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_社会矛盾化解调研报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04:56:1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调研文章——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矛盾化解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以各种形式不断涌现,有些矛盾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成员激烈的非理性行为,对社会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这就需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社会管理搞好,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

一、提高认识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基础

正确认识社会矛盾,有效处理解决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对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转型,体制转执、机制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样化和价值取向多样化日益凸现,信息纷繁复杂,人们思想活动呈现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甚至由此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综治部门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正确把握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运用好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是解决纠纷的最佳境界、最高层次。

二、正确把握矛盾特征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提

社会矛盾纠纷是人类进入阶段社会后的衍生物,伴随着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政治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是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公民和经济组织参与其中,并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因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矛盾纠纷已由过去的仅限于公民与公民间的纠纷,发展为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基层行政村、公民与企事业单位、公民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等等。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已不再是单纯的公民个

人,而且还包括了众多的经济个体和行政组织及部门,矛盾纠纷的主体呈现了多元化。

二是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呈现多样化。从矛盾纠纷的法律性质来看,社会矛盾纠纷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并存的多种形式的纠纷。社会纠纷不仅包括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借贷等纠纷,而且还表现为土地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行政不当、司法不公、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侵权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正是这些新型的矛盾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是当事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式呈现激烈化。矛盾纠纷的受害方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矛盾出现之初,大多都能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寻求基层党政组织和有关单位部门解决纷争,希望能公正、公平地解决问题。但是,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没有能在有关基层部门得到公正合理地解决。当事人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群体围攻、上访甚至以武力相威胁的手段,迫使有关部门公正合法地解决问题,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甚至赴省进京上访,有的因没有及时得到解决,而酿成严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四是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呈现群体化。部分上访群众抱有“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上访的人越多,政府越重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动辄就组织集体上访,以此向政府施压,提出过高要求。还有部分人认为政府就“怕上访”,只要上访,政府就会抓紧解决,这样比到村里、到镇里解决力度大、见效快。

三、创新方法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面对具有新特征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有的矛盾化解方法、方式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矛盾化解的现实需要。这要求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进行机制创新,构建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

(一)创新矛盾化解方法应妥善处理两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既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具体个案具体处理,坚持运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来研究处理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做到共性问题统筹解决,个性问题特殊解决。当前,特别要注意及时解决突发性的矛盾或冲突,尤其是群体性事件。

二是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在处理社会矛盾特别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先讲原则性,再讲灵活性,要在灵活性中贯彻原则性,体现原则性;应当是大原则,小灵活,内原则,外灵活;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冲突时,要毫不动摇地选择原则性。实践证明,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正确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另外,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关键还要灵活运用政策和策略,掌握矛盾运动规律,适时运用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才能及时处理社会矛盾。

(二)要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模式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工作的成功经验。搞好调解工作,不仅要讲究调解的方法,更需要讲究调解的艺术。

一是要抓好“三个依托”。依托人民调解员调解。在农村地区,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这类纠纷看似平常,但如果发现不及时或处理不得当,其后果将很难预料,往往会引发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或上访案件。因此,及时发现苗头,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依托行政机关调解。积极探索行政机关配合模式,在调解房屋拆迁、城建、土地等方面的民事案件中,注意借助行政机关明晰情况、熟悉政策的优势,适时让其派员参与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

动调解机制,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依托社会组织调解。充分发挥工青妇、社团协会、法律服务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将离婚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简单行政争议等纠纷适时调解,促进各种优势功能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手发力的维稳效应,实现全社会共同维护稳定效能的最大化、最优化。

二是要抓好“五心调解”。“公心引导”。综治工作者在调解案件时要处于中立地位,平等对待有关人员,讲话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多方引导当事人平衡心态。“恒心沟通”。调解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态度很重要,要有一颗恒心。对于思想不通的当事人要耐心解释,或面对面开诚布公地谈话,或背靠背深入浅出地说服教育。“诚心促进”。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解决纠纷、为民排忧解难是调解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拉近情感距离。必要时,调解员要亲自到当事人家中或者纠纷发生地了解、勘查、比对案件事实情况,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法官解决纠纷的诚心,从而自动选择调解解决。“耐心说服”。在调解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让其把话说完,将苦诉尽,消除心中积怨,然后耐心对其说服教育,适时提出和解方案。然后并辅之情理释疑、晓之以利害得失。“细心借鉴”。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借鉴其他综治部门的先进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纠纷的水平和技能。

(三)积极构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化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综治部门调处矛盾纠纷的质量。鉴于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接待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当的素质。接待工作不仅是个特殊的岗位,还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岗位。这份工作看似平凡,要真正做好却不容易。我们知道,诉求者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他们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等都不同,反映的问题也是各个方面的都有,这就要求接待人员必须相当熟悉法律知识和必备的工作,做到能针对诉求者反映的问题作出准确处理。此外,接待人员还必须具备相当的观察能力,应变能力,熟悉当地风俗民情及相关部门的情况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提高对涉诉问题的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涉法涉诉工作,充分认识到涉诉工作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从而把解决好涉诉问题作为当前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人人抓诉求、人人管诉求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非常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组织干警对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排查和调处相结合,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逐案讨论制定化解措施,减少上访案件发生,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特别要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此,我们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的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增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问题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按照程序、依据政策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合法化。使广大群众能充分认识到各级党委、政府正在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这些前进中的问。

二是要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当好乡镇及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积极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缓冲器”、“减压阀”的作用。

三是要强化沟通能力,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沟通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重视沟通、善于沟

通,通过沟通达到更多的认同,通过沟通达到和谐,通过沟通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尊重事实、平等待人、正视矛盾。特别是对那些群众要求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可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限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求得群众谅解,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四要强化洞察力,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及时发现问题,敏锐洞察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前提。当矛盾露头时,要防止其累积;当矛盾发生时,要防止其扩散;当矛盾扩散时,要防止其变异;矛盾处理后,还要防止其沉淀。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一切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项目都不能立即上马,一切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政策都不能立即出台。对经过评估,虽然拟决策事项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后,再进入决策程序。

五要强素质学本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政策,学习做好群众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乃至工作艺术和技巧。在此基础上,以积极进取、饱满的精神状态,来研究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实现双效提升,实现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既有力“维权”,又有效“维稳”。

汝州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汝州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职责任务及近期重点工作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一)职责任务1、研究制定社会稳定风险......

公安局化解社会矛盾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矛盾纠纷的增多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大量增加,已经成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制约因素,已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

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

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内容摘要]:社会矛盾化解是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检察机关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之一,要与其他机关共同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合力,真正发挥检察机......

如何进一步用群众工作方法化解社会矛盾(调研文章)

如何进一步用群众工作方法化解社会矛盾 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

下载调研文章——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word格式文档
下载调研文章——新形势下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