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4篇)

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5 15:16: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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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影响,以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合理性和创新性是评价方案质量的重要指标,需要保持思维的灵活和创意的突破。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方案示例可以提供参考和借鉴。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地实施方案如下:

结合本局实际,健全机关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在局内设立举报电话,在网站上设立举报的信箱。积极开展规划效能建设,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综合素质。

2、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严加以落实。

3、建立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并渗透到规划管理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抓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对各股、院、所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为加强对反腐倡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整体惩防体系,特成立我局开展反腐倡廉、推行政务公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阆中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为实现蓝田跨越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建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4.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鼓政办〔2016〕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党委委员高雪日同志分管,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负责提供政务公开的信息,党政办负责收集、汇总、公开。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

责任部门: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工作信息;公布我镇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和捐赠信息。

责任部门:民政办。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我镇低保、优抚、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金发放情况、发放人数及发放标准;及时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及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责任部门:民政办。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责任部门:劳动站。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有关信息。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工作任务: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计生办、环境办、民政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时公开执行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效能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工作任务: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民生支出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情况。

责任部门:财政所。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工作任务: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探索建立镇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及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解读政策工作机制;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组织组。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任务: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组。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工作任务: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

责任部门:宣传组。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工作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建立评审机制,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加强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责任部门:党政办、宣传组。

工作任务:定期组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督促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组。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的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使公司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及党内党务公开相关规章条例及规范、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研究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公司党委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公司党委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公司党委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贯彻落实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部署以及推进落实情况;

4.党支部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5.党支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6.党支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0.领导和支持群团工作情况;

1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2.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公司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公司党委应当公开的党务中涉及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党支部、党员公开;公司所属党支部应当公开的党务涉及各单位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权利义务,需要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全体党员公开。

二、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一)公开的方式1.向公司总部机关、所属单位和机构等企业内部公开的党务,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公开。

2.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应统筹使用企业对外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可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企业官网、公司微信、张贴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党务,其公开程序按照办文办会程序报批;向社会公开的党务,由发起部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经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按选定载体和平台的信息公开程序批准后公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各党支部同步设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综合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党务公开相关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党务公开。

(二)强化责任意识。公司党委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各党支部支委会是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三)完善工作机制。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党支部支委会、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公司党群工作部、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发重大舆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四)做好统计汇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公司党委办公室。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汇总统计本部门主责的党务公开事项,填报党支部党务公开登记表,分别于6月30日、12月31日报各单位综合办公室。

(五)加强监督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和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可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日常公开工作的监督。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府办〔〕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市指定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并完善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区政务中心牵头落实)。

1/10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财政局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2/10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地税局牵头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3/10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全面公开帮扶资金项目情况。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区扶贫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骋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

4/10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危房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区房屋征收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城市(镇)、重点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供水管网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月向社会公开城市内河(湖)水质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落实)。

5/10局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区卫生局牵头落实)。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区级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部门负责落实)。

6/10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市、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乡镇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7/10措施不少于。

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8/10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协调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媒体宣传,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年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对。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展示。制定出台区政府门户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对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进行任务分工,明确网站内容保障的主体、标准、时限等,解决公开不及时、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审查,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立监督考评制度,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进行监测,重点对部门网站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监测,每季度通报监测结果和上季度的整改情况;年底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分值。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今年,将重点围。

9/10绕工作要点任务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网站内容保障与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注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

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应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还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区政府办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结果。

10/10。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8〕7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深化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制度、能力、平台建设和督查考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全省科技事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2制,强化部门协调,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政基处,成果办及相关处室、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7.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厅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办公室)。

8.推动建设“两微一端”新平台。推动厅系统“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我省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情况,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10.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室、各单位)。

1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全厅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厅办公室作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7月6日印发。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新安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新街工委【xx】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社区党组织做出的应当公开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在一定的范围及时公开,不断推进党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对应当公开的内容,首先在党内公开,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应视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客观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加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目标要求。

1、内容规范。即凡是社区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情的事项均应公开。

2、程序规范。即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严格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开。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即时和临时公开为辅,适时让全体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1、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党委研究重大事项情况,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社区党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直管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等情况。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社区干部的考察、使用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4、廉政建设。主要包括:重要事项通报和报告执行情况,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社区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6、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利用公开栏、社区网页、设置公开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

1、制定目录。科学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并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报经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开。(见附件1)。

