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以及满足对策研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生代农民工之现状”。
前 言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任,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对我国经济从“劳力增长”向“技能增长”和“智力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农民以及农民工政治话语权的极度缺失,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很难得到合理的关注和满足,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进行梳理总结并进行满足对策研究就显得具有重要意义。
本人参考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描绘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五级层次图,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了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中两个重要瓶颈:资金投入不足和缺乏专项管理,提出了建立中央政府、务工所在地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2:1:1-0.5:0.5-0投入机制和中央专门管理、地方专职协调和资金专项使用的专项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具体政策构想。一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界定和利益诉求
1.1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界定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年龄在17岁到30岁之间,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在农村,又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相继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据2006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其中16-30岁的占61%,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农民工的主力军。
应当指出的是,以年龄作为农民工群体代际划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目前的学术界和传媒大多采用此概念,本文为便于研究延用这一界定。另外,本文论述的是新生代农民工重要的利益诉求,但并不是新生代农民工所特有的,有些是适用于农民工整个群体的,本文不加以严格区分。
1.2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
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一个身份认同和自身定位的转型期,已经由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转型成为逐渐脱离土地和农业,独立于城市之中的新的阶层和利益团体。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极为鲜明且富于变化,正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直至性格及特点最终成型的阶段1。对“富于变化”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进行分析是比较困难的,但本文通过对近年学术界和传媒领域对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成果的梳理和总结,结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勾勒出了新生代农民工“极为鲜明”的利益诉求层次图。
图1-1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层次图
在新生代农民工马斯洛利益诉求层次图中,第一、二层是基本的利益诉求,其中找到工资较高且稳定的工作是最基本的利益诉求,掌握一技之长是基本诉求中最直接的利益诉求,而拿到工资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是分别是基本诉求的初级和高级外延利益诉求;第三、四层是在没有获得城市户籍享受市民待遇之前的过渡利益诉求,是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在城市生活的利益诉求,而且这个层次的利益诉求没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其中在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子或租住廉价住所是新生代农民工最渴望的利益诉求,而农村留守子女获得良好教育或城市 流动子女获得公平待遇则是他们最关心的利益诉求;第五层次是终极的利益诉求,也是我国农村问题中最难破解但却不可逆转的问题。
1.2.1掌握一技之长,找到工资较高且稳定的工作
新生代农民工在寻找工作时,并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单纯出于养家糊口的目的,他们更多地是在寻找适合自身发展、可提高自身技能的工作。因为新生代农民工渐渐意识到,他们干最累的工作却拿最低的工资,而且稍有差错就会被老板炒掉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没有一技之长,他们能干的工作别人也能做,老板上街一抓一大把这样卖苦力的人。Chen Shida, president of Zhejiang Academy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said: “Unlike their parents, these young people want to make a living with their brains rather than brawn.” 2(浙江社会科学院主席陈诗达说:“这些年轻人和他们父辈不同,他们都想靠大脑而不是肌肉谋生。)由此可知,新生代农民工最基本的利益诉求是找到一份工资较高且稳定的工作,而为了实现这个诉求,掌握一技之长就成为他们最直接的利益诉求,因为专业技能知识是他们获得更好工作、更高收入和更大城市生活空间的必备条件。
1.2.2拿到工资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拿到工资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一方面是由于获取劳动报酬是付出劳动的农民工的基本权利,更主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十分严重,因为缺乏社会经验或者盲目追求过高待遇的他们更容易被黑心的用人单位所骗用。新生代农民工想要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更多是希望能保住他们拿到的工资,因为在劳动中一旦受伤或得病,没有工伤保险或医疗保险3的他们,不仅可能将辛苦挣得的工资花费掉,还可能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同时也是希望国家用强制手段进行再分配以弥补他们付出与所得巨大差距,希望将来干不动可以拿到养老保险,找不到工作时可以享受失业救济,将来在城市买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满足掌握一技之长找到稳定工作这个基本的利益诉求后,拿到工资就成了找到工作的初级外延利益诉求,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则是其高级外延利益诉求。
