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应该能够具体明确地描述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如果我们希望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然后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了解现状和问题所在。接下来可以通过头脑风暴和团队讨论等方式,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在评估和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之后,选择最佳方案并进行详细设计。最后,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并进行监控和评估。下面是一些建议和经验,希望能对大家的方案制定有所启发。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年。
成员:张强李强张志宏焦淑君李洪波薛晓莹张旭王军蔡生龙。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xx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xx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总数备注。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080含中职升学150。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900。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60含中职升学100。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00含中职升学100。
6四平职业大学1050含中职升学200。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1050含中职升学700。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520含中职升学100。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500含中职升学200。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
1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300含中职升学60。
1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130含中职升学100。
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70含中职升学100。
17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490含中职升学100。
18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0。
19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0。
合计99501910。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布。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公布录取结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召开暑期招生动员大会。首先,今天我全体教职员工欢聚一堂。让我为自己能光荣加入这个团队表示热烈祝贺。今天的.大会是一个鼓舞士气的大会,一个为大家鼓劲加油的大会。
生源是学校的生存之本,对于民办学校来说。生源的多少将直接决定着学校的发展前景,所以招生就成了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民办学校是教育与商业的结合体,只有好的教学质量没有更多的生源,那么我学校只能驻足停歇;相反,有了生源,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学校将会坐以待毙。所以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教学质量,扩大生源,学校才会蒸蒸日上。
得到家长的认可,如果说的昨天只是努力付出中吸引着诸多家长的眼球。让他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就读,那么的明天将会因为我今天的共同努力而变得更加灿烂辉煌。暑期的共同目标是:预招新生300名,今年9月份让600名学生享受教育。下学期的主要目标是人将共同努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精品小学。这不仅是量的突破,更是质的飞跃。
力争9月份让600名学生享受教育。今天我召开这个暑期招生动员大会的主要目的共同努力完成暑期目标—预招新生300名。
首先要改变观念,要达到这个目标。打破常规。未来的人不但要学会教书育人,更要学会营销。所以我人人都应参与到招生的行列中来。人人为学校,学校为人人。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个人,个人的提升离不开学校。既然选择了小学,就不要后悔,而要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把自己的潜能挖掘出来,让它这片热土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要好于面子,放不下架子,生存面前他分文不值。要记住:碍于面子的人永远干不成大事。
不要墨守陈规,再次。要敢于走出去。不要心有余而力不足,心里整天想着:要招生,要招生…可就是不行动,那样只能是望梅止渴,永远品尝不到梅子的美味。所以走出去,会看到一个广阔的天空;走出去,会看到一个别样的全新的自我走出去,就会有意想不到收获,只有走出去你才能成功。30年前,一个伟大领袖,一个中国新时期的设计者—邓爷爷,代表亿万人民,顺应历史潮流,打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中国从此走向世界,世界从此认识中国,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蓬勃发展,改革开放使人们生活安居乐业。现在正值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谁抓住了机遇,敢于挑战,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一个人的能力代表着他现在而一个人的学习力却代表着他未来。让我从现在开始,老师们想说的一个人的文凭只代表他过去。不断学习,学会营销,挖掘自己身上的招生潜能,达到暑期目标。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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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__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九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十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正面主要宣传重要人物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重要人物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xx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xx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xx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
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
报送地点:
联系电话: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二
2、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
3、学习方式及毕业:半工半读(双休日授课);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省教育厅注册验证的中专文凭,并可申请幼师资格证。
4、报名事宜:全年招生,每年4月15日前报名注册为春季学生;10月15前报名注册为秋季学生。报名时携带初中或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小二寸照片四张。
二、电大招生。
1、开设专业。
本科: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学、水利水电工程、学前教育。
专科: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会计、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学前教育。
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招收17周岁以上,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3、学习方式:学生可以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远程教学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并利用网上直播、课程论坛、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或小组学习。
4、毕业及颁证。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由国家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全国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5、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全年长期招生,每年3月1日前报名注册为春季学生;9月1日前报名注册为秋季学生。
学费:本科:文史专业2100元/学年、理工专业2400元/学年;。
专科:文史专业1750元/学年、理工专业元/学年。
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电子版照片(蓝底)、同版纸质一寸照片4张。
报名地点:xx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电话: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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