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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考试试卷
姓名: 单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
1.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 督促 承包与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营业线 施工安全协议,并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设置 防护。
2、根据监理合同,3级及以上营业线施工,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3、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 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4、监理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盯住 关键环节,督促 安全措施 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
5、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管理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是否 制定并审批 ;相关单位是否制定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和 应急措施 ;是否签订 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计划是否 审批 ;是否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是否具备应有 资质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是否 到岗到位。
6、监理单位对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准备好必需、充分、质量合格的施工料具,堆码是否 侵限 ;施工人员及配合人员是否 到位,是否在准备阶段提前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封锁前区间是否空闲,相关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是否完毕或按规定停止,相关进路、道岔是否按要求 锁定 等。
7、监理单位对施工登销记及调度命令发布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登销记 情况是否规范,与 施工计划 是否相符;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的下达、传递是否 符合规定 ;开通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是否按要求 签认 等。
8、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 超范围施工、轨道车违章行驶、违章使用 封联线 或 手摇把、违章操纵施工机械等违章蛮干现象;慢行过
程中安全卡控措施是否落实;线路昼夜巡养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复线地段、慢行地段施工机械、料具是否侵限;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是否标准;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等。
9、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认真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按规定签认;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放行第一列列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列车类型办理;多工种、多单位联合施工、分步开通时,必须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该阶段恢复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对线路、道岔等主要行车设备的施工质量,要进行重点抽查。
10、监理单位对施工中劳动安全的检查: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安全防护员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前是否对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劳务工上道作业是否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施工中防护人员是否到位,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防护标志设立是否标准,作业人员是否加穿防护背心,是否及时下道避车以及相关劳动安全作业标准等。
1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通知,责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 检查验收。
12、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 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1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 安全标志 和 安全防护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4、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 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并由 总监理工程师 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开工。
15、在距铁路既有线 20m 范围内的临时场地,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16、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严禁 使用机械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
17、利用区间空闲作业,来车时不得到邻线避车,列车速度小于等于120km/h时,避车点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m。
18、利用区间空闲作业,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道心内、碴肩上及道床边坡上严禁放置机具、材料。
19、营业线隧道内架设和拆除防电拱架及钢拱架,必须 封锁 施工,架设后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恢复正常速度。
20、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范围),必须封锁施工,开通后第一列 2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4小时,后60km/h、80km/h各不少于24 小时,其后正常;容许速度120km/h以上线路恢复正常速度前,120km/h不少于24小时。
21、成组更换道岔,必须封锁施工,封锁前 1小时 限速 25km/h ,封锁开通后首列15km/h,2小时内25km/h,以后45Km/h不少于4小时,其后正常;容许速度120km/h以上线路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时,其后正常。
22、营业线隧道内整体道床改造,必须封锁施工,施工期间昼夜限速25Km/h,施工结束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12小时后80km/h,80km/h4小时后恢复正常。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120km/h4小时后恢复正常。
23、营业线桥涵新建、改扩建,加固线路或拆除加固设备必须慢行施工,轨束梁及工字梁加固施工:施工期间速度不超过25km/h(D型梁直线地段不超过45km/h,曲线地段不超过25km/h)。(1)架设施工结束后首列15km/h,其后25km/h(D型便梁直线地段2小时内25km/h,其后45km/h)。(2)拆除线路加固设备施工结束后,首列15km/h,第二列25km/h,之后45km/h12小时、60km/h、80km/h各4小时后恢复正常。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80km/h、120km/h各24小时后恢复正常。
24、营业线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夜间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夜间施工应防止损坏地面铁路行车设备。
25、营业线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中、短期天气预报,大雨、暴雨、连续性降雨天气来临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既有排水设施和作业现场进行排查。因施工阻塞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提前疏通;已损坏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应采取临时过渡措施,保证不降低使用标准。作业现场应提前设置临时排水设施,并应防止冲刷或淹没既有路基、道床和其他行车设备。
26、营业线雨季汛期内施工,项目部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防洪值班、现场巡查制度。
27、营业线高温季节施工的线路工程、架空轨道,应提前调查作业范围和两端轨道的轨缝,了解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施工期间应提前采取调匀轨缝、紧固扣件、安装防爬支撑设备或放散钢轨温度应力、补碴夯实道床、浇水降温等措施,防止作业范围出现 胀轨跑道。
28、低温季节施工的线路工程、架空的轨道,应提前调查作业范围和两端轨道的轨缝,了解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施工期间应重点防止钢轨、夹板或接头螺栓被拉断,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钢轨爬行的措施。
29、雨、雪、大风天气,近行车线高处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大型施工机械溜滑、侧翻到行车线限界内的可靠措施。
30、施工临时道口应经铁路局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其设施应比照有人看守道口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防护备品配备应符合规定,电力牵引区段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限高架。
