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关键采购品供方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供方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关键采购品供方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编制: 校核: 批准:
电子仪表事业部
2008年11月14日
关键采购品供方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供应商产品出厂的质量,提高我司来料批次合格率,确保我司生产的顺利进行,而选择能长期、稳定提供质优价廉的物资和服务的供方,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标准
1、合格供方评价准则 1.1、有营业执照。1.2、有生产许可证。
1.3、产品出厂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样品检查质量符合公司采购技术标准。1.4、价格同行业相比较低。
1.5、近两年没有因产品不合格受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2、符合1要求的供方可确定为合格供方。
3、合格供方年度评价准则
3.1、有以下情况的供方为不合格供方,应从供方名册中除去。1)一年内两次供应物资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公司让步接收的。2)所提供的产品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3)履约不及时影响公司生产的。4)服务态度差,售后服务质量低的。5)生产供方现场审核不合格的。3.2、综合部组织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年度评价,评价结果由供应部记入供方档案。对不能达到以上年度评价标准的,应考虑从供方名单中除去,一年内不再使用
三、评价内容:
1、产品质量情况分三个级别,分别为: A一直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B质量一般; C较差。
2、交货期执行情况:分三个级别,分别是: A一直未影响公司正常使用; B交货期一般; C较差。
3、服务及配合情况:分三个级别,分别为: A与本公司配合情况好,售后服务好; B服务及配合情况一般; C较差。
4、其它情况:分三个级别,分别为: A其他情况较好; B一般;
C较差。
四、评价结论:
有关4项评价内容都获得很好即都获得A级评定结论的为业绩很好,定为AAA级
获得B级评定结论的为业绩一般,定为AA级。
获得C级评定结论的为业绩较差,定为A级。
五、评价的依据,在每次评价会议时:
1、由供应部负责收集分供方的所有资质文件如:(1)营业执照(必备)(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必备)(3)税务登记证(必备)(4)生产许可证(必备)(5)产品执行的标准是企业标准的要有分供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备案证明。(必备)(6)每批供货的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明(必备)(7)IS0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选供)(8)银行的有关信誉证明(可选供)(9)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如其他需方为基础的评价证书(可选供)原则上要求分供方全部提供,但考虑实际情况,分供方可尽量多地提供,提供的资质文件的多少将决定评定结论的优劣。必备件如缺项,将直接列入不合格分供方。
2、由技术部提供每批次供货的本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出具分供方每批次供货的外观质量,包 装物质量,服务质量情况说明。
4、由财务部提供分供方分批次供货的计量结果,货款支付情况等。
六、评价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评价的部门和人员要公平公正地出示材料,客观地提出自己的评定意见,不得循徇私舞弊,不得参带个人观点。
2、一切要从企业大局出发。
3、一切从质量要求出发,所有评价未出评定结论之前所有参评人 员,不得告之分供方。
七、其他:
1、经一年以上4次评定结论后,如客户需要,报总经理批准可据实为其出具AAA级分供方或AA级分供方或A级分供方证明文件,出具时要一式两份,一份交分供方,一份存档。
2、每次评定会议后,会议所有使用的资料都要有办公室整理存档,并附相应记录备查。
3、供应部应建立所有分供方档案,按照评价结论,必须从优秀分供方处采购生产用原材料。
4、判定为不合格分供方的,结论出来后不得再有采购记录。
5、有些分供方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信誉度增加的情况下,可由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供应部备齐后在分供方评价会议上提交,待评审结论出来后,决定是否由该分供方重新供货或小批量供货试用。
6、评论结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只是作为本公司采购原材料时选择分供方的依据,结论是动态的,可阶梯式上升,也可能下降,视分供方的情况而定。
八、实施程序
1、评价工作的组织与策划
1.1、供方评价应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进行。评价之前,各资源部可通过发函调查、走访或查阅公共信息资料等方式,广泛收集能证实各厂家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填写“供方调查表”,调查表包括供方基本情况、生产能力、技术力量、检测能力、设备条件以及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必须具备的资源情况,并据此列出预评名单,供评价时参考。
1.2、由资源部负责组织质量部、产品设计部门、工艺部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价组,统一组织和实施评价工作。
2、评价
2.1、当资源部所收集的信息资料或证明材料可以充分证明供方能够按要求提供产品时,评价组可利用这些资料直接对这些厂家或其部分评定项目作出评价,并填写“供方评价表”。
2.2、当资源部所收集的信息资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时,应由评价组共同研究和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厂家名单及需要抽查样品质量或审查工艺规范的目录,并由有关部门按如下要求分头实施。
1)、对供方的现场考察与评定由质量部、资源部参照国家质量保证模式标 准,结合采购品或外包件的实际质量要求确定考察、评定的具体内容和程度并 组织实施,其内容是:考察依据的标准;考察情况;对质量体系或检验系统的 评价意见或结论;
2)、产品样品的评定由质量部依据相应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进行,其产 品子样可以到厂家生产现场从批量生产的产品中抽取,也可从提供的首批产品 中抽取,必要时还可通过试用进行评定,评定后应向评价组提供检测和试验报 告;
3)、外包件工艺评定由工艺部门负责。评定主要是审查工艺规范是否能满 足所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是否切实得到了贯彻执行,评定后应向评价组提供 工艺审查报告;
4)、对质量证明文件的评定由质量部负责。对首次供货的厂家,主要是审 查所提供样品和试用品的质量证件的齐全、完好、有效性。对已有供货历史但未正式定点的厂家,则要审查以往的质量证件,然后作出结论;
5)、上述评定完成后,各评定部门将评定结果报至资源部,由资源部重新 组织产品评价。评价通过后由资源部汇总评价结果,并填写“供方评价表”。
3、合格供方的确定:
3.1、根据评价项目结果作出总体评价结论:
1)、合格:质量体系或检验系统能满足我公司提出的质量保证要求,产品样品合格,工艺规范能保证采购品(外包件)质量,且质量证件齐全、有效,可确认为合格;
2)、基本合格:产品样品不合格,或者产品样品合格但质量体系或检验系统中存在着危及采购(外包)产品质量的不符合项,经过改正能满足要求的则为基本合格; 3)、不合格:产品样品不合格,或者产品样品合格但质量体系或检验系统中存在着危及采购(外包)产品质量的严重不符合项,且不能在限期内改正的则为不合格。
3.2、“供方评价表”由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经质量部负责人审定,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3、各事业部资源部按照“供方评价表”的评审结论,编制“合格供方名录”,由质量部会签,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执行。