1.2.3在城市中拥有自己房子或租住廉价住所
2008年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重庆时曾语重心长地对农民工说:“现代化建设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绩,离不开农民工。城里那么多高楼大厦,是谁建的?大部分是农民工建的”,但建成后的高楼大厦却无情地把农民工挡在了外面。农民工希望在城市中自己的一套房子,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渴望有朝一日居住在辛苦奉献多年的城市,而住房是阻挡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城市市民最棘手的障碍。年复一年的春运提醒着我们,中国尚有如此多的人尚未实现安居和乐业的统一,每年年根支撑他们不辞劳顿千里归家的动力,既有短期团聚的甜蜜,更有长期分离的酸涩。他们渴望在城市有自己的一个小家,四五十平就可以,或者能够长期租住廉价干净的房子,每天辛苦劳动之后能和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1.2.4 农村留守子女获得良好教育或城市流动子女获得公平待遇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学历的期望大多数是大学学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三者合计达89.1%,其中希望子女将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达38.8%。新生代农民工对子女学历近乎不切实际的期待是他们复杂心理的表现:其一反映了他们对当今社会的深刻认识,对知识教育及文化的尊重、珍视和敬畏之情;其二反映了他们的自我否定,对自己受教育程度的不满;其三,出于“代偿”转移心理,他们寄厚望于下一代攀登自己没有达到的人生高度4。由于上述原因,他们竭尽全力让子女接受最好的教育,希望农村留守子女获得良好教育,城市流动子女获得公平待遇,是他们最关心的利益诉求。
1.2.5获得城市户口享受市民待遇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缺乏甚至没有务农经验,土地情结淡薄,他们更熟悉的是城市的生活方式,渴望融入城市,不想做来了就用、用完走人的“候鸟”。新生代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想享受捆绑在城市户籍上的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高福利待遇,但从我国近期处理农民工问题的思路研判,我国可能采用农民、农民工和城市市民的城乡三级管理制度,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性质相同但福利水平较低的各项社会福利5,假定这样,上述四个层次的利益诉求的满足状况所附带的福利水平将低于城市职工,获得城市户口享受市民待遇也就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终极利益诉求。二 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政治紧迫性
“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运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是不肯动弹的。”鲁迅先生七八十年前先生所阐述的真理,对于七八十年后的中国社会依然是适用的,2003年孙志刚以被打死的生命终结收容遣送制度便是其血淋淋的证明。鲁迅的话和孙志刚的血表明,在中国的政治氛围中强调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影响是非常微弱的,只有残酷的现实危机摆在面前甚至有些人流血的时候,中国的决策层才能在紧迫的氛围中推动中国动一下,因此本文将重点阐述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政治紧迫性。
2.1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事关收入再分配和经济复苏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个最明显趋势就是,政府收入增速明显过快,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则相对下降,从1998年至2007年,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17.5%上升到24.2%,居民收入所占比重从68.1%下降至57%。而富裕起来的政府却专注于经济建设,在社会保障上投入的力度不足,从最近几年10%~11%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看,在国际上仍是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比重在50%上下,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在20%左右。收入分配体制的失衡,使得原本应该由普通百姓消费的资金,最终变成了政府的投资,政府又没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剧了消费率的下降。“出手要快、出拳要重”的4万亿投资使40%左右的投资率几乎已达增长的极限,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海外需求急剧萎缩的情况下,高投资并没有海外尤其是美国的高需求与之对应,最终必然是产品积压过剩,而扩大内需则成为事关经济复苏的关键因素6。
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实现政府和居民收入的再分配以促进消费,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当前巨大的农民工就业压力和实现国民经济从“劳力增长”向“技能增长”的转型;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保体系以及对其住房需求以及子女教育提供更多的福利政策,比单纯的发放消费券更能促使农民工放开顾虑尝试消费,而且从经济学理论来说,低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人群,分配给穷人比分配给富人更能刺激消费,也更能增加一个国家的整体福利;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新生代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不仅能够实现城乡的良性互动以有效促进城市化进程,而且能为农村土地流转腾出更大空间以促进规模化经营推进。
综上所述可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不仅能实现政府和居民的再分配以提高国家的整体福利水平,而且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以摆脱本轮金融危机和实现经济触底反弹具有重要的杠杆作用。如果政府一味依靠加大投资来拉动经济“保八”增长,不仅会加重我国经济高投资低消费的结构性失衡,而且由此引发的失业、贫富差距加大等问题将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2.2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是减少犯罪和防止骚乱的最佳选择
