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是未来的规划的基础,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参考相关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结构和写作风格。这是一些总结的典型例子,展示出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写作技巧和表现方式。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一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二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三
本场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场长黄银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全面负责全场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指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六、
1、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使用人员要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2、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3、使用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作记录。
4、维修部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5、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报维修部进行检修,防止事故的发生。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四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七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八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
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
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
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1) 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
(2) 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不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培训:
1、由厂内要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本厂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当,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于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个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营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1、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一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维修业面临着极好的机遇和挑战。目前在汽车维修保养行业中,维修操作人员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上岗前没有经过必要、正规、系统的学习和培训,维修设备、设施简陋,远远落后与汽车工业发展的速度。针对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道路运输市场实际而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通过实施经营许可证制度、投诉、仲裁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等来规范维修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汽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下面简要分析行业管理在汽车维修中的作用:
汽车维修是为机动车辆提供维护和修理服务,以维持车辆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所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的总称。是保障车辆正常运营,提高车辆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它包括汽车维护和汽车修理。
1、汽车维护:就是对原有状态的维持和护理。汽车维护是一种养护性作业项目,其目的是保持车辆外观的整洁、降低汽车零部件的磨损速度,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以及预先查明故障和事故隐患并予以消除和恢复。
2、汽车修理:是为了完好的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进行的恢复性技术作业。通过对超过允许工作极限、失去工作能力的部件、总成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或更换,以恢复汽车的良好技术性能。
近几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剧增,由此大量的机动车维修厂点应运而生,形成了较大的汽车维修队伍,对解决修车难和安置部分待业人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维修市场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1、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汽车维修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是需要比较先进的维修设备,宽敞明亮的厂房场地设施、技术娴熟的维修工人,但是现在是三五个人凑起来就干,有的利用马路边一两间棚、屋,雇佣几名待业青年,凭着简陋工具就挂牌搞汽车修理业,有些个体经营者甚至既无固定厂址又无必要固定设备,就一个工具箱,背到哪里就在那里设点维修。还有不进行营业登记的少数“黑”修理厂等等,在布局方面,没有统一规划,有的地段厂点过于集中,有的地段严重不足,利用街面的店铺开设汽车修理点较多,占道修车,车辆随意停放,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也影响城市整体环境。
很多维修厂点不按汽车维修操作规范的修车工艺进行作业,修理工人没有经过正规职业学校系统学习和培训,全靠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学到修车技术,对汽车各个部位、部件、各个系统不甚了解,对先进车辆的运行过程和性能不掌握,只凭修理工人的经验修车,全过程没有质量检验制度。许多厂点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质量检验标准,因而修车质量差,常常发生经济纠纷。另外,由于汽车修理厂点技术力量差,修理设备、检测手段等达不到现代车型的要求,造成维修质量差,车辆技术性能下降,汽车排气污染加重,事故隐患增加,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利。
3、收费不合理,修车价格不稳定。
一些厂点不顾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自定收费标准,结算无标准,随意降低或提高工时单价,巧立名目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许多厂点只以双方“协议”议价,形成恶性竞争。虚收多算,偷工减料,该修的不修,该换的不换,以旧充新、以差充好等现象屡见不鲜。
汽车维修的社会化,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修车难问题,为汽车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起到了后勤保障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因为管理跟不上,没有统一规划,相继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如盲目发展,维修质量差,收费不合理,发票管理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汽车运输业和维修业的健康发展。
1、从源头管理抓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对申请从事汽车维修业务予以审核,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实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制度,做到行业部门资格审查在先,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办照、税收在后。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越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于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和资格不健全的.业户实行限期整改;扶持大中型维修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促其上规模,上档次,走集约化、专业化的道路。
2、合理布局。
维修厂点的地理位置选择的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维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汽车运输的成本费用支出。政府要统一规划汽车维修站点的布局,根据市区格局规划出市区几个方位的个别街道建立“修理一条街”、“配件一条街”格局,只有形成点多、面广、规范、集约化的维修网络,才能达到经济、合理、顺达。在调整结构的基础上,保持维修能力与汽车运力间的合理比例,即通过宏观控制,使维修能力稍大于汽车维修的负荷量,适当的保持剩余能力,造成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迫使维修企业提高提高效益和维修质量,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首先完成汽车修理档案,是进出厂的每辆汽车都有详细、精确地技术数据。要严格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主修人对车辆零部件、总成、整车修理后,先由检验技术员进行自检,然后汽车通过综合性能检测线检验合格出厂时,车主应当填写“车主意见登记卡”,对修理质量、服务态度进行评议,并随车发给“信息反馈单”,对修车质量跟踪检查。在维修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不断提升和完善质量管理,以优取胜,取得客户的信赖。提高汽车维修质量,保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为公路运输提供安全可靠、低耗高效的运力,是汽车维修的中心任务。对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是加强企业行业管理、提高企业维修和服务质量、保证汽车维修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抓好汽车维修行业修理工人的培训、考核、评定、聘任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对现有设备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清洗、保养维修等方面进行系统教育、培训和考核。
3、认真贯彻执行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投诉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擅自降价扰乱维修市场行为。
4、对从业人员进行守法经营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道路运输行业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旅游客运)和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总之,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汽车维修企业必将面临着巨大的商机,也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只有抓好维修企业的自身建设,才能迎接挑战;只有规范维修企业管理,才能使这一产业健康发展。因此,加强汽车维修业的管理势在必行。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二
