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发展党员工作通知”。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通知)
邹组通〔2009〕19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 知
各镇(街)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扩大民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广泛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农村党员队伍老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力量比较薄弱;个别镇街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不熟悉,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部分村发展党员标准不高,存在个别新发展的党员先进性不明显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准确把握党员标准,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重点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公认。
发展党员要突出时代特征和岗位要求。在农村,要注重发展那些政策观念、市场观念、法制观念、集体观念强,能够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入党。在企业,要注重发展那些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强,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立足本职岗位,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分子入党。在街道社区,要注重发展那些爱民、为民意识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热心服务居民群众的优秀分子入党。在机关,要注重发展那些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强,廉洁勤政、热心服务基层群众,实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入党。在其他社会阶层,要注意发展那
些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创业精神强,诚信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道德品行好的优秀分子入党。对于私营企业主,要注重发展那些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关爱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品行良好,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入党。
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发展计划要向农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倾斜,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高知识群体、青年倾斜,向妇女和少数民族倾斜。要注意改善党员区域和结构分布,今后新发展的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35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70%以上,妇女一般不低于23%,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数量不低于当年发展计划的10%,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三、严格程序,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工作程序,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广泛参与、民主公开、票推票决、全程纪实、责任明确的发展党员工作体系,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和完善发展对象结构审查制度。市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发展对象结构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调整建议。
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投票情况和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应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经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均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未经调查核实的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者转正。公示情况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是坚持和完善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党支部应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
须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
五是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党员对象前,党组织必须进行政治审查,了解其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党(工)委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工)委审批。拟确定的预备党员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工)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市委组织部协调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工)委批准。
六是坚持和完善党(工)委派员列席支部大会制度。党(工)委派员列席基层党支部召开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推荐会、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并在推荐结果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签字,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
七是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谈话制度。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市委组织部与党(工)委组织员要与发展对象逐个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党的认识,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坚持党(工)委负责人与新党员谈话制度,了解新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指出新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关要求。党(工)委负责人与新党员每年谈话的数量,不少于新发展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八是坚持和完善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对每一名预备党员,都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深入教育和考察。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对未就业的退伍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职工、外出流动等人员中的预备党员,可以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军转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有关部门党组织,加强教育管理。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党章》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处分。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九是建立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纪实内容包括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地点、到会人数情况、得票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发展党员过程中每次公示的对象、内容、群众反映情况、调查核实情况、结果反馈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情况;政审、预审、审批情况;发展党员谈话情况;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等。纪实材料要由党(工)委列席支部大会人员、党支部书记、具体事项负责人、见证人签字盖章,每项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发展党员纪实材料整理归档,原则上一式两份,党支部及上级党(工)委各一份。
十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书记、党务书记、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对因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造成发展党员失误的,要严肃批评。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致使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四、强化措施,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坚持早发现、早培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较多、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坚持多渠道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在先模人物、业务技术能手、岗位标兵、复退军人、科技致富带头人中培养积极分子。1000人以上的村,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在5名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在3名以上。其他党组织也要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
坚持多渠道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积极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发展团员青年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吸收妇女入党,要注意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坚持不培训不发展,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列入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方可列入发展对象。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建立档案,实行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在本职工作中看他们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在关键时刻看他们是否能经受住考验,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他们的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调整,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纳新机制。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全面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工)委领导班子和有关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工)委书记要强化大局意识、执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工)委要结合各自实际,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关心爱护党务干部,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和条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党(工)委要建立新发展党员数据库,每季度更新一次,及时掌握发展党员情况。市委组织部每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检查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程序、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等,做到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抓好落实。
2009年8月26日
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看党员数量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从严治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吸收新党员时要严格坚持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一、在指导思想......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看党员数量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从严治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吸收新党员时要严格坚持标准,把保证......
科大党发„2007‟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
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高标准完成我市年度征兵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