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大埔县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_神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3:17:3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梅州市大埔县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神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

梅州市大埔县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民事﹝2011﹞26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梅市民字〔2011〕133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县有殡仪馆(火葬场)1家,经营性公墓1家,公益性公墓2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5座;群众丧葬观念进一步转变,遗体火化率保持100%,骨灰处理方式从散埋乱葬向进公墓和骨灰楼(堂)安放转变;殡葬管理职责得到较好的落实,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了殡葬管理。但是,我县殡葬事业发展也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殡葬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县殡仪馆的机构、编制仍未独立;镇(场)对违规建坟行为查处力度不够,“三道两区”内乱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进展不平衡;受资金制约,县殡仪馆设施升级改造进展缓慢。为此,必须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进一步推动大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火化率100%。强化依法管理、改造火化设施、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免费政策,确保辖区内的遗体100%实行火化。

(二)加强骨灰安置管理。按照《梅州市遗体火化后骨灰管理规定》(梅市府﹝2005﹞28号)要求,严把骨灰领取关,加强骨灰去向管理。进一步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在鼓励骨灰以进公墓或骨灰楼(堂)的方式集中安放的同时,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杜绝骨灰乱埋乱葬现象,并逐步减少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对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至2010年底之间出现的违规建造新坟,各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分期整治。“十二五”时期内违规建造新坟的,各级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严禁占地毁林建坟的通知》(埔府办﹝2008﹞41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三)加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各镇(场)要按照《大埔县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见附件),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到2015年,各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数量达到2座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管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县殡改领导小组《印发〈大埔县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埔殡字〔2009〕2号)要求,科学选址、规范建设、严格管理。公墓和骨灰楼(堂)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管理要做到“五有”,即有管理机构、有管理责任人、有规范的帐户、有收费许可证、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殡仪馆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多样性的殡葬需求。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建立行业规范,强化市场准入,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11年7月1日起,全县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十二五”期间,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

1、加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度。各地要加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2010年底前动工的公墓或骨灰楼(堂)未竣工的,必须在2012年9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批准建设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必须在批准之后一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否则,县财政不再给予资金补助,并扣回已下拨资金。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经批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建设面积小于15亩的公益性公墓或建筑面积小于100M2的骨灰楼(堂)。

2、加快县殡仪馆升级改造步伐。“十二五”期间,重点对县殡仪馆落后的3台火化炉进行升级改造,推广使用环保节能型火化炉,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争取2014年达到省级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考评内容,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制定发展规划(方案)。

1、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镇(场)应按照县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地2011—2015年殡葬管理工作规划,并按年度安排目标工作推进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

2、制定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各镇(场)要按照《大埔县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解决遗体火化后骨灰出路。

(三)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梅市府〔2011〕46号)“到2012年,全市要实现管理与经营分离、监督与经办分开,馆所分设工作”的要求,理顺我县殡葬管理体制,独立设置县殡仪馆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事业编制。同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行业政策,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逐步推进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规定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能力。继续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镇村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意见的通知》(埔府办〔2008〕96号)确定的标准,给予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资金补助。边远山区经批准建设面积10—15亩的公益性公墓或建筑面积70—100m2的骨灰楼(堂),分别按15亩和100m2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准入,提高从业资质,探索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县民政部门要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林业、物价、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处,切实加强殡葬服务、骨灰安放、土葬改革、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殡葬系统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优良作风。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行业管理,监督殡葬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

(七)促进改革创新。积极整合殡葬资源,促进殡葬改革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推进殡葬改革的能力,重点解决殡葬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推广环保殡葬产品,特别是节能减排殡葬设备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积极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创新推广殡葬改革发展模式。

(八)严格考核制度。在“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在完善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并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县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对镇(场)落实殡葬管理目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上报县政府和梅州市民政局。2016年初,对各镇(场)“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考核前三位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书面说明。

英德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英德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民事[2011]26号)和清远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一、发......

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连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连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和清远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连州市国民......

梅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

关于印发梅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0〕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

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06月23日10:46 手机看新闻2011年5月30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目 录一、序言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

下载梅州市大埔县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文档
下载梅州市大埔县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