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查报告(精选7篇)_法院法庭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02 07:36: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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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少年法庭自查报告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自查报告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设立在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庭后的帮教工作。多年来,少年法庭为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和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同时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多年来,xxxx法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个有力的运作机制。一是抽取精干力量在刑庭组建少年法庭。该院在审判力量紧缺的情况下,专门抽调了三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又热爱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组成少年法庭,同时选任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善于做失足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并且相对稳定;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少年法庭办案规程》、《少年法庭职责》、《少年审判刑事案件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使少年审判日趋规范化;三是多方协调精选人民陪审员,通过跟人大、政府协调,专门从全县不同层面精心挑选出威望高、工作负责的同志,经过培训、人大任命、宣誓等程序,担任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腿长、面广”的作用,扩大帮教效果;四是后勤保障有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活动和对陷入困境青少年的法律帮助活动,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用爱心贯彻整个庭审,突出庭审效果。“让庭审充满爱心,用爱心挽救心灵”,xxxx法院少年法庭用一次次充满爱心的庭审挽救了一个个残缺的心灵。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而产生的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临朐法院专门部署了圆桌式审判庭作为未成年人审判专用法庭。在庭审中,真正做到用心去召唤,用诚去感化、用情去敲打、用爱去温暖,使审判工作充满热心、真心和爱心。

一是注意法庭气氛、用语等,以使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接受审判,增强改造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在审判中,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少年犯出发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特殊作用,提高庭审艺术。具体做到 “三个教育”,一是当庭教育。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缓和法庭气氛,对未成年被告人不使用戒具,设立座位,发问时语言声调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语言准确,通俗易懂。通过调查、辩论,对证据确凿的少年被告人,全部进行当庭教育,并且在宣判后,组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教育,强化庭审教育的效果;二是休庭教育。在休庭时,有意识地让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与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见面,让他们加强沟通、消除隔阂,并趁热打铁,加深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三是书面教育。在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少年审判的特点,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政策,让未成年被告人真正理解和领会法院教育、挽救他们的目的,使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三是做好宣判后的答疑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案件的疑问,消除他们的疑惑,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尽快走出迷茫,也有利于法定代理人协助法院做好帮教工作。

三、灵活运用帮教手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xxxx法院少年法庭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作用,做好协调帮教工作。具体做到“三个主动”:

1、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被捕后的想法,并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对其进行初步的“启蒙”教育,努力使其稳定情绪,认识犯罪,增强接受处罚的承受能力。

2、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见面。把被告人犯罪的不良经历、家庭有关情况和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其态度了解清楚,以制定较为稳妥的庭审方案,找准帮教感化点。

3、主动与其单位和学校见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原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年来,该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利用以案讲法,多次到学校、村庄和街道搞司法辅导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有效地防止了少年犯的重新犯罪。

四、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准确量刑,适用刑罚时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审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惯犯以及平时表现、有无悔罪表现等,从而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五、加大调研宣传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安排专人负责调研宣传工作,坚持典型案例宣传。每年都结合一批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犯罪的主观根源,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法律,就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教育青少年,最大限度地拓宽了少年法庭的审判职能,对少年犯延伸跟踪教育,使他们改造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六、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坚持“一体化”工作体系,确保维权工作经常化、持久化

“要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是关键。”这是临朐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的共识。为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目光落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

一是主动与公、检、司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调,建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一体化”运作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积极解决未成年人罪犯的复工、复学和就业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予以经济救助,消除再犯因素,形成公、检、法、司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局面;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当地看守所、司法局、关工委、少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罪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回访;三是坚持庭校共建,与辖区内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经验丰富的青少年案件审判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先后在10所学校开设“法律讲堂”,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并开展课后谈心。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采取帮教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学生向犯罪边缘滑落。

七、今后的打算

一是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对他们的教育更具人性化、理性化,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反映基层民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隐患,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审判、帮教工作更科学、更合理,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我院已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按照该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

