐渐坐大。
方镇即藩镇,主要是指节度使及其统辖的军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凡边要之州,皆置总管府,以统数州之兵”,(《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五“武德元年”条)驻军用于保卫边防。《新唐书·兵志》云,“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大约每军五百人,守捉三百人。
“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犹未以名官。景云二年,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
实际上,景云元年(710年)十月,唐睿宗任命薛讷为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节度使之名自讷始”。次年,又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问题不在于节度使官名,而在于节度使所领之兵为职业兵,由此而导致“将可私兵”。
以前镇兵多数是轮番戍边的府兵,至开元年间全部是招募来的职业兵。地方镇兵“皆募人为之,兵不土著,又无宗族,不自重谋,忘身徇利,祸乱遂生”。(钱易:《南部新书》庚集)
最初节度使只管军政,后来因为屯兵营田以供粮饷,节度使兼管屯田、营田事务。史载“唐开军府,以捍要冲,因隙地置营田”。(《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三》)实行募兵制以后,镇兵家属也迁移到边地,节度使同时也就负责所在地区户口行政。
节度使从单纯军事扩展到兼管屯田、行政之事,逐渐成为边疆地区军事、行政长官,权力加重了。
开元中期以后,为镇抚边疆,防御吐蕃、突厥、契丹及南诏侵扰,先后在边疆地区设置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个节度使和岭南五府经略使。节度使的权力不断扩大,“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很快形成强大的地方势力。
天宝时全国总兵力约57万,边镇节度使掌握的兵力达到49万,(《通典》卷172《州郡典二》)这样内地所控制的兵力不到边镇的六分之一,而且有战斗力的军队都集中在节度使手中,唐前期内重外轻、“举天下不敌关中”的局面不复存在。
在边镇节度使势力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西北、东北两大军事集团。特别是名将王忠嗣为西北军事统帅之时,所领河东、朔方、河西、陇右四镇,“控制万里,劲兵重镇,皆归掌握,自国初已来,未之有也”,(《旧唐书》卷103《王忠嗣传》)“猛将精兵,皆聚于西北,中国无武备矣”。(《资治通鉴》卷216)
东北边防以安禄山为首,领范阳、平卢二镇。由于西北边镇过强,玄宗有意扶植安禄山来牵制,首先借石堡城之事解除王忠嗣兵权,后提升哥舒翰为河西、陇右节度使,把河东交给安禄山。这样,安禄山据有平卢、范阳、河东三镇,兵力多至十五万人,成为力量最强的地方军阀。
(3)朝政腐败
玄宗在位前期励精图治,使唐朝国力发展到顶点。统治后期,特别是736年罢免张九龄以后,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和唐朝表面的繁荣,不思进取,先后委政于李林甫、杨国忠等人,自己追求奢侈享乐的生活。
李林甫是李渊堂弟李神通的后代,属于宗室宰相。734年升任宰相,张九龄免职后主持朝政十七年。他是一个口蜜腹剑的人物。
嫉贤妒能,玄宗让他主持制科考试,他一人也不录取,“上表野无遗贤”。
《新唐书·李林甫传》评论他:“公卿不由其门而进,必被罪徙;附离者,虽小人且为引重。”为了迎合玄宗,把租庸以外的钱财上百亿献给玄宗,称“此是常年额外物,非征税物”。
《资治通鉴》卷216:¡°上晚年自恃承平,以为天下无复可忧,遂深居禁中,专以声色自娱,悉委政事于林甫。林甫媚事左右,迎合上意,以固其宠;杜绝言路,掩蔽聪明,以成其奸;妒贤疾能,排抑胜己,以保其位;屡起大狱,诛逐贵臣,以张其势。自皇太子以下,畏之侧足。凡在相位十九年,养成天下之乱,而上不之寤也。¡±
751年,李林甫病死,杨国忠继任宰相。杨国忠原名杨钊,为杨贵妃堂兄。玄宗让他主持朝政。杨国忠身兼四十余职,朝政往往“责成胥吏,贿赂公行”(《旧唐书》卷106),“台相官有才行时名,不为己用者皆黜之”。(《资治通鉴》卷216)
玄宗晚年不理朝政,宠幸贵妃,宫廷之事交给宦官高力士,朝政委托李林甫、杨国忠,“骄于佚乐而用不知节”(《新唐书》卷五十一)。747年,唐玄宗将一年的贡物全部赐给李林甫,杨国忠也经常受到赏赐,家里缣帛三千万匹,相当于唐朝一年半的庸调收入。
