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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县第二人民医院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报
告
书
体检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
(一)本报告仅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负责。
(二)本报告必须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后有效。
(三)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缺页视为无效。
(四)对本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受检单位: 体检时间: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岗前检查 □ 在岗期间检查 □ 离岗时检查 □ 应急检查 □
正 文:
(一)一般情况:分别列出接触不同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和同时接触多种(混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具体检查项目和厂方要求加做的项目名称,本次检查应检人数、实际检查人数(率)和检查表返回数(率)。
(二)健康检查结论:
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目前未见明显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2、检查发现的职业健康损害人数(率)、职业禁忌证人数(率)、职业相关检查项目异常人数(率)以及其他疾病或检查异常项目人数(率)等。(具体人员名单及个人体检结果见附表)。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结合作业现场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建议到有资质的机构进一步诊疗;
2、检查结果阳性人员或其他疾患建议进一步复查或诊断治疗,有急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应立即电话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职业禁忌证人员建议变更工种,避免接触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4、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于劳动者个人防护提出指导性建议。
报告编制人(签名): 日期:
报告审核人(签名): 日期:
报告签发人(签名): 日期:
承担体检机构公章
报告日期
附件:(体检结果一览表、实验室检查的参考正常值)资质影印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年 月 日篇2: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0号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用人单位: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岗 ■在岗 □离岗 □应急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
一、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单位提出。
二、本报告涂改无效。
三、本报告无主检医师、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无效。
四、本报告无单位公章无效。
五、本报告不得部分复制,不得作广告宣传。
六、本报告正文共 4 页,报告一式三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
行政部门各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档一份。)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报 告
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号 共4页 第1页
委托单位: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气味、噪声、粉尘
体检日期: 体检人数:
体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耳鼻喉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纯音听力测试,肝功能,高千伏胸部x射线片,肺功能。
体检依据: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评价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2002 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 2011年5月26日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组织63名接触气味、噪声、粉尘作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0人,在岗63人)结果:发现职业禁忌0名,复查观察0名。
主检医师:
审核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体检单位(盖章)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报 告
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号 共4页 第2页
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
主检医师:
审核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体检单位(盖章)
职业卫生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告知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请你单位从业人员于约定体检日到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二楼体检室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体检项目
① 常规项目:内外科、病史、血常规、尿常规
② 特殊项目:肝肾功能、心电图、肺功能、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五官、神经系统
2、体检注意事项
① 正确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一般项目应如实填写,首页“毒害种类和名称”必须详细填写,并有受检者签名及单位盖章。
② 需拍胸片的用人单位必须有人负责把关严防假冒,如怀孕、哺乳期妇女禁忌拍片。
③ 抽血时应尽量空腹,以影响结果,用人单位必须有人负责把关。④ 做肝脾b超无需空腹,如个别需做其他部位检查时,详细询问b超医生。⑤ 不能按时体检或体检工种变换应提前两天通知本疾控中心卫生检测科作相应调整。
⑥ 体检结束三十个工作日后领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山市疾控中心
卫生检测科篇3:xxx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
一、被检单位: x x 木制工艺品加工厂
二、检查时间:2011年10月15日
三、查体地点:
四、查体人数:32人
五、检查类别:在岗期间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木尘、噪声、甲醛
七、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木尘接害者增加: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噪声接害者增加:耳科检查、纯音听阈测试;
甲醛接害者增加:皮肤科常规检查、鼻及咽部常规检查、肺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
八、职业健康监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第60号)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附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卫生部23号令)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6.《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7.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
gbz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49-2007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gbz57-2008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gbz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九、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为在岗期间检查,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
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木制品厂制造企业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过程可控、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选择尘毒危害小的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且避免尘毒交叉污染。涂胶、晾漆等作业场所应隔离设置。
接触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中清洗。作业人员不应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不应穿工作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气体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厂家未提供)
十一、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木尘、噪声、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别是:
1、木尘 木尘是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性有机粉尘,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主要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时间过量的粉尘接触可使大量的粉尘沉积于肺组织引起一系列病理反应,粉尘工作场所中应注意防护,正确佩戴相应型号的防尘口罩或面罩,减少对粉尘的吸入。木尘接害人员目标疾病:尘肺病 职业禁忌证:(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3)慢性间质性肺病;(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2.噪声 噪声主要可引起听觉系统损伤,另外对循环系统、内分泌及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也可造成影响,可表现以听力下降、耳鸣、神经衰弱综合征、记忆力减退、情绪不稳定及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等。个人防护用品有防声耳罩、耳塞等。噪声接害人员目标疾病: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禁忌证:(1)噪声易感者;
(2)中度以上的传导性耳聋;(3)ⅱ、ⅲ期高血压;(4)器质性心脏病。3甲醛 甲醛是一种刺激性气体,对眼、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在劳动或作业环境中直接或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急慢性皮肤炎症性改变的接触性皮炎,另外甲醛还是一种致喘物,生产环境中吸入致喘物后引起的以间歇发作性喘息、哮鸣等为特点的气道狭窄性疾病。个人防护是目前防止对身体危害的重要手段,个人防护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在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甲醛接害人员目标疾病:(1)职业性哮喘
(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
职业禁忌证:(1)致喘物过敏和支气管哮喘;
(2)伴肺功能损害的心血管及呼吸系统疾病
十二、结果统计分析
本次职业健康查体人数为32人,其中:接触木尘28人;接触噪声18人;接触甲醛28人。
(一)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可疑职业禁忌证2人,建议到综合医院复查,明确诊断,便于进一步出具查体报告。(见附件1)