31、施工便道不宜与既有铁路交叉。凡机动车有可能冲入或坠入、爬上铁路,靠近或并行且等于或高于铁路的施工便道,靠线路一侧应设置护栏、防护绳、防护网、护桩等防护设施或派人防护,全路段应实施封闭管理。
32、改迁后的铁路封闭网仍应保持闭合状态。确需留供施工人员进出口时,应设置栏门、护桩,白天派人看守,夜间关闭栏门并加锁。
33、靠近铁路既有线的便道和施工场地、增建第二线施工的路基接近既有路肩高度后,应设置出入口栏门,派专人看守。车辆和大型机械进入应实行监护押送、路条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的车辆、大型机械不得进入。不施工时,出入口栏门应关门加锁。
34、毗邻铁路既有线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自行运转机械应做到“一机一人”监护。
35、既有线两侧15m范围内并行等高或高于既有线的机械和车辆施工,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并设置驻站联络贾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
督人员不到位,严禁启动机械车辆。在10 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应停止作业。
36、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影响施工的地下设施应迁移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明显标志,并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下进行 作业。
37、在铁路设施附近倒车、卸车时,应在其周围设置护桩、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在既有线附近停放机械、车辆,应平行线路放置,并采取防滑溜、失稳措施。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监护人员保管,防止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
38、重型施工机械过轨时,应提前与工务整修单位联系,同意后方可过轨。过轨时必须派驻站联络员。过轨点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防护,做好应急准备
39、封锁线路装卸车时,应由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并派驻站联络员。现场应配备对讲机等通讯器材,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
40、装卸车前,施工单位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派人监护。负责人应提前向装卸人员布置作业计划及安全注意事项。装卸车时应配足装卸人员或机械,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夜间作业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41、装卸车时,每辆车应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装卸,检查开关车门,材料及机具设备不侵限、堆放稳固,余料整平无偏载、安稳牢固,线路达到开通条件后,报告负责人。全部车辆均达到发车条件后,负责人方可通知发车。
42、人工卸车时,严禁边走边卸。
43、两线间不得打开车门装卸车。两条以上行车线路地段,不得向未封锁线路一侧打开车门。电气化区段装卸车时,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 m以上距离。安全距离不足时,必须停电后方可装卸。
44、道岔、咽喉区、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道口处、站台处靠站台一侧、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有可能损坏行车设备的处所,不宜选作卸车地点。
45、装卸车不得损坏行车设备。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卸车后材料应堆码整齐,不侵限。能够搬动的材料应设看守。
46、近一般线路堆放大堆材料、道碴、片石、砂子等材料,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810 mm,并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不得 超过轨面300 mm。
47、严禁在河砂、矿渣、炉渣等松散料堆上再堆放片石等其较笨重的材料。
48、钢轨可放置在普通线路木枕地段轨道道床肩部、枕木头、道心(直线地段)。放置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放在枕木头和道心时,钢轨端部应用道钉固定,中部适当用道钉卡,放在道心时,钢轨两端应向轨道中心弯曲。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
49、在一般线路混凝土枕地段,钢轨应放置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放置在道心时,两端应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当钢轨较长时,中间应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50、封锁施工换下的钢轨需临时放置在道心时,点后应在第一梯级慢行阶段移出道心。
51、无缝线路长轨条放置时,准备换入的长轨轨条应放在道床肩上(无碴桥桥枕上)。在桥梁上、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及信号机附近放置长轨条时,应有保持其稳定和防止连电的措施。换出的长钢轨当日回收不完时,应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道口处、信号机附近不宜存放长轨条。每根长钢轨的长度一般不得大于500 m。两根长钢轨的端部应互相错开,用固定卡卡在轨枕
上或穿入木枕固定,中间应用固定卡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固定。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的长钢轨应派人巡检。
52、一般情况下,不得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道碴、砂、石等原材料。进行桥梁加固等施工时,临时存放少量材料时,应向桥梁管理单位了解桥梁人行道承重能力,不得超限重标准放置。
53、小型机具和各种材料均应放置稳固牢靠,不得侵限,并应经常检查。
54、在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55、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施工,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各自设备。
56、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护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57、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等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巡查养护,保证行车安全。
58、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应对封锁前准备、施工中控制、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线路开通、速度变更执行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签认制度。
59、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应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施工作业开通后的限速地段,为逐步提高行车速度,可使用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线路整修。线路整修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作业地点两端的防护员。60、线路大、中修,在封锁施工前”υmax≤45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每隔6根轨枕(板结地段4根)挖开1根轨枕底的道碴,但必须保持两侧轨枕底的道碴不松动。机械清筛,在封锁施工前υmax≤45 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移动相邻两根轨枕扩大间距。将道床挖至清筛深度,并使清筛机底梁导槽处钢轨支垫牢固。61、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工务段现场负责人决定。
62、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
63、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64、限速时间大于3个月以上的固定限速地段不设置减速标志。
65、在长大桥梁、隧道及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应增设防护员;在调车场及驼峰下的线路、道岔群等处所作业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并按规定向车站联系登记。
66、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
67、道口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嘹望,适时关闭栏杆(门),按规定立岗接车;列车通过后,确认其他线无车时再开放栏杆(门)。多人看守道口,来车时应执行呼唤应答制,互相协调一致。机车联控道口,道口看守员应认真监听列车无线调度电
话,来车时应执行应答制度。
68、有人看守道口发生故障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办理;有遮断信号机立即让其显示红灯,有故障报警器立即启用,向列车司机或车站发出警报,并在线路故障地点设置防护信号;如为轨道电路区段,可使用短路刀闸或短路铜线构成短路,使信号机显示红灯;有直通车站电话或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立即通知车站或列车司机,如有连通相邻道口的电话,可让其代设置停车信号防护。69、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线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
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