李林甫、杨国忠执政时期,唯恐有人出将入相,威胁自己地位,便任命蕃将为节度使,如高仙芝为安西节度使,哥舒翰为北庭节度使,安思顺为朔方节度使。安禄山起兵前,极力排斥汉将。754年,升契丹、奚人为将军者500多人。
755年,奏请以蕃将三十二人替换汉将指挥军队。当时大臣韦见素看到这种情形,忧心忡忡,指出“安禄山今又以蕃代将,难将作矣!”(《新唐书》卷118)但玄宗对安禄山深信不疑。杨国忠与范阳节度使安禄山有矛盾,互相攻击,安禄山职责杨国忠专权误国,杨国忠指责安禄山手握重兵,意图谋反,矛盾愈演愈烈。
2、安史之乱
安禄山是营州柳城(今辽宁锦州)胡人,本姓康,父亲是西域胡人,母亲是突厥人。后来母亲再嫁胡人安延偃,所以以安为姓。史思明也是营州胡人,二人懂得蕃语,当过互市郎,后来投入幽州军队,作战勇敢,受到节度使张守珪的信任,先任平卢兵马使。742年,担任平卢节度使。
唐朝全力对付吐蕃、突厥人,委付安禄山进攻东北契丹、奚人。744年兼任范阳节度使,751年兼任河东节度使,拥有军队15万人,掌握今山西、河北、东北地区军政大权。
安禄山几次到长安,看到唐朝政治腐败,武备松弛,认为有机可乘,于是在范阳招兵买马,准备叛乱,首先使用蕃将取代汉将,又任用不得意士人严尚、高庄为谋士。
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安禄山以“奉密诏讨杨国忠”为名,率所部蕃汉军队十五万,号称二十万,起兵于范阳。叛军一路势如破竹,席卷河北地区,“州县发官铠仗,皆穿朽钝折不可用,持梃斗,弗能亢。吏皆弃城匿,或自杀,不则就擒”。
唐玄宗以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为范阳、平卢节度使,前往洛阳募兵,十天内得六万人。又调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为户部尚书,以郭子仪为朔方节度使。新设河南节度使,领陈留(今河南开封)等十三郡,防守黄河南岸。叛军随后攻占荥阳,前锋直指洛阳。封常清率军抵抗,结果战败于虎牢关。十二月,叛军乘胜占领洛阳。
756年1月,安禄山在洛阳称皇帝,国号大燕,年号圣武。唐玄宗得到战败消息,听信宦官边令诚谗言,斩杀高仙芝、封常清,令老将哥舒翰守卫潼关。
六月,哥舒翰兵败被俘,潼关失守。玄宗在杨国忠支持下率领侍从人员向四川逃亡,走到马嵬驿(今陕西兴平境),禁军将领陈玄礼等人发动兵变,杀死杨国忠,并胁迫唐玄宗缢死杨贵妃,史称“马嵬之变”。
禁军分为两支,一支护送唐玄宗继续西行,前往成都,另一支由太子李亨率领,北上灵武,依附朔方节度使郭子仪,组织抵抗安史叛军。
李亨北上后,即皇帝位,是为肃宗。肃宗以长子李俶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郭子仪为副元帅,负责平叛,又借用回纥兵马。
杨贵妃画像(古代)、杨贵妃墓(兴平)
平叛名将郭子仪、李光弼
757年正月,安史叛军发生分裂。安禄山为长子安庆绪所杀。史思明开始不听调遣。郭子仪乘机组织反攻。当年九月,收复长安,十月收复洛阳,河南叛军纷纷投降。安庆绪被唐军围困在相州(治邺城),留守范阳的史思明也暂时归顺唐朝,被封为归义王。
乾元元年(758年)六月,唐廷图谋剥夺史思明兵权,史思明遂杀死唐将乌承恩再叛,据魏郡(今河北大名)与安庆绪相呼应。八月,唐将朔方节度使郭子仪、河东节度使李光弼等九节度使率兵二十万围攻邺郡,唐肃宗担心将权过大,不设统帅,而以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处置宣慰使,使监各路节度使。结果被叛军打败。
次年三月,史思明杀死安庆绪,自称大燕皇帝,兼并安庆绪部众,“以周贽为相,以范阳为燕京”。(《旧唐书》卷二百《史思明传》)九月,叛军兵分四路攻占汴州、郑州,不久洛阳再度落入叛军之手。
761年初,叛军内部再次发生内讧,史朝义刺杀史思明,自立为帝。叛军内部更加分裂,“朝义所部节度使皆安禄山旧将,与思明等夷,朝义召之,多不至,略相羁縻而已,不能得其用”.(《资治通鉴》卷222)
762年,唐代宗李豫(即李俶)即位,以长子雍王李适为兵马大元帅,仆固怀恩为副元帅,指挥唐军平叛。763年,史朝义走投无路,兵败自缢。
3.安史之乱的性质和影响
安史之乱不是不同民族之间的斗争,也不是敌对阶级之间的较量,而是一场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是地方军阀反对唐朝中央政府的叛乱。