1、检测仪具和设备由厂长办公室统一管理。
2、按照企业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此前预先做好择优先型和采价工作,采购计划应经厂长批准后实施。
3、仪具和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即登记入册。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5、检测仪具和设备应实行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对设备技术状况组织定期检查,奖惩分明。
6、制定检测仪具和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采购好易损件,准时做好维护工作。
7、确保检测仪具和设备的完好状况,出现故障,应即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8、应根据检测仪具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贴挂上墙。
9、检测仪具和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一般检修、会排除故障)。
10、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对已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当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未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三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产品质量检验。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4、做好相关记录。
a、《退货处理记录》。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四
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文明经营:
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营。
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单位负责人。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交待、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严禁误导消费者。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五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 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 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 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 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 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 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 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产品质量检验
一、检验管理制度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 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 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 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 程情况。
3.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 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 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 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 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退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 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4、做好相关记录
a、《退货处理记录》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六
(1)全面执行施工合同,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同甲方主管部门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具体商谈。
(2)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各种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负责协调同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配合其工作。
(4)负责有关的标准及设计要求,严把物资订货和进场验收关,并督促材料员做好进场材料的贮存、保护和交付工作。
(5)明确各分项工程负责人,根据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实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按照内部承包合同的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质量检查、竣工验收。
(7)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8)对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负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9)每月公司上报项目经理部简报。内容包括施工计划、工程形象部位、质量情况、材料供应情况、机械设备情况、人员管理情况、设计变更等内容。
(1)负责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工程内业资料和质量体系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对内、对外的文件资料的发放、收集整理工作,监督项目经理部使用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有效版本。
(2)负责指导全面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完善。
(3)组织施工人员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并对技术问题进行指导。施工前对各专业工程师、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安全)交底。
(4)按期对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质量组织检查,对发现的技术资料管理和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就有影响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会同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做好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及现场的设计变更,组织对施工过程、工序的样板鉴定,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处理受控状态。
(6)工程项目中期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预验,并及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认真、全面的贯彻执行该工程的质量保证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执行有关的质量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并做好'施工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
(2)参加图纸会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认真执行《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办法》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
(4)对确认为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的部位要认真详细地编制作业指导书,组织对施工人员的交底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5)负责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查组织实施。对检查结果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工程质量可追溯性负责。
(6)负责对专业人员和当地招雇工人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文明施工。
(7)按照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工序合理,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做好工程隐、预检工作和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并认真填写'施工日记'以便为追溯性提供依据。
(8)对工程回访中发现以及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纠正。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履行其质量职责,并做好记录。
(2)熟悉施工图和熟练掌握有关的验评标准,严格执行质量制度,认真做好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对分项工程质量和操作工序的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严重的可暂停施工并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
(3)严把质量关,对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进行整改前,不许进行下道工序,用工序的质量来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
(4)协助材料组对原材料、半成品等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试验员和材料人员取样送检,把好材料进货检验关。对工程实行预控分析,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及时提醒班组长及有关人员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认真执行程序文件,做好质量控制记录和标识。做好质量资料的填写、整理、收集工作,参加质量分析会,参加对不合格质量问题的评审及处置的有关会议,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分部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
(6)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分项工程质量情况,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7)在项目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内部审核计划实施内审工作,对内审中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作跟踪复查,并将内审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8)根据工程特点,对选定的统计技术进行实施和检查,并将统计技术应用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工作,履行质量职责,并做好有关记录。
(2)做好开工前的材料、物资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的布置,道路及物资材料的堆放布置,库房的搭建,确保施工各种原材料顺利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季、月),对物资的进场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的要求,对物资采购产品实行进货检验控制,通知试验员复检,并做好进场标识、贮存、收取试验结果和发放等有关的手续、记录。
