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_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时间:2020-02-28 05:51: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上高县建 设局 文件上高县监察局 上建发[2006]14号

★ 关于开展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完善城乡规划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督制度,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和省建设厅、监察厅赣建[2006]14号,市建设局、监察局文件精神,县建设局、监察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围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要求,突出重点,采取多

-1-种方式全面推进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城乡规划部门工作效能,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省建设厅、监察厅赣建字[2006]14号以及市建设局、监察局宜市建城字[2006]6号文件确定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07年底,要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解决城乡建设指导上的盲目性与攀比性,及随意更改规划等问题;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规划”;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内容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依未能编制,审批情况

1、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调整修编是否进行了前期研究和论证,并是否报各级审批机关认定;

2、总体规划调整修编是否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编制单位

-2-承担,县外编制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3、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

4、是否建立健全了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2、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和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4、是否建立健全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是否建立了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

2、城乡规划是否建立了公开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3、是否研究制定了地方规章或规定,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轨道。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政府工程是否违反规划和法定程序建设;

2、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是否健全;

3、对违纪违法案件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2006年3月—4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办法等。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4月15日—6月30日)。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2006年7月底前,对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效能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2006年7月—12月,对本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究,完善监督措施,提出解决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

-4-监察工作的领导,推进工作的全面开展,决定由县建设局、监察局共同成立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建设局局长应发生同志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胡辉云、县建设局副局长刘志强、聂长船任副组长,县建设局、监察局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规划办,具体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指导。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应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本地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于2006年4月25日前将机构、人员报县建设局、监察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办公室。

(二)统一认识,加强宣传。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统一认识。同时,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的自觉性。

(三)加强规划监督,完善督察体系。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督察监管工作,切实加强上级规划部门对下级规划部门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对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一征求、二

-5-公示、三验收”制度(一征求:建设项目征求四邻意见;二公示:建设项目方案公示、定点后实地公示;三验收:复验灰线、验正负零、总体验收)。同时要完善以“五公开、八不准”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规划”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设立投诉电话:0795-2519161。

(五)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和揭露的问题,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对不执行规划、管理混乱、偷漏规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和人员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依法移关司法机关处理。对效能监察中发现和查处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六)精心组织,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关系,群策群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此页无正文)

上高县建设局

上高县监察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规划

效能监察

实施方案

报 :市建设局、黄县长、李奇副书记、晏共和副县长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政府办

上高县建设局人秘股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共印20份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第二阶段工作情况通报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第二阶段工作情况通报为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第二阶段工作,根据昌吉州建设局、监察局《转发自治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昌州......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自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以来,在市规划局、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建立规划效能监察机制为目标,从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整理6篇)由网友“李进步”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欢迎阅读分享。篇1: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同志们:这次全市重点项......

城乡规划工作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和xx市监察局、xx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xx市规建字2006xx......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我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

下载关于开展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开展上高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