叛军首领安禄山、史思明虽然出身边疆少数民族,他们都是通过镇压契丹、奚人起家的,并不代表少数民族的利益。他们本身又是唐朝的节度使和地方官。河北民众“所至屯结,多者二万人,少者万人,各为营以拒贼”。(《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七)关中地区民众“愿戮力一心,为国讨贼“。(《旧唐书》卷10)
首先,叛乱使北方经济遭到空前的破坏。禄山叛军南下,“步骑散漫,人莫知其数,所过残灭”(《资治通鉴》卷217)。平叛军队也大肆劫掠。回纥进入洛阳后,“肆行杀掠,死者万计,火累旬不息”。唐军士兵也趁机抢劫。九节度使兵溃邺城后,“士卒所过剽掠,吏不能止,旬日方尽”。
破坏最严重的是以洛阳为中心的汴郑地区、河北地区、长安周围各地和汴河沿岸,“百姓凋残,地阔人稀”。(《全唐文》卷46《缘汴河置防援诏》)天宝十四年(755),全国户数八百九十一万户,人口五千三百万。上元元年(760),只剩下一百九十三万户,七百多万口。(《唐会要》卷84《户口数杂录》)
其次,安史之乱爆发后,边镇戍军多征调到内地,造成边防空虚。
朔方军在平叛时,“东西南北,曾无宁岁,中年以仆固之役,又经耗散,人亡三分之二,比于天宝中十分之一”。(《旧唐书》卷120《郭子仪传》)广德元年(763),吐蕃攻陷大震关(今陕西陇县西),“陷兰、廓、河、鄯、洮、岷、秦、成、渭等州,尽取河西、陇右之地”(《资治通鉴》卷223)。
吐蕃一度攻占长安,拥立金城公主之侄李承宏为皇帝,随后安西四镇也全部失陷。
第三,安史之乱削弱中央统治力量,战后安史余党分据河朔地区,渐成割据之势。
安史旧部张忠志“与李怀仙、薛嵩、田承嗣各举其地归国”,唐接受叛军将领的投降,“皆赐铁券,誓以不死”,并允许他们继续控制原有的地盘。(《旧唐书》卷142《李宝臣传》)其中安史旧将田承嗣据魏博、张忠志(李宝臣)据成德、李怀仙据幽州,薛嵩据相卫,皆领节度使之职,这样安史残余势力被保存下来。
他们在其境内“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赋不入于朝廷,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旧唐书》卷143《李怀仙传》)把持河北地区军事、政治、经济大权。
安史之乱不仅破坏了北方经济,造成人口流散,土地荒芜,而且边防空虚,大片土地失陷,中央力量大大削弱,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
与此同时,唐朝统治内部矛盾也不断激化,宦官干政,朋党相争不断。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所以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二、两税法与唐朝后期财政的来源
1、两税法的来源
两税法来源于唐初以来的地税和户税。户税是按照户等高下所征收的财产税。
武德初年,按民户财产多少,把居民分为三等。不久改为九等,按户等交税。所以户税又被称作资课(以钱计算)。地税是按照隋代义仓的办法,按照田亩数量来征收,每亩征收粟二升,由地方州县保管、贮存。
从玄宗开始,义仓粮食运往长安,由国家统一管理。天宝年间,每年户税二百余万贯,地税一千二百四十万石。(《通典》卷六)安史之乱后,租庸调制名存实亡,唐朝不得不加重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
大历四年(769),代宗规定:上上户4000文,每降一等数量减少五百文,下上户1000文,下中户700文,下下户500文。现任一品官按上上户交纳,九品官按下下户交纳。次年又规定,京兆府地税分夏、秋两季征收。
《旧唐书》卷48《食货志上》记载,“五年三月,优诏定京兆府百姓税。夏税,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税四升。秋税,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亩税三升。荒田开佃者,亩率二升。” 这种夏、秋两季征税方法就是两税法的雏形。
其他各地节度使和州县也巧立名目,扩大赋税来源。浙西观察使李栖筠实行“量产出赋”。(《新唐书》卷146)
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将这些征税方法加以总和,以户税、地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将税收分为夏、秋两季征收。这种税收方法称作两税法。当时杜佑评论说,“建中新令,并入两税”。(《通典》卷七)
