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合同管理办法
城诚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城诚物业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
三、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公司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各部门分别留存与其相关的合同复印件。
2、客服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各部门配备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3、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理允许不得作为承办人。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编号规则:
(1)、总长度13位,第1-2位(一级编码)表示城诚物业公司代码统一为CC,第3-4位(二级编码)表示合同的种类性质,第5-10位(三级编码)表示合同签署年、月份,第11-13位(四级编码)顺序号(三位)。
(2)、合同种类编号:经济类合同:收款合同JS、付款合同JF;管理合同类:劳动合同HR(济南分公司劳动合同RSF、名士豪庭项目劳动合同RSS、名泉春晓劳动合同RSQ)、其他合同“QT”(包括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战略性合同、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维修、维护合同、公司设立、房屋租赁、聘请法律顾问等内容没有涉及直接款项往来的合同)。
(3)、示例:CC-JS-201309-001(城诚物业公司2013年9月份第1号合同,收款类合同)
2、补充协议的处理: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二订立的协议合同,在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括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CC-JS-201309-001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CC-JS-201309-001
(1)。
3、合同台账:
合同承办部门及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客服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在每次接收到合同后应及时在台账中进行录入,以有效进行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4、合同移交流程: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理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职责:
(1)客服部和总经理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存档、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
(2)公司内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3)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客服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4)客服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可在客服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方可在客服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复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
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9)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款。
五、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客服部存档,客服部按规定定期向总经理提交原件的扫描件,从而保证客服部作为公司档案管理对各部门合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注:基层人员劳动合同由各项目自行签订、存档,只需每月定期向客服部提交合同明细。
2、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延安城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2篇: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重大合作、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订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执行)定义和缩略语
无。
5职责
5.1 董事长
5.1.1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领导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5.1.2 审批公司合同。
5.1.3 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录)。
5.1.4 对公司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作出决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
5.1.5 责成合同审核及归口管理部门,对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事件作出调查。
5.1.6 解决公司合同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5.2 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
5.2.1 受公司董事长委托,代表董事长行使5.1条所述各项职责。
5.2.2 负责对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5.3 合同审核部门
5.3.1 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拟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协助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3.2 负责审查合同对方单位的资质、信誉,负责组织公司合同的谈判及招标、议标等事宜。
5.3.3 负责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司合同的管理工作。
5.3.4 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5 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审查工作。
5.3.6 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5.3.7 负责公司合同统计和报表管理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合同管理报表。
5.3.8 负责公司合同资料、台帐管理。
5.3.9 负责公司合同的签订、公证管理工作。
5.3.10 对合同价款或酬金来源与结算方式的合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监督。
5.3.11 负责施工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承办。
5.3.12 参加国家、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业务培训。
5.3.13 负责对公司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工作程序及维护公司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5.3.14 参加对拟订立合同对方的资质审查,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的审计审签,保证合同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5.3.15 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5.3.16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部控制审计。
5.3.17审核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审核法律意见。
5.3.18 负责公司后勤工程(不含独立或大型土建项目)、人事用工、培训、保安、房屋租赁等合同的承办。
5.3.19 负责签订外委工程廉政责任书。
5.4 财务部门
5.4.1 负责对合同所涉及的费用计划、费用来源进行审核、认定,确保费用按计划使用,并作好统计。
5.4.2 负责合同所涉及的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5.4.3 对合同价款的结算、财务手续、支付方式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5.4.4 负责合同结算审核。
5.4.5 负责公司贷款、财产保险、财产租赁类、投资类合同的承办。
5.4.6参加重大合同的商务谈判。
5.4.7负责组织合同中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
5.5 项目(投资、招投标)管理部门
5.5.1 负责工程和物资类有关合同(建安、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工程技术服务等合同)的技术部分;
5.5.2 参与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谈判;并对工程量及技术、质量等差异进行审核确认。
5.5.3 负责对工程和物资有关合同的立项,并负责对资质、技术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资格及施工措施等方面进行审核;负责对合同甲方提供设备材料范围进行复核;
5.5.4 负责合同付款工程量的审核及安全、质量、进度等工程状态的评价。
5.5.5 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及工程量核定。
5.5.6 负责合同执行中有关安全、质量、进度(工期)的条款。
5.6供应采购部门
负责公司设备、物资、材料类和大宗类运输合同的承办。
5.7 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5.7.1 合同管理实行合同承办人制度,每一项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确定一名承办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履行等具体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合同签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评估、设计、概预算、项目立项及合同申办批准手续、询价、技术规范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并组织进行事前审查。
