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模板15篇)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9 21:21:5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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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一种有条理、有计划的安排,能够指导我们达到预期的目标。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和安全问题。通过学习他人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避免一些常见的方案错误。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一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街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企业要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建设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找差距、补短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检查。对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差的企业进行体检式延伸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强化项目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深入开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二)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进行重点管控。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2.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依法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建机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将履职缺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落实施工升降机限载、标准节标识出厂日期、淘汰载重量2吨以下施工升降机等措施,提高设备安全技防水平。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省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中的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手段,促进设备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三、

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9月25至9月3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传达到每个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分析,评估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是专项治理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承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住建局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督促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广大职工和群总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挖掘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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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懈怠防松劲防反弹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安办电〔20xx〕2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xx〕99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滨湖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集中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坚决确保隐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美丽湖湾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提升参建企业全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红线意识,提升管理部门安全管控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促使各方担负起安全生产职责。

(二)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升。完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企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自律、部门监管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施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水平,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压降,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依法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整治胡埭地区小型工业厂房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二)整治重点。

1.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各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属地负责制,完善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属地管理部门要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设单位发挥牵头作用,依法发包工程,按合同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危大工程费并有效监督施工企业不挤占、不挪用;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企业、项目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履职管控,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按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强化薄弱环节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中的薄弱环节,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不重视、整改问题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扩面提标,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违法施工专项整治、房屋拆除工程专项整治、重要时段节点专项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专项整治、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施工用电安全专整治等行动,具体相关检查用表见附件。整治大隐患,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xx》要求,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特别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整治以下内容:动火作业未经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未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未设置警戒区域,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电焊作业未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五级以上风力时未停止室外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挤塑板、岩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药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安全网、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电插座;现场消防系统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全面实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个严禁”: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7.建立健全项目备案制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以外的工程项目(包括堆土、挖塘、装饰装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镇街道开发区将信息及时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板块要配备专业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施工企业无资质、无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街道安委会和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由批准部门负责。

8.强化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与刚度。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规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整改单一开了之、停工单一开了之而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防范出现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而长期“带病”生产所引发的风险。强化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原则和标准从严执法,并根据问题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诚信体系扣分、信用等级调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执法措施。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对施工项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继续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的监督模式,运用“监管通”移动执法端,实现监督程序、监督行为、监督内容、行为处理的标准化。

(一)学习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项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准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项目。

即日起至31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1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质安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9月底)。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质安站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2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梳理汇总省委巡视、省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以及市检查督办、督查评估、安全巡查等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20xx年2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筑市场行为、违法施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举措。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认识、安全责任、监管机制、风险防范、隐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专项整治制度措施,完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代的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检查、督查组织工作。建设各方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结合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贯彻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项目管理上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责任的现象,使安全管理责任真正回归企业,建立企业持续改进,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治理。要强化重大风险预防控制,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情况。针对高空坠落事故占比过半这一情况,加强对安全网、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空作业的专项整治检查。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凡是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中处罚条款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和重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将按上限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录入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平台。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棉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深基坑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促进全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全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回隆彝族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彭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安委会主任朱胜林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姜磊、分管工业企业的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乡安委会副主任陈鹏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

专项整治的时间:5月1日前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阶段。从5月1日前至7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辖区内驻乡各企事业单位,促进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每月月5日前将每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从8月1日前。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从8月1日至11月20日。

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乡政府组织重点检查,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该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县乡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对在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本企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等现行法规和标准的`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使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宣传栏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乡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乡政府将报请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总结材料务于12月20日前报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安监办)。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五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筑业职工,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促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力量,决定成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管股、规划股、公用事业股、县质监站、规划监察中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事项。

五、活动内容

(一)5月31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县质安站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6月中旬,县质监站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杜绝此类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县质监站。从6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在建工程主体应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各建设单位也要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签名、宣讲报告、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为全县“应急演练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每个建筑工地都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实地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演练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争创标化工地活动。加大创标化工地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交流经验,使企业学有榜样,比有先进,增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力推动全县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整体部署,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的有效投入,使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站)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策划设计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整理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形成的文字信息、照片影音、工作总结、统计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县质监站,便于汇总上报。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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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六

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安排部署,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赵一德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为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王红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亮城建系统机关党委书记。