二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向兄弟法院学习,积极探索少年审判的新路子。

第2篇:少法庭自查报告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自查报告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设立在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庭后的帮教工作。多年来,少年法庭为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和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同时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多年来,xxxx法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个有力的运作机制。一是抽取精干力量在刑庭组建少年法庭。该院在审判力量紧缺的情况下,专门抽调了三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又热爱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组成少年法庭,同时选任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善于做失足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并且相对稳定;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少年法庭办案规程》、《少年法庭职责》、《少年审判刑事案件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使少年审判日趋规范化;三是多方协调精选人民陪审员,通过跟人大、政府协调,专门从全县不同层面精心挑选出威望高、工作负责的同志,经过培训、人大任命、宣誓等程序,担任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腿长、面广”的作用,扩大帮教效果;四是后勤保障有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活动和对陷入困境青少年的法律帮助活动,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用爱心贯彻整个庭审,突出庭审效果。“让庭审充满爱心,用爱心挽救心灵”,xxxx法院少年法庭用一次次充满爱心的庭审挽救了一个个残缺的心灵。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而产生的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临朐法院专门部署了圆桌式审判庭作为未成年人审判专用法庭。在庭审中,真正做到用心去召唤,用诚去感化、用情去敲打、用爱去温暖,使审判工作充满热心、真心和爱心。

一是注意法庭气氛、用语等,以使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接受审判,增强改造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在审判中,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少年犯出发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特殊作用,提高庭审艺术。具体做到 “三个教育”,一是当庭教育。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缓和法庭气氛,对未成年被告人不使用戒具,设立座位,发问时语言声调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语言准确,通俗易懂。通过调查、辩论,对证据确凿的少年被告人,全部进行当庭教育,并且在宣判后,组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教育,强化庭审教育的效果;二是休庭教育。在休庭时,有意识地让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与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见面,让他们加强沟通、消除隔阂,并趁热打铁,加深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三是书面教育。在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少年审判的特点,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政策,让未成年被告人真正理解和领会法院教育、挽救他们的目的,使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三是做好宣判后的答疑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案件的疑问,消除他们的疑惑,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尽快走出迷茫,也有利于法定代理人协助法院做好帮教工作。

三、灵活运用帮教手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xxxx法院少年法庭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作用,做好协调帮教工作。具体做到“三个主动”:1、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被捕后的想法,并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对其进行初步的“启蒙”教育,努力使其稳定情绪,认识犯罪,增强接受处罚的承受能力。2、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见面。把被告人犯罪的不良经历、家庭有关情况和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其态度了解清楚,以制定较为稳妥的庭审方案,找准帮教感化点。3、主动与其单位和学校见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原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年来,该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利用以案讲法,多次到学校、村庄和街道搞司法辅导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有效地防止了少年犯的重新犯罪。

四、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准确量刑,适用刑罚时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审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惯犯以及平时表现、有无悔罪表现等,从而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五、加大调研宣传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安排专人负责调研宣传工作,坚持典型案例宣传。每年都结合一批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犯罪的主观根源,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法律,就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教育青少年,最大限度地拓宽了少年法庭的审判职能,对少年犯延伸跟踪教育,使他们改造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六、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坚持“一体化”工作体系,确保维权工作经常化、持久化

“要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是关键。”这是临朐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的共识。为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目光落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

一是主动与公、检、司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调,建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一体化”运作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积极解决未成年人罪犯的复工、复学和就业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予以经济救助,消除再犯因素,形成公、检、法、司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局面;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当地看守所、司法局、关工委、少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罪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回访;三是坚持庭校共建,与辖区内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经验丰富的青少年案件审判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先后在10所学校开设“法律讲堂”,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并开展课后谈心。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采取帮教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学生向犯罪边缘滑落。

七、今后的打算

一是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对他们的教育更具人性化、理性化,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反映基层民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隐患,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审判、帮教工作更科学、更合理,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我院已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按照该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

二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向兄弟法院学习,积极探索少年审判的新路子。

第3篇:法院法庭个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XXXX庭长—XXX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腐败。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第4篇:人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

