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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模式促进广告监管“三转变”
2012年3月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立局、民生惠局、队伍强局、作风扬局”理念,立足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所)三级监管力量,以创建基层广告管理示范分局(所)活动为载体,深入调研重谋划,大胆探索重创新,全力推进重实效。全市广告监管成效取得重大突破,2011年户外广告登记量明显增加,共登记户外广告1704件,特定场所广告备案15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2.24%、150%;媒体广告监测违法率明显下降,2011年监测市级媒体发现违法广告1.61万条, 监测违法率4.12%,比上年下降1.71个百分点,镇江日报违法广告率降至0.03%,为历年最低;2011年围绕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广告问题,广告专项检查明显增加,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7件,有效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实现了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有效统一。
一、立足“办案+预警”模式,实现“广告监管刚柔并济”转变
我们把查处广告违法活动,作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把组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广告突出问
题的有力手段。2011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十几项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去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7件,罚没款比上年增长167.13%。镇江市扬中工商局在网络监管时发现该市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利用其自身网络主页,发布宣传广告“该公司创建于1968年,注册资本580万元,年产值数千万元,拥有员工80余人、技术人员26名……”等内容,经扬中局执法人员调查,掌握了该公司为争取交易机会,擅自更改其注册资本并制作网页发布宣传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及时遏制了虚假广告的蔓延。
除了加强违法广告的监督管理外,我们还注重强化行政指导,规范广告经营单位行为。针对有些广告经营者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户外广告,我们先通知叫停、后分类处理,快速预警制止,同时建立了典型违法广告点评制度,分别从主体资格、行为要件、内容要求、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归纳了户外广告主、户外广告经营者、户外广告发布者三类主体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违法后果;制作《户外广告登记流程图》,利用图表的形式将户外广告申请、受理、登记、发证、备案等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使广告经营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和掌握户外广告法律知识。近两年来,全系统共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15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23份,给予了监管对象更多的人文关怀,赢得了理解和支持,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立足“监测+交办”模式,实现“广告监管重心下移”转变
实行违法广告定期通报制度,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市县两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广告监测体系,实现了对市县两级媒体广告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测,对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扭转过去因监管技术手段滞后造成的被动局面。对广告监测后,形成分析报告进行通报,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的违法率、违法量、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及发布载体、典型案例及相关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2011年共监测媒体单位广告52.25万条,编发广告监测情况分析12期。并通过报刊、工商部门网站、公告宣传栏等众多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及违法广告信息,提醒社会公众注意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通过案件交办制、上下联动制、齐抓共管制等方法,有效地发挥了基层监管的前沿阵地作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广告管理开展广告管理示范分局(所)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所)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基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指标》等文件,完善了市局、县区局、基层分局(所)三级联动执法机制,实行定期交办、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督导,落实属地管理。镇江市丹阳工商局云阳分局位于丹阳主城区,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近百家,广告品种、数量繁多,广告监管任务也日益繁重。为了确保广告监管职能到位,该分局以
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建立了广告监管机制,将广告监管纳入片区、巡查组的考核范围,责任人负责对其管段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对片区内的广告经营单位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该分局还依托广告监测软件系统,接受上级交办的监管任务和案源线索。由于上下联动、职责明确,该分局近年来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均超过20件,其广告监管办案经验也被总局网站刊用。
三、立足“主动+互动”模式,实现“广告监管综合治理”转变
工作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我们针对职业举报人反复连续举报市县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的新情况,采取专题汇报、呈送广告监测情况报告、广告整治动态和调研报告等途径,把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广告问题和省市开展广告整治的有关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争取重视和支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商讨联合打击虚假广告犯罪行为。我局抓住镇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户外广告监管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并积极创建“户外广告示范街(道)”,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自律管理,对城区5处交通中心路口、8家大型商场超市广场等地段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了规范。
执法互动,争取部门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职责,每半年牵头召开由宣传部、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经信委、卫生局、文广局、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交流信息,共同研究问题,加强执法协作,积极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广告长效监管态势。实行了媒体广告行政约谈工作机制,通过面对面地交流沟通,向电视、报纸、LED等媒体广告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建议,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发布广告,得到了媒体广告经营者的一致好评。
我局对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广告监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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