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园业主公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海市业主公约”。
业 主 公 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桥园(以下简称“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厦门市人民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结合金桥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小区”系指位于厦门市体育路南侧、金桥路西侧、洪泰路东侧的命名为“金桥园小区”的建筑及该建筑征地红线图以内的全部附属物。
本公约所称的“业主”系指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开发商”系指厦门市员当新市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章业主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条业主拥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本小区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对自己的住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自己的住宅内部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墙地面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机构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小区管理重大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处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筑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强制维修养护,1
按规定分摊费用。
第四条业主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政府的一切法规、法令;
2、执行和服从本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规定;
3、自觉遵守本小区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公共维修金等费用,按时向管理处缴交水电费等代缴费用,水电周转金按照各业主三个月的管理费计算,在业主入伙时一次性缴交;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业主二次装修管理细则》的规定,填写申报表,报物业管理处审查批准后,并缴交装修保证金方可按规定施工,装修保证金依照厦门市物价局颁布的《厦门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抵扣应当承担的公共费用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节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处对其住宅内部及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和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处及其上级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9、明白并承诺教育业主家庭的其他成员、佣人、雇员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10、在小区物业范围内,任何人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及自家庭院)、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墙、承重梁、柱、板、阳台、平台、屋盖、通道擅自违章进行凿、拆、搭、占,随意搭建或改为其他用途;
(3)占用或损坏楼梯、屋面、通道、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架空层、绿地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通讯、电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以及所有可能导致危害这些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5)不按规定随意占地(道)堆放物品,随地倾倒垃圾、土头、丢撒果皮废纸和杂物,高空抛物,随意排放空调冷凝水影响他人与污染墙面;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有损房屋安全和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物品;焚烧和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超标排放各种有害物质;
(7)利用所拥有的物业从事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其他非法的活动;
(8)侵占或损坏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园林小品,践踏小区草地;
(9)未经允许擅自在小区楼宇外部、公共场所(地)矗立、悬挂各类广告、招牌,张贴各种标语、图画、启事、告示等;擅自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
(10)未经允许擅自在小区楼宇外部、公共场所(地)安装电视天线或其他天线;
(11)饲养鸡、鸭、鹅、猪、狗等禽畜和其他宠物(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者除外);
(12)随意停放车辆和鸣放喇叭;
(13)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开发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开发商的权利
1、开发商或管理者及其各自的承建商、代理人及其他经许可的人为检查、维修及保养小区的任何一部分,有权携带一切必须的设备、器材进入小区的任何部分。但除紧急情况外,应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其使用人。
2、开发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有权决定于小区公共地方、公共设施及保留地方和部位是否安装、架设、更改或拆去招牌(包括霓虹灯招牌)、广告以及小区外墙装饰照明等其他固定设施。
3、开发商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可授权管理者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及修改小区管理规则,以不断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4、开发商有权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审核和批准小区年度管理预算。
第六条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
1、开发商在行使其权利时应遵守本公约条款。
2、开发商须向管理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建、水、电、通信、设备安装、市政配套设施、红线图等全套图纸及文字资料)。
3、开发商须协同承建商及管理者三方共同完成小区的交验过程,并详细记
录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部分,责成承建商须在限定期间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4、开发商须在入伙期内完成对小区各项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场所,如绿地、景观、标志、照明、消防设施、停车场等所做的承诺,井连同完整资料移交管理者。
5、开发商在委托管理者承担“小区”全方位管理的同时须负责管理者与承建商及各安装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6、开发商在出售小区单元的过程中,应向购方详细说明小区管理规则及缴交各种合理费用的标准及规定。
7、开发商应承担尚未出售单元的空房管理费,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等费项。
8、若小区内出现个别业主违反本公约,致使管理者无法履行管理合同及职责,开发商有义务进行调解,并直至妥善解决。
第四章管理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第七条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委托合同的约定,管理公司有权对小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共包括以下内容:
1、有权根据小区管理服务需要,聘用有关专业人员以及保卫、保洁、设备维修等员工,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保障小区的正常秩序和使用功能。
2、根据《业主公约》制定小区管理规定,检查巡视小区内外,纠正、预防、制止和处理任何有损小区安全、整洁美观,或有碍小区正常使用的行为,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3、为小区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处理投诉、协调有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妥善解决问题。
4、采取严格措施,全天候24小时保卫值勤、巡逻,防范可能发生的刑事、治安、火险、交通等意外事故及民事纠纷、保障小区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5、对小区所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进行保养、维护、检修和值守,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6、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场所之卫生清洁和绿化、美化工作。
7、管理小区范围内车辆停放和交通疏导。
8、在所有有关小区管理事务的法律诉讼中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参加诉讼,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止服务等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小区管理的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与“开发商”)联席会议决定。I
第九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故不按规定缴交各项应缴费用的(包括代收代缴费),物业管理单位可要求其限期缴交,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缴费用3%的滞纳金,逾期六个月仍不缴交的,物业管理单位可采取停止服务,并提交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提交“开发商”或物业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本公约报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建委备案。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后,由业主大会审议修订。
第十一条本公约对小区的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本公约所列各方圆公约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公约如与政府法规有不符之处,以政府法规为准。
为加强_蚌埠市禹会区观澜御湖世家小区(一期、二期)(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
业主公约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
**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小区的安全及各项设施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全......
亚迪二村管理规约亚迪二村管理规约(业主公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与管理第一节 安全管理规约 第二节 物业使用管理规约 第三节 环境使用管理规约 第四节......
本公约经年 月 日业主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