文章标题:人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

**人民法庭是我院为了服务**新区、昌北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方便当地居民的诉讼而于2003年8月1日成立的。区划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下辖一个街办和一个管理处,即沙井街办和红角洲管理处,共计11个村、1个农场,辖区常住人口约6万人,是南昌市党政机关所在地,大专院校云集,投资商纷至沓来,**新

区已成为南昌市一个正在兴起的新城区。所以**人民法庭虽然是我院的一个派出机构,但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展现的却是我们全市、甚至是全省人民法院的形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三年来,我庭在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在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司法

1、思想建设方面:我们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有效载体,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审判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变作风,强化责任,夯实基础,树立形象。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组织建设方面:**法庭现有人员6人,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3名、书记员1名、另外聘用速录员1名。其中有中共党员3名,法院党总支部为便于加强支部建设,将分管法庭的副院长和在法庭工作的党员编为院党总支部的十一支部,并由法庭庭长伍建平担任支部书记。三年来,十一支部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庭成为团结有战斗力的集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精神,我院已向区编制委员会提出报告,要求将法庭庭长伍建平提升为副科级,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办理之中。同时,我院坚持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人民法院干部成长的基地,将所有初任法官派在人民法庭工作,并在提拔干部时优先任用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同志。例如2004年7月,我院将法庭工作人员陈明优先提拔为法庭副庭长。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拓宽审判监督工作的渠道,更好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确保人民法庭公正行使审判权,我院建立实行了法庭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法庭每位法官每年安排至少一次旁听案件的庭审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征求意见活动,每年年终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总结汇报法庭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考虑到法庭工作的特殊性,自2005年元月起,经院党组决定,法庭工作的每位干警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出勤和伙食补贴费。

3、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为加强我院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我院开展了廉政教育月、司法大检查等一系列的教育整改活动,并建立实施了全院干警廉政档案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设立了廉政保证金和案件质量保证金帐户,年终根据法官廉政和案件办理情况实行赏罚。法庭庭长实行一岗双责,要求庭长每季度对法庭人员的思想作动态分析,每年要对全庭每个人员个别谈心两次。加强监督和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把作风和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教育,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法院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审判工作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真正做到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这所难。

二、以强调服务意识促进公正司法在法庭内,我们提倡“一个口号、二个尊重、三个不能”。“一个口号”即提出“服务即形象”的口号。在建庭之初,我们即组织全庭干警走访**新区管委会,广泛宣传法庭成立的意义之所在,表达我们法庭服务于法律、服务于新区的坚强决心,争取在法庭选址、资金筹措等方面得到**新区管委会的最大支持。另外,我们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跑遍了辖区内的村委会、居委会,向他们宣传法庭案件管辖范围,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此外,我们还两次应**新区管委会综治办的要求,为育新小学的模拟法庭作指导,并应东华理工学院的邀请为其法律系的学生作庭审评判。“二个尊重”即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出对干警的尊重和对诉讼当事人的尊重。在法庭内,我们力争建立一个让每一位干警在实现全院大目标的过程中充分实现个人价值的机制,努力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合力,整合团队的力量,将团队的力量发挥的最

