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论自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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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由,首先要明确自由的定义。所谓自由,密尔给出的定义是:“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无论是意识的内向境地,即最广义的良心、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还是追求个人趣味和志趣的自由,即每个人有自由订定自己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个性,按照自己喜欢的去做;亦或是个人之间相互交往和联合的自由,即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和受骗,这些都是允许的。这些自由,简而言之,只要我们所作所为无损于我们的同胞,就不应遭到他们的妨碍,即使他们认为我们的行为是愚蠢、荒谬或错误的。而意识、追求、交往,都需要外化为一定的行动,而支配行动的内驱力少不了个人的意志,而每个人的意志都应该是自由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的人民意志自由,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强迫自己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也就导致了集体的存在。可问题在于有些集体并没有为其成员谋福利,这些成员的自由和福祉受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例如,在大规模水灾时,集体的领导人会充分利用集体赋予的权力,率领家人使用优先的交通工具转移财产和家人到安全的地区。对于领导者,此时可能维护了个人自由,但也只是所谓的“自由”,因为他忽略了自由要建立的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基础之上。但对于群众,此时的生命权、财产安全权却失去了发挥其自由的空间。因此,在一个集体中,自由容易受到侵犯,虽然密尔也说到了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个人的行为只要不危害他人就有完全的自由,他人和社会就无权干涉;只有当个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时,社会才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法律才能对其进行阻碍和惩罚。那么对于此类领导者的做法,他的行为看似没有超出自由的范围,因为法律没有对其加以限制。个人认为,此时的自由与法律好像成了一对矛盾,角度不同,观点自然也不尽相同,任人都能唯亲,何况是救人呢?
密尔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也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他认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根本目的是发展人的个性和智慧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一种观点或理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真理,需要自由讨论和论战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由此联想到,就像我们中国历史上的“舌战群儒”、“儒墨之争”、“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等一系列的事件中,都是有关思想的论战,同时他们也享有了讨论的自由,于是才有了诸葛亮给我们呈现了先守后攻,语带双机,各个击破,语势磅礴的高超辩论技巧;才有了儒学已不再是曲高和寡的贵族式的内圣修身之学,而是发展成为兼济平民的外王之学。从孔子到孟子,儒家在坚守仁学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又吸收墨学之“义”,走出了一条主体性传承与包容性创新之路;才有了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被瓦解,封建思想被击溃,带来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的高潮。由此可见,真理只有经过反复的讨论才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更新纠正,才能更好的造福于人类。的确,人与动物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人拥有一个能够进行思维的大脑,能够产生智慧的火花,正式因为有了人类的思考,我们才创造了伟大的文明,才成为了这个星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正如密尔认为的那样,“如果取消或限制人们在思想方面的自由,人将不成其为人。”“一个意见要是正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者多次被压制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脱迫害,直到它暂露头角,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这也给我们一个信念,真理是客观的,是经得起考验的。而思想和讨论,正是真理得以发现和成立的必要条件。所以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是所有自由问题上最关键的。
一个进步的民主社会仅只允许人们有思想和讨论的自由是不够的,还应当允许人们有依照自己的观点在个人生活领域中行动的自由,也就是说,应当允许人们把自己的想法在生活中付诸实施。“只要风险和危难是仅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不应遭到同人们无论物质的或者道德的阻碍”,这就要允许人们拥有发展个性的自由。
