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观《血色浪漫》感言
观《血色浪漫》感言
看过都梁的《血色浪漫》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其可读性在于它能引导我们领略一种新的人生态度。从中我们会有许多感悟,比如精神流浪,比如“在路上”。
在主人公钟越民身上,我们会发现很多的矛盾:很难想象他可以一面率领着一群“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顽主”掐群架,一面却又对音乐诗歌有着极强的鉴赏品读能力;很难想象看似玩世不恭的他却有着一种凛然的契约精神;也很难想象不滞于物如风流荡的他却愿意为了秦岭而停留。也许正是这些矛盾才凝铸了钟越民身上那份血色的浪漫气质,才让这个形象如此光彩夺目。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但他知道他不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所以他以一种近乎残忍的冷静和绝情抛弃了周晓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抛弃她是因为周这个人“太轴”,换句话说,她对感情太执着,控制欲太强。那么有人要反驳:对感情不执着难道还要视为儿戏朝秦暮楚?可问题是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人都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后才能通过爱情或其他去追求个体的完整与神性。所以不能把对方控制得太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给对方空间的同时也是给自己留下空间。周晓白的失误在于她总是在试图将这个空间无限拉近直至消失,这样的举动自然会把对方,尤其是钟越民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放荡”的男人吓跑。
钟与秦岭之间的感情则不同了。
钟的哥们张海洋曾说:爱是生活,而钟越民的生活永远在变动,所以他不适合婚姻。那么,一向视婚姻为洪水猛兽的钟为什么敢于冒险愿意与秦岭结婚呢?与其说钟越民抵制婚姻不如说他是在抵制一种受约束的生活,抵制一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庸生活。他所渴望的是一种永远都“在路上”的`生活,也许他认为这种生活,秦岭能给他。
或许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钟越民在秦岭身上发现了他自己的影子。朋友告诉我他看到过的一句话:喜欢你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时的我自己。说到底,这可能是一种自恋的心理在作怪,而钟越民也的确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人。他了解并欣赏自己,所以他也了解并欣赏秦岭。他知道,这个女人不会约束他。所以与其说他想同秦岭结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如说是“明知山没虎,才向虎山行”。秦岭也的确了解他:“这是一个游戏人生的家伙,生活对于他来说就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他在品尝各种人生的滋味,连坐监狱也可能成为他人生的资本。”
对待生活,钟越民也是如此,他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程式化生活,所以他不断的追逐,放弃,再追逐,再放弃。生活对于他只有过程没有结果,所以也就没有成败之分了。他可以穿着破棉袄一边捉虱子一边美滋滋地讨饭;他也可以脱下军装意气风发地摆煎饼摊;他还可以舍弃自己一手经营起来的大酒店远赴西藏参加反猎组,最后兜里只剩两毛钱。总之,“玩得就是心跳”,要得就是这种“在路上”的新鲜和刺激。
我认为,钟越民的爱情观,生活观,甚至价值观的基底是一种精神上的游牧。放逐精神,然后去体会人生百态,唯一不变的是那颗赤子之心和一份如初的浪漫。
第2篇:《血色浪漫》经典台词
《血色浪漫》经典台词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嘿,我今儿还就想拔你的份儿了,怎么着把你。
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就是有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也的张嘴接着,还的说跟他妈啤酒似的味道好极了。
哭什么?这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没有人能活着抓住我。
女孩别把自己搞的太深奥了,否则魅力会减退的。
秦岭对钟跃民说:钟跃民你听好,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
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因为国际歌,就可以成为亲人。
胜不妄喜,败不妄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
我将来得老婆是那种我说去要饭,她就能高高兴兴的和我一起去。
我们这里七男三女,狼多肉少啊。
行,我明白了,以后就是别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不能有脾气,还要说味道好极了,跟他妈啤酒一样!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很难想象他会忠于爱情!
一个远方的游子回到家乡发现的第一件事,往往是自己的恋人成为别人的妻子。
这世上还有比人更坏的动物吗?
只注重过程,无关结果,就无所谓成败。
第3篇:血色浪漫观后感
血色浪漫观后感
认真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观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血色浪漫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是我第二遍看《血色浪漫》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年代如此的着迷。那些出生于50年代,成长于文革的青年,那是怎样的青春,我不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比现在的那些非主流、颓废的、哀怨的年轻人要健康向上的多。我想也许正是这样沉重、阳光、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才是那样值得我们去回味。
到今天,我第二遍只看到第11集,可是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写点东西了。这电视到了第11集,主要讲了两件事情:男主角钟跃民在北京城的顽主生活,以对付小混蛋为主要线索;第二件事情是他到陕北插队的知青生活。也主要讲了两段爱情:钟跃民和周晓
第4篇:《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