大最好,最终实现1+1>2的态势格局。为了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我们推行首问负责制,使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咨询有关问题时,能够得到“一站式”服务。实施“五个一”工程,专门为诉讼当事人准备一句问候语、一副老花镜、一支钢笔、一杯开水和一张便民服务卡,真正做到对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在法庭宣传栏上张贴诉讼指南。加大力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权案件实行“三快五优先”,即优先接待、立案、排期开庭、送达和移送执行,快立、快审、快执。2005年元月11日的下午,一位73岁的老妇人步履蹒跚地独自来到**人民法庭,她愁容满面欲言又止的神情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经过耐心仔细地询问,老人才慢慢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老人叫丁九莲,文盲,儿子万生贵三年来以生活困难为由,未尽其赡养义务并经常性辱骂殴打老人。老人在生活日渐困窘,百般无奈之下,来到**法庭寻求最后一线希望。根据其口述内容,我们立即安排书记员整理了书面起诉状,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予以缓交诉讼费的情况下,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即用法庭警车带着老人前往被告处送达应诉材料、及时地安排了开庭等事项,从而使得该案在短短的十余天后就审结完毕。然而法庭的法官们并未就此而松懈下来。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时,被执行人万生贵仍态度蛮横抗拒执行,我们随即来到万生贵卖菜的沙井菜场依法进行传讯,看到威严的法官,面对众多的在一起卖菜的熟人,万生贵面红耳赤,我们向他一面宣讲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面宣传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终于万生贵低下头来,承认其不赡养老人的错误行为,并当场支付了三年的赡养费。当老人领到三年的赡养费时,激动不已,连声道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三个不能”即不能因当事人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不能让人情关系左右官司;不让当事人光有判决书而无法实现权利。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基层,直接面向群众,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制度,但所有立案纳入院立案庭的管理范畴,接受院立案庭的工作指导。自法庭成立以来至今,全部700余件案件均由法庭自行受理、直接立案,并为了体现高效、便民的原则,有90%以上的案件,我们均采取当日接到诉状当日审查当日立案的效能作风,快速立案,使案件尽快进入审判流程。有的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得到了解决。如谢华清诉熊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印发诉袁经贵离婚纠纷一案。为了体现“司法为民”的现代司法理念,我院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收费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了司法救助及诉讼费管理办法,对那些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如张凌云、张仙娥、曹小云诉张安华等四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庭考虑到原告确有经济困难,对上述三原告的一万余元诉讼费用予以了免交。

三、以紧抓业务建设实现公正司法法庭自成立至2005年底,共受理案件72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580件,执行案件117件,诉前保全案件27件;审执结589件。(2005年共受理317件,诉前保全16件,审执结283件,诉前保全16件。)收、结案数在全市法庭名列前茅。在抓法庭业务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开展各项工作。改革是理念的创新,制度的创新,是推进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推进改革,才能为法院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在机构的配置上,以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为目标,力求案件难易分流,使一位法官原则上只审理一类或几类案件,这样容易使办案质量尽量高,时间尽量短,效果尽量好,也便于积累审判经验,培养专家型法官,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在立案受理过程中,我们推行实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培植当事人理性诉讼意识。立案前,送达给原告《诉讼风险告知书》,提醒原告慎用诉权。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的建立实行,较好地避免了诉讼当事人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使审判工作达到了情、理、法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在诉讼程序中,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审判各环节,实现动态透明。保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增强法律的严肃性,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在执行过程中,要求全面公开执行过程和结果。法庭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在强制执行财产时,在指定的评估、拍卖机构中予以抽签决定,并全程接受院监察部门的监督。执行案件超过六个月没有执结的,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通报原因。为了从根本上克服执行难的问题,我们有预见地大力推行诉前、诉讼保全措施,以防止当事人因诉讼而转移财产。在调研方面,我们着眼于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使之“有的放矢”,为我们的审判实践服务。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尽可能的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面对一些矛盾突出、涉及面广、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我们更是慎之又慎。例如: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张洪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一口气起诉了50件案件,要求被告支付购房余款,并承担违约金。在我们向被告等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所有的业主群情激奋,纷纷向法庭反映原告开发的“泉水湾”楼盘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扬言要采取上访的形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此情况下,法庭多次找原、被告协商,要求他们理性的解决问题。在法庭的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谅解,原告并向法庭提出了撤诉申请。为了宣传法制,增强法庭工作的透明度,**法庭还在红角洲管理处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不定期的选择一些离婚、赡养案件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并在开庭之前,由红角洲管理处通知一些群众参与旁听。法庭在完成自身的审判任务同时,还将审判工作延伸到了案外,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接访过程中做了大量的案外工作。例如,今年年后,家住沙井小区的万冬香老人来到法庭,向法庭讲述其儿子虐待她,并有可能将她赶出家门。我们询问她是否起诉,万冬香老人说只是想让法庭做做儿子的工作,也怕起诉后儿子更会虐待她,并不想真的与儿子打官司。在此情况下,我们当即打电话给她儿子,向其宣传法律,并让其保证不再虐待母亲。二是注重判后的诠释工作,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法院据此判决的事实和依据,使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的接受判决,维护社会稳定。例如,杨桦等人诉江西福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融资纠纷案件,由于原告等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对案件的期望值很高,并对法庭工作有误解。为了消除原告等人的疑虑,并向关注本案的广大股民阐释判决理由,**法庭特意召开了一个有新闻媒体参加的公开宣判大会。在宣判大会上,承办法官接受了原告等人对判决提出的所有问题,并适时的出示相关证据,陈述法院判决理由。由于诠释工作到位,虽然原告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他们事先扬言要纠集上百股民上访的举动却终于没有做出来。为了让法庭的法官能胜任本职岗位,我院专门制定了法庭法官续职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实用性法律业务知识和法学基本理论的培训。例如,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全省法庭法官培训班的学习。此外,院党组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拨出专款为法庭建造了一个小型图书馆,购置法律图书、订阅相关报刊等审判业务学习资料,使法庭法官的知识结构日趋扎实,为很好的开展审判工作发挥了作用。