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不断呈现出“两高”特点,一是在居高不下的农民工犯罪中占据高 比例,近些年天津市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的犯罪人数占到七成以上;二是在潜在危害巨大的青少年犯罪中占据高比例,据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吴鹏森调查,上海市青浦区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满16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参与刑事作案的人数已占到六成7。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不断增高,不仅对普通百姓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演变成骚乱的可能性持续升高,2005年法国骚乱8就给我国提了一个醒。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社会环境方面主要是就业危机和机会缺少引起,自身素质不高,竞争力较差也是重要因素,2008年8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调查也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眼中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就是 “普通老百姓向上发展的机会太少”以及由此导致的分配不公。据此可知,要想有效地遏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不断蔓延,必须要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各个层次的利益诉求,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让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向上发展的空间,同时通过社会保障、住房福利以及子女享受公平教育实现收入的再分配,提高其生活质量以减弱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如果政策制订忽视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将铸成大错,那将是中国的损失,也是中国的危机。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听话、最能忍耐的一个特殊群体,可是,一旦被激怒,又会骤然成为世界上最庞大、最无畏又最具破坏力的一支队伍!农民之所以安分守己,是因为他们还有“奔头”。最好不要把他们的卑微的“奔头”掐灭,否则城里人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三 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满足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
3.1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满足现状
3.1.1职业技能培训率低且效果不好,工资较低且工作变动频繁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主要在1000-1500元之间,远远低于其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标准;而且他们工作频繁变动,甚至还有38%没有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工资较低且变动频繁最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一技之长,从进城民工的总体情况来看,参加过专门职业培训的仅占10%左右,而且职业技能培训也很难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认为,有的地方政府组织的培训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手段落后、教学用品破旧,比如说,在进入数控时代的今天,一些地方举办的机床培训学习班,用的还是上世纪那些老掉牙的机器9。
3.1.2工资拖欠依然存在,五险一金参保率低且保险效果难以发挥
由于各级政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和惩罚力度以及采用预先垫付的备用金制度等各项措施,工资拖欠得到了有效地解决但依然存在。在农民工的社会福利方面,目前只针对性出台了养老保险办法的意见征求稿,缴费比例比城镇职工有所下降,但异地续接的可操作性仍备受质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仍没有出台针对农民工的办法,其参保率一直较低,其中医疗保险大多仍采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新农合大多指定在所在地县级以下医院的花费可报销,而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意外受伤或得病须在当地及时救治,致使医疗保险的保障效果不明显。总体上看,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存在参保率低、异地转接困难以及保险效果难以发挥等问题。
3.1.3居住状况不乐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未向农民工开门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有49.8%住在集体宿舍,居住条件绝大多数都比较简朴甚至简陋,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心理归宿、子女教育等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向城市贫困居民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迟迟不向比城市贫困居民收入还低的农民工“开门”,农民工根本购买不起价格超高的商品房,有条件的只能租住在治安和卫生较差的城市郊区或城乡结合部,这么渴望融入城市的他们感受到极大地排挤,而且让孩子成长在鱼龙混杂的环境,严重束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制约了城市化进程。
3.1.4农村留守子女缺乏关爱,城市流动子女获取公平待遇难
农村留守子女在成长中存在“五缺”现象,即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另外,在实现农村中小学的义务教育之后,上高中(职高)特别是大学成本高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虽然职高以及大学的教学质量整体偏低以及就业前途堪忧,但上职高或大学仍不失为农村留守子女走向城市的一条捷径,国家有必要在农村推行职高和大学学费减免政策以创建一条向城市输运高素质的人才为主的城市化之 路。城市流动子女方面,虽然2006年义务教育法的修订以及我国在2008年春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城市流动子女进入公立学校扫除了理论上和经济上障碍,但由于城市公立学校隐形成本较多等因素进入城市公立学校仍比较困难;另外,城市流动子女不能参加当地高考,导致其上高中和大学的成本和难度增加,影响其技能和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3.1.5获取中小城市户籍相对容易,大城市户籍难以获取