密尔指出,允许个性发展,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好处。个性愈分歧,文化愈丰富,就愈需要自由。实现个人自由的必要性在于: “人类是由个人组成的,没有不同个性的自由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的繁荣和进步。”正如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正是因为中国政府尊重各民族的风俗文化与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才有目前56个民族的团结,才能给中国带来的繁荣安定。假如一切个性被压制,就像封建制度下的人民具有奴性思想,这样一个“千篇一律“的民族却未能在外敌来侵之时一致对外,原因就在于他们被剥夺了个性的自由,个性得不到发展,个人的意志力也会显得薄弱,在困难面前像一堆散沙;而个性又是推动个人自身发展的动力之一,失去了个性就像鸟失去了一翼,注定只能无力的一边倒,成为一个备受欺凌的脆弱的群体。
由于社会对于个人的限制,于是产生了个性化和社会化这一对矛盾的冲突。一个人自由的限度是什么,怎样才是正当的自主权?书中大致有这样几点:
首先,运用我们的个性来追求自由、利益时,不能损害彼此的利益,侵蚀他人的权力;其次,以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为先,对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要担负起责任(比如遇到社会恶性行为有义务对其举报、出庭作证等);
最后,当行为有害于他人,但没有触及到法律,那这个人应当受到舆论的谴责(最近浙江温岭市的虐童事件中,因为我国并没有制定相关虐童罪的法律,颜艳红并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她面对的社会舆论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在教义篇中,大部分是说自由在生活中的运用,尤其是在经济生活中,密尔主张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优胜劣汰。但也不排除一个小社会内,比如一个企业内部成员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供给服务与顾客消费需求之间的自由竞争与合作,就好比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联通的广告语:“让一切自由连通”,他们设置这样的广告语和企业理念是自由的,提供给消费者怎样的服务也是自由的,体现了中国联通将致力于通过现代通信与信息服务,满足人们“随心如意,心想事成,事事顺利”和渴望“社交与归属,受人尊重”的情感需要,他们让人们的连通自由得到了满足,也就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通过满足人们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也体现他们公司的自主品牌价值。从这句广告语中就能看出一个成功的企业,少不了让员工自由和顺应着客户的自由!
“每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不论是身体的健康,或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人若彼此容忍,个按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在生活,比强迫每人都按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就我个人看来,自由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现在撇开政府不谈,就连国家普通公民还对自由一词有所顾忌,也就是说无论权力者还是权利者对自己拥有自由都没什么信心。事实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如此巨大的成就,究其根本,就是在于在经济领域松绑了,给予了经济自由,给予了公民相当程度的经济处分权,农民可以相对拥有土地的处分权,城市居民可以勇敢从事工商行业,因为自由激发了人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更通俗地说,让人民有了真正当家的感觉,人民的自由就是最大财富的源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受惠于自由却浑然不自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悲哀。没有了自由,就没有了自己的主体性,回到裴多菲的诗句中去,离开自由的爱情最终会使得双方窒息,丧失了自己发展的可能性,于是双方最后还是失去了爱情。但是如果让大多数人选择,正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没有了自由的生命,那生命的意义就不是由自己发现,而是被别人预先设计好,我们每个人就只是充当一名演员,在一个小小的毫无创新的舞台上,上演了一场被上映过无数遍的老电影,再经典也只是属于过去那个时代的印象,那并不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目的,随之而来的结果与主体已经没有相关了,才会有“不自由毋宁死”的叹息。当个体的生存与生活总是因为社会既有的僵化道德、教条或者潜规则所束缚,从而失去甚至放弃了自由,个体的幸福感从何而来,若人人没有了幸福感,社会的和谐安定从何而来,人类未来的发展又从何而来!
第2篇: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
全书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先总述文章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必要性。第三章论述个性与自由的关系及其意义。第四章论述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第五章就几个案例讨论本文教义的应用。
密尔从小深受激进主义阵营的父亲和功利主义阵营的边沁影响,他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论证自由主义,使二者成功融为一体。作为个人主义的宣言,《论自由》一书被不少人视为与1785年法国大革命、1848年革命并列的自由主义完成的标志。