四、加快法庭基础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物质保障去年初,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做好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法庭在市委王样生副书记的直接领导重视下,在省、市法院的统筹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协调下,特别是在**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法庭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建设中率先建成,于2005年12月入驻办公,法庭办公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新法庭的建设得到**新区管委会的强力支持,提供了700平方米的现房,并投入了27万元资金装修;东湖区委区政府为加强法庭装备,特拨款10万余元,添置必需的办公设备。现有办公用房十七间,包括大审判庭、会议室、立案室、调解室、阅卷室、办公室、档案室、合议室、羁押室、宿舍、值班室。法院为法庭配备了车辆两辆、电脑三台,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并购置电子触摸屏一台。目前尚缺少庭审和办公、生活用品用具。

五、存在的问题**法庭成立近三年来,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1、法庭经费尚未列入**新区财政预算。**新区只是为法庭提供了办公用房并进行了装修,但法庭日常的经费开支没有列入**管委会财政预算。目前,法庭虽装饰一新,但仍缺少较多的必需办公经费,装备和办公用品无法添置和完善。

2、由于法院审判大楼尚未落成,法院与法庭之间还未建成法院局域网,不方便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审判管理。因为没有电子签章系统,法庭所有的法律文书只有到法院加盖公章,耽误时间较多,影响了审判效率。

3、由于法庭没有法警编制,法官人员少,法庭到目前为止还未受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法庭成立之初,曾经接待过一位自诉人,但终因警力原因,法庭让该自诉人到法院去立案了。同样的原因,法庭在审理集团诉讼案件时,为保持法庭纪律,只有临时请院法警大队派人值庭。几年来,**法庭围绕一个中心:发展经济建设;坚持一个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强化两项建设:干警队伍和基础设施;巩固三个成果:保持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活动、创建五型法庭,响亮地提出了“服务即形象”的口号,以“六个一”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无错案、无上访、无投诉、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案件调解率达到69.7,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市委王样生副书记分别于2004年元月和2005年3月两次到法庭检查工作,对法庭在初创时期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做出的出色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晓健多次对法庭服务新区、维护稳定工作予以高度赞扬。法庭庭长伍建平同志也连续三年在**新区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今年年初,省委彭宏松副书记、省政法委舒晓琴书记、省高院康为民院长走访了**法庭,在听取了法庭的工作汇报后,对**法庭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矛盾纠纷方面作出的突出业绩表示了赞扬。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虽然**法庭在过去的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采取措施,积极改进,希望通过我们全庭同志的齐心协力、勇于开拓、廉洁自律,法庭的工作一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人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人民法庭工作自查报告。

第5篇:法庭旁听报告

法庭旁听报告

时间:

地点:

