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小学有哪些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2-29 07:12: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北京东城区小学有哪些

北京东城区小学有哪些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东城区小学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小学

2、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四条小学

3、北京市和平北路学校

4、北京市东城区板厂小学

5、北京市东直门中学附属雍和宫小学

6、北京光明小学

7、北京市东城区培智中心学校

8、北京市东城区西中街小学

9、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第一小学

10、北京市东城区金台书院小学

11、北京市东城区景泰小学

12、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

13、北京市第五中学分校附属方家胡同小学

14、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小学

15、北京市第一六六中学附属校尉胡同小学

16、北京景山学校

17、北京汇文实验小学朝阳学校

18、北京市第一零九中学小学实验部

19、北京市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

20、北京市东城区文汇小学

21、北京市东城区新开路东总布小学

22、北京市东城区新鲜胡同小学

23、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第九小学

24、北京市东城区回民小学

25、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

26、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七条小学

27、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

28、北京市崇文小学

29、北京市第一一五中学

30、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附属青年湖小学

31、北京市东城区革新里小学

32、北京市东城区回民实验小学

33、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小学

34、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三条小学

35、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第四小学

36、北京市东城区培新小学

37、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

38、北京市东城区史家小学分校

39、北京市东城区黑芝麻胡同小学

40、北京市广渠门中学附属花市小学

41、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小学

42、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九条小学

43、北京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44、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小学

45、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小学

46、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小学

47、北京市东城区精忠街小学

第2篇: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蓝向东

各位代表:

2016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执法办案稳定为重点,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推动平安东城、法治东城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十三五”规划开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一是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犯罪。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22件397人,同比下降23%,其中批准逮捕275件3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2件488人,同比下降26.5%,其中提起公诉372件458人。二是妥善办理社会关注案件。主动介入引导侦查,积极做好涉检舆情应对,成功办理了“百荣世贸商城”失火案、杨春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区域和谐稳定。三是加大网络电信犯罪打击力度。针对网络电信犯罪多发现象,充分发挥全市唯一一家网络电信专门办案机构优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共妥善办理该类案件21件37人。

(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共依法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线索136件,接待群众来访260批360人,同比上升18.2%,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高发、容易导致被害人集体访的情况,强化类案集体访应急处置,妥善处置集体访8批77人。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采取排查上报、方案审核、追踪跟进、联合办理四步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从办案环节遏制新增信访案件,实现了上半年无新增信访案件的目标。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外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教育管理。走访调查司法所等单位61次,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7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再次获评“东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优秀单位”。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与区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我在你身边—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公益宣传活动,选派优秀业务骨干担任普法志愿者,开展校园普法宣传25次。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全国未检工作创建30周年为契机,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建立“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东城分站,丰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方式;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7名未成年人检察档案进行封存,切实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保持打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查办工作成效明显。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19件19人,立案11件11人,均为大案,其中要案6件6人,局级4人、处级2人,占立案总人数54.5%,侦查终结10件10人,同比上升25%,办理文化部某司司长李某一案,在文化系统产生巨大影响。二是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突破。立案7件8人,立案数位于全市第五,其中大案5件6人,要案2件2人,成功突破国家对外援助领域窝案串案,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三是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深化精细化初查,开展“诊断式”整改,强化证据审查、提升办案效果,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五届 “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中,铁道部系列案、叶义仁等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等3件案件获评。

(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廉洁准入机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探索批量查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0余份,同比上升72.1%,查询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提升。二是延伸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预防触角。增加模拟提讯场景,增强“体验式”预防,上半年共接待参观100余批、3000余人次,其中国家部委、大型国有企业80余批、2500余人次,警示教育基地品牌影响力逐步显现。三是加大重点工作预防力度。在去年制定《关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非首都功能疏解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与区纪委积极配合,深入“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西忠实里拆迁”等重点项目一线开展专题教育,提前介入预防;整理汇编换届选举典型案例,制作法律宣传手册向相关人员发放,促进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

一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共纠正漏捕6件7人,追诉漏犯5件7人,追诉漏罪13件20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针对涉案财物鉴定、强制措施使用违法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二是深化行刑衔接工作。与区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涉烟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统一证据标准,促进类案办理质量提升。依托行刑衔接平台,通过一则新闻报道积极介入引导,建议行政机关将3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创设法律监督专刊《法盾》,每季度向公安机关发送,指明执法不规范现象,切实增强了侦查监督实效。