70、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轨道检查小车、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的绝缘装置;单轨小车、吊轨小车手柄及撬棍等,均应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71、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应根据需要办理施工慢行手续。
72、大型养路机械在无人值乘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在两端各50 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73、大型机械在线间距小于6.5 m地段进行清筛、铺轨排作业,邻线通过列车速度不应超过120 km/h。
74、使用小型机械作业时,其下道架应有专人负责,并随主机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5m。
75、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放置稳固,不准侵入限界,采取防溜措施,并加锁固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
76、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77、小车只准在昼间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可跟随列车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夜间须在封锁施工作业时使用。
78、使用轻型车辆时,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并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如果在区间用电话联系时,双方应分别填写。凡使用轻型车辆,必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使用小车时,施工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设置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
78、进出站时,轻型车辆应降低运行速度。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 km/h,区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5km/h。
79、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 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单轨小车原则上不得在邻近站台的一侧钢轨上推行。
80、材料、工具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1、非风动卸碴车边走边卸时,应先在卸碴地 点停车,停车后发出卸车通知,各车组长打开车门后,确认溜下的道碴不妨碍行车,再以5~10 km/h速度边走边卸,并及时清理限界内的道碴。
82、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在整孔换铺轨枕或换铺轨排等作业时,必须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算,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准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人行道上的竖向静活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值(道碴桥面的人行道,距梁中心2.45m以内为10kPa,距梁中心2.45m以外为4kPa;明桥面为4 kPa)。83、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员工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新工人、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
84、从事轨道车驾驶、大型养路机械驾驶和操作、钢轨探伤、钢轨焊(熔)接工作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85、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6、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
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
87、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88、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89、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90、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 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91、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92、线路允许速度υmax≤120km/h的区段,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陈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93、在线路上进行维修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94、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 m,走行应保持同步。95、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96、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分组打道钉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6根木枕。在无人行道的 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97、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 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半年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①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 min不断;②冲击试验:固定安全带(绳)一端,用800N重物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而不断。
98、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搭 设应配合工程进度,不宜搭设过高。应有专人负责搭拆脚手 架安全和日常检查整修工作。搭拆脚手架时,脚手架下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一般动力线2m以上,照明线1 m以上);作业中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脚手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99、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100、临边作业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小于0.75 m,土质山坡不小于1.0 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 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 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
101、临边作业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 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
10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103、开挖基坑时,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或改缓边坡。104、开挖基坑时,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
105、刷破时,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
106、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眼镜,严禁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
107、拆除开挖坑支撑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拆除高度视坑壁土质而定。108、下穿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严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规定,过车时严禁开挖,工作面下严禁站人。
109、水上作业应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设备。下水作业前,应观测水深及流速,并选派会游泳的人员担当水中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水温在5℃~15℃时不得超过1h;水温在16℃~25℃不得超过2 h。冬季需在冰上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针对江河水面宽、深程度及地理条件、作业繁简等情况,制订出安全措施。
110、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111、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 m处施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11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 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现场监护。
113、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 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
114、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必须接地,在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已损坏时,严禁人员与之接触。