(4)认真做好材料、工具的管理和发放,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堆发放。领料要有工种代表签发的领料单,并注明施工部位、规格、数量等内容,领料人要签字,以备可追溯性的查寻。
(5)建立工程物资、材料台帐,分类分项登记,及时汇集资料的有关单据、报表。
(1)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计划,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中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工作,履行其质量职责。
(2)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和生产计划的安排,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保证质量合格,工序合理,进度符合计划要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严格执行质量制度,及时做好工序的隐、预检分项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4)工程的部位、进度及每天的施工情况都要详细记载,以备可追溯的查寻证据。
(5)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要保证文明施工,以确保质量计划中规定的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分部工程达到规定标准。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七
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
2、要有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详细的统一操作规程。
4、专人负责本室全面质控工作。
5、做好标本测定前采样处理和测定后结果处理的质量。
6、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室的仪器设备和定期检定校正仪器。
7、做好室内监控,了解监控清洁的误差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积极参加室内质评,对室内质评的成绩认真分析,失控项目及时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维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篇十八
卷则。
第一条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仪糟管理;
5.生产前后质量复查;
8.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
10.产品质量确认;
11.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0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
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生产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生产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03。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校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04。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
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05。
生产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生产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生产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生产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生产通知单“送回生产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生产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生产规范“上,作为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生产及质量标准复核。
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生产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生产部门确认无误后于”生产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06。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生产过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pqc负责检验。
3.质量管理工程室在生产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4.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6.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生产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自主检查。
1.生产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任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生产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生产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生产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07。
第十五条产成品质量检验。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08。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目开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立“异常处理单”送生产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生产过程。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生产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09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产成品缴库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生产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生产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生产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010。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011。
第二十六条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生产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生产质保组并由生产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异常的产品,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生产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关部门检查改善。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一、宗旨。
为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检验、生产监控、质量管理等各项指标任务,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考核细则适用于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
三、机构与职责。
组长:
成员:
2、职责:
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细则制定和考核工作,解释和修订有关考核事项,对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负责考核的日常管理,指导、审查各岗位制订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检查、督促各岗位考核的执行情况;对各岗位的检查、考核工作并给予指导、协调;按月组织绩效考评会。考核细则附后。
四、考核依据。
1、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有关的工作了玉务;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公司各类考核办法等。
3、质量管理部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有关文件。
五、考核计奖办法。
1、考核原则。
1)按月考核、年底修正的原则;所有指标、专业(基础)管理按月考核。
2)权责相符、利益有别的原则;在考核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以岗定责,按劳取酬,拉开分配差距。
3)有功嘉奖、有错追究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嘉奖。对质量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由归口管理的人员行使责任追究。
六、考核程序。
1、根据职责,各指标考核归口管理人员在当月28日以前,按照各类考核有关规定,将考核清况汇总。
2、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审核、汇总后,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小组会讨论决定。
七、其它事项。
1)考核指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但遇外界重大因素影响,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对一个时期考核结果连续出现较大偏差的指标或事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和修订。
2)上级检查评审或外部检查评审发现的问题,均对责任单位按本办法加重处罚力度。
3)考核小组领导要担负起严考核、硬兑现的责任,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发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职工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4)不在本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和奖励见有关标准、规定和文件。
5)未尽事宜由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6)本责任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考核小组。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7771089.html】
维修工作质量管理1、班组要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市场竞争教育、质量意识教育和遵守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2、班组每月月初要召开一次班组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会,找出班组 质......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4篇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
1 质量检验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全面质量管理阶段2 统计质量管理指主要采用统计技术进行质量控制的一套方技术和制度。3 ISO“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的或隐含需要能力......
维修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
刀豆文库小编为你整合推荐3篇维修管理制度,也许这些就是您需要的文章,但愿刀豆文库能带给您一些学习、工作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