1997年中国政府发布的《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允许在小城镇有稳定就业或收入来源、有合法住所的农民在城镇落户,现在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已从小城镇扩大到中等城市。其中有合法住所最难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还寄希望于享受捆绑与户籍上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政策拥有合法住所,而合法住所却是获取中小城市户籍地一个条件,有合法住所的条件使新生代农民工获取中小城市户籍进入了死循环。我国现阶段户籍制度改革的趋向,2009年2月上海艰难破冰的户籍新政规定“居住证转户籍”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缴纳所得税;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其中最难符合的就是“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这几乎堵死了农民工获取上海户籍的道路。
3.2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资金投入机制不合理导致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资金投入大多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而这个机制在实际执行中阻力重重,这直接导致了用于农民工问题的资金投入不足。政府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劳务输出地和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三方,其中劳务输出地大多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本身就捉襟见肘,其对农民工培训资金以及农民留守子女教育的资金投入受到极大限制;而作为受益者的务工所在地政府财政虽肥的流油,但依靠城乡二元制度的袒护将农民工及其子女排斥在城市外,很少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以及城市流动子女的教育进行投入;这样政府中有效的投入实体就只有中央政府。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福利买单更是一种奢望,用人单位极力将农民工的工资向最低工资标准挤压,哪里还舍得花钱在农民工的培训以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让农民工个人出钱更是不现实,一是本身工资就很低,二是政府有关农民工的各项福利安排的预期并不明朗,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敢轻易投资。综上所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效资金投入实体就只有中央政府,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比例推断10,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对用于农民工问题的资金投入比例应为1:0.5:0.5,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比例大概为1:1,假定政府期望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资金投入1的话,实际有效的投入只有1/4,这直接导致了对解决农民工问题资金投入不足。3.2.2 农民工徘徊在城乡二元结构之间缺乏专项管理
年复一年的春运将那些原本分散的外出务工者遽然集结至车站和码头,由此所形成的冲击则以较为极端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尚有如此庞大的农民徘徊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而我国政府对他们却缺乏专项管理,大多数是被迫将其纳入城镇职工管理或习惯性纳入农民管理,导致对农民工的管理制度设计缺乏针对性、执行可操作性不强以及期望效果难以发挥。2009年政府提出要着力解决大学生以及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2009年1月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六大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出台促进农民工就业的一个措施;中央政府除针对农民工出台养老保险办法以及上海、成都等地方政府制订包含老年补贴、工伤(或者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三项的综合保险制度外,农民工社会保障大多被纳入并不适合农民工的城镇职工社保体系;城市针对城镇贫困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国家却没有针对比城镇贫困居民收入还低的农民工住房需求出台相关的福利措施;虽然城市流动子女可以免费就读城市公立学校,但却没有针对城市公立学校隐形成本支出较多的情况对他们出台进一步的减免补贴政策。对农民工缺乏专项的管理,使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和精神压力巨大,也严重制约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在对农民工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农民、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城乡三元管理结构。四 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对策研究
4.1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重要前提
4.1.1建立中央、地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2:1:1-0.5:0.5-0投入机制
在“3.2.1资金投入机制不合理导致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中已经指出,农民工问题相关资金投入的有效实体只有中央政府,为保障农民工问题的有效解决中央政府必需加大资金投入,另外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也必须农民工进行资金投入。但以往中央和地方1:1的投入比例已经难以施行,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带来地方财政的重大支柱土地出让金减少让地方政府的融资难度剧增,与其每年向地方财力转移性支付不如减少地方政府的资金配套比例,不如加大中央政府投入减少地方政府配套。鉴于1994年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财政6:4的比例,再考虑到中央可以采用发放国债等多多手段融资,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采用2:1的资金投入比例。用人单位是农民工进程务工最直接的收益者,因此用人单位也要对农民工进行资金投入,可考虑采用1-0.5之间的浮动配套比例,但考虑到用人单位唯利是图的本性,一方面要采用法规制约否则不予办理年检等法律手段,另一方面采用中央财政补贴地方税收返还等经济手段。鉴于农民工本身收入水平有限,适宜少点出资以便登记管理等,可考虑采用0.5-0的浮动配套比例。这样,在农民工问题的资金投入上,假如中央政府出2元钱的话,就要让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强制配套1元钱,同时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让用人单位出1元至5毛,再根据实际确定农民工个人出5毛甚至不出钱。
4.1.2建立中央专门管理、地方专职协调和资金专项使用的专项管理