115、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 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各种机械与车辆不准用水冲洗;施工用的水管不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
116、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停电后作业。
117、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118、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严禁使用过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检验、运
输、使用、保管与销毁必须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119、爆炸材料应保管在专用的库房内,设专人看守,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和防雷电工作。炸药、雷管应分库存放,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
120、爆炸材料的运输,必须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准投掷、拖拉和滚动,堆放应平稳,炸药和雷管不准同时搬运。搬运人员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搬运场地严禁吸烟。严禁雷管放在衣袋里,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121、用滑行钢轨装卸钢梁及其他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严禁站人,后方应有保险缆绳。
122、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应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123、长轨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人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124、运料列车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125、轨道平车的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单轨小车严禁搭乘人员。126、搬运、装卸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27、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枕、辙叉等笨重轨料,应有专人指挥,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或在线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踏稳踩牢。
128、整组道岔在既有线上做铺设前的纵向移动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合理布置移动轮,平稳移动。轨枕间或移动前方不得站人。
129、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使用中发现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在未确认故障已得到处理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机具应由专业组或专业人员负责使用、检修、保养、登记工作日志。
130、条皮带轮、皮带、链轮、链条、齿轮、砂轮、砂轮切割片和风扇等露出机体的传动和转动部件,应有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护设施。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备,应设置有反转自锁装置。
131、切轨机、打磨机、电焊机等机具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机具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32、用锯轨机切割钢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锯轨机两侧和前方,防止
锯片破碎伤人;钢轨打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打磨前方;焊补钢轨、辙叉时,电焊机应采取接地措施,防止人员触电灼伤;钢轨焊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烫伤。
133、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134、多台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
135、在无人行道栏杆的桥梁上操纵动力机械时,应设置有安全栅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有安全阀、气压表、压力调节器、动力离合器和动力机械上的各种仪表,在阀、表齐全、工作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起动使用。
136、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操作证。压力容器上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未经试验或超过试验期的容器不得使用。安全阀保证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压力容器应放置在通风阴凉处,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内不准进行盒属切削、焊接及其他加热的工作。
137、风动工具应有保安套(环),保证工具头连接牢固。试风或放出残余冷风时,工具头必须向下;过冲或打击栓销时,两侧应联系好,防止冲头伤人。
13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工务设备(钢轨及配件、轨枕、道床、路基、桥梁、隧道、涵渠、防护设施、各种标志等),如有特殊需要动用工务设备时,必须征得工务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工务人员现场监督。
138、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开采砂石。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证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的稳固和完好状态。
139、在铁路线路上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应当经过铁路
管理机构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铁路线上铺设道口或人行过道。
140、机车、车辆应在规定等级的线路上按规定速度行驶。运输超限、超重货物必须经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核实,对线桥薄弱处所采取加固措施后,按允许条件运行。
141、需要截断钢轨和钻螺栓孔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钢轨,用钢轨钻孔机钻孔、倒棱。处理线路故障,只有在特殊困难条件下(如无缝线路胀轨跑道、钢轨折断)可个别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的钢轨,必须在24 h内更换。在更换前应派人昼夜监视,限速不超过45 km/h。
142、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集中存放在养路工区或站内易于装运的指定地点。在不具备运送和装卸条件的地段,常备钢轨可分散存放在铁路沿线的钢轨架上。非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在大维修结束时及时回收,不得长时间在线路上存放,尤其不得在正线两线间或正线与到发线间存放(待使用钢轨、轨枕除外)。
143、钢桁梁上部检查作业车、吊栏等附属设施,必须安全可靠,运行中应有可靠的制动设施,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经常保持状态良好。当设施不使用时,应停靠牢固,有可靠的固定装置,并确保固定装置的技术状态和强度满足当地最大风力的抗风荷载要求,梁端应设有可靠的拦挡设施。
144、监理单位应 督促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度方案进行施工,并 实施 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二、判断题(每题2分)
1、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
2、与设备管理单位按年度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起止时间为当年春运结束起至次年春运开始时止。(√)
3、利用区间空闲作业下道避车,本线来车车速在60~120km/h之间时,下道完毕距离为不小于500m。(×)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不得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得担任爆破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
5、6、(√)
7、在铁路既有线 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应停止作业。(√)
8、近铁路既有线堆放大堆材料、道碴、片石、砂子等材料,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610mm,并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
9、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20%。(√)
10、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三、简答题
1、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本题10分)答:
我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指(1)、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2、简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本题10分)答: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审阅并现场核对施工图;
(4)、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员调整建议;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9)、进行现场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10)、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11)、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12)、做好监理日记。