由于时间有限,且进入法院时不让带手机,笔,纸等记录工具,只能靠记忆来完成这份报告,所以在叙述中有很多细节已忘记,无法描述出来,望老师见谅。首先在第五法庭旁听了第一个案件,正好碰上法院一审宣判,随后在第二法庭旁听了一桩毒品案的开庭公诉人和被告律师对被告进行提问阶段,由于时间关

系,就没能继续听完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案件一:

地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

审判结果:

南京市某媒介公司的总经理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合计400万余元人民币被南京市检察院起诉,经相关司法程序后,于2013年12月10日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9年,没收财产100万人民币,并追回了部分公款约30万元人民币。由于该公司为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被告人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不影响其公务员身份,法院驳回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被告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即日向本院提起上诉。

案件二:

地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10点整

主要内容:

1.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八名法警带四个被告人进入法庭;

2.审判长对四名被告身份进行核实,主要就是问及被告人姓名,籍贯,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

3.审判长宣读公诉人对被告的起诉内容;

4.分别对四个被告人进行提审,提审过程由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发问,并要求正面回答。

案发过程简介:

四名被告暨犯罪嫌疑人宫某,黄某,汤某,邱某因涉嫌贩卖和购买冰毒于2013年3月28日被警方抓获。宫某,黄某,汤某为重庆市梁平县人,为朋友老乡关系。而邱某为南京籍贯,与宫某,黄某,汤某并不认识。

案发当天,宫某用手机通知汤某从上海到南京某加油站见一个人(邱某)并确认对方是否带钱(毒资),同时通知黄某带上电脑包(内含毒品)与汤某会合一同与邱某进行毒品交易。两人到了加油站后与邱某于加油站男厕所内进行毒品交易,后黄某,汤某进入加油站周围的巷子准备离开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并收缴电脑包内的十万元余元,而邱某乘坐出租车离开随后亦被警方抓获,并缴获冰毒数百克;另一边,宫某也被警方抓获。

提审过程: 宫某,汤某为自己辩护称:

十万元是来南京作开火锅店使用;宫某于案发当天并未与黄某,汤某联系。二者均翻供。

黄某始终坚持自己说不清当天的细节,没有正面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问题,反复重复一句话:

“你问的这个问题有点绕,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就按之前公诉书所说的办。”

邱某为自己辩护理由如下:

1.毒品不是他的,他直接不知道在塑料袋里的是毒品,而是扔在出租车上。

2.在厕所这种公共场合作毒品交易完全不可能。

3.他没有那么多钱购买毒品。

亦翻供。

旁听感想: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法院参加案件的审理过程,在进入法院之前对法律了解得的非常少,在家的时候父母比较喜欢看CCTV12频道的法律节目,每次父母在看的时候,我都认为这些有什么好看的,大多数不都是一些家庭纠纷,特别是一些婆媳纠纷,还有夫妻两人之间的什么财产纠纷啦,在我看来都是些鸡毛小事,有什么好谈的呢。法律离我似乎很遥远,但这次旁听完两个案件审理后,让我对法律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同时也让我学会了公平的看待一个问题。

在第二个案件中,黄某的态度最好,对于公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问题都一直在尽量按他当时的记忆来回答,按他的表述他在案发前对于宫某让他到加油站和邱某见面并让他确认邱某是否带钱,在整个杜平交易过程中,他似乎对于自己在做的什么事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宫某让他帮他确认某一个人是否带了十万块钱,而他对于整个案件毫不知情,但我注意到一点,就是公诉人一直在问他当时是否意识到当时做的是违法犯罪的事,他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总说:“你问的这个问题有点绕,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就按之前公诉书所说的办”。但他提到过一点,就是被带到警察局后办案民警告诉他这是一起贩毒案后他才清楚的知道自己被卷进了案子当中,在我看来或许他真的是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否意识到他在犯罪,又或许他觉得自己怎么无缘无故的就被卷进了贩毒这样一件事里来,想到这儿可能就觉得心里窝火,自己都搞不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至少他当时在法庭上的表现给我的主观感受是这样,旁听结束回到学校后,我就对公诉人为什么一直在问他在作案过程中有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参与犯罪这个问题和我们宿舍的一个学法的舍友交流,他告诉我法律上强调一个主观上是否意识到犯罪对量刑上有很大区别,如果在作案过程中他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违法行为的话,他的量刑将会大大增加,这让我深有体会,原来法律上还有主观上意识到犯罪一说,在我理解来就是是否属于故意犯罪,如果属于故意犯罪的话,当然就该罪加一等了,反之,就该适当减刑,不知者无罪嘛。刑法的目的不是对于犯罪分

