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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模拟法庭流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和有关法律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律:
1.未经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准许,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开庭期间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
6.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在休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人民法院可予以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执勤法警入庭,执行公务。(法警入庭)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控、辩方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应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指示。(检察长:“请坐”)
○旁听听众请坐好。开庭之前,先做一点说明,本案未经允许,不得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发表和传播。
○传被告人XXX到庭。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现在宣布开庭。(敲锤)
○首先查明被告人的有关情况。(按问题顺序向每名被告进行询问)
被告人XXX(被告:“是”)
是否用过别的名字(被告:“没有”)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出生地(XX省XX市XX区--被告若没说全,予以补充询问)
民族(被告:“汉族”)
文化程度(被告:“XX”)
职业(被告:“XX”--什么单位、什么职位、什么地方)
家庭住址(省、市、区、街道、楼、单元、室)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被告:“没有”)
什么时间被刑事拘留(被告:“XX年XX月XX日”)
什么时间被逮捕(被告:“XX月XX日”--XX月XX日宣布逮捕)
本院向你送达的“长春市人民检查院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被告:“收到了”)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本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本合议民陪审员秦博组成,书记员韩萌担任法庭记录。受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判员陈博、周嘉晟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吉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奔、黄永刚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的审理中依法享受下列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哪一位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原因,不能公证审判。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换人审理。被告人XX、XX及其代理人,你们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你们是否听清?有没有此类要求?
3.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4.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交代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被告人:“听清了”)
○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宣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吉长检刑诉(2010第235号)
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文化,无职业,住省市区街道单元室,因涉嫌,于年月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与年月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文化,无职业,住省市区街道单元室,因涉嫌,于年月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与年月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文化,无职业,住省市区街道单元室,因涉嫌,于年月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与年月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犯盗窃罪,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由长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本案受理后,已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
(时间、地点、任务、缘由、案件经过„„)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的供述笔录
2.„„
„„
被告人偷窃高尔夫球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回收被告人高尔夫球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长春市检察院对被告、、提起公诉,依法判处。
此致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被告、、,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一致”)○本庭现在对提出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为便于查清本案事实,先把被告人、带下法庭候审。(法警将2被告带下)
被告人,起诉书上对你们的指控对不对?是否属实?你可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陈述自己的意见,以及陈述指控事实的经过。你可以坐下,接受庭审。
(时间、地点、人物、动机、案情等,你认为可以说的,都可以向法庭陈述)
被告陈述„„(陈述完毕)
公诉人可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方询问„„(询问完毕)
被告的辩护人可对被告发问
辩护人询问
被告人,月日你在哪里?你和谁一起?在干什么?怎么想要去的?
(询问完毕)
带下庭,把被告人、带上庭。(2被告上庭)
被告人、,起诉书上对你们的指控对不对?是否属实?你可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陈述自己的意见,以及陈述指控事实的经过。(你们可以坐下,接受庭审。)
(时间、地点、人物、动机、案情等,你认为可以说的,都可以向法庭陈述)
被告陈述„„(陈述完毕)
公诉人可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方询问„„(询问完毕)
被告的辩护人可对被告发问。辩护人询问
被告人、,年月日你在哪里?你和谁一起?在干什么?怎么想要去的?
现在把被告人带上庭,公诉方是否还有问题询问3位被告人。(公诉方:“„„”)
(询问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是否有问题要询问被告)
(审判长补充发问)
○控辩双方举证
公诉人可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要求传证人
上庭作证 现在传证人
你叫什么名字?
有没有别名?
出生日期?
民族?
籍贯?
文化程度?
从事何种职业?
家住什么地方?
证人,你有作证的义务,你可就自己看到的事实证明案件的经过,但你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证词负法律责任。公诉人现在可对证人发问。
„„
○被告的律师是否向证人发问?证人是否作证完毕?庭审结束后请证人阅看笔录后签字,请退庭。3位被告,对刚才证人的作证,你们有没有疑义?