3、根据《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4号),爆破施工应考虑哪些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本题20分)
答:
(1)、未认真进行施工调查或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联合调查。未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监护下施工。
(2)、爆破施工未制定专项技术方案或方案不当,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已批复施工方案,违章蛮干。无爆破防护措施,边坡坍塌或落石、飞石损伤行车设备,危及人身安全。
(3)、爆破施工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管理、使用失控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4)、未按规定办理要点手续,未确认封锁,未设置防护,盲目起爆。电化区段使用电雷管,意外引爆。哑炮处理方法不当。
(5)、边坡孤、危石处理未严格执行封闭要点程序。高处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作业无防护、监护。雨、雾等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6)、无应急预案或应急准备不足。
4、简述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
答: Ⅰ级施工
(1)局管内各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局管内各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Ⅱ级施工
(1)局管内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局管内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按以上施工等级的划分标准,对综合复杂的Ⅱ、Ⅲ级施工实行提级管理。
5、简述应纳入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范围的施工? 答:
(1)、直接或间接影响铁路行车安全、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
(2)、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m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
(3)、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m范围内的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m以外可能影响铁路行车的特殊施工;
(4)、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既有铁路更新改造施工。
6、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驻站联络员应由经铁路局培训合格的施工单位正式职工 担任;
(2)、驻站联络员应掌握当班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防护及监护人员分部情况;(3)、线上及临近线路作业、要点施工,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 min到车站行车室与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现场负责人和防护员发出预报和确报。施工要点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办理施工申请、登记和销记手续;
(4)、驻站联络员必须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7、营业线施工防护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防护员应由经铁路局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
(2)、防护员上岗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防护服装,佩戴标志,按规定携带齐备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
(3)、防护员应熟知当日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并实施正确的施工防护。(4)、防护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保证其性能良好。
(5)、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及时向监护人员传递信息。
(6)、防护员如因事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7、营业线施工监护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监护员上岗应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
(2)、监护员应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及时组织施工人员下道避车,对施工机具存放、作业进行旁站监视。
(3)、监护员应熟知铁路限界、人身和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8、营业线施工防护设施与器材及应急防护备品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既有线施工要点、正常施工、应急施工防护用作业标、防护信号备品。
(2)、施工现场应准备对讲机、喇叭、短路铜线等应急施工防护设施与器材。
(3)、施工临时道口除配齐护桩、栏门、手信号(信号旗和信号灯)、响墩、火炬、对讲机、喇叭、短路铜线、铁铲防护设备设施外,还应配齐钢丝绳、绳子、撬棍、顶镐等应急防护备品。在电力牵引区段,道口出人口还应设置限高架。
(4)、地下管线可能对施工影响时,宜备电缆探测仪。
(5)、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材料、机具和防护备品。
9、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经常保养(速度υmax=120km/h)容许偏差管理值。列车速度υmax>45 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铁路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定。列车限速υmax≤45 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
(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
(2)、枕底道碴串实。
(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道钉或扣件:
①、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②、半径小于或等于800 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③、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6)、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
(7)、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8)、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10、哪些施工作业需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速度正常? 答:
(1)、桥隧施工或检查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拆装的轻便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 mm的范围内时;(2)、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11、哪些施工作业需办理施工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速条件如何?答:
(1)、新建明、棚洞开挖基础施工,施工期间行车速度不超过45 km/h;(2)、桥涵顶进施工,施工期间行车速度限速45 km/h,施工结束后45 km/h不少于12 h,60 km/h、80 km/h各不少于24 h,后120km/h一列恢复正常 上述项目以外的影响行车安全的较复杂施工,列车或单机运行速度按设计文件执行。
12、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怎样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1。
图l(长度单位:m)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2。
图2(长度单位: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3,图3(长度单位:m)(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小于860m时,如图4。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小于60 m时,可不设置响墩。
图4(长度单位:m)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 m附近,且嘹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嘹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
13、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怎样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答: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1)、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①、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一l。
图13—1(长度单位:m)
②、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2。
图13—2(长度单位:m)
③、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3。
图13一3 ④、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4。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一项第3款的办法防护。