任永刚质监站站长。

成员:王桂林质监站副站长。

刘玉锋质监站监督员。

宋国宏质监站监督员。

王刚质监站监督员。

(一)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落实情况。

(三)脚手架工程:各类脚手架(包括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模板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模板搭设及支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包括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电梯等)是否为国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设备;是否建立安装拆卸的工程档案,是否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检测、安装拆卸、顶升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要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深基坑及挡墙工程:深基坑及挡墙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以及挡墙施工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领导组织,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要明确目标,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工作,要制定落实方案,按步就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事故易发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建筑施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盯住不放,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七

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8.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辨识和管理,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相关事故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从业人员技术交底、救援演练和上岗登记制度落实,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

-->。

4

月。各项目结合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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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月。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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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

月。我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县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我局将适时对各工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

12。

月。各项目对本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各项目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将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对未按时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比例低的施工企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停工的一律予以停工,该整改的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强市场和现场的

-->。

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专项活动的通知》(桂建管〔。

3

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落实行政处理和处罚。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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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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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9

日前报送我局建管股。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__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__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1户、销号1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xx年11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冯中杰;联系电话:63671xxx)。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约谈会”会议上针对“河南盛昌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会议督促我们公司应按照3月15日管城消防大队对我们消防设施大检查四项主要安全隐患,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严防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冬季防火工作实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服务业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形势,深化思想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建设金和谐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目标任务,搞好隐患排查,采取辖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开展我区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促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排查摸底(6月30日??7月15日)结合区内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超市、市场进行重新排查,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有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

2、集中治理(7月16日??9月1日)逐个超市、市场督促落实整改方针、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3、检查总结(9月2日??9月2x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超市、市场进行跟踪检查。

三、领导机构。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吉林、北京等地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管,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市场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县长和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庆云县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本着先急后缓、逐步解决的原则,对前期县安监局、市场建设管理局、消防大队综合评定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酒水副食城、宝艺服装城、五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金宇建材城、塑料杂品市场等6个市场首先进行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坚决取缔“三合一”场所。将“三合一”场所的留宿人员全部清出,并拆除住宿和生活设施。

(二)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电器设备使用。各市场管委会要加强用电管理,合理分区并安装电闸,非营业时间统一拉闸断电。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并对所有入户电线穿管保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清除电器设备周围可燃物。

(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店内货物摆放,严禁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出口,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存量。

(四)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店外经营和堆放货物,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五)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督促各市场配足配齐灭火器、救生绳、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以满足发生火灾后的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六)完善市场火灾防范措施。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后,县市场建设管理局负责督导各市场管委会加强巡逻防范,强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盗窃案件。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县消防大队在每个市场轮流播放火灾警示片,开展消防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商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市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各市场实行分时段限电,确保所有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反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由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对火灾隐患市场进行全面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紧抓不放,明确责任,运用法律手段,彻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发动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市场人流、物流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针对市场存在的消防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市场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整治隐患。县市场建设管理、商务、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市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冬季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扩大整治覆盖面。要按照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摸底一个、登记一个、检查一个、整治一个。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用好消防行政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重点督察排查整治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二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__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__,电话:__,传真:__)。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松教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从20xx年3月24日至7月10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全。

学校成立安全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摸底自查阶段(3月24日到4月4日)。开展班级、师生寝室、校舍、用电设施、各类设施、师生食堂、学生家庭环境和学生心理摸底自查。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行动,对危害师生健康及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及时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

1、把好门卫守卫关。对进校门的车辆、外来人员严加检查。

2、把好班级管理关。各年级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3、把好事前预见关。任何事故发生都是有前奏性的,及时预见及时采取措施。学生上下楼梯按划线行走。各种实施每天排查。学生寝室老师每天陪伴睡觉。集体行走必须排队。上学放学家长送接。饮食要卫生。乘车定合同。

4、把好安全设施关。消防器材放置到位,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灯、路灯要良好。

5、把好整改力度关。各班级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并确定防患整改对象,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表现异常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三)迎检验收阶段(4月26日至5月26日)。准备系列材料,迎接“百日行动”检查住。搞好资料归挡。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四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成立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将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集中为一支队伍执法,每年开展百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多次专项治理,结合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形成质量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着建设工程量不断增加,重大危险源项目日趋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项目安全管理投入少、现场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些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工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作业工程未能有效的进行旁站监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对安全教育培训不重视、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熟悉标准规范,不能有效地履行安全管控职责,不能及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劳务分包队伍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走过场,班前教育流于形式,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目前,我区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在施工程项目。同时,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地不断应用,一些高、大、难、深建筑施工项目逐渐增多,执法队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安全津南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