(二)需复查人数5人,其中:电测听2人检查结果经年龄修正后,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建议脱离噪声环境1周后,复查电测听。放射科检查中3人胸片提示有异常,建议到综合医院复查胸片,明确诊断,便于进一步出具查体报告。(见附件2)
(二)检查发现10人存在其他疾病或异常结果,不属于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建议到综合性医院复查或诊治。(见附表3)
(四)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见异常15人(见附表4)。综上所述,木尘、噪声、甲醛为本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噪声作业工人有2人听力异常,因厂方无职业环境检测报告,不能排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建议厂方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
粉尘作业人员,应继续加强作业环境治理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发放和佩戴的落实,严格规范操作,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的作业人员,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厂方及时组织复查。(见个体报告书)
录入人: 主检医师:
报告人: 手写签字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手写签字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人:(法人)手写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承检机构公章 2011年度x 木制工艺品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 xx职检字2011-z-5号
附表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可疑职业禁忌证人员名单:
附表2: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单项或多项结果异常,需复查人员名单: xx省xx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共12页 第5页篇4: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制作规范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制作规范
一、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文本格式
(一)封页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
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体检机构(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正文 1.委托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体检类别、体检日期、体检人数、体检项目、体检依据、评价依据。2.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
3.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4.主检医师签名、审核人签名、批准人签名、批准日期、体检单位(盖章)。*备注:“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可参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结果编写指南。
(三)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
(四)纸张规格a4纸打印。
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结果编写指南 **
(一)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
列出与职业健康损害有关的异常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表述如下: 1.上岗前体检
职业禁忌(列明禁忌的原因,如:职业禁忌证、孕期、哺乳期、未成年工)。处理意见:目前不得从事××作业。2.在岗期间体检
职业禁忌(列明禁忌的原因,如:职业禁忌证、孕期、哺乳期、未成年工)。处理意见: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
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
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3.离岗时体检
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4.应急体检
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
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
(二)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
列出与职业健康损害无关的其他体检结果,并提出建议。具体表述如下: 1.本次职业健康检查所检项目未见异常。2.急性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者(注明疾患名称)。建议:及时到医院复查、就诊或治疗。3.其他异常者(注明异常检查项目或疾病名称)。建议:到医院复查、就诊或治疗。篇5:xxx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
一、被检单位:浙江武义东力工具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2012年05月28日
三、查体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1号
四、查体人数:42人
五、检查类别:在岗期间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二甲苯、七、检查项目: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粉尘接害者增加: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噪声接害者增加:耳科检查、纯音听阈测试;
甲醛接害者增加:尿反-尿反粘康酸、尿酚、骨髓穿刺、溶血试验。
八、职业健康监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第60号)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附件《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卫生部23号令)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6.《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7.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
gbz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49-2007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gbz57-2008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gbz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九、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为在岗期间检查,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医学 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
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企业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过程可控、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选择尘毒危害小的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且避免尘毒交叉污染。涂胶、晾漆等作业场所应隔离设置。
接触尘毒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集中清洗。作业人员不应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不应穿工作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气体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其连锁的自动报警装置。
十一、本次职业健康检查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二甲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别是:
1、粉尘 粉尘是喷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主要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时间过量的粉尘接触可使大量的粉尘沉积于肺组织引起一系列病理反应,粉尘工作场所中应注意防护,正确佩戴相应型号的防尘口罩或面罩,减少对粉尘的吸入。木尘接害人员目标疾病:尘肺病
职业禁忌证:(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3)慢性间质性肺病;(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2.噪声 噪声主要可引起听觉系统损伤,另外对循环系统、内分泌及免疫系统和神经系统也可造成影响,可表现以听力下降、耳鸣、神经衰弱综合征、记忆力减退、情绪不稳定及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等。个人防护用品有防声耳罩、耳塞等。噪声接害人员目标疾病: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禁忌证:(1)噪声易感者;
(2)中度以上的传导性耳聋;(3)ⅱ、ⅲ期高血压;(4)器质性心脏病。3甲醛 二甲苯对眼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二甲苯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二甲苯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甲醛接害人员目标疾病:(1)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2)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职业禁忌证:(1)神经系统疾病;
(2)血液病
十二、结果统计分析
本次职业健康查体人数为42人,其中:接触粉尘14人;接触噪声21人;接触二甲苯7人。
(一)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见异常42人(见附表1)。综上所述,粉尘、噪声、二甲苯为本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本
次职业健康检查中未发现异常。
粉尘作业人员,应继续加强作业环境治理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发放和佩戴的落实,严格规范操作,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的作业人员,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厂方及时组织复查。
库车县第二人民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体检机构盖章年月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一)本报告仅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负责。(二)本报告必须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后有效。(三)报告中有涂......
一、被检单位: x x 木制工艺品加工厂二、检查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三、查体地点:四、查体人数:32人五、检查类别:在岗期间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木尘、噪声、甲醛七、检查项目:内科常......
一、被检单位:浙江武义东力工具有限公司二、检查时间:2012年05月28日三、查体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1号四、查体人数:42人五、检查类别:在岗期间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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