2、实施公开。突发性或专项工作、重大决策等需要公开的,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

4、处理反馈。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

5、归档管理。所有党务公开的原始纸质文件、影像资料、活动记录等必须统一归档备查。

七、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xx年11月15日前)组织学习新安街道关于党务公开的文件;制定社区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社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编制公开目录并上报党委审批;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3、监督检查阶段(xx年月11月26日至11月30日)社区党委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接受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检查。

八、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刘芳同志任组长,社区下设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附件2)。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党务监督能够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质量,而党务公开是党务监督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

》(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内容。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

学习计划。

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根据市直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特制定衡水市科技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党务公开是贯彻xx大精神的需要。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党建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行党务公开是强化监督科学决策的需要。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组织的工作,并对党组织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推行党务公开是主动强化对党组织监督、借智借力加强党建和确保党组织民主和科学决策的需要。

(三)推行党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党组织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是广大党员群众所盼。推行党务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断地强化广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四)推行党务公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需要。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争创“文明单位”、“五型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作为有效抓手,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

二、推进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依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直属单位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有新改进、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有新成果,为开创发展科技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全局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情况和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就党务公开而公开的现象,在科技局网站上建立党务公开平台,切实把党务公开平台打造成学习交流的平台、接受监督的平台、创新党建的平台,公开以下十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一是党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二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的姓名、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三是局纪检组成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四是党支部的设置、委员的姓名和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二)创先争优。一是“争先创优”情况;二是争创“文明机关”情况;三是争创“五型机关”情况;四是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五是争创优秀共产党员情况等。

(三)党内法规。主要是中共中央和中组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需要严格遵循的法规。

(四)上级精神。一是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报告;二是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党建方面的讲话;三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年度工作要点;四是市有关党建方面的通知精神。

(五)本级文件。一是党组文件;二是机关党委文件。

(六)党建动态。一是党组和中心组会议纪要;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通知;三是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四是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动态。

(七)相关公示。一是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任前公示;二是关于拟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三是关于拟批准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八)党费管理。一是全局每个党员按比例每月应缴纳的党费是否按时缴纳公布表;二是全局党费的管理情况。

(九)群团工作。一是群团组织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工会法、工会章程、团章等);二是群团组织的机构;三是群团组织年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四是群团组织的有关通知;五是群团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的信息(机关工会活动、机关妇女活动、团支部活动)。

(十)交流材料。一是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的党建工作方面的经验材料;二是党建工作方面的课题。

调研报告。

;三是党支部(党小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五是党员的学习体会和理论研究文章。

(一)网上公开。将规定公开的十项内容在衡水市科技局网站上向全局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公开。

(二)会议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党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总结的内容,以全局干部大会和上网两种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示与书面公示相结合。有关需要公示的内容,采取网上公示和书面公示两种形式公开。

(一)准备阶段。由机关党委牵头研究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试行。

(二)试行阶段。根据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的方案,由人事科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方案规定公开的相关内容在上载的任务。

七、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务公开试行的成功并不断改进和长期坚持,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韦文华同志任组长,王惠斌同志任副组长,郑德选、刘艳红、姚葆英、郑奎良、包振峰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和协调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向正确、正常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务工作互促互进、相得益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惠斌同志兼任,成员由姚葆英、李文丽、张卫东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属于党组方面的由人事科负责提出意见,经党组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机关党组织方面的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意见,经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属于群团组织方面的由群团组织负责提出意见,经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公开内容在网页上上载的任务由信息中心具体管理信息的同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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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党务公开成为全局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努力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全面加强我局党建工作和促进发展科技工作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来抓,不断地创新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务求各项党建工作的实效。

(三)不断改进完善。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新尝试。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

规章制度。

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xx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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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党务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方案的范文,欢迎阅读!

为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关于印发〈xx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2、坚持发扬民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努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讲求实效,力避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方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坚持统筹兼顾,力求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局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链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

学习计划。

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群众反映的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公开的对象包括所属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层面。

三、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1、制定目录。参照区委制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

报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活动中,注重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党务公开方式应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采用会议、文件、信息公开平台、博客等形式进行公开。

1、适合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2、适合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通过会议、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员公开。

3、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建网站(网页)、信息公开平台、博客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4日—11月18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9日—12月14日)。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并建立党务公开载体。

(三)规范完善阶段(12月15日以后)。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做好迎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党务公开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有力。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分级负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党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统筹协调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步骤,积极营造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积极创新,确保成效。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努力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和文件要求,结合区征地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切实推进机关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通过推行党务公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机关组织工作条例》,建立相对规范的权力运行、日常工作和内部管理机制,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勤政廉政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xxx同志为办公室主任,xx、xx等同志为成员,xx同志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党务公开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科长为相关公开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强化工作措施,保证工作落实。