5+1。

”安全监管措施,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努力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1

.继续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签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安全承诺书,落实终身法定责任。坚持竣工工程标志牌镶嵌制度,加强施工单位员工三级教育制度和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2

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的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特别要具有一定数量的一线作业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承担对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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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到岗和执业资格,各项施工做到施工前有方案、有交底,过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的三位一体立体化管理,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良性循环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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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大重点危险点位的监管。

重大危险源工程要严格遵循“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原则,完善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项目开工前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细化管理内容,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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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强大型机械设备的监管。

继续加强大型设备使用验收及备案工作,建立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有检测、使用前有备案,严格把好大型设备使用关,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在大型设备使用上不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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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年,建设工程监督执法队伍中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90%。

2

.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天津市质安监管总队《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程序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3

100%。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对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监管树立执法检查的威慑力。

4

.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级督查、检查、指导,区县监督、管理、实施,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多层级安全管理制度。

5

.鼓励工程创优,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鼓励工程施工企业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及观摩工地,为创优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营造安全生产互比互看氛围;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视频监控,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与市总队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时传输信息数据,实现执法检查信息化、企业施工管理信息化,在信息化基础上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五

公司各科室、项目部:

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企业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三年内全面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从2010年9月起,我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到2012年底前,我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到2013年5月底前,我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在进行安全认证前,我公司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2.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达标验收)。到2012年12月底前,公司承建项目应通过达标验收。

三、实施范围和依据。

(一)实施范围:

本公司所有承建的工程项目。

(二)工作依据:

1.国家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t/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zbbzh/gj1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j08—19905—1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省、市有关文件:原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建„2007‟331号)、《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建发[2010]116号)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公司成立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定本企业贯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好贯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等。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0年9月—12月)。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加强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启动对企业本身和承建项目的贯标工作,扎实开展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和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工作,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差距,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办法。企业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三)稳步推进阶段(2011年1月—2013年4月)。主要任务是“过程规范,管理达标”。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企业和施工项目的贯标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对施工现场基本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所有施工现场应通过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机构的达标验收,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典型示范作用明显。

(四)巩固提高阶段(自2013年5月起)。主要任务是“深化巩固,常态长效”。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行为和现场标准化防护等进入规范化、常态化,各类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的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的动态评定制度,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主要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我公司应于2010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本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强制性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验收达标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突出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达标复核、安全认证、持续改进等环节内容,提高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实现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二)组织开展培训。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培训:一是抓好公司负责人、各科室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重点就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贯标工作的认识。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质、安科负责组织对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的贯标培训,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项目部成员和各班组成员的贯标培训,均应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安全管理技术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层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分公司、项目部两级进行,其中公司负责开展对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a证人员的培训,安全科负责开展对公司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c证人员的培训。从2010年101月起分期分批组织,2011年底全部完成。三是抓好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公司依托农民工学校,结合班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制度为基本内容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落实标准化建设。公司应于2011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和公司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公司贯标技术手册,对施工现场和各类危险源监控管理实现流程化、表格化、岗位化。

(四)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从2011年1月起,全面启动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以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评价为基础,重点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到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和安全投入落实等内容,达到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要求。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公司将结合市季度性质量安全督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各项目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力度。在公司对承建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与考核并上报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开展检查或抽查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公司根据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坚持实体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内容,落实对项目安全管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投入、施工现场流程化管理、安全教育等监管工作;应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突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时段、重要部位和重要节点的监管。公司加强监督检查的记录工作,为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公司和各项目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高水平的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承担起推进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公司应在施工项目部落实配备标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推进工作。

我公司成立冷水江市教育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潘国清任组长,阳振宏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科、质检科、技术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各项目部应切实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需经费。

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规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到位,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奖罚机制。我公司将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对本公司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突出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对通过“娄底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措施。

(四)实施差别化管理。公司将定期组织开展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对工作实、成效好的项目将及时激励;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问责性约谈,并通报各项目部和公司各科室。

我公司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隐患多的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纳入重点监督,并对施工项目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公司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监管方式,积极采取措施,不断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二)搞好舆论宣传。公司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推介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互相学习交流活动。对于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各项目部要进一步落实、细化贯标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定人、定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全公司动员,全力支持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要长抓不懈。公司通过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后,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按贯标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将建立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动态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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