○公证人有没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
有。(先将证据予以列举)1.三位被告人供述,证明的犯罪事实;的陈述,证明财物数量等情况;
“审判长,举证宣读完了。”
审判长:被告、辩护方对对举证有无意见(被告:“没有”),继续举证。
价格事务所估价鉴定结论书证明高尔夫球的价值;
3.“户籍证明”证明了3被告人的身份。
○请法警将证据出示给被告人、辩护人。(法警出示证据)
3位被告,刚刚的证据你们有没有疑义?
被告的辩护人,刚刚的证据,你们有没有疑义?
○公诉人有没有其他证据提供?
(公诉人认为,刚才所列举的证据足以证明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举证到此。)
○被告、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出示?
要求传证人
上庭作证
你叫什么名字? 有没有别名?
出生日期?
民族?
籍贯?
文化程度?
从事何种职业?
家住什么地方?
证人,你有作证的义务,你可就自己看到的事实证明案件的经过,但你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证词负法律责任。辩护方现在可对证人发问。
„„
○公诉方是否向证人发问?(公诉方对证人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证人是否作证完毕?庭审结束后请证人阅看笔录后签字,请退庭。
○被告、辩护方有没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供?
有。
(将证据予以列举)
„„
举证完毕。
○被告、辩护方,是否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辩护方:“不需要”)
○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公诉机关对指控事实提出的证据及辩护人提出的论据,本庭将予以充分注意,法庭调查结束。
○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根据已查的事实、证据就本案的定性量刑,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首先由公诉方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意见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指控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凿,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诉人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具体理由如下:
从侵犯的客体来看,的行为侵害他人的权,属于犯罪客体。盗窃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公诉人认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具体理由如下: 客体
客观方面
主体 主观方面
二、被告人,今天公诉人指控你们犯了盗窃罪;、公诉人指控你们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走上这条道路不是偶然的,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从客观上看,„„你们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又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并养成了一些恶习,以至作出了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今天受到检察机关的指控,希望你们能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不管法院最终怎样判,都要认真对待,争取从宽处理,重新做人。
三、根据新《刑法》第264条规定,犯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根据新《刑法》第312条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
请法院根据本案事实、被告人的交代态度,依法进行判决。
检察员:
年月日
○下面请被告人作自行辩护(被告人、、作自行辩护)
○公诉人是否答辩(公诉方发表答辩意见)
○下面请辩护方发辫辩论意见(辩护律师发表辩论意见)
○公诉人是否答辩(公诉方发表答辩意见)
○辩护人有没有新的辩护意见?
○法庭辩论阶段结束。现在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本案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阶段,下面将进行合议庭评议,现在休庭10分钟,进入评议,请法警将三被告人带下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全体坐下。
全体坐下,请法警将三被告带上庭。本庭经过合议庭全体评议,判决如下。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0)长春刑初字第185号
“被告人犯盗窃罪,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的罪名不成立,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不成立。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如下:
(书记员:全体起立)
一、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二、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全体坐下。
今天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庭后5日内送达被告人,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田阳
审判员:赵丽媛
人民陪审员:秦博
2010年12月22日
○旁听人员请坐。
○被告人、、,对刚才的判决有没有听清?(被告:“听清了”),对判决有无意见?(被告:“没有”),是否上诉?(被告:“不上诉”)
○“被告人犯盗窃罪,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诉讼活动全部结束,判决书将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各方当事人。
现在宣布闭庭。(敲锤)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请公诉人退庭,请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退庭。庭审结束。
刑事模拟法庭开庭流程(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值勤法警到庭执行职务(待到位后)请法警带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待其到位后)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
附件一:竞赛开庭程序与时间分配说明:本开庭程序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设计,结合竞赛需要适当调整。程序设计旨在减少表演性,突出队员的对抗性和专业性,并且在控辩双方时间和机会上保......
模拟法庭 流程一.书记员入场,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宣读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因审判需要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通过本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一、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