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调剂规则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1-14 08:04:4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青岛大学调剂规则

青岛大学调剂规则

青岛大学是由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的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青岛大学调剂规则,希望大家喜欢!

一、接收调剂专业

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相关通知也将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3)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6)考生若满足报考条件一致、统考科目一致等条件,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亦可调剂到相近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006中西医结合),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4个领域)、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互相调剂,但必须满足工作年限要求。

(10)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1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12)考生若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条件。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如调剂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为“定向”。

三、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含校内调剂)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录取无效。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考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调剂考生若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发生变化,应主动提出申请,我校协助其修改该项报考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

3、各学院(学部)下载调剂考生名单,对照学校和学院调剂要求审核考生信息。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各学院(学部)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并到我校参加复试。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院可依次递补调剂考生。

5.学校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四、调剂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网上报名为5月20日12:00—24:00,请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各招生学院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5月22日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将通过各学院官网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五、其他

1、因审核考生报名情况和发送复试通知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将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2、我校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复试平台及使用说明、复试办法、资格审核、总成绩计算办法参照《青岛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第2篇: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通知(自己)

青岛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通知

注意:请考生于4月3日后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硕士查询系统http://yz.qdu.edu.cn/xscx/,在该平台指定位置输入准考证号码、报名号及身份证号以便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办法

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校外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见附件一)。

1、校内调剂: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青岛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4月6日16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号:0532-85953655,传真后请务必电话确认)。研招办依据调剂要求及初试总分确定复试名单。已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一志愿复试,申请校内调剂。如果调剂至其他专业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允许回到原专业进行复试。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结果及复试名单将于4月9日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校内调剂考生无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

2、校外调剂:

请查询本网站《青岛大学2013年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公

告》,按相关要求进行调剂。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6日24点。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8日11点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

二、复试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核,外语种类与初试外国语相同(不含听力),考试形式、难度与初试基本相同,满分100分。未参加外语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考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差悬殊的,将进一步考核其外语能力并决定录取与否。

3、各专业复试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请考生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4月8日后,通过我校研招网招生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240元),体检费75元。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1、复试报到时间:4月10-11日8:30—16:00。

报到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大厅)。研招办电话0532-85953655。

2、考试:

(1)外国语考试:4月14日下午2:00-5:00(不含听力)。请自备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工具。

考试地点:青岛大学博学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月14日上午8:00-11:30。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或咨询学院。

3、体检:4月12-13日进行各项指标检查。

12日:上午6:30—8:00,空腹抽血;8:00-11:30,1:30-4:00其他项目

13日:上午6:30—8:00,空腹抽血;8:00-11:30其他项目

体检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4、各学院组织专业面试:4月12日、13日全天。

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专业面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青岛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方案》。

5、思想政治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三),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以备审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预计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第3篇:考研调剂规则有哪些

考研调剂规则有哪些

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考研调剂规则有哪些,希望大家喜欢!

考研调剂规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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