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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主要内容是: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从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细化措施。这一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应该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青海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精神
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9个方面,提出了21条明确要求。
一、改进调查研究
1.严格调研制度。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建立调研统筹协调通报机制,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每年确定若干重大课题,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领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到基层调研,一般不召开州(市、地)工作汇报会或由几个班子领导成员参加的会议;如工作需要,可结合调研重点和分管工作召开专题或小范围座谈会。重要调研后的意见、建议,要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调研报告,必要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调研情况。
2.提高调研效果。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剖析矛盾,探求解决之策。确定调研地点,既要选择工作好的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更要深入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推动问题解决。调研要善于解剖麻雀,把握规律,提出措施建议,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创新调研方式,选择典型蹲点调研,倡导不打招呼、随机、事先不作安排的调研。调研要客观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装饰布置,弄虚作假。介绍情况和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3.减少陪同人员。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随行调研的省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与调研任务密切相关,州(市、地)、县(市、区)负责同志陪同不超过3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州(市、地)、县(市、区)负责同志不到边界接送。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中乘车,州(市、地)、县(市、区)只安排一辆带路车和一辆陪同人员车,减少随行车辆。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二、密切联系群众
4.拓宽联系群众渠道。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带头做好“四联”活动,每人在联系1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做好联系1个村(社区)、1个学校、1个企业、结对帮扶1户困难家庭的工作,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上门走访、问卷调查活动,深入开展访贫问苦,对困难群众给予帮扶救助。积极运用网络、微博等新兴手段,完善网络问政制度,规范领导信箱、群众留言问题办理回复制度。定期安排带案下访活动,每年至少安排1次接待或约访信访群众。
三、精简会议活动
5.严格控制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须经省委、省政府审批。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开的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不参加颁奖、揭幕、剪彩、奠基活动,不出席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首映式、首发式及各类论坛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全省性重大会展招商活动,由省政府统一审批。6.缩减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除重要法定会议和少数重要会议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开到地厅级,只安排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确需扩大参会范围的,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会期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请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分管负责同志不必每次都到会。州(市、地)、省直部门承办的中央和国家部委在我省召开的会议,须事先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承办。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条件允许的,应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可直接开到基层,原则上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的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座谈会。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要改进会风,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政务会议活动有颁奖仪式的,不安排商业性礼仪公司人员引导、服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标准用餐、住宿,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在会议活动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8.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组织的检查考核活动,须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实施。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检查评比考核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制定规范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具体措施办法,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形式主义的检查。
四、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和部署的,一律不重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文件。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部门、省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州(市、地)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报文。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州(市、地)、省直部门要压缩清理现有简报,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限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和典型经验等,不报送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改进文风,反对“长、空、假”,倡导“短、实、新”。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别重要文件不超过5000字。报送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青办通报》和《内部情况通报》主要刊登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除省委书记、副书记外,其他常委个人单独刊发在《青办通报》上的讲话,原则上每年每人不超过2期。加快党委、政府内网加密改造步伐,推进党委、政府系统文件简报在内网传输办理,逐步减少纸质文件简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11.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州(地、市)、省直部门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文件简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文件简报一律不报送省委、省政府。上报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一事一文,不得多头主送。除有明确要求外,不得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各地各部门印发的下行文,不得抄送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如需省委、省政府阅知或按规定报备的,须专题报告。代拟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事先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附属完备说明,规范报送程序。
12.严格文稿发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不发贺电、贺信,不题词、题字,不公开出版著作,不举办书法、摄影、绘画和收藏等作品展。
五、规范出访活动
13.规范出省学习考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且由主要负责同志组团出省学习考察的,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组团出省学习考察的,要根据工作需要压缩时间、行程和随行人员。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省抵离西宁时,只由相关人员迎送;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抵离西宁时,迎送人员不超过2人。
14.严格控制出国(境)公务活动。合理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国,必须由省委、省政府统筹安排并向外事主管部门提报计划后方可执行。出国考察间隔时间、在外停留时间、考察国家数、团组人数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出国(境)的各项规定。不将出访视为一种待遇,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参加国家外专局批准的境外培训团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培训效果。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将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
六、改进警卫工作
15.改进警卫方式。坚持确保安全和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警卫界限,精简警卫人员,改进交通管制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方便领导同志接触群众。依法文明规范执勤,严禁态度冷漠生硬、方法简单粗暴。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可视情适当安排保卫措施。除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和执行紧急重要任务外,不使用警识、警灯、警笛。公安警卫部门要根据我省实际,修订完善相关规定,改进警卫措施。
七、简化接待工作
16.周全务实做好接待工作。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插挂彩旗,不安排迎送队伍,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烟酒菜肴。自助餐要节俭,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一切从简。中央领导同志、中央国家部委负责同志到我省考察调研,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和重要客人,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
八、改进新闻报道
17.规范会议和调研活动新闻报道。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要综合考虑工作实际、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等困素,合理把握新闻报道的范围和程度。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活动可作全面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重要会议、参加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新闻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青海新闻联播播出时间,出席重要会议的不超过2分钟、参加考察调研活动的不超过3分钟。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和参加调研等活动,文字稿不超过500字,青海新闻联播只播发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不播出同期声。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随行省级媒体记者不超过3名,地方媒体不派记者参加,一般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应少派或不派省级媒体记者参加。省议事协调机构、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广播电视现场直播。
18.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国访问、出省参加重要活动,文字稿不超过1200字,青海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的出访及会见活动,青海日报、青海新闻联播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