图13—4(2)、在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①、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距出站信号机 不足50 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5;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小于50 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图13—5(长度单位:m)②、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 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13—6。
图13—6(长度单位:m)
③、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7;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二项第2款的办法防护。
图13—7(长度单位:m)
④、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8。
图13—8(长度单位:m)
⑤、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13—9。
图13—9(长度单位:m)⑥、在道岔上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时,如延长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离后,占用其他道岔时,其他道岔应一并防护。
14、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怎样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防护方法如下: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①、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14—1。
图14—1(长度单位:m)
注:图中“A”为不同线路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υmax≤120 km/h时为800m;120km/h
②、双线区间在一条线路上施工时,如图14—2。
图14—2(长度单位:m)
注:限速地段无施工作业不设置作业标。③、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14—3。
图14—3(长度单位:m)
④、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时。如图14—4。
图14—4(长度单位:m)
注:a.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设置移动减速
信号;
b.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2)、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办法如下:
①、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如图14—5。
图14—5(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②、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如图14—6。
图14—6(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③、在站线线路上施工,如图14—7。
图14—7
④、在站线道岔上施工,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两面黄色的移动减速信号,如图14—8。
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 m高)移动减速信号.图14—815、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应该怎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 000 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
上设置作业标,如图2.2.11。列车接近该作业 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16、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应该怎样防护? 答: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
(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嘹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16—1),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图16—1(长度单位:m)(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嘹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如嘹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炬。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地点。
17、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 答:
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
(1)、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①、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②、确报: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
③、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
④、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嘹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3)、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应至少每3~5 min联系一次。
(4)、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及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
18、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 答:
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如下:
(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①、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②、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③、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①、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②、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③、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19、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统一领导,全面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
(1)、各机械车连挂运行前,必须连接好风管,试风试闸,锁定工作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范围,并应尽量将功率大、轴距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
(2)、机械车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驾驶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行车规定,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确保各机械车操作同步,谨慎驾驶不超速;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
(3)、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解体作业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m的安全间距。各工作装置放下或收起必须准确到位;清筛车、配碴整形车在双线地段放下工作装置时,应和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确认邻线无来车时方准放下;在线间距不足4.2m的双线区段作业时,配碴整形车靠邻线一侧的犁板严禁作业。
(4)、大型养路机械无火回送或远距离转移施工地点时,应编挂在列车尾部。严禁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物列车进行调车作业。(5)、大型养路机械押车人员在列车运行时,必须在驾驶 室内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并注意倾听走行系统有无异响,动车时观察是否缓解,发现问题时应用无线电话及时通知押车负责人,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时应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遇接触网断线或其他接触网附件损坏时,所有人员不得
接近,并与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20、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5.11条规定。
(2)、各机械车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小于300 m,速度不得超过40 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 备.(3)、清筛机在作业中应注意接触网支柱、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
(4)、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护轨,测定轨枕底下道碴厚度,如厚度不足150 mm时,严禁进行捣固。