正如密尔在开篇中所说,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不是这个与那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教义不幸相反的东西。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一开篇点题式的回答点明了写作的主题,让读者一目了然的清楚本文所要论述的东西。《论自由》一书共有五章,围绕公民自由这个中心,对自由问题在诸多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章为引论,他指出全书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探讨社会对个人合法施用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宣布自由是在不剥夺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好处的自由。第二章论述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人类应当自由形成意见,自由发表意见,不要试图用权威压制言论自由。第三章阐述个性的自由发展,认为这是人类幸福的首要因素,尽可能的给个性以最自由的发展余地。主张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反对社会习俗的专制。第四章讨论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提出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源于社会对他的保护。社会成员的行为只要互不损害利益和权利,只要为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受损害与妨碍而承担责任,就不受社会强制。第五章重申两条格言:个人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个人行动若有害于他人利益,个人要向社会负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
“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围在管理技巧方面或者在事务细节实践上所表现的类似的东西方面稍稍好一些,而竟把全体个人智力的扩展和提高这一基本利益推迟下来,一个国家若只为——即使是为着有益的目的——使人们成为它手中较易驾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他终将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他还将看到,他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的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
这是《论自由》的结尾部分,看到这里,突然觉得前面洋洋洒洒的文字竟然被概括的如此凝练,确有着振聋发聩的作用。
首先清楚了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即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后,造就了工业资产阶级及其对立面工业无产阶级。两个全新的阶级自诞生之日起就不约而同的提出要改革现存的政治体制,获得选举权。在1832年的议会改革运动中,两个阶级联合起来声张自己的政治主张,可最终却只有资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而无产阶级却在“如果民主占优势,必将带来暴民政治,出现专制”这样一种社会思潮和社会心态下被挡在了政治的大门外。再联系到密尔所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尽管此时的英国在经济和综合国力上都达到了鼎盛,但在社会结构、观念、风尚乃至道德上,对个人的个性和独立性的限制却 依然存在。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大背景下,密尔对“自由”开始了思考
《论自由》一书从五方面展开论述,分别为引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
一、论社会驾于个人权威的限度以及本文教义的应用。个人认为五个部分在内在逻辑上有着很强的联系:
其实我想说读这本书的过程是痛苦的,那薄薄的书在我刚拿到是时我还在想很快可以啃完它,而直到现在我发现一个好翻译是如此重要。第一次用读课本的方式去看一本书,即使前面看卢梭的书也没这么累,看着那些拗口的、句子结构又超长的译文,即使我反复推敲和理解,一本书看下来,竟也有一半难以理解。其中应该也有我知识浅薄,逻辑跟不上的关系吧。所以请不要见怪,我只能截取一些片段,零星地表达我的感想。
密尔作为一名功利主义、实证主义思想家,他的真理观打上了这一流派的鲜明烙印。他认为真理只不过是在暂时无人能举出反证的情况被假定为真理。尽管密尔未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而激进的论断,但是无疑他的思想已经接近于20世纪美国的实用主义者们,一种无真理的真理。就如地心说和日心说,现在的我们以历史的角度清晰的发展过程,那不排除随着科技社会的进步,以后的人们也会这样看着我们的发展,我们所认为的真理也变成谬论。
文中提到“在一个人口已经过多或者有人口过多威胁的国度里,若出生为数较多的孩子,结果会因有他们的竞争而降低劳动者的报酬,这对于一切依靠劳动报酬维持生活的人们也是一个严重的侵犯。”我们常说“中国别的不多,就是人多”,我不知道这样的一句话中透着的是自豪还是一种带有戏谑自嘲的无奈,确实,人多,于是我们看到了在面对天灾人祸时的同心同德。人多,于是劳动力也多,从来都是物以稀为贵,所以我们的劳动力如此廉价,因为同样的工作,你不做,有太多人排着队等着。温总理的乘除法说“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就目前遇到的各种竞争,各种考试,常常希望人越少越好,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比较,就有第一名的存在。联系论自由这个主题,我想说自由可以就存在你心里,你有权选择去面对挑战,去证明自己,去做那万里挑一的胜者,也可以选择退缩,半途而废,每年的国考缺考考生如此之多就是一个例子。选择的自由是意志的自由的体现。
密尔在书中讨论的是社会自由,书中谈了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社会和政府的权威对于人们的影响和该有的限度,而我认为书中最精彩的是谈了个性。人类是自谕为高等生物,因为有智慧有语言,同样这也决定了人的思想是不同的,就算是双胞胎,在相同的相貌下藏着的是不一样的心。个性是每一个人不同于其他人的标志。密尔在书中认为如果仅仅为了社会的稳定,人们思想上的懒惰会使很多富有先进意义的观点或人受到排斥,而此时的社会是不健康的,没了数量上支持的优势,那些掌握公权的人受到制约的可能性就会变小,人们会渐渐习惯迷失于现有生活而社会会停滞不前。如中世纪欧洲的黑暗年代,宗教势力一手遮天,如果不是有那么多的英雄觉悟,现在的欧洲不会是如今的样子,但注定反抗是要代价的,我们从小便听说过许多被教会迫害的英雄。