九、合格供方的控制和重新评价:
1、对于合格供方,资源部在日常供货中应采取适当方式对其按各事业部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控制。
2、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质量部应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分析。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质量部出具报告交资源部及时反映给供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加严验证或检验以及限制或停止供货等措施,并进行跟踪管理。对无明显改进的供方,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3、每年年底由资源部组织检验、采购、计划等人员对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一次供方业绩评价,填写“供方业绩评价表”。业绩评价内容一般包括产品质量、服务情况、交货情况、价格合理性等方面。评价的结果分为A(合格)、B(需改进)、C(不合格)三类。A类仍保持合格供方资格,B类暂保留资格限期整改(当整改到期仍无效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C类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重新评价。一般情况下,每三年按2条要求和历年供方业绩评价情况,对全部供方进行一次重新评价,并保存重新评价记录。
5、被取消资格的供方,应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去,重新选择的合格供方应纳入名单。
6、资源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档案,包括“供方调查表”、“供方评价表”、“供方业绩评价表”及有关证实性材料。
十、公司领导监督考核:
1、以往业绩评价
1.1、对有业务往来或合作经历的供方,可根据其以往提供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状况和信誉,如交付及时性、质量可靠性、价格合理性、后续服务支持能力等进行评价。
1.2、各职能部门将各专业的供方考察评价情况,逐一填写《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分类集中,提交供方资料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相关部门使用,各职能部门建立相应《合格供方档案》。
2、合格供方的控制
2.1、各专业合格供方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动态管理,一般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为:质量 40分;价格 30分;交付期限 20分;服务支持 10分。总分高于或等于70分者为合格供方,予以保留,不足70分者为不合格供方,予以淘汰,考核成绩归入供方档案。2.2、同一项目、同一承包商出现二次质量事故,同一供货商、同一材料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且改进不力者,即可淘汰。
十一、管理内容与要求
1、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的归档管理。
1.1、我公司来料供应商按我司质量部要求提供其产品出厂检验员(可多个)的相关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照片、本人签名、学历、检验经历、工作经 历、相关的培训经历等。
1.2、在册的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定期和不定期的接受我司的各种相关质量知识的培训及生产质量事故的教育,其受训的记录及考核结果由我司质量部统一管理。
1.3、在册的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是经我司质量部备案认可的,任何相关来料供应商对其在册的检验员不得随意调换、更改、开除或不经同意而私自做出的不良行为;若确实要调离、更换等必须征得我司质量部同意,并由供应商重新提供新检验员,经培训、考核,取得我司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方能算注册有效的在册检验员。
2、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资格认可的要求
2.1、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必须是经我司质量部通过相关的检验技能 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2.2、通过检验技能考试合格,并持有我司颁发的上岗证.2.3、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必须经我司质量部档案管理员进行个人资 料备案.3、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的监控和考核
3.1、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司质量部的相关要求和标 准进行检验,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良行为,我司质量部有权要求进行处罚,对处罚不力的供应商,我司有权对其在所有供应商中进行通报,对多次管理和处罚不力的供应商,我司有权对其(供应商)开出罚款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3.2、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对其检验的货品质量负责,一旦在我司质量部抽检到来料不合格或生产过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市场客户质量投诉时,我司有权对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进行质量考核,同时将考核的结果交由供应商处理,对处罚不力的供应商,我司有权对其在所有供应商中进行通报,对多次管理和处罚不力的供应商,我司有权对其(供应商)开出罚款单或取消其供应资格.3.3、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必须是我司认可的,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得随 意更换,若发现有不是我司认可的检验员在做我司部件的出厂检验,我司有权拒收、拒验其来料,情节严重者,我司保留对其进行处罚和取消供货资格的权利。
3.4、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应经常保持与我司质量部相关管理员、组 长和检验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地了解检验标准、过往的质量履历情况、现时的生产质量动态、以及技术要求的更改情况等,及时传递、共享双方检验过程中的各种质量信息。
3.5、供应商有责任对其产品出厂检验员进行工作质量的管理,及时纠正和 考核其不良行为,在发生重大、异常的检验情况时,应及时反馈到我公司部质量部,在产品出厂检验员发生严重错、漏、误检时,严重违规、违纪时,供应商可向我司提出对其产品出厂检验员进行开除的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可直接开除。
3.6、我公司保留在必要的时候对来料供应商产品出厂检验员进行培训和教 育的权利。
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保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效率,保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
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效率,保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
湖南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根据《中......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效率,保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