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公司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关系到公司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特定事项。
第二章秘密范围和密级
第三条 秘密范围
文件保密工作
1.准确表明文件密级
2.限定文件传阅范围。对秘密文件实行限级发文和明确传阅级限。
3.各部门密级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归档,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管。
4.加强文件印制管理。文件由专人印制,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印制,印制完毕后,必须对废件进行及时销毁。
5.严格登记制度。秘密文件收发、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建立登记制度,6.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信邮寄,不得随意传真。
7.秘密文件的清退制度。要对秘密文件定期清理、收回,及时核清文件份数并登记造册。
8.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要及时立卷归档。
9.销毁秘密文件要严格手续,登记造册,不准擅自处理。10.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会议保密工作
1.领导在秘密会议上的讲话,会后不得随便整理印发。
2.秘密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认真检查,查看有无资料、文件、笔记的丢失。
3.做好会议记录的保管工作。秘密会议记录不得私自查阅、摘抄、复印,由专人保管。
4.做好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涉及秘密会议内容的,在为对外宣布前,不得外传,严格会议纪律。
通讯、网络、信息保密工作
1.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普通电话和移动通讯信息里谈论秘密事项。
2.定期对电子政务内网进行安全检查。
3.凡秘密信息一律不能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里传递、处理、储存。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部门主管。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4.非综合政部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机要室,不得在机要室使用计算机。
5.凡本公司尚未决定,或虽经决定尚未公布的有关方针政策、重要措施和重点决策,都不得擅自公开宣称报道。
6.综合部负责人负责对国内公开发布宣传报道稿件的审查工作,涉及重要、全局性的宣传,要报请公司领导审查批准。
7.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经济数据、人事任免、员工工资等不得随意外传。
第四条 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
2.公司文件、信息其密级范围规定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的文件、信息均属保密范围。
一、绝密文件及信息
1.公司董事会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
2.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资金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投资计
划等。
二、机密文件及信息
1.尚未公布的薪酬、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及统计资料。
2.干部任免及考察材料。
3.干部档案及汇总名册。
4.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
5.未公开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计划、工作部署等重要综合性材料,统计资料及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意见、决定。
6.年度财务报告。
7.公司办公会决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各类经济合同及协议等。
8.未公布的查办的违纪案件情况及查处的具体情况。
三、秘密文件及信息
秘密文件及信息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报送市委、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和重要文件、资料。
3.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 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信息,均属泄密行为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泄露公司“绝密”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给予除名处理。
2.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扣除全年奖金。
3.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扣除半年奖金。
第六条 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公司可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司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可以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 员工方应当于调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部负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篇:保密制度
郑州磊展科技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部门经理。不准带
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
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
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部门经理,切不可随
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
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郑州磊展科技
第3篇: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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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
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
第4篇:保密制度
实验室、检测室保密制度
一、关于原材料的保密制度
1.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原材料外观、供应商名称、价格等内部信息;
2. 所有进厂原材料一律使用代号。
二、关于实验、检测记录的保密制度
1. 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实验、检测数据; 2. 实验、检测记录本不得带出,遗失;
3. 非实验、检测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检测室。
三、关于成本计算的保密制度
1. 不得泄露原材料单价;
2. 不得泄露能耗、人工等消耗成本; 3. 不得泄露成本计算方法和结果。
四、关于电子文本的保密制度
1. 所有实验室电脑必须设置密码; 2. 个人数据必须设置密码;
3. 发送电子邮件尽量使用附件发送文本,且附件必须设置密码。
五、关于查阅记录的审批手续
1. 非实验、检测人员查阅实验、检测记录,必须先向厂部申请; 2. 必须说明需查阅
第5篇: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一、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调阅、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保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应经领导书面指示意见,指示件和复印件应按照保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保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进行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县局及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传递党和国家机密。
七、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机密,包括工作人员和配偶及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时,
第6篇: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
第7篇:保密制度
监控安全保密制度
1,监控室设备有关资料及说明书等,应由物业部,整理,统一由指定专人进行保管,监控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需借阅时需向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2,监控设备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方法必须保密,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半个月以上,未经物业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将录像资料随意拷贝,复制,带出监控室,更不得播放给无关人员观看。
3,监控设施的安装,移动或拆除,应由安保部门根据本市场的实情况,在考察,论证后提出方案报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审批,必须时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意见。
4,监控室人员及维护设备人员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的范围和效果。
5,公安部门需进入查看录像时或需翻录内容时,必须安保经理认可,由安保部队长级别以上人员陪同到中控中心查看录像。
6,外单位人员需进入监控室参观或对监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