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教案(24讲)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少年社会工作教案”。
第三节孤儿
一、了解我国孤儿的现状
2005年4—7月份,在民政部的邀请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儿童保护中心的调查组参与组织了中国首次全国性孤儿登记排查。对孤儿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分析。根据全国31个省统计所得到的资料来看,当时我国处于18周岁以下,父母均死亡以及在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共有57.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万分之四点四三。在2011年重新进行统计时,人数上升到了71.2万,5年时间增加了24%。以青海、西藏、新疆、宁夏以及广西、贵州、云南等经济欠发达省份孤儿占人口比例高于其它地区。新疆、广西、河南、安徽、湖北、云南等地疾病致孤的比例高于全国水平,可能与艾滋病局部流行有一定关系。农村户口的孤儿占总数的86.3%,城市户口的孤儿占13.7%。
从年龄上看,我国孤儿绝大部分集中在6到15岁的年龄组。在这个年龄之前和之后的孤儿比重都大大小于这个年龄段的儿童。
从原因上看,我国城乡地区不同年龄孤儿致孤的原因有明显差异。城市地区孤儿致孤的首要原因是遗弃等其他原因,尤其是女婴,并且0-3岁的遗弃儿童比例最高;其次是疾病病故;排在第三位的是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的孤儿所占比重非常低。遗弃就成为城市孤儿致孤的最重要原因。在农村地区,父母因为疾病病故是首要原因,第二是意外事故,第三才是遭到遗弃,排在最后一位的是自然灾害。
二、孤儿的概念
我们书上说的,父母亲均不在位,不在位有很多种情况。这里的孤儿并不仅仅是无父无母的孩子,而是从更大的范围进行界定,具体符合以下情况:第一、父母双亡;第二、父母中一方由于疾病、死亡、服刑、改嫁、离婚等原因导致缺位,另一方迫于生存压力(经济压力、身体疾病、精神疾病),无法独自承担起照料孩子的重任;第三、被亲生父母抛弃,查找不到亲生父母或者领养人死亡,事实上无人照料的孩子;第四、父母健在,因为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缺少经济来源,处于极度贫困,无力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第五、父母离异,事实上均未承担起抚养义务。
这里的孤儿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的孤儿,要跟“心理孤儿”现象区分开。学龄阶段的儿童、青少年在心理上自我封闭、游离在集体氛围之外,家庭亲子关系冷漠,胆怯于交往、难以融入社会生活,实际就是心理不健全的一种现象。
三、孤儿的困境
比如说很多农村地区的散居孤儿一般是由缺乏劳动力、经济条件差、年龄较大的外祖父母、祖父母去抚养,有时候连吃饭穿衣都要靠亲朋或邻里去帮助。而且,这部分老年人实际上也都已经进入了需要他人照顾的年纪,精力和体力都使他们不能在孩子学习和心理疏导方面发挥家长的作用。而且更糟糕的是,这部分老人他们自身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自己本身也要靠子女养老,老人和孤儿的生活来源仅仅是田地里种出来的粮食和获得的少量金钱。老人的其他子女可能会接济一部分,但都是杯水车薪。物质问题严重匮乏,而且这种情况下的老人往往会有一种担忧,就是自己去世以后没有人来照顾孩子。当然这个只是针对农村散居孤儿中的一种情况进
行了一下阐释。那么在庞大的孤儿群体中,还有城市散居孤儿,艾滋孤儿,以及一些机构里面收养的孤儿,具有不同特点的孤儿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比正常家庭孩子更多的问题,更加弱势。
(一)生存问题
(1)经济窘迫。没有经济来源,缺乏物质,生活会很贫困。因为自己没有劳动能力可以取得收入。能吃饱饭已经是很好的一件事情,想想自己吃了上顿都不知道下一顿在哪是多难受、可怕的一件事情。好吃的零食、好看的衣服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奢望。所以爸妈真的是一张长期饭票呀,白吃白喝他们还心甘情愿。父母是一个坚实的后盾,没有后盾没有保障也挺可怕的。这是经济方面的困境。这点应该也是我们最容易想得到的(2)营养不良和疾病。由于经济原因,食物来源和营养状况方面会比较缺乏保障。营养水平跟体格发育、智力发展有关,长期营养不良会导致贫血、发育不良等,引发一系列的疾病。(3)失去遗产继承权。尤其是没有父母作为的依靠的孩子,面临着被送养、收养、卖掉等情况。住房和财产继承权常常会被亲戚朋友中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觊觎。
(二)教育问题
这里应该包括生活教育和文化教育。文化教育上,主要是年纪比较小的,要保证能够及时入学(适龄的孤儿不因为没有父母或经济问题而使其没办法像同龄孩子一样准时接受教育)、继续学习(学习中途家里出现一些困难,父母缺位而没办法继续学习;还包括一条就是针对18岁以上,但是还在上学的孩子,已经在义务教育范畴外的,很有可能会面临不上大学而中断学业的可能,放弃继续发展的机会)文化教育上要保证不辍学。生活教育上其实指的是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这些规范、习惯类的行为指导。像小孩子怎么拿筷子,一般的礼仪,懂得说谢谢、对不起等等,在大家看来最不值得关注的这些细节在孤儿身上需要考虑,因为这些是家庭功能的一个范畴。他们的这部分教育是缺失的。
(三)心理问题
书上提到四点,(1)人生目标两极化现象日益凸显,要不就是没有理想,要不就是空想,很少有切合自身而又可望可及的愿望。(2)情感脆弱性日益明显。这方面最突出的就是无助感。一般别人欺负你,你会想到告诉爸妈或家长,会给你出气。可孤儿就没有底气说这些话,没有亲人作为心灵的后盾,没有家庭作为生活的保障,生活的风浪只能自己承受。久而久之会有一些习得性无助,别人的欺负、诽谤等都能忍受。(3)人生交往中恐惧感与失范性并存。(4)失衡感与过强的自尊心交融在一起。孤儿群体往往在自尊方面会存在高自尊或低自尊的情况。低自尊就是自卑,很多孩子会因为自卑而有意识地回避与人接触与人交往,这样来保护自己少受伤害。人际交往方面的能力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高自尊就是说自尊心太强,对于别人的帮助会当做是种可怜,自己在内心会受不了,实际情况又必须要这些帮助,所以内心会比较扭曲。当然这儿还有一些情况,通常我们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放在这些孩子身上还是比较实用的。孤儿院的小孩,不太懂得感恩。因为一直都是接受别人帮助的,在衣食住行上习惯了别人的给予,来自社会的关爱。时间久了就觉得这个是应该的、无偿的,习惯了索取,忘记了回报、感恩。其实这个现象还不是小范围的。也是属于心理问题。所以可以请同学们讨论一下,孤儿群体还有哪些心理问题。