2、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新唐书》卷145《杨炎传》:“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其一,“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作预算,然后根据预算确定总额,分配到州县征收; 其二,为增加征税对象,不再区分主户和客户,只以居住地登记户籍。民户不论丁男、中男作为户主,只以资产多少定成等级,据资产来纳税;
其三,税收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一月,即要交纳完毕; 其四,租庸杂徭全部取消,只是丁口籍帐仍然保留;
其五,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年)垦田数字作为标准,平均征收。
其六,没有固定住所的行商,由所在州县抽取三十分之一的商业税。
3、两税法的意义及其弊端
其一,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实行两税法的结果,“自是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矣”。(《新唐书》卷145)
其二,扩大了纳税面,并且以资产来定税,有其合理性。赋税征收以资产田亩为标准,即“以贫富为差”。当时陆贽就提到,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陆宣公集》卷22)《唐会要》卷84《租税下》:“据地出税,天下皆同”。唐穆宗即位诏书称,“自今已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率”。(《册府元龟》卷486)大中年间诏书也强调:“青苗两税,本系田土,地既属人,租合随去。”(《唐会要》卷84)
其三,它由丁口征税转向土地财产征税由征发劳役转向征收实物,这种办法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内部经济新的发展,为历代税制开了先河。
租庸调法以丁口为主,两税法则以土地、资产为主。这种税法比较适合当时实际情况,它是与土地高度集中、农民大多数成为佃户和当时商品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
百姓负担有所减轻,从制度上废除徭役,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轻。对商业税也有规定,这也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两税法“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以绫绢”。(《陆宣公集》卷22)两税法税额的用钱来计算的,实际交纳时,钱物均可以征收。这种折换制度也反映当时货币经济的发展。
两税法也产生种种弊端,这与当时社会实际情况及制度本身有关系的。
唐后期钱重物轻,一切都用钱来计算,实际交纳的数量增多,因而农民负担加重。铸钱数量减少,一些不法奸商销毁铜钱,铸造铜器。《旧唐书·食货志》记载,“钱一千为铜六斤;造写器物,则斤直六百余,其利既厚,销铸多矣”。
结果“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陆宣公集》卷22)实际负担加重了。
其次,税外加税。初行两税法,废除一切杂税和徭役,规定“其比来征科色目,一切停罢”,“此外敛者,以枉法论”。(《唐会要》卷83)除两税外,不再征收任何赋税徭役。建中二年,“五月,以军兴,增商税为什一”。(《资治通鉴》卷228)贞元元年(782),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奏请在淮南道内,每千钱附加二百文。唐德宗下令各道一律实行。
792年,西川节度使韦皋奏请,再加征十分之二的赋税。随后两税数额不断增加。
第三,废除徭役难以实行。两税法规定,租庸和杂徭一律废除,但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形势,还不具备废除徭役的条件。
当时临时性夫役,水利兴建,运粮、修筑城池都需要有人服役。因此,很快恢复徭役,而法令没有规定征发徭役的时间和制度,地方官府经常以各种名义征伐徭役。
第四,资产难以估计,很难做到公平。陆贽提到,“资产之中,事情不一。有藏于襟怀囊篋,物虽贵而人莫能窥;有积于场圃屯仓,直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通蕃息之货,数虽寡而计日收赢;有庐舍器用之资,价虽高而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一概计估算缗,宜其失平。”