(三)建立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宣传教育、工作例会、分类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抓好学习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讲二评三公示,“解放思想、提振精神、加快发展”,做人民好公仆等学习教育活动,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活动、专题集中学习、主题宣讲、分散自学等形式,切实抓好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市党的基础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20xx年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区委办《关于印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的学习,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党员大会、专题讲座、学习考察等形式,认真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内容、程序、方式和工作成效,激发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党务公开氛围。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公开目录,确定程序、方式和时限阶段。在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类别、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项目。

(二)党务公开制度建设阶段。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宣传教育制度、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联系点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

(三)监督检查阶段。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对各科室党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办党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和落实。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党务公开工作与党的建设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加强载体建设,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已有条件,加强党务公开平台建设,落实资金,充分运用“×”党建平台、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开展党务公开,务求实效。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科室要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年底将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常直党公[20xx]1号)精神,根据《常德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文化市场科学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设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当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力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组长:龙泽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作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学泉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夏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士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监察室)。郑学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研究,参与监督局系统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开通党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7226157).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正、及时。

3、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

5、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党组织年度党建。

工作计划。

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安排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党组织设置、主要工作职责、人员调整和分工、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党组织换届选举、党代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内考核奖惩;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支部向党组(党委)、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结果;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民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贴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一)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以“规范、实用、简明、灵活”为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为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公开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有序公开,适宜党内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目、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接待咨询等形式全面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严格依照《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责任、范围和形式。

2、实施公开。已列入《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必须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不公开。目录内如有不能公开的事项,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逐级上报,经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局属各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公开的时效。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5日)。

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局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收集整理和完善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党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16日至8月30日)。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时间和目录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务公开工作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会议、简报、网络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开评议结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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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公开数量。

我区共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103家,公开100家,除610办公室、武装部、消防队3家不需公开单位外,公开率占应公开部门预算的100%。

(二)公开时间。

我区人大会于3月29日召开,按《预算法》要求,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于4月18日公开,部门预算于4月15日将批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单位已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三)公开形式。

我区政府预算和64家单位部门预算在湖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36家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公开格式及内容。

部门预算公开格式按照统一和格式进行公开,文字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收入预算说明、支出预算说明、政府采购目录、“三公一费”增减变化原因;附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明细表、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五)公开数据。

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都以区人大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进行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预算公开质量不高。

公开报告排版随意,字体不统一,语句错误,数字漏填、无附表或附表不全,报告与附表数字不一致。说明部分领导和单位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二)公开时间仍有滞后。

预算公开有两个时间节点:一是财政部门是否在本级人大预算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各部门是否在本财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我区少部分单位的公开时间在5月5日之后,公开时间滞后。

(三)“三公一费”细化程度不到位在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方面,无数字、无增减原因说明、公务用车数量与维护费、公务接待批次与人数、会议费标准与人数等之间逻辑关系错误。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职责,提高部门重视程度一是转变预算单位观念,强化预算公开的法律责任,明确单位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提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减轻财政部门压力,避免出现预算公开是财政部门任务的现象。

(二)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人大的监督作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拟定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对我县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

(五)组织和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配合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利用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经贸外事活动;联系涉外经济商务机构;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

(十二)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决算,纳入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00万元,占84.26%;其他收入147.10万元,占15.74%。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9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848.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44.6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4.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经费。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8.5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4.6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6.6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寿县商务局。

2014年9月19日。

寿县商务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撰写提纲(部门参考使用)。

一、部门(单位)情况(一)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余结转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余情况。2.分单位结余结转情况。

3.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或折线图),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dnng)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shi)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全面实施,快速启动,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并建立起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dang)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fu)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目标要求。

集中概括为“三满意、四规范”。

“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四规范”:

(3)“时间规范”,即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

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4)“管理规范”,即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

(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和联系方式。

(4)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

(5)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2.干部管理方面。

(1)培养锻炼干部情况(包括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情况)。

(3)干部及公务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和民主测评、监督、奖惩、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工资待遇和退休审批等情况)。

(4)党总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制度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执行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情况,党组织的清理整顿和撤建、隶属关系调整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包括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党费收缴、上解情况)。

(4)党内奖惩(包括本级党组表彰和推荐上级党组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情况,对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

(3)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

(4)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重大事项通报方面。

(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

(2)重要政策措施、规定。

(3)重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情况。

(4)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情况。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相应部门提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科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公开前必须由党组集体审核,或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和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并按照“公开尽量早、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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