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告(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海口地方税务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方便纳税人了解我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事项,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机构
海口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由清算办公室统一受理,海口地税局各分局不再受理。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条的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当准备的资料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02号)文,及清算工作中的实际需要,请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纳税人提交以下材料:
(一)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交的清算表格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准表(一式两份)
3、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4、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
(1)、土地费用申报表(2)、拆迁补偿费明细申报表(3)、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5)、基础设施建设费明细申报表(6)、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7)、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8)、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明细申报表1(9)、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明细申报表2(10)、房地产销售收入明细申报表1(11)、房地产销售收入明细申报表2(12)、房地产销售税金申报表(13)、房地产销售情况申报表(14)、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
以上表格请到海口地方税务局网站《为您服务》栏目下载。
(二)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交的清算材料 公司基本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历次变更登记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4、股东及关联方最近工商登记情况的说明
5、土地(地上建筑物)入股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项目基本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判决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预售(销售)许可证
7、建设、规划或国土等部门的函件/批复等文件
8、税务部门减免税文件
9、涉及清算项目的诉讼材料(判决书、调解书等)
10、测绘报告
11、清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
12、拆迁补偿合同、补偿花名册、补偿支付单据
13、合作开发合同、代建合同等材料
14、工程中标通知书 工程类材料
1、工程合同(施工、安装、采购、装修)
2、其他工程合同
3、工程预算(概算)书
4、工程合同决算(结算)书
5、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财务类材料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印花税完税单据
2、土地出让或转让款的支付单据(含支付的手续费等)、土地发票或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收据
3、各年度审计报告
4、历年会计报表(季度),按时间顺序整理
5、历年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纳税申报表(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
6、土地增值税预缴完税单据、营业税及附加完税单据,按时间顺序整理
7、贷款(抵押、质押)合同、银行放款及还本付息单据
8、开发成本明细账、建安发票、工程付款单据,按照合同顺序整理并跟每份合同一一对应,没有对应合同的单独整理并编制汇总表(甲方采购材料须按规定先缴纳建安营业税金及附加)
9、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及收款单据(按照房地产销售收入明细申报表所列顺序整理并一一对应),每种户型都须提供1份合同,税务机关根据情况决定抽查比例。
10、会计原始凭证、其他账簿(税务机关认为必要时)
11、银行明细对账单(按帐户及时间顺序整理)
12、关联往来情况说明 其他
1、非关联方大额往来的情况说明
2、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3、根据清算项目特殊情况,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如有电子档的,应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参照本通告准备并提供清算资料。
五、附送资料应当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对应分册装订。全部资料统一为A4纸。
六、法律责任
纳税人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如因申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纳税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凡所列收入和扣除项目明显不合理的,我局将提请省地税局稽查局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间可追溯五年。
土地增值税清算办公室地址:海口市民声东路2号海口地方税务局508房。咨询电话: 68595361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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