4、两税的分配及唐朝后期财赋的来源 唐后期,财政主要是两税、盐茶等税。《新唐书》卷54《食货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禄俸,皆仰给焉”。元稹《钱货议状》:“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以为入,定额以给资。”(《全唐文》卷651)
唐前期,税收不论是留存地方还是解送中央,都由朝廷统一支配使用。两税法之后,由于藩镇割据,留存地方财赋,朝廷已无法直接支配。唐文宗时期,“天下租赋,一岁所入,总不过三千五百余万,而上供之数三之一焉”。(《册府元龟》卷486)
当时边疆藩镇完全依靠朝廷财赋支持,河北藩镇财赋又不上交,两税主要来源于东南八镇。《唐会要》卷八十四《户口数杂录》云:“每岁县赋入倚办,止于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道,合四十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比量天宝供税之户,四分有一。”
三、南方经济的进步与商业的发展
安史之乱主要发生在黄河流域,战乱使北方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随后又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
南方地区比较安定,统治者重视南方经济的发展,所以中唐以后南方经济地位显著提高,成为朝廷财赋的主要来源。
韩愈在《送陆歙州诗序》说:“当今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全唐文》卷555)全国经济重心开始转移到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地区。
1、南方地区农业的发展 首先,南方人口的增长。
唐朝前期,河北、河南地区人口密度大,江南地区远远落后于北方。安史之乱以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南方地区人口增长速度加快。
据《元和郡县志》统计,全国四万户以上府州有15个,江南道9个,剑南、山南东、淮南、岭南各1个,北方只有京兆府和太原府。
具体情况来看,开元十八年,洪州55000户,苏州68000户,鄂州19000户;元和五年,洪州91000户,苏州100000户,鄂州39000户。前后不到八十年,这三处户口都增加一半以上。
其次,表现在新置大量州县上。
在人口不断增加情况下,南方地区得到大幅度开发。中唐以后江南、剑南、岭南三道新增42州,185县,占三道州县数目的37%。
其中有的州由县发展起来的,如衢州由婺州信安县发展而成,明州乃分割越州鄞县县而置,福建增置汀州,两广地区也因大量移民而户口激增。
闽南语、粤语中至今还保存大量唐音(主要是入声字,kptm),梅州、潮州、汕头地区的客家人,就是在唐代以后形成的。
再次,水利兴修和水田面积的扩大。唐前期水利工程集中在黄河流域,后期多在南方。《旧唐书·李吉甫传》记载,淮南节度使李吉甫,在高邮“筑堤为塘,溉田数千顷”。《新唐书·韦丹传》记载,韦丹为江西观察使,修筑堤塘,“凡为陂塘五百九十八所,溉田万二千顷”。福建、湖南出现山田。唐诗提到山田,如“人家烧竹种山田”,“十亩山田近石涵”等。“淮海奥区,一方都会,兼水陆漕挽之利,有泽渔山伐之饶,俗具五方,地绵千里”。(《陆宣公集》卷九)浙西湖州“舟车所会,物土所产,雄于楚越,虽临淄之富不若也”。(《全唐文》卷529)浙东“机杼耕稼,提封九州,其间茧税渔盐,衣食半天下”。(《全唐文》卷748)
2、南方手工业的发展
《唐国史补》卷下记载,“初越人不工机沀,薛兼训为江东制置,乃募军中未有室者,厚给货币,密令北地娶织妇以归,岁得数百人,由是越俗大化,竞添花样,绫纱妙称江左矣”。唐人吕温:“天宝以后,中原释耒,辇越而衣,漕吴而食”。明州产吴绫“凡数十品”,(《元和郡县志》卷26)浙西产缭绫,质地优良。白居易《缭绫》诗写道:“缭绫织成费功绩”,“春衣一对直千金”。
岭南棉布传到北方。玄宗时长安有白叠布。另外桂州所产的一种棉布,称作“桂管布”,也运销到北方。
全国名茶有二十多种,西起四川,东到两湖、江浙都是产茶地区。其中皖南、浙东是茶业主要产地。
祁门一带“山多而田少,水清而地沃,山且植茗,高下无遗土。千里之内,业于茶者七八矣。由是给衣食,供赋役,悉恃此。祁之茗色黄而香,贾客咸议,愈于北方。每岁二三月,赍银缗缯素求市,将货他郡者,摩肩接迹而至”。(《全唐文》卷802)
《元和郡县志》卷25,“贞元以后,每岁以进奉顾山紫笋茶,役工三万人累月方毕”。这里每年产茶18408斤。
