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反担保合同(保证)
反担保合同(保证)
合同编号:号
反担保权人:(以下称“甲方”)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称“乙方”)1.(自然人)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2.(自然人)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主合同借款人:(以下称“丙方”)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专门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的有限公司;
2、丙方拟向行(即主债权人,以下称“债权银行”)申请融资业务,并与债权银行签订融资类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在主合同中,债权银行为主债权人,丙方为主债务人;
3、甲方愿依据与丙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该融资向债权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债权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4、乙方对上述主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条款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并愿意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为丙方的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5、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行为,依据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获得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信守:
第一条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
本合同反担保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即丙方拟向债权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种类为:,合同名称为:,编号为:,金额为:人民币(外币),以上以最终债权银行与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签发的票据为准。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
乙方的反担保保证范围为甲方因《担保合同》及与债权银行的《保证合同》而获得的对丙方的全部追偿权,包括:
1、因丙方违反主合同,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甲方依据《保证合同》向债权银行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应承担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债权银行为了实现主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执行费等。
2、因丙方违反《担保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其它损失。
3、甲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等。
4、甲方代丙方偿还债权人的全部款项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自甲方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计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上限计算)。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本合同乙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的反担保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各反担保人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1、本合同反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为丙方向债权银行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为分期到期,则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甲方为丙方履行保证责任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乙方的履约保证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者重大遗漏。
2、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的催收通知予以签收并最迟在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回执,否则视为乙方已知晓并同意履行反担保义务。
3、乙方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反担保保证责任。
4、乙方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如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形的,应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协商反担保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5、乙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权变动等情形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6、乙方承诺不以甲方首先行使其他担保物权作为其履行保证责任的前提。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应全额承担保证范围内的债务。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抗辩权
乙方和相关义务人自愿放弃作为反担保人的任何抗辩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受主合同履行状况的影响,无论主合同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各方联络方式以本合同全部所记载的电话、联系地址为准,各方保证对各自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宜的通知方式可以为挂号信、特快专递、公告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特快专递按本合同所列的地址或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变更后的地址发出(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第五日或公告见报第五日视为送达。
2、甲、乙、丙三方为执行本合同的条款而向其他各方所发出的通知,必须是书面的。
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书面函件,应当签收确认已收到的事实。任何一方以EMS方式向对方发出的书面函件,如对方签收确认的,以签收确认的为准;如无法取得对方签收的,以邮发凭证的记载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武汉市。
6、本合同附件:乙方《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2篇:反担保保证合同
反担保保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反担保人: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________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__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________(币种)________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反担保保证合同
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别提示: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担保债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担保债权人(甲方): 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通讯地: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丙方)(共 方):、、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担保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以及乙方与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编号:)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项下
第4篇:保证反担保合同
保证反担保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反担保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
1、 (个人),身份证号:
2、 (个人),身份证号:
3、 (个人),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签订的[ ]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和借款方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反担保范围
1、甲方代借款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委
第5篇:反担保保证合同
反担保保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担保保证合同1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担保人与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