子进行处罚,而是为了有罪者能改正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最终为社会服务,从邱某身上就可以看到,作为第一被告的他,首先他曾经有过四次案例,第一次偷盗,第二次偷盗,第三次绑架,并被判无期徒刑。在他被判无期徒刑后仍然被释放了,说明在监狱里他至少已经改错了,所以才会被释放。

这次的审理过程也让我意识到,对于在未被宣判罪犯,在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最时,我们不该把他们作为罪犯看待,因为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主观看法就给别人定罪,每个人在被证明有罪都是应该被平等对待的,即使他真的有罪,在没有证据之前都不能被随便定罪的,他和我们普通人没有区别,这样才能避免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给无辜的人带去更少的伤害。

总结:

通过这次的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律有了一定的认识,我对司法程序有了初步直观的了解,对法庭庭审的真实场景有了深刻的感受,对于法律的严正,严肃,严谨有了深刻的认识,让我从内心深处对法庭这样一个庄严的神圣之地有了最崇高的敬意,但这也引发了我的思考,对于一个已经发生了7个多月的案件,连当事人都记不太清当时的案发过程,能否还原事情本身的真实性让我产生怀疑,还有如果最后证明嫌疑人为无罪,对于这被拘留的七个月该怎么补偿当是人?如果最后宣判有罪,那对于嫌疑人这七个月的拘留又该怎么算呢?是否要折算在他们的刑期内呢?这些都引发了我的思考。对于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公堂上的说辞我都不再相信,只有看最终的证据才能给当事人一个最公平的答案作为本案的终结。

第6篇: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报告

我们河南理工大学为了巩固我们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加对司法实务的直观了解,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实践能力,根据法学专业的实践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由我们的任课老师带领我们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获益良多,现在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一位天资聪颖、天生丽质的女大学生江心月,在强烈的虚荣心作祟下,为了圆她的出国梦,与大款杨豪发生了一段亦真亦假的恋情。后来她才发现杨豪是有妇之夫,当初他山盟海誓也只不过是美丽的谎言,而杨豪的妻子也发现了丈夫的不忠,一时间三方的矛盾迅速激化,不久后,杨豪离奇的死亡。案发现场的一封信和两枚指纹使女大学生江心月成了第一犯罪嫌疑人。正气凌然的公诉机关誓言要将凶手绳之以法,慷慨激昂的辩护律师却要维护被告人的清白。案情真相扑朔迷离,是自杀、他杀、还是情杀、更或是仇杀„„。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学生拿到材料后,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应进行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生自行把握。根据案情我们把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辩护组、被告、证人、鉴定人、法警、书记员、旁听人员等。审判组由小李担任审判长、小张、小郭担任审判员。控诉组由小赵、小杰、小菊担任。辩护组由小姣、小韩、小马担任。被告由小梅担任。证人由小晨、小霏,小王。鉴定人由小静担任。法警由小高,小林,小清担任。书记员由小雪。旁听人员由小琳、小云、小颢、小茜、小梁、小雅。同时各组人员分组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我们注意不让所有的讨论均在各组间交流,分组进行指导,在指导时不涉及具体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我的心得体会