浮梁也是著名茶业产区。《元和郡县志》卷28记载,唐中叶以来,“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白居易《琵琶行》有“前月浮梁买茶去”。
海盐、井盐和池盐,都由盐铁使管理。生产食盐的民户称作亭户或者灶户。
池盐有18处,都分布在北方,其中山西蒲州解县池盐最有名,年产盐一万四千斛。井盐共有井640口,集中在四川,四川有盐井460口。《元和郡县志》卷33记载,泸州所属富义盐井“月出盐三千六百六十石,剑南盐井唯此最大”。这口大盐井年产盐四万石以上。海盐主要产在东南沿海地区,仅吴、越、扬、楚,就有“盐廪至数千,积盐二万余石”。(《新唐书》卷54)唐德宗时期,每年仅海盐的税收就达三百万缗,连同其他盐税共计六百万缗。
从矿冶业来看,全国有色金属主要分布在南方,其中江南道占三分之一。
江西饶州为产银最多的地方,每年出银十万两,唐朝在这里每年所征银税就有七千两。郴州银矿业很有名,“俗谓锅子银,别处莫及”。(《元和郡县志》卷29)宣州铜矿也有名。至五代南唐从宣州分出五乡,设立铜陵县。
3、商业的发展
首先,表现在商业城市的增加和市场的扩大。
北方除个别城市如汴州、魏州等外,多数趋于衰落。而南方的城市日益增加,苏州、湖州、洪州、潭州、鄂州、夔州(四川奉节)都是长江中下游的城市。
交州、广州、泉州、福州、温州、杭州、扬州,不仅是东南沿海商业城市,还是对外贸易的港口。其中扬州和益州最为著名,有“扬一益二”的说法。
旧唐书》卷182《秦彦传》:“江淮之间,广陵大镇,富甲天下。”《陆宣公集》卷18,称广州“地当要会,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杭州则为“东南名郡,咽喉吴越,势雄江海,骈樯二十里,开肆三万室”。
其次,邸店的普遍与中外商人的活跃。
大商人窦义在长安西市“造店二十余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太平广记》卷243)定州何名远“每于驿边,起店停商”。
玄宗下诏:“禁九品以上清资官置客舍、邸店、车坊”。(《旧唐书》卷九)但这条禁令很难奏效,所以后来只好要求贵族邸店与平民一样,缴纳税收。宣宗时下令:“应公主家有住宅、邸店,宜依百姓例差科。”(《全唐文》卷81)
中外商人比较活跃,《太平广记》卷209记载,扬州“富商大贾,动逾百数”。在很多城市,都有中亚、西亚的商人以及他们开设的“胡店”。《资治通鉴》卷225记载,这些胡商“殖资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
762年,扬州发展刘展之乱,平卢兵马使田神功进攻扬州,“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旧唐书》卷113《邓景山传》)
阿拉伯人阿布·赛义德记载,黄巢攻占广州,杀伊斯兰教徒、祆教徒、阿拉伯人等12万。(《印度中国见闻录》)
其三,城市中出现夜市,农村中出现草市、墟市。文宗开成年间下令,“禁夜市,宜令禁断”。(《唐会要》卷86)杭州、扬州、苏州、成都有夜市。
王建《夜看扬州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升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杜荀鹤《送人游吴》:“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 杜荀鹤《送友游吴越》:“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
唐朝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唐会要》卷86)
在交通比较发达渡口、道路和人口集中的地方,自然就形成了市场。一般称作草市或村市。有些草市因人口众多、经济发达逐渐发展为县城。如德州的灌家口草市,后来设置归化县;宋州的永济县就是由张桥行市发展起来的。
岭南地区,把草市称作墟市。五代钱易称,“端州以南,三日一市,谓之趁虚”。(《南部新书》辛集)
第四,唐代还出现柜坊和飞钱。
商人可将钱财存放在柜坊,向柜坊交纳柜租,然后凭借信物可以随时支取钱财。扬州、长安都有柜坊。《太平御览》卷243,商人窦“义西市柜坊,锁钱盈余”。飞钱,又称便换。《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元和七年,盐铁使王播“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便换”。《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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