19.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把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督促新闻媒体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时段、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按照精简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
九、厉行勤俭节约
20.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谋私利,不搞特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新提拔省级干部配车、新购置车辆和更新车辆一律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排量、品牌等要求。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下级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使用不插手、不打招呼,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源配置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干部公费外出旅游。
21.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跟进,一级抓一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结合自身实际,层层抓紧研究制定便于操作执行,切合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来抓,强化监督,防止反弹。各级办公厅(室)要发挥作用,当好参谋,按此规定,认真搞好谋划、把好关口、抓好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定期汇报执行情况。省人大、省政协、省级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规定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青海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
众规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青海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1、严格调研制度。厅党委年初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班子成员根据分工领题深入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注重调研效果,厅领导到基层调研,围绕调研题目安排考察内容。调研完成后及时提交调研报告,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改进调研方式。要围绕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和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单位、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调研点的选择要侧重于建设工地、养护工区、基层站所、车站码头、运输企业等基层一线单位;倡导不打招呼、随机、事先不作安排的调研。调研要客观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装饰布置,弄虚作假。介绍情况和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3、减少陪同人员。厅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随行的处室、厅属单位负责人要与调研任务密切相关,随行人数要严格控制。车辆安排原则上集中乘车。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沿线基层单位、地方交通部门不到管辖地界接送。
4、简化接待工作。厅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迎送队伍,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不安排宴请,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一律从简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一切从简。一律不得上烟酒及高档菜肴。接待兄弟省份代表团和重要客人的公务接待,要减少陪餐人员,务实节俭、热情周到。
二、密切联系群众
5、拓宽联系群众渠道。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厅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基层单位、联系一名职工群众、结对帮扶一个困难家庭。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访贫问苦,对困难群众给予帮扶救助。规范领导信箱、群众留言办理回复制度,定期安排带案下访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6、规范行政服务工作。发挥交通行政服务大厅作用,落实一站式服务要求,推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三、精简会议活动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省厅在生产大忙季节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厅系统大会。厅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每年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参加的会议不超过2次。除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的法定会议外,厅系统内各级各类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严格控制机关各处室以厅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局性工作会议,确有必要召开的,必须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厅办公室统筹安排。厅属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厅办公室统一安排厅领导参加。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原则上不出席厅属单位颁奖、开闭幕式、庆典等活动。厅属单位承办的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召开的会议,须事先向厅党委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承办。
8、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会议条件允许的,应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要改进会风,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会前发放会议材料的,不照本宣读,只传达主要精神。要提高会议质量,会前深入调研,充分准备,会议观点鲜明,材料文字精炼。会议要精心安排,提高深度。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突出主题。
9、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把会议经费预算、审核、报销关,未经审批的会议一律不支付会议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会场布置要简化形式,不摆放花草,不搞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额外生活用品和用公款相互宴请。会议活动有颁奖仪式的,不安排商业性礼仪公司引导、服务。
10、规范各类检查评比。除年度检查考核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以外,各处室原则上不以厅名义对厅属单位进行检查评比。各处室确需检查考核的,由厅办公室统筹安排,尽量与其他处室联合或合并检查。厅属单位应严格控制对基层的检查评比,管理工作应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严格控制检查的人员及次数,避免多头重复和形式主义的检查。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做出明确规定和部署的,一律不重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未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一律不转发。严格控制以领导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文件。机关及各单位要压缩清理现有简报,各单位报送省厅的简报只保留1种。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严把发文质量管,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字精炼,发短文。严格按报送程序和格式对文件和简报进行规范,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网上办理。进一步改进文风,倡导“短、实、新”。省厅给上级机关和省领导的请示、报告,一律控制在3000字以内。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厅及厅属各单位印发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厅的请示、报告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
五、规范考察活动
13、规范考察出访活动。要切实把好因公出国(境)审核关,严格按计划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安排考察活动;厅领导和厅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赴外省开展公务活动和考察调研,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报告制度。考察期间,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厅属各单位及下属各基层单位组织地考察学习活动,应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干部公费旅游。
六、厉行勤俭节约
1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规范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节约水、电及办公耗材,合力安排公务用车,降低耗能,节约资源,勤俭办一切事。
七、严格自律强化监督
15、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省厅“八条禁令”,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超过标准和规定搞特殊化。今后更换工作用车,一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严禁参加各种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下级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使用不插手、不打招呼,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6、强化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改进党风政风;厅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每年通报执行情况。厅监察处、挺直机关党委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交通投资公司强化“四个注重” 狠抓党风廉
政建设宣传教育
交通投资公司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重中之重,坚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四个注重”,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一是注重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深入学习宣贯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宣传,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三基”建设以及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风貌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严肃政纪、长抓作风的舆论环境。
二是注重深化作风纪律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新提任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家庭助廉座谈会。通过举办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任务艰巨,让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岗位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廉洁氛围。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提炼具有公司特点的廉洁价值理念,创新廉政文化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抓好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职工书屋、文化活动室、内部简报、宣传橱窗、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完善廉政文化建设创建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监督考核,打造廉政文化品牌。
四是注重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发挥“互联网+党风廉政”的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公司网站、企业微信服务公众号及时发布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政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经验等。建立舆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坚定“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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