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山西省2021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须知
山西省2021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须知
毕业生,意思是在学校或训练班学习期满,达到规定的要求,准予结业的学生或学员。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山西省2021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国内部分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为省、市直机关,全省计划选调340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大学本科生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12月21日9:00至2020年1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提交报名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6日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笔试
笔试于2021年1月9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卷),总分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
考生可于2021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四)综合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并列,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将组建考察组,采取网络面谈和经历业绩评价等方式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将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选调条件中所述的优先选调情况排名。
(五)确定职位
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参加综合考察的考生参照职位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选调职位分为省直单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个批次。每个考生可填报5个志愿,包括3个省直单位志愿、1个太原市志愿和1个其他市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三个批次志愿为梯次志愿,3个省直单位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填报志愿,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批次各职位人选,并征求考生意见。如考生不服从分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一、二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符合职位条件且服从调剂的未确定职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调剂。第三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空缺职位情况,未确定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补录后,仍有职位空缺的,选调计划相应核减。
职位人选一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
确定职位的考生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选调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放弃。
(九)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 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 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3. 鼓励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任职锻炼。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到乡镇(街道)任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博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动态保留省、市直机关编制2至3年。任职2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参考个人发展意愿,选调生可继续在乡镇(街道)任职或返回原单位工作。
4.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5年服务期满,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5. 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考生在笔试前应仔细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选调。
2.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参照考生校区所在城市往返太原高铁票价,给予包干交通补贴。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考务咨询电话:0351-4019046
电子邮箱:sxxd2021@163.com
第2篇: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有哪些
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有哪些
优秀毕业生作为毕业班中最优秀的一批学生,必须具备好的品质以及优异的学习成绩才能获得这个称号。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有哪些?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1年1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二、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1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1月27日至1月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31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1日00:00至2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2月6日24: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2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人事考试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9号)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符合减免条件的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2月27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本省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中心(http://rst.shanxi.gov.cn/rsks/xzzx/)下载填写《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填表时,应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电子版填入表中,并于2021年3月6日18:00前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邮箱sxptakw2@163.com。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太原。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机关工作。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七、其他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第3篇:河南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
2012年河南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
第4篇:贵州省定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贵州省2016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09 浏览次数:29865
为适应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现实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北京大学选调一批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素质优秀毕业生到贵州基层党政机关工作,为实现贵州“中国梦”建功立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计划定向北京大学选调22名。根据报名情况,经贵州省定向北京大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1、北京大学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2、北京大学2016年上半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3、选调对象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第5篇: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报到证是毕业生重要凭证,不能丢失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以及如何报到
(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就业介绍信和报到的凭证。上面准确记录报到单位、毕业学校、姓名、性别、专业名称、修业年限、报到地址、报到期限、编号。“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分为报到证正本和存根联。报到证正本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后交单位保存,存根联放入毕业生档案。
(二)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各地调配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有效地防止了毕业生报到无序和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接收安排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人事部门以是否有“就业报到证”核实其是否为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如何报到
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应回原籍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凭学校发的
第6篇:云南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云南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简章
选调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领导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15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选调范围
云南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中,参加了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法检系统工作人员)笔试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
第7篇: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10年贵州省招考730名选调生信息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教育局、人事局,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精神,2010年我省将
第8篇: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2012年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选调博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