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治的古代小故事
法治的古代小故事
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治的古代小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离伏剑
李离,春秋时期晋国人,晋文公重耳在位时任典狱官。
他执法严明,一丝不苟,深受人们敬重。
有一次,由于下属调查失误,他误断案件,枉杀了一个无辜。
当得知真相后,他把自己关了起来并请求晋文公判自己死刑。
晋文公以主要过错在于下属官吏为由赦免了李离。
听到自己被赦免,李离正色说道:“我当官为长,没给下属让位;我受的俸禄多,没与下属分利。
现在我错判误杀,却要把罪过推给下属,这怎么能成呢!”面对如此“一根筋”的官员,晋文公显得有些不高兴了,问道:“你的下属办错了案子,你自认为有罪。
那么我是一国之君,你出了差错,我也有罪呀!”李离答道:“我身为典狱官,负有典狱官的法律责任。
错施刑者就该受刑,错杀人者就该受杀。
主公正是因为我能察微识疑,才任命我为典狱官的。
如今我听错案情而杀人,就该治我的死罪!”最后,李离不肯接受赦免,拔剑自杀了。
李离奉职循理,为法伏剑,被历代所称赞。
观近年来平反的杭州叔侄冤案,从未听过冤案炮制者女神探的任何歉意,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也仅仅是一个不对外公开的内部处分,处罚力度如何不言自明;沸沸扬扬的呼格冤案,十八年后才得以平反。
责任人是逮捕了,只是,冤案对被害者家属的打击、对执法者职业形象的破坏以及带给人们的心灵冲击,却不是法院的一纸判决能够将救赎的。
可见,李离虽是一根筋,但这个世上能多些“李离”,无论于国于民,都不是坏事。
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换舍止讼
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
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
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
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
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
两家无词,就此息讼。
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克己奉公
东汉初期,颍阳人祭遵投奔光武帝刘秀,被封为军中执法官。他任职期间,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后人所称赞。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死罪,祭遵查明真情后,决定依法处置。这时有许多人劝他从轻发落,因为那毕竟是皇帝身边的侍从。但是祭遵则严格执法,于是依法将其处死。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便要降罪于祭遵。但主簿陈副劝阻道:“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好。只有像他这样言行一致,号令三军才有威信啊。”光武帝听罢,觉得很有道理,非但没有治罪于祭遵,还封他为“刺奸将军”,并经常对诸将说:“要时刻提防祭遵呀,我的侍从犯法都被他杀了,他也绝不会偏袒你们的!”朝廷众官看到祭遵如此奉公执法,行事都谨慎起来,整个军队也变得严整而肃然。
执法如山
唐中宗年间,太平公主赴雍州游玩,相中了当地寺院里的一盘水磨,未经寺院和尚同意,即吩咐随从准备强行运往京城,归为己有。寺院和尚迫于太平公主的权势,不敢当面阻拦,立即告到雍州司户李元紘那里。司户是比七品芝麻官还要小的小吏。但李元紘不畏权势,公正刚直,当即受理此案。经查,该水磨确系寺院合法财产,太平公主无权霸占。随即将水磨判归寺院和尚。这一判决,吓坏了李元紘的顶头上司、一向趋附权贵的雍州刺史窦怀贞。太平公主既是唐高宗与武则天的女儿,又是唐中宗的妹妹,开府置官,权倾朝野,窦怀贞巴结犹恐不及,怎敢让自己的属下去冒犯?他即刻命令李元紘将水磨改判给太平公主。李元紘对这种恃强凌弱、媚上欺下的行径无比愤慨。二话不说,当即挥笔在原判决书的空白之处书写“南山可移,此判无动”八个大字,坚决维持了原判。后世将这八个字逐渐浓缩成了“执法如山”。
公私分明
管仲和鲍叔牙是生死之交。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曹彬缓刑
北宋开国名将曹彬在徐州任节度使时,有个部下犯了法,经查实本该处以30大板,可曹彬偏对此事不闻不问。一年以后,曹彬忽然下令将那个下属抓了起来,打了他30大板,说这是对他去年所犯罪行的惩罚。对他的这一做法,大家如坠云雾之中,问他:“既然此人是一年前犯的罪过,为什么当时不处理,偏要等一年后才处罚呢?”曹彬解释说:“一年前,此人的罪行刚查实的时候,我了解到他才刚娶了媳妇,如果那时处罚他,打他板子,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给他带来了厄运,那就会对新媳妇早晚打骂,新媳妇也会觉得自己命不好,无脸见人,也许会发生什么意外之事,他的婚姻也就完了。但是国法军纪又不能废,所以我对他的处罚缓一年执行。”众人一听,都对曹彬表示佩服,称赞他的“缓刑”用心良苦。被处罚的年轻人不仅没有对他怀恨在心,而且还对他感恩戴德。
第2篇:古代法治故事
管仲 公私分明
管仲和鲍叔牙是生死之交。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姬侨
不毁乡校
姬侨字子产。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小人确实没有才能。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李悝 射箭断诉