5.7.2 负责提出对承揽方的推荐意见,配合招标、议标等事宜。
5.7.3 负责与合同对方接洽,预审查对方的资质、信誉,组织合同的立项、起草和会审工作,并对合同的技术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5.7.4 负责办理各类工程准建、开工等审批手续。
5.7.5 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合同标的质量、期限、价款、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
5.7.6 负责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负责合同变更、解除的有关工作和手续,负责处理发生的合同纠纷,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5.7.7 负责对合同标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出具合同履行中的有关工程签证,并对签证的准确性负责。
5.7.8 负责组织对合同标的各阶段的验收,提出评价意见,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7.9 依照合同条款提出支付价款及违约扣款意见。规定和程序
6.1 合同管理原则和范围
6.1.1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专业承办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承办机构不明确的,由公司领导临时授权委托或按照合同费用来源确定。
6.1.2 公司对外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
6.1.3 标的额在1万元(物资采购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
6.1.4 有专业技术要求,短期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或工程质量、有试用期和保质期等要求的,虽能即时清结,也应订立书面合同。
6.1.5 其它业务往来。
6.2 合同的类型
6.2.1 本办法所称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范文网 www.daodoc.com)但不得用货单、调拨单、计划衔接表、预算单、收欠条等代替合同。
6.2.2
6.10.2 投资合同、涉及产权关系变动、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专利转让、使用许可、具有涉外因素等合同订立后,由合同部门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对本单位影响较大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公证。
6.11 合同的履行
6.11.1 合同由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履行。
6.11.2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因签订书面合同前已实际履行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6.11.3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得替物履行或转卖、转让合同。
6.11.4 合同承办人应随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将履行情况随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报告。
6.11.5 有关部门和人员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合同对方提出异议。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予以答复。
异议文件或异议答复应报合同部门备案。
6.11.6 合同的定金、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办部门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理手续。申请进度款的,由承办部门填写《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付款申请表》(附录G)。
6.11.7 合同履行和标的物验收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按照规定收集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对技术资料移交不全的,由承办部门追究合同对方的责任。
6.11.8 合同标的物由承办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达到约定条件的,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异议。异议文件须合同部门审核备案。
6.11.9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负有全部责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存在其他情形,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合同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应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并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合同部门和分管领导。
6.11.10 合同价款结算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办理结算时采用审查会签制,手续必须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算付款。对手续不全、计算有误、资料不合规定、与合同条款不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6.11.11 合同结算时,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质保期满,由合同承办部门办理付款证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质保金。
6.11.12 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质保期内,加强对合同标的物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对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负责追究对方的责任。
6.11.13 合同履行完毕,由合同承办人负责整理合同卷宗全部文件,并及时将文件、有关情况报承办部门和合同部门。
6.12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纠纷处理
6.12.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与程序办理。
6.12.2 公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同时提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理由,变更或解除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及效益的评估报告。变更或解除合同被批准后,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6.12.3 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汇报合同部门和总经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公司受到损失时,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合同承办人负责向对方追偿由此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6.12.4 合同的变更,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变更项目审核,填写合同变更审批表(见附录J),办理审批手续,获取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的实施。合同的解除填写合同解除审批表(见附录K),办理审批手续。
6.12.5 合同变更后合同的签订,遵循前述规定。
6.12.6 合同变更的审批,遵循前述正式合同的审批权限。
6.12.7 变更合同须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解除合同时应签订相应的《解除合同协议书》,协议书属于新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书生效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6.12.8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过程中的文书、电报和图表等由承办部门收集,全套文件整理完毕后应及时递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6.13 合同纠纷的处理
6.13.1 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承办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门、合同部门,并配合合同部门调查收集证据,与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法律研究,及时提出纠纷处理方案,向总经理汇报。
6.13.2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合同部门审核、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合同对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材料。
6.13.3 合同纠纷的解决,可采用协商、调解方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
6.13.4 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6.14 合同管理的统计、台帐与档案
6.14.1 签订的合同,承办人负责在合同签订3天内将合同立项申请、谈判纪要、会签单、正本及相关附件(如授权委托书、担保书等)交存合同部门。合同执行完后,交档案室备案存档。
6.14.2 合同部门负责建立统一《合同登记台帐》,各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合同登记台帐》。
6.14.3 合同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公司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统计报表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6.15 合同的担保
任何部门不得对外担保。确需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单位及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参照有关担保管理办法办理。