(5)、配碴整形车在作业中应注意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接近接触网支柱、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时,应提前收回侧犁,通过后再作业;在道心内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中心犁。(6)、稳定车在线路水平严重不良地段严禁进行稳定作业。
(7)、桥梁上的稳定作业应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稳定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稳定装置应在桥台外起振、停振;作业中设备管理单位应随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应通知稳定车停止作业。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严禁进行稳定作业。
(8)、在无缝线路或电气化区段作业,应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二章第三节中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1、在营业线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营业线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
(2)、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3)、备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及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4)、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根据需要安装),并持有年检合格证。牵引拖车时,联挂处应使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设置绝缘车轴或绝缘垫。
22、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哪些规定防护? 答: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下列规定防护:
(1)、在线路上人力推行轻型车辆(养路、养桥机械等),必须派防护人员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规定的防护距离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嘹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瞭望。推行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陈望条件不良区段内推行小车时,还应按本条第1项办法防护。
在双线地段,单轨小车应面对来车方向在外股钢轨上推行。
(3)、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迅速通知就近车站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规定进行防护。
(4)、小车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距离列车尾部不得小于500 m。推行中必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嘹望。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
23、施工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施工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包括列车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停车时间、到达车站时刻),施工列车在封锁区间内作业,不得超过调度命令准许的时间。
2.施工列车到达两端车站后,车站值班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的驻站联络员,说明列车进人施工地段的时间及准许在工地停留的时间等;驻站联络员应立即用电话通知施工负责人做好各种准备,并于施工列车到达前在施工地段两端各20 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施工列车应在移动停车信号或在现场防护员显示的停车信号前停车,按照调车办法,在施工负责人的指挥下进入指定地点。
3.施工列车在封锁区间内停车,装卸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应认真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卸下的材料及机具等设备堆码稳固无侵入限界,车门已关好,列车无异状,方可发车。
4.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施工列车,一般每端只准许进入一列,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时,应按所在铁路局规定的运行办法执行。
5.在封锁区间内对分解后停放车辆的每一工作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每个车列必须设置防溜设施。
24、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2)、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预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
(4)、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迄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5)、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6)、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7)、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开车。
25、严禁在哪些地点卸车? 答:严禁在下列地点卸车: 1.道岔及道岔咽喉区。
2.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3.道口。
4.无底碴的新线、有底碴但未经压道试验的线路。
5.有可能损坏信号、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处所。6.站台处靠站台一侧。
7.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8.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
9.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限界的地段。
10.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
特殊情况由施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报铁路局审批。
26、使用风动车卸道碴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使用风动车卸道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对风动卸碴车经常检查维修,使风动管路、杆件传动系统及塞门手柄等经常保持正确位置,性能良好。有较大故障时应摘车交车辆段修理。
(2)、除卸碴时间外,操作室内各进风塞门(包括储风箱 的放风塞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操纵阀手柄应放在中立位。
(3)、卸碴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风压不足0.4MPa时,应用手动装置配合操作。卸车顺序应由列车前部向尾部逐辆 完成,卸车时不得推进运行,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卸车人 员应掌握好车门开度,严禁单侧卸碴,避免道碴成堆或车辆 偏载。卸碴完工后,用料单位应及时清理道沿。(4)、卸碴运行速度应控制在8~15 km/h。
下列情况严禁卸碴:
①、夜间或隧道内照明不足;
②、一人同时卸两节车;
27、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有哪些规定? 答:
(1)、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可按图1堆放。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
图1(长度单位:mm)
(2)、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普通线路木枕地段。钢轨组可放在道床肩上或木枕头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如图2)。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放在木枕头上时,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两端应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
图2(长度单位:mm)
②、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钢轨组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③、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④、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
28、靠近营业线搭设脚手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0 N,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经检算许可者除外)。制作脚手架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尺寸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70 mm,竹竿不得小于80mm。(2)、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80 mm,主要横杆不得小于90 mm。(3)、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 mm,两端必须固定在横杆上;斜铺脚手板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并钉防滑木条。脚手板接头应设置在撑杆上,不得悬空。高度在3 m以上的脚手架,其工作边外侧及斜道两侧应安设挡脚板和1 m高的防护栏杆。(4)、采用圆钢弯制成脚手架时,双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2mm,单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5mm,钢材不得有裂纹、锈蚀等缺陷,并应按规定检查钢钩质量。(5)、钉脚手板铁钉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拆下的护木脚手板及模型板上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平。