当我们大家第一次私下进行交流讨论时,我有点不好意思,被告人的名字江心月改成了我的名字小梅。我们下面演练的时候,每当大家读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就会不好意思,总觉得被告会有不好的影响。后来大家鼓励我,让我融入角色,相信自己,可以表演的很好,为我们班级小组能够顺利完成模拟法庭做出一份贡献。后来我就试着让自己融入角色,熟悉台词,脱稿记住自己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我们组的其他人员也都在努力使自己融入角色,做最好的自己。

4、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要求学生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

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一般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方案,以便在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判决书本应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组一起拿到材料,再加上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我们要求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草稿,但应要求视具体审判过程作相应修改,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选择另行宣判。

二、正式开庭

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小组成员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让模拟庭审过程尽量接近真实,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大家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但在开庭过程老师都一再强调,要特别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三、对这次活动的综合评价

辅导老师自始至终在旁听席上旁听,了解整个模拟审理过程。同时充分听取了学生对这次活动中的自我感受和评价,并从学生的自我评价中及时得到来自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反馈。

1、大家对模拟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基本正确(1)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首先,在认知因素上,余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时他拿着竹签只是吓唬他们,同学们也都停下来没有靠近了,他没有考虑到耿某军会跌倒,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发生,那么他肯定不会拿起竹签试图赖酒。

去其次,在意志因素上,余水不但没有放任结果的发生,相反,还一直试图避免发生任何伤害结果,因为他拿到竹签后,一直大喊“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实际上就是不希望发生伤人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余水并不是间接故意的伤害,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应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2)重点是如何对被告进行量刑,在适用刑法时,对被告来说有哪些可疑或应当减轻的量刑情节。

被告是未成年人,已满十七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被告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相对小,也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2、庭审中体现的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运用程度

在模拟法庭上,组内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适用刑法以及刑事法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在开庭的程序上,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然后询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十分规范。

3、对今后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建议

(1)要组织学生充分研究案情,查阅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 释;

(2)预习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在分组讨论时要写好相关的法律文 书;

(3)模拟活动结束,要继续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性的讨论,从理论和实践两 个方面进行总结;

(4)要和法律实践基地经常保持联系,并使法律实践活动制度化,并使之 不断完善,使模拟法庭教学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四、模拟法庭对实际教学的意义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觉得模拟法庭作为电大实践教学形式而言,具有非常鲜明的特征,且具有比较显著的成效:

1、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此时我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大家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2、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

形式。在接触案件时,我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3、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4、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我们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大家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我们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电大本科法学专业 翁雨兰 二020xx年x月十四 日

第7篇: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总结报告

我们院组织这次民事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模拟法庭的审判时间,进一步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程序法理论,更深刻的体验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我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使我们的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一)模拟法庭的目的模拟法庭是我们中南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过程

1、前期准备。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民事诉讼案例。我们选择的案子,完全借用法院的一些原始材料.案情涉及到具体民事行为违法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的案件----2002年7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并取得了当时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干部康文宝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与被告一起到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进行了房产转让登记。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原告购买该房屋及院落后,不仅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及装修,还在院落内新建了3间新房,并安装了上下水、暖气等生活设施,共计花费了约十三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

原告签署的上述《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要求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价补偿为人民币93808元。同时,该判决确认了被告是导致该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告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原告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卖争议房屋当时即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转,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仍将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给了原告,现在被告又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涨价,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实属有失诚信之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和交易秩序,被告应对其背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因出于其主要过错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共计51.8万元。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律师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3、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5、正式开庭。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

6、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卲华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同学由于忙于找工作,出席率与参与性不高。从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看,有的同学对模拟法庭实习不够重视,认为是走过场,对自己的角色不作深入的体验,不积极参与案子的选择、法律文书的撰写活动;

2、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3、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

4、审判过程中,代理词用语不够专业,许多辩护理由脱离案情,缺乏说服力,多是泛泛而谈。

(四)活动意义

1、民事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本次模拟法庭,以民事法为核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一方面增加同学对民事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民事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研究生综合法律素质。

2、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3、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4、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

(四)总结及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持续不断的提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了解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次模拟审判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次模拟法庭审判实践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知。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每一时刻都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学会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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