(二)加强刑事和民行审判监督

一是刑事审判监督平稳推进。共提出量刑建议284人次,被法院采纳184人次。在相关法规空缺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原则,采取出庭现场监督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4件解除强制医疗案件开展了有效监督。二是民行审判监督取得突破。着力拓宽同级监督线索来源,完善四级沟通平台建设,积极走访区律协及辖区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制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指南,受理同级监督案件3件,受案数量位于全市基层院前列。上半年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8件,建议提请民事抗诉5件,并就1起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

(三)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新机制。试行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管矫正、解除与终止“三表”检察登记制,切实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共开展交付执行检察20次,开展解除矫正检察29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二是强化监管场所日常监督。规范日常监督和线索处置程序,开展日常巡检80余次,与在押人员谈话200余人次,出入所检察150余人次,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三是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羁押必要性权利告知程序,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对其中2件建议改变强制措施,均得到采纳。

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扎实做好改革准备

一是加强政策宣讲引导。通过全院会、信息简报、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传达改革精神,采取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思想工作,促进全院干警正确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二是开展“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讨论活动。以获得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契机,通过倡议、讨论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正确认识荣誉、倍加珍惜荣誉,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三是调研摸清底数。对全院人员状况、检力配置、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员额检察官条件人员逐一开展意向调查,对未来5年退休检察官人员情况、符合未来2年入额条件人员情况深入摸底,为司法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二)全面启动改革试点

一是全面启动“四项改革”。在全市检察机关6月7日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后,立足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严格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研究优化调整内设机构,确定机构编制,及时出台《首批计入检察官员额工作方案》、《首批计入员额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方案,确定检察官员额不超过86名。截止6月底,完成了入额申报、统一考试、入额考核等基础工作,并积极协助市检察院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各项改革。二是深化其他各项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益诉讼制度等试点工作,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43件,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获得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三是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打造检察听证“东检模式”,总结研究检察听证试点工作经验,编撰出版《检察听证理论研究与案例参阅》一书,填补了国内检察学研究空白。

(三)切实保障办案平稳

一是以案件管理保平稳。设置流程监管员,建立网上巡查、流程日志制度,对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办案活动,确保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以检务督察保平稳。采取综合督察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办案安全制度落实、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落实、执法纪律作风监督卡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严格曝光,进一步增强了督察实效。三是以规范执法促平稳。制定《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办理办法》、《对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严格案件审查标准;制定开展庭审观摩与跟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考核力度,增强规范执法履职能力。

五、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集中专题教育、支部学习讨论,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党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1名违纪干警立案调查。三是深入开展典型推树工作。借助“微观东检”、“微党课”等载体挖掘身边的感动,制作的“微视频”被“法律读库”、“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充分发挥了传递正能量作用。

(二)打造专业检察队伍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针对队伍现状,适应司法改革需要,夯实人才基础,均衡人才结构,引进15名高素质高校毕业生。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一二三四五人才工程,继续实施交流轮岗、AB岗等制度,以实战为重点开展院级辩论队培训,积极开展“对口督导”、“检察官讲坛”等部门特色培训,强化了岗位素能;深化“精品案”工程,将精品案件和文书汇编成册,为检察改革后执法办案提供了经验和范本。三是着力打造专家型人才。增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举办“规范执法与舆情应对”、“庭前会议制度实证研究”等专题研讨会,鼓励检察人员开展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上半年中标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重点课题6个,1人获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称号,1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反贪局以及4名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五届“三优”评选中获评。

(三)强化电子检务保障

一是提升侦查信息化水平。搭建情报信息室,利用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对涉案信息开展查询工作54次64项,运用手机定位33次,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充分保障。二是积极开展侦查卷宗电子化工作。建设电子卷宗扫描室,设专人对卷宗开展扫描上传,方便律师查询,同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三是推进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实现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全程电子台账、专人专柜专户管理,确保涉案财物无挪用、无丢失、无损毁。

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一是积极“请进来”监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举报宣传周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检察机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工作进行座谈参观,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利用“新媒体”接受监督。结合举报宣传周主题,创新宣传举措,自编、自导、自演《举报贪腐,请放心摘下防护》微视频网剧,起到了良好效果;发送“东检微讯”手机报23期,并充分利用H5技术和微信长图制作系列答卷,通过手机报、微信群推送,以生动形象方式介绍检察工作,“2015年东城检察的答卷”获得全国检法系统新媒体十佳经典案例奖。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除开展“阳光检察进社区”等传统活动外,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时了解群众司法诉求,不断探索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截至6月底,共发布官方微博688篇、官方微信119篇,粉丝13万余人。今年3月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已推送文章35期,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渠道。

