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方案制定需要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以便于评估和监控实施的效果。这些方案案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理论和方法。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__教基字[2022]1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__市教基字[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各学段招生行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承担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并报市教科体局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规模、超班额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招生,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安排招生。城区学校各年级班级数在化解大班额的基础上维持上学期数量;大校额学校学生数做到只减不增。各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班级计划数,于4月28日前报市教科体局教育股核定。
(二)准确把握入学条件及方式。
凡本市适龄儿童(当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儿童)都应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居住证)是确定所属学区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进行网上审核报名,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市教科体局审批备案。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三)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能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所有中小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充分的关爱,不得拒收和歧视。
2、保障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要按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
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外;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合法经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城区合法务工的,须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务工单位工资表等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有医保、社保、劳动保险等相关材料。
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如难以确认,或无学位空余,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让已在城区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能够保障入学。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留守儿童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各学校要组织好留守儿童入学,要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档案和教育体系。
4、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各校要建立健全资助脱贫户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认真确定困难生对象,落实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困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5、做好返乡学生入学工作。各校要认真核实返乡学生身份,对具有本地户籍、房屋所有权证的返乡学生,服务学校要予以接受,并按照学籍管理要求收齐相关材料,学校集中到教育股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对有特殊情况的,由市教科体局予以统筹安排。
(四)合理划分招生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市教科体局统一划定。各中小学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确定的就读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范围。
(五)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在校生规模调控任务,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方案及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市教科体局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招生(__数字教育平台)。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报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同时兼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则由兼报的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录取。
(六)入学报名实行网上录取。入学报名统一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__数字教育平台”上申报,落实区域内房产、户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行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录,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网上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同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在开学后由学生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招生时间安排。
1、初中七年级招生时间安排。
5月16日-6月10日家长在“__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6月11日-6月25日学校审核材料、调查核实,进行预录取。
6月25日-7月2日进行比对筛查,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接受学校。
7月5日前各学校公布平台审核名单。
7月6日-9日进行预报名登记。
8月下旬各学校开展入学教育(各校具体时间报市教科体局审定)。
8月30、31日开学报到。
5月16日-6月25日家长在“__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6月26日-7月10日学校审核材料、调查核实,进行预录取。
7月10日-7月31日进行比对筛查,确保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
8月10日前各学校公布平台审核名单。
8月30、31日开学报到。
(二)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控制学生转学,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必须先办理转学手续再接受进入学校,不得先接受后办手续。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侓”(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从乡镇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持房产证和户口本报学校审核。学校不得接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转学。所有符合条件转学的必须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册并收集佐证材料,报市教科体局核查后备案。
1、严禁跨范围招生;非起始年级,严禁组织人员采取“挖优”“掐尖”等违规招生;对于跨区域跨范围、考试或面试招生、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扣除中小学绩效考核分,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必须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分班”、“特长”等名目组织考试。不得分重点班、层次班。
3、平台上已“预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再招录。如招录非本校“预录取”的学生,每招录一个在中小学绩效考核总分上扣一分。
五、招生程序。
1、成立工作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和工作细则,实行校长第一责任,建立专人具体负责制。
2、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通过网站、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招生方案及简章,具体包括:招生工作人员、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
3、调查登记。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分区域登记造册,对有疑问的家庭需上门进行复查核实,对新购、新建房未入住的不予登记。
附件:__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区域。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城市义务教育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被人为地分成所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两大类。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登记时间为:本地新生在7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新市民新生在7月8、9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均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登记地点为澄江街道各小学。其中,符合“三证”条件的新市民新生登记学校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有遗漏,可咨询街道教育科。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澄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儿童、新市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登记对象为: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2017年5月31日前,江阴市非澄江户籍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且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持有房产证6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证明(即“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2017年澄江街道小学施教区比照2016年划定的区域,新澄江中心小学本地新生和城西中心小学、北大街小学、虹桥小学、环南路小学、大桥小学、英桥国际学校新市民新生施教区作适当调整。其中,本地新生:原环南路小学施教区的南街以南、青果路接忠义街以西,前进河(新河)以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划入新澄江中心小学施教区。新市民新生:原城西中心小学施教区的通渡南路接通渡北路以东,五星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横河以北区域划入环南路小学施教区;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高速以西,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澄江街道界以东,滨江中路以北至长江澄江街道区域划入虹桥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北,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以西澄江街道区域划入北大街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五星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通渡北路接通江北路以东区域划入英桥国际学校。
-->
-->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年。
成员:张强李强张志宏焦淑君李洪波薛晓莹张旭王军蔡生龙。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xx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xx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组长:王彩云。
副组长:吴智慧。