(四)社会化问题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说跟前面三个因素很相关,前面的那些问题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们没法儿顺利成长、融入社会,甚至影响融入社会以后的一些行为。
四、孤儿的救助模式
(一)集中供养型:让这些孤儿集中生活在由政府出钱兴办的儿童福利机构里面,服务是由政府买单。
(二)助养型:由社会上的个人或者单位出资资助,可以资助一名或若干名儿童的部分或全部养育费用,由福利机构提供集中照顾。这种的水平还会高些,比政府出资的质量高。(杨梅学)
(三)代养型:由个人或机构为福利机构监护的这些儿童提供短暂或较长期的家庭式、小机构式的服务,个人提供的服务多以“周末妈妈”的形式出现,这种经常在港台电视剧里面会看到。
(四)机构形态的家庭照顾。比较典型的就是SOS儿童村。SOS儿童村一种民间社会福利组织。宗旨是通过为那些失去父母的孤儿提供一个有“妈妈”的家庭式的生活环境,使他们重新获得母爱并享受“家庭”温暖。世界上第一所SOS儿童村由奥地利科学院名誉院士H.格迈纳尔医生于1949年在奥地利建立。国际SOS儿童村组织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SOS儿童村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解决孤儿问题的成功典范,国际SOS儿童村组织也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为世界人民所尊敬的国际民间慈善机构。SOS儿童村的特色在于其采用家庭模式管理、抚养、教育孩子们。儿童村以及其青年设施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家庭式的生活环境,并努力让他们逐步学会自立,为将来的独立生活作好准备。SOS儿童村模式的基本概念由四个部分组成:SOS妈妈、兄弟姐妹、家庭住宅,每个SOS家庭都有一幢独立的家庭住宅;村落。采用小家庭分养方式,每个家庭有6~8名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孤儿,他们之间以兄弟姐妹相称,由一个妇女充当家庭中妈妈的角色。该妇女要有献身精神,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并能教育孩子,使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这位母亲角色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与正常家庭中的母亲一样。每一个儿童村有15~20个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立的住宅。进入就学年龄的孤儿,可就近上学,这些孤儿进入青年期后,迁至SOS青年宿舍居住,直到完全独立走向社会。1984年11日,由国际SOS儿童村赞助,在中国天津市和烟台市建立中国SOS儿童村,并于1986年10月开始收养孤儿。现在在天津、烟台、乌鲁木齐、齐齐哈尔、南昌、成都、开封、莆田建立了SOS儿童村。
(五)家庭寄养型
由政府买单,福利机构选择适合的家庭,由家庭提供直接的生活照料和服务。
(六)领养型。参照收养法去领养的。之前讲过收养的相关程序。这里补充一点。之前说的是一个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而且要自己无子女才能收养。这点请大家看到树上297页,第八条下面。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进一步做好孤儿救助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基于社会工作关于社会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及社会对个体、个体对个体提供帮助的理念以及孤儿成长性特点导致孤儿福利的发展性理念,提出了要建立一个由中央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地方
政府和社区家族提供具体服务、社会提供志愿帮助的当代孤儿的社会帮助体系。社会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还是比较多,但是单个的志愿者帮助不成气候,也缺乏资金。上次看到一个河南的,是在少林寺的和尚,会些功夫,之前在香港混了多年,存了一部分钱,就回河南办孤儿院,虽然入院的孩子需要交一部分资金,但是还是不够,最后经营到后面这个人靠去搬砖挣钱供养这些孤儿,资金上确实缺乏来源。围绕这样一个体系的建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改善孤儿福利结构,完善孤儿福利制度,提高孤儿福利质量。增加福利内容上的项目包含保障生存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社会交往权等在内的多项服务。福利提供的程序要规范,对于福利经费要准确及时地到达。我国防城港的孤儿救助模式比较值得提倡。短短4个月,孤儿养育救助标准就从83元/月提到了1000元/月。为了改善当地孤儿的生活质量,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三个相关文件。防城港市通过“政府引导、社区(村)配合、社会参与”等模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救助,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共福利机构救助为骨干,社区(村)照料为支持,社会组织、家庭及个人收养、寄养和助养相结合的综合养育网络。并率先在全国实施了“两个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在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从原来的2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分散供养的孤儿,则从原来的83元/月提高到600元/月。
(二)加快孤儿福利机构的转变,大力发展家庭寄养模式。这点强调了家庭功能的一个重要性。
(三)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完善的为孤儿服务的现代社会服务网络。基层社区组织通过建立专门从事孤儿福利事务,承担孤儿救助服务的只能部门。或者是鼓励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参与儿童福利领域。