(三)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一是公开案件信息。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推动从职能职责公开、告知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说理性公开转变,上半年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82条、法律文书958份。二是深化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答复。积极探索审查逮捕环节犯罪嫌疑人到场的公开审查模式,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等人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群众满意度。三是打造“一站式”检察事务大厅,集成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利用显示屏公开相关流程,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

各位代表,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不能满足首善之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待、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队伍思想存在波动,部分人员观念未及时转变,未能尽快适应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要求。二是规范司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机制变化,少数干警规范执法思想有所松懈、能力仍显不足。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差距,落实三大诉讼法新增职能的配套机制还不健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改进。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抓好规范司法,努力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区域和谐稳定。围绕平安东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民利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涉检信访风险防范评估预警,继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处置制度机制,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处置得当。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方法,围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预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在非首都功能疏解、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中职务犯罪预防合力。

二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完善内设机构,合理划分、调整内设机构职能,科学组建基本办案组织。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案件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构建新模式下科学高效的考评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落实责任,确保依法履职。积极协助市检察院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各项改革,确保不拖沓、不越位、不抢跑,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三是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下,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重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严防被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依托行刑衔接平台,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深挖公益诉讼线索。

四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将严格规范执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常抓不懈,提升全院干警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培养“检察业务+”检察人才,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建设多领域复合型专业化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夯实学的基础、做的关键,突出抓常、抓细、抓长。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检察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坚持“目标引领、创新驱动、文化融合、作风保障”的发展路径上下功夫,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贡献力量!

附件:相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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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尊敬的各位代表:

鉴于检察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为了便于您在熟悉、了解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我们将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名词等,按其在报告内的出现次序注解如下,敬请监督。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

1.犯罪记录封存:是指法律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对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的一项法律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使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不被公众知晓,从而减少了公众对于未成年人的前科评价。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该查询系统录入大量行贿犯罪案件,建立“行贿黑名单”,有利于防止单位和个人通过行贿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包括廉政文化长廊、多媒体放映厅和警示教育展厅三部分,整个展厅分为“知、鉴、悟、行”四部分,立足近年来我院及区纪委查办的真实案例,采用声光电及监室体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参观对象不同,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追诉漏罪、漏犯: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案件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遗漏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通过通知侦查部门补充移送审查起诉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将漏罪、漏犯一并提起公诉的一种诉讼监督制度。

5.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或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或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及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的行为。

6.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7.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8.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为进一步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用速裁程序。我院通过建立沟通协调、专人办理、程序流转、远程提讯庭审、文书简化及权利保障等6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速裁程序工作。

9.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是指我院制定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出现检察人员、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亲友及受请托人等,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通过各种关系私下向办案人员打听案情或为涉案人员开脱、减轻责任或提出其他要求,试图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行为,承办人依照规定填写《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报告,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制度。

10.跟庭考核:我院以随机考核和常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诉人进行集中跟庭考核,从形象气质、法庭语言的运用、整体表现等方面全方位地考察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以期发现承办人在案件审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业务培训中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和提高。

11.“精品案”工程:是一项在办案部门建立的,以承办人为主体、以个案办理为依托、以精细化办案为标准,以团队研商为主要形式、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为目的,强调全员参与和共同提高,将办案过程与办理质量效果相结合的实践型培训机制。要求每个办案组或承办人从现有案件线索或新收案件中至少选定1件作为精品案件,案件办理质量除满足程序合法和实体处理质量高、效果好条件外,特别要践行“五个一”标准,即精品笔录制作、精品审查报告、精品法律文书、精品执法展示(释法说理或出庭支持公诉)和精品卷宗归档,并开展“精品案”年度评选及专项表彰。借助“精品案”工程,树立每个干警的精品意识和争优意识,营造出“人人都能出精品,件件都是模范案”的良好氛围。

第3篇:北京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东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贯彻“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北京等发达地区税务部门要当好排头兵,在推进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在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克难攻坚,依法组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全面分解计划指标,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组收税种设置参考增幅。二是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水平,强化收入进度考核。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四是定期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深入挖掘税源增长点。五是落实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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