李悝曾做过魏国的上地郡守。上地郡西与秦为邻,是魏国的边防要地,常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为使上地郡军民 提高射箭技术,他下令以射箭来决断诉讼案的曲直,“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后,人们都争相练习射技,日夜不停。后与秦国人作战,由于魏军射技精良,因而大败秦军。射技高低与是非的曲直是不能等同的,李悝用以决曲直的诉案,可能是一些久拖不决或无关紧要的一般讼 案。在战国时与强秦接境的地区,军事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李悝用此法来鼓励人们习军事技术,并取得很好的效果,不能不说是一个创造。大概因他在上地郡的政绩不错,魏文侯才任用他为相,支持他的改革。
商鞅 徙木立信
商鞅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后,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
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
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申不害 徇私谋官
申不害反对立法行私。“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认为国君既要掌握驾驭群臣的“术”,又要做到正直无私,这样臣下才能忠于职守。他曾对韩昭侯说:“法者,见功而行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然而,《战国策》中却记述了这样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请求韩昭侯给自己的堂兄封一个官职,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韩昭侯说:“这可是从你那里学到的治国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劳大小授以官职等级,如今又请求为没有建立功业的兄弟封官,我是答应你的请求而抛弃你的学说呢?还是推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申不害慌忙请罪,对韩昭侯说:“君王真是贤明君主,请您惩罚我吧!”对申不害“请仕其从兄官”这件事,史家历来多有微词,有说其虚伪投机的;亦有说其推行“法治”不坚决的,但从申不害重“术”和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来考察,倒不如说这是他对韩昭侯的一次试探,正是韩昭侯对“徇私谋官”的严正态度,使申不害看到韩昭侯真是一位有作为的贤明君主,从而坚定了助其变法革新的决心。
慎到 众人逐兔
慎到曾写过这么一个小故事:有一只兔子在田野里奔跑,有成百的人在后面追赶,并不是一只兔子可以分给一百个人,而是因为所有权没有确定下来的缘故啊。所有权没有确定下来,就是唐尧这样的圣王也没办法解决,何况一般的群众呢?
成群的兔子堆在市场上,行路的人都不去看它们一眼,这并不是人们不愿意得到兔子,而是由于这些兔子已经有主儿了。所有权已经确定下来了,有的人虽然品性粗野也不会再去争执了。
所以统治天下和国家,就在于定名分罢了。
李斯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因为儒生博士淳于越的言论,让秦始皇大为不满。李斯将之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
韩非子 因才惹祸
韩非子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说难》等。他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喜欢,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恨。”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韩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韩非到秦国以后,又得罪了姚贾。姚贾为秦国立过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为上卿。韩非却向秦王说,姚贾出身不高贵,当过大盗,在赵国做官时被赶跑了,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使得秦王很扫兴。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姚贾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没有办法,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
吴起 严明治军
吴起做将军时,和最下层的士卒同衣同食。睡觉时不铺席子,行军时不骑马坐车,亲自背干粮,和士卒共担劳苦。士卒中有人生疮,吴起就用嘴为他吸脓。这个士卒的母亲知道这事后大哭起来。别人说:“你儿子是个士卒,而将军亲自为他吸取疮上的脓,你为什么还要哭呢?”母亲说:“不是这样。往年吴公为他父亲吸过疮上的脓,他父亲作战时就一往无前地拼命,所以就战死了。现在吴公又为我儿子吸疮上的脓,我不知他又将死到那里了,所以我哭。”
第3篇:古代历史法治故事
宋代宣和年间,宋徽宗赵佶下令元宵节前后皇城对平民开放。人们可以在大街上燃放焰火与鞭炮,还可以连续几天观游灯展。京城一时间热闹繁华到了极致。元宵节当天就更热闹了,天子在宣德门上观灯听戏曲,百姓则在城楼下的大街小巷上狂欢,每个人还可以领受到宫廷的赐酒一杯。
正当赵佶为皇城一片与民同乐的景象而高兴的时候,有人来报告称有一名女子,她品用完了御赐的美酒后还想把金杯占为己有。就这样,这名女子被警觉的侍卫押到宋徽宗面前接受处罚。
宋徽宗见那女子表现镇定,问她是否知道自己的盗窃行为违反大宋律法。聪明的女子诵《鹧鸪天》词回答了宋徽宗:
“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
面对皇帝的威仪,这女子竟然从容诵词以答。徽宗大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