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搜神后记·卷三·鄱阳学原文附译文
搜神后记·卷三·鄱阳学原文附译文
卷三·鄱阳学
作者:洪迈
鄱阳学在城外东湖之北,相传以为范文正公作郡守时所创。予考国史,范公以景祐三年乙亥岁四月知饶州,四年十二月,诏自今须藩镇乃得立学,他州勿听。是月,范公移润州。《余襄公集》有《饶州新建州学记》,实起于庆历五年乙酉岁,其郡守曰都官员外郎张君,其略云:“先是郡先圣祠宫栋宇隳剥,前守亦尝相土,而未遑缔治,于是即其基于东湖之北偏而经营之。”浮梁人金君卿郎中作《郡学庄田记》云:“庆历四年春,诏郡国立学,时守都官副郎张侯谭始营之,明年学成。”与余公记合。范公在饶时,延君卿置馆舍,使公有意建学,记中岂无一言及之?盖是时公既为执政,去郡十年矣。所谓前守相土者不知为何人?
译文
鄱阳学宫在城外东湖的北面,相传是范文正公(仲淹)当郡守时所创建的。我考察国史,范公在仁宗景佑三年乙亥岁(按三年为丙子,二年为乙亥)四月任饶州太守,四年十二月,诏书规定必须是藩镇才可以建立学宫,别的州不许建。当月,范公迁官润州(今江苏镇江市)。《 余襄公集》 有《 饶州新建州学记》 ,实是仁宗庆历五年乙酉岁建立,郡守是都官员外郎张君,大略说:“起初郡城里先圣祠宫,房屋毁坏,前郡守也曾察看过,还没有来得及修建,于是张君就用祠宫旧基,在东湖北边建起学宫。”浮梁县人金君卿郎中,作《 郡学庄田记》 说:“仁宗庆历四年春天,诏书命令郡国建立学宫,当时郡守都官副郎张君名谭的`筹划,建立,第二年学宫建成。”和公所记的相同。范公在饶州时,请金君卿建立馆舍,如果范公有意建立学宫,记中哪能一句也不提呢 ?况且此时范公已入朝中掌管朝政,离开饶州十年了。所记前太守察看土地,不知道是什么人?
第2篇:搜神后记·卷四·谤书原文附译文
搜神后记·卷四·谤书原文附译文
卷四·谤书
作者:洪迈
司马迁作《史记》,于《封禅书》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故王允谓之谤书。国朝景德、祥符间,治安之极,王文穆、陈文忠、陈文僖、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以为固宠容悦之计。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惧贻后世讥议,故请藏天书于梓宫以灭迹,而实录之成,乃文穆监修,其载崇奉宫庙,祥云芝鹤,唯恐不详,遂为信史之累,盖与太史公谤书意异而实同也。
译文
司马迁作《 史记》 ,在《 卦禅书》 里叙述汉武帝敬奉神仙、鬼灶、方土的事情很详细,所以王允叫它谤书。本朝真宗景德、祥符年间,王文穆公(钦若)、陈文忠公(尧史)、陈文僖公(鼓年)、丁晋公(谓)诸人,假造天书符瑞,以为讨取皇帝欢喜、巩固地位的手段。等到真宗逝世,王沂公(曾)怕遭到后代批评讽刺,所以他要求把天书藏在真宗棺内,以消灭痕迹,而真宗实录的写作,是王文穆监修的',其中记载尊奉宫店及祥云芝鹤之类,只怕不够详细,遂成为信史的污点,这真是和太史云的谤书用意不同而实际相同啊!
第3篇:搜神后记·卷三·国忌休务原文附译文
搜神后记·卷三·国忌休务原文附译文
卷三·国忌休务
作者:洪迈
《刑统》载唐大和七年敕:“准令,国忌日唯禁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都无明文。但缘其日不合釐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在礼律固无所妨,起今以后,纵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旧唐书》载此事,因御史台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日于私第科决作人,故降此诏。盖唐世国忌休务,正与私忌义等,故虽刑狱亦不决断,谓之不合釐务者此也。今在京百官,唯双忌作假,以其拜跪多,又昼漏已数刻,若单忌独三省归休耳,百司坐曹决狱与常日亡异,视古谊为不同。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藉囚徒满田地,明日不推缘国忌。”又可证也。
译文
《刑统》 记载唐文宗大和七年敕书:“标准法,国家的忌日,只禁止饮酒奏乐,至于处罚百姓和官吏,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这天不该处理事务,所以官府
第4篇:《搜神后记·卷一·禹治水》原文译文
《搜神后记·卷一·禹治水》原文译文
《禹贡》叙治水,以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为次。考地理言之,豫居九州中,与兖、徐接境,何为自徐之扬,顾以豫为后乎?盖禹顺五行而治之耳。冀为帝都,既在所先,而地居北方,实于五行为水,水生木,木东方也,故次之以兖、青、徐;木生火,火南方也,故次之以扬、荆;火生土,土中央也,故次之以豫;土生金,金西方也,故终于梁、雍。所谓彝伦攸叙者此也。与鲧之汨陈五行,相去远矣。此说予得之魏几道。
译文
《禹贡》中记载大禹治水按照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的顺序进行的。根据地理来说,豫州在九州的中心地区,和兖州、徐州交界,为什么徐州之后就是扬州,却把豫州放在后边呢?原来都是因为大禹是按照五行方位治理水患的。冀州是帝都,所以理所当然应该放在第一个,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