28、进行爆破打眼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打眼开始前,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检查铁楔、锤把是否松动,打眼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2)、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打眼机应垫稳,防止发生滚动。
(5)、使用机械钻眼的工人,必须熟悉凿岩机的性能,并于开工前对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作业中严禁用手和身体支撑凿岩机的转动部分。
29、进行爆破装药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保证点完引线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得短于1.2m,引线的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使用其他无保安设备的钳子,并绝对严禁用牙咬。(2)、雷管必须经检查试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雷管还必须经过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已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
(3)、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制作时不得将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药包内,而应先用直径与雷管相同的木条或竹管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度为雷管长度1.5倍的小孔,然后放人已接好引线的雷管,并将孔口封好。
(4)、药量必须经过计算,一般小炮只准采用松动药包,不得采用抛掷药包。采用裸体药包(即裸炮或扒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施放。
(5)、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爆破员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前,一律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盲炮,并进行处理。
(6)、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包时应用木棍轻轻送人,不得冲击。
(7)、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机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人同路行走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爆破材料运抵工地后,应存放于指定地点的专用设备中。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库或公安部门保管,严禁随地存放或带人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
30、进行爆破起爆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起爆作业应在施工负责人的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
(2)、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置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应一律撤离,施工工具应妥善安置。
(3)、警戒人员应按规定手持红旗和喊话筒(口笛),以便显示标志传达信号。(4)、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及特殊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5)、点炮人员应预先选好安全躲炮地点,点炮依次进行。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可用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应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详细向施工负责人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引线中最短引线长度的1/3。
(6)、听炮人数应为3人,分别在3个不同地方记录已响炮数,互相核对,经3人核对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起5min后方可进行爆破检查。若听炮数字与点炮数字不符,应等15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7)、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取下爆破机手柄,然后拆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即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8)、在近处有闪电、雷声或雨云弥漫,有突然发生雷电可能的时候,不准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严禁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不准使用普通雷管起爆。(9)、爆破线路应与带电的其他线路分开,并不准交叉拉设。
(10)、在线路附近爆破,有可能影响通信、电力线路等铁路设备时,应取得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采取保护措施。
31、进行盲炮处理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处理盲炮时应遵循上述起爆作业的有关规定。
(2)、盲炮应由原装药人当时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时处理的,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盲炮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其四周5m以内,严禁人员通行。
(3)、处理盲炮时应设置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一般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①、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②、距盲炮0.6m(普通浅眼爆破可不小于0.3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引至盲炮的裂纹。
③、如系黑色火药,可用水灌入炮眼,使炸药失效,然后用木挖耳将其徐徐掏出,妥善销毁。
④、残眼残药应按盲炮处理。
32、铁路电气化工程利用无缝线路轨道为支点进行接触网电杆整正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整正接触网杆的作业时间,应避开高温季节,直线地段应不超过实际锁定轨温(由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提供)10℃,曲线地段上股应不超过实际锁定轨温5℃,同一曲线不得同时有两处施工作业。
(2)、作业时的防护和行车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结束后,经工务段检查,确认线路无横向和纵向位移,道床恢复原状,并经夯实后,由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接管并负责行车安全。
(3)、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指派员工监督施工单位作业,提供施工地段无缝线路有关情况,检查线路状态,发现施工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施工单位作业。
33、防护中使用的移动信号有哪些?
(1)、停车信号
昼间——红色方牌;夜间——柱上红色灯光(附图1)。
附图1(尺寸单位:rnm)
(2)、减速信号
①、昼间——黄色圆牌;夜间——柱上黄色灯光(附图2)。减速信号牌黄底黑字,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
附图2(尺寸单位:mm)
②、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原减速信号牌前方按不同速度等级的紧急制动距离增设特快旅客列车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均为黄底黑“T”字圆牌(附图3)。
附图3(尺寸单位:mm)
(3)、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
昼间——绿色圆牌;夜间——柱上绿色灯光(附图2)。在单线区间,司机在昼间应看线路右侧减速信号牌背面的绿色圆牌,在夜间应看柱上的绿色灯光。
34、防护中使用的信号标志有哪些? 答:
(1)、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m处(附图1)。司机见此标志须提高警惕,长声鸣笛。
(2)、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各20 m处。正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始点,背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终点(附图2)。
附图1(尺寸单位:mm)
附图2(尺寸单位:mm)
35、防护中使用的手信号有哪些? 答:
(1)、停车信号:要求列车停车。
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2)、减速信号:要求列车降低到要求的速度。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间——黄色灯光。
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36、防护中使用的遮断信号有哪些? 答:
(1)、遮断色灯信号机显示一个红色灯光——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
(2)、遮断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灯光——表示遮断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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