(四)加大对孤儿监护及实际抚养家庭的培训、监控和管理。强化监护人抚养孤儿的社会责任和意识,培养其抚养孤儿的技能,提高抚养能力和水平。对于隔代抚养孤儿的贫困家庭,应该实施特殊政策,给予更大程度的支持。要对实际抚养孤儿的家庭和抚养人进行信息跟踪、联系和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自身的条件变化和对孤儿抚养的情况,保证救助经费真正用到孤儿身上,权益能够在抚养家庭中得到保护。
(五)加快建设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参与到救助和帮助的所有环节。
第五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
一、定义:留守儿童指的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乡或寄宿在亲戚家中,长期与父母过着分开居住、生活的儿童。又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制造。留守儿童的现象一般只在中国被提及,也是中国近年出现的一个严重社会现象。其出现是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而导致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留守家庭中,父母需外出到城市打工以维持生计,但由于无法担负过高的城市生活成本而不能接孩子进城或留在身边。
二、分布: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年龄及性别分布: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4个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男女性
别比为114:75。地区分布: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各省。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
三、留守儿童问题
(一)生活方面的问题:留守儿童很容易养成不良生活习惯,饮食结构不合理、暴饮暴食、饥饿无偿现象经常出现。此外,由于经济原因,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的可能会突出,饮食方面,吃好是不敢奢求的,能吃饱就行了。另一个方面,没有父母的引导,有些留守儿童会沉溺于不良影视文化中,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和不良群体混在一起,养成追求享受、不思进取、懒惰贪玩的不良习惯。
(二)教育方面: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家庭教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学好了,没人夸;学坏了,无人骂。渐渐使孩子对学习产生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缺乏学习的动力,成绩下降。孩子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自然就要在其它方面加以消耗,于是其行为开始出现偏差,各种超越道德、规则的行为开始在孩子身上出现。加上监护人本身对孩子亲情缺失状况的同情,于是在孩子行为稍有出格的时候也不会加以管束,使孩子在偏离健康发展轨道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缺乏管教引发行为失范甚至越轨,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极为普遍。
(三)心理方面: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象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这种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地影响到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这些心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使他们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社会都经常出现一些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超越道德、法律底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万人。2010年5月25日发布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调查分析报告》显示,32.9%的家长每天会和孩子联系一次,39.8%的家长每周会同孩子联系一次,21.1%的家长每个月才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才和孩子联系一次,1.3%的家长甚至和孩子没有联系。由于长期远离父母,逾四成以上留守儿童感到孤单,三成以上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如下:性质柔弱内向(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父母关爱严重缺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与父母亲疏不同,一遇到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自卑心理障碍(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具有强烈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些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不求上进。)孤独无靠心理(父母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空落感到孤独,近而产生心里骚动和抑郁等问题。)产生怨恨父母的心理(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由此产生怨恨心理,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说疏远父母,和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怨恨父母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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