如今的社会开始强调人们的个性,希望每个人都勇敢展现自己,发光发亮。创新被认为是一个很优秀的能力,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也发展了起来。全球市场的建立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不一样的元素,个性的发展拥有了良好的土壤。可以说我们比生活在密尔那个时代的人幸福得多。然而作为大学生的我同样在困惑这样一个问题,刚刚脱离或者说大部分脱离应试制度的我似乎在过去的教育中并没有习得什么,个性似乎并不存在,或者说不明显,而到了大学,个性突然被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茫然失措是此时的我最好的形容词。大学中老师说要努力发掘自身,是的,我真该好好重新认识自己。好吧,有点偏离主题了,我想说,试问如果社会中的人们都只是服从或没有争论,会多么可怕,所以个性的发展是社会自由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不知从何时开始,“身不由己”这个词开始频频出现在人们生活中,来自各方的压力开始在无形中侵犯我们,自由的空间也受到了压迫。在密尔看来,有两种主要方式干预了个人自由,一是法律惩罚,二是道德压迫。这涉及到本书最重要的部分,即那条“极其简单的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者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由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员,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滥用权威会侵犯社会合理的限度,侵犯个人的自由。密尔自由论的核心便是“危害标准”,如果你没有足够的事实说明一种行为危害到其他人,那你就不能用法律或社会道德压力来阻止该行为。大多数的人们受到的应该是道德压迫吧,社会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影响着每一个人。社会其实就是由人所组成,很奇怪为什么最后会反而受到来自他的压迫。密尔在第四章的标题便是论社会驾于个人权威的限度,事实是我们应该去爱这个社会,也就是适应它,同时也要反抗着。你爱你的家人,所以恒铁不成钢。也许某些人在滥用权威,但这是个别现象,我们需要每个人来帮助这社会变得更美好。
现在看来,《论自由》中最实用的观点似乎都已经过时了,但其中有些一般的概念仍然起着作用,特别是关于自由的基础和原则以及个性自由等观点依然是自由主义中的经典,值得推敲探讨。
每本书的存在都有其价值,我们不能一味否定,也不能一味肯定。我认为“自由主义”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自由主义主张的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同等的自由,就必须对个人的自由通过一定的法律来加以必要的限制。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们的自由,但不意味每个人可以为所欲为,而这一观点在密尔的《论自由》一书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是密尔的尺度,也是我们的自由所应有的尺度。
第3篇: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
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一班
铁文君
摘要:“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是否是人的必需品呢?当人的温饱问题解决时,谈论自由是否有意义?当人解决了温饱而图进一步发展后,自由又有什么意义?或者说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中西方对于自由的意义相差甚远呢? 关键字:自由 思想自由 讨论自由 话语权 真理
《论自由》一书中引言交代了文章的背景,一个国家已经进入选举权和责任制政府的时期,人们不仅意识到政府权力是可以通过投票或其他政治制度予以限制或更换的,而且更深层次的认识到就算政府权力可以限制,但不代表对自由的限制有所减少,而是该种限制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除了将自由的讨论限制在以上社会基础上外,作者在引言中还排除了对他人利益有损的自由以及基于对他人有益的行为而自身利益有所限制的自由。“
第4篇:《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有感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是一篇我们在对自由追求的路上的一个路标,他可能也写得不完美,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思想都不一样,就像人们对自由的理解也不一样。他讲诉的大概也就是他自己的观点,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因此他才会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可。下面我就简单地谈一下我对“自由”的理解和感悟。
自由,字面含义是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在法律上而言,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之类均属之。哲学上所谓自由,是指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就我体会而言,自由,就是自由自在,行为不受约束。但我也承认是在法律底线之内的“自由”而言的。因此,我比较赞同约翰密尔的观点。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
第5篇:论自由读后感
愿自由之光永照
——读《论自由》有感
“不自由,毋宁死。”这似乎是声嘶力竭的呼喊的话语,将人类共同的对理想的追求,表达的淋漓尽致。
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尽管经历过无知的蒙昧,专制的黑暗,人类对于自由的呼唤似乎出自一种本能,永远照耀着这一段进步的征程。
近日读完《论自由》一书,对于自由,权威,个人,社会等问题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论自由》由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约翰·密尔著。该书是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论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在西方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