组员:王娟杨中秋张茜石凌云尹作娟。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关南社区、湖口村、佳源花都、明珠园。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2)按照开发区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新一年级招收2个班。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11年6月10日——7月10日。
补录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8日。
3、家长领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房产证;(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4)《预防接种本》;(5)学生母亲的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提供的计生证明(加盖所属街道计生办公章)。
4、联系电话:***。
广岭小学。
2011.6。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七
凡年满六周岁(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xx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
复兴路26号院(装甲兵大院);复兴路24号院(炮兵大院);太平路24号院(工程兵大院);太平路22号院(营房部);x医院家属院;三零二医院家属院;今日家园;太平路甲20号;太平路34号。
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指定时间、地点报名。
6月14日上午8:30—11:30。
6月14日下午1:30—4:30。
6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点:培英小学北教学楼二层。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多元化招生政策,科学有效的选拔、录取各类普通高中新生,培育和发展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全面适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xx市xx第一高级中学20xx年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总人数0-40人。其中,声乐0-18人、舞蹈0-12人、器乐0-10人。因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导致招生计划空缺的,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
2、外地回xx考生。已办理20xx年外地回xx报名手续的考生,持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学生证、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到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报名。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携带相关材料于20xx年5月15日8:30-17:00,至xx一中办公楼一楼团委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志愿填报。取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即视为已填报所取得专业合格证相应学校的特长批志愿,并自动锁定,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特长批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还)。
(2)考生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反面备注学生姓名和初中学校)。
注:报名学生需与招生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在高中学习期间必须按协议要求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比赛和演出活动,并以音乐特长生身份参加高考,否则将被学校视为不符合录取条件,予以退学并取消学籍。
测试时间:20xx年5月21日(周六)。
(一)报考声乐、器乐主项的考生。
时间:上午7:30到校,先在天问楼一楼阅览室进行分组,8:00—12:00统一测试专业。
地点:天问楼四楼音乐教室。
(二)报考舞蹈主项的考生。
时间:下午13:00开始抽签测试。
地点:天问楼四楼舞蹈教室。
注:考生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1、声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60分。
(3)副项,占30分(副项必须为器乐或舞蹈,自20xx年起副项仅限器乐。)。
2、器乐主项的考生:
(1)视唱练耳,占10分。
(2)主项,占90分。
注:器乐主项的考生,不考副项。
3、舞蹈主项的考生:
(1)形体目测,占10分。
(2)软开度,占30分。
(3)技术技巧,占20分。
(4)剧目,占40分。
(二)专项要求。
专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项,均需遵从以下要求。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
(2)民族管弦:竹笛、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等;
(3)打击乐:马林巴、排鼓等;
(4)键盘乐器:钢琴。
3、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注:不招收拉丁舞、街舞、健美操、芭蕾舞、现代舞。
(三)测试要求。
1、声乐:全部清唱,演唱一首歌曲。
2、器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演奏一首曲目。
3、舞蹈:自备练功服和表演服装及伴奏,表演一个舞蹈。(伴奏音乐u盘,u盘内只存有考试曲目)。
4、视唱练耳:考察学生基本音乐素养。(视唱:简谱与五线谱任选其一,c大调、自然音级、无变化音。练耳:考察旋律音程模唱)。
注:表演过程中,评委中途叫停,不影响专业测试成绩。
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超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倍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可做适当调整。(音乐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按声乐、舞蹈、器乐三个专业分类确定、发放)。
在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区教育体育局招生文件中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达185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小于招生计划时,只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达185分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数经学校研究,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专项间(声乐、舞蹈、器乐)可做适当调整。
(一)规范考试程序。由资格审查组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核实,由考务组全面负责音乐专业测试,学校纪检小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区教育体育局派巡视员对整场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在考前封存考务人员的通讯工具,考生进入考场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考试参考资料,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按扣分或作弊处理;各测试小组严格执行考试办法和要求,考试成绩由评委共同签字确认。各专业测试考场及考评流程,均采取全程监控录像,并严格封存考生试卷。
(三)所有带队教师和家长禁止进入校门。考生测试时需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由资格审查小组逐个核实,以防冒名顶替。
(四)公开公示。学校将对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名单、录取学生名单等予以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一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三
招生工作方案应该怎么样拟定呢?请看下面的招生工作方案范文吧!
根据《20xx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规模和班额的规定,结合我校师资情况,计划招生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
二、招生条件
(一)招生区域:阜安街道办事处非第二实验初中招生范围的区域。
(第二实验初中在阜安片区招生范围是西起郑州路以北,苏州路以西,胶州路以北至福州路,以北以西的区域。)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有:范围内或需要安置的军人子女;符合政府异地安置入学条件的机场征迁和“两高两铁”涉及特殊情况、且经教体局审核通过的适龄少年。
(三)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xx年上级禁止超标准班额招生,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胶州户籍和房屋产权登记的人数已满,无空余学位、无潜力可挖,请不要盲目等待,尽早到相关教育办报名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于20xx年7月4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生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招生报名
1.启动时间。
20xx年7月7日,实验初中电脑派位之后启动我校招生程序。
2.六中片区户口学生报名方式。
(1)对于在阜安范围内小学(向阳、常州路、路、大同、阜安、五里、东环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将根据20xx年6月20日前统计的学生身份证信息到户籍部门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直接通过毕业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2)对于在阜安以外小学毕业、符合六中入学户籍条件的学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
(3)对于在20xx年6月15日-7月12日时间段内迁入户口的,也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查验,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7月12日,当天各项上报数据形成,之后迁入户口也无法安排。
3.无六中片区户口,但有六中片区房产的学生报名:首先确定资格,即必须有产权,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必须为胶州户籍。
报名方式:请于20xx年7月11日、12日,携带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到六中领取《阜安办事处20xx年初中入学调查表》并填好,即时上交,以便到户籍部门和房产部门查验。
因人数较多,此类学生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时间报名,避免造成拥堵。
7月11日上午向阳、五里、东环。
下午:常州路、阜安小学。
7月12日上午二实小,下午大同小学和其他小学。
登记后,根据房产户数量,上报教体局,由上级决定录取方式。
具体下一步工作程序,请关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和学校门口大屏幕。
4.初步批次招生于7月24日结束,8月6日初中新生发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 学校根据上级规定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学生。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我片区户口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学生所提供的户口、产权证明必须真实,因为真实性原因造成的延误到其他学校入学,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15712765051
20xx年开封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各民办小学:
根据《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汴教文【20xx】142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小学按照各级政府划定的服务范围分别招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 “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
-->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0865514.html】
广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
冀家沟小学教务处工作计划2011至2012学年第一学期一、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深......
九公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201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河内小学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揭西县2012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为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我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