6.16 其它要求
应当签订合同的突发项目,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特事特办,合法合规”的原则办理。承办人提交草案后,审核人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的审核事项,对合同草案中的重大错误、遗漏与不妥,应协助承办人修改补充。突发项目合同必须在7日内按照管理内容和要求,补办合同签订手续。
6.17 对合同内容的要求
6.17.1 订立合同应当采用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6.17.2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并逐项写明,不得漏项:
6.17.2.1 当事人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账号。
6,17.2.2 标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等应写详细,不能简化;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应附有工程预算书。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工程预算书的名称相一致。
6.17.2.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工矿产品数量单位要明确,应避免使用套、组、系统等单位,否则应附有详细清单,必须注明产品包装标准,产品质量应注明符合国标的具体标准或质量标准的具体数据,不应含糊写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明工程范围和内容,并有工程量计算及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6.17.2.4 价款或酬金的支付时间、方式:
6.17.2.4.1 合同价款或酬金应具体并计算准确,大小写应一致,数字书写清楚并正确无误;合同价款或酬金的范围应明确,不应保留可追加价款或酬金的条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应在合同中注明。
6.17.2.4.2 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明套用的定额、取费标准等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凡包干使用的合同款项,一般应附有计算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变更,不得追加任何费用,如有合同变更,执行本办法6.12条。
6.17.2.4.3 签订合同应当预留质保金,质保金不低于合同标的额的5%,质保期不少于1年,确需减少质保金额或缩短质保期限的,需由承办部门负责人、谈判小组一致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6.17.2.4.4 合同内容一般应注明仲裁、诉讼管辖地为本公司所在仲裁机构、人
民法院。
6.17.2.5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17.2.5.1 合同应注明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时间。
6.17.2.5.2 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应注明验收时间、工程开、竣工日期、交工验收办法、保修期以及施工资料的移交等。
6.17.2.5.3 工矿产品合同履行应注明验货期限,履行地点一般应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提方式交货的,应在合同中注明。货物运输合同中,应注明货物运输风险由运输单位承担。
6.17.2.6 违约责任: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不可笼统的用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处理等代替。
6.17.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出现后,可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6.18 检查与考核
6.18.1 检查
6.18.1.1 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综合管理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18.1.2 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办法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18.2 考核
6.18.2.1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对于尽职尽责、作出显著成绩;对于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公司经济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6.18.2.2 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的管理内容、程序与要求,在合同管理失职、渎职的,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构成违纪的,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相关支持性文
第3篇: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避免经济纠纷,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同是指XX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同或协议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除劳动关系以外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立项、谈判、草拟、签订、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纠纷解决等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进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合同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负责,统一审批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包括大宗低值易耗品),除钱物当时兑现和零星采购外,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签字盖章。
第六条对外签订合同均应以具有法人资格,能
第4篇:《合同管理办法》
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
GNMD·MS 14—2012(1.0)
编制:行政人事部
实施时间:2012—12—1
合同管理办法目的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合同依法签订和严格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印章管理相关事宜。权责
3.1 公司所需要使用合同的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的相关合同。
3.2 计划财务部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包括审查合同价格条款、结算期限和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监控资金的收取或支付。
3.3 行政人事部负责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审核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参与重大活动合同的起草、谈判、审
GNMD·MS
第5篇:合同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预防经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品买卖、建设工程、承揽、技术、租赁、借款、运输、供用水、电、气、热力、融资租赁、仓储、保管、委托、赠与、居间、行纪权利义务关系协议,以及上述主体之间进行资产重组、资本运作、资产转让、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招标投标、知识产权转让和实施许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过程中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
第6篇:合同管理办法
重庆市丰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订立合同的管理,规避经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经济纠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重庆市丰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或协议(以下统称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 各部(室)根据公司的授权,负责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存档工作,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合同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3、参加合同评审,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参与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的谈判、调解及诉讼工作;
5、协助各职能部门合同承办人员按照合
第7篇: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张家口至涿州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工作要求,规范建设行为和建设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建主体工程、房建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和绿化工程等一切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3.职责
计划合同科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
4.合同管理
4.1合同订立的依据、内容
4.1.1合同订立的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法》、《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张涿高速公路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1.2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