务工所在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对农民工采取的“打工可以,户籍不接”的政策,导致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长期徘徊在城乡之间,处于无政府或多政府管理的状态,中央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在国务院下设农民工管理委员会,以帮助其顺利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过渡。另外,国务院直属的农民工管理委员会应在市级城市垂直设立职能部门,落实农民工管理委员会的各项措施,各职能部门委派专员协调,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的政绩考核。还有重要的一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用人单位以及农民工个人投入资金纳入专项管理,不再采用委托地方政府实施中央转移拨付的方式,采用农民工管理委员会直接拨付各市级城市垂直下设职能部门负责实施。这样,就形成了农民、农民工和城镇市民三元管理结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层级矛盾扩大化,但面对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对农民工的一味排斥,将农民工纳入专项管理避免被边缘化,仍不失为解决现阶段农民工问题的一个权宜之计。
4.2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具体政策构想
4.2.1使培训单位向农民工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新生代农民工第一层次的利益诉求是“掌握一技之长,找到工资较高且稳定的工作”,其关键点在于促使培训单位向农民工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 工才能找到工资较高且稳定的工资。为实现这个关键点,首先中央政府及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要按照2:1的比例向培训单位提供培训补助作为利益吸引,但为促使培训单位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按照以下三个方面考核给予培训单位的补助金额已实现对其有效牵制:(1)培训农民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数量以及成绩高低,已实现政府对培训效果的事后监督和为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提供技能素质方面的认证;(2)培训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数量、期限以及相关待遇等,已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挂钩切实提供培训效果,调动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3)培训农民工对培训单位关于培训师资、培训内容以及是否满足市场需求等的评价,改变农民工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弱势地位,已使农民工获取其想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4.2.2使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五险一金和实现社会保险跨城全国管理
新生代农民工第二层次的利益诉求是“拿到工资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要重点解决的就是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低、跨城转接困难等问题。其中缴费比例低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愿农民工缴纳五险一金所导致的,要想促使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首先中央政府和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要对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或费用减免等方式作为利益吸引,同时要对未缴纳的用人单位进行不予办理年检、干扰银行放贷等方式惩罚性督促,形成一个“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获取补贴不缴纳受到惩罚”的局面;要按照以下三个方面考核给予用人单位的补助金额已实现对其有效牵制:(1)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数量、期限以及相关待遇等,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和为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提供就业方面的认定;(2)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缴费金额等,已切实保证该补助能满足第二层次的利益诉求;(3)农民工对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方面的评价,同样为改变农民工在用人单位的弱势地位以及促使用人单位更好地对待农民工。阻碍农民工享受社保待遇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社保跨城结转困难,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来看,转保只能转个人账户的部分,但转入地将承担加上社会统筹资金计算出来的退休金,致使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接受外地转入,对于退保倒是大开绿灯。要促使农民工的社保合理流转,需要对农民工的社保基金进行跨城的全国统筹,纳入国家统一的农民工社保基金大账户,打破在各个城市之间的分割。
4.2.3制订针对农民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
新生代农民工第三层次的利益诉求是“在城市中拥有自己房子或租住廉租房”,工资收入低于城镇职工的农民工购买商品房大多是不现实的,但城市向贫困居民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却不向农民工开放,要实现2009年两会“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中央政府就需要针对农民工出台区别于城镇职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一方面要由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而不依赖于务工所在地政府出资进行建设,另一方面要针对农民工特点选在务工集中地区建设小平简装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还有重要的一点,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不能对所 有的农民工开放,要按照以下条件优先满足:(1)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等级、在城市签有劳动合同工作的期限以及在城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等,以激发农民工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水平和减少农民工在各城市之间的盲目流动;(2)有孩子在城市上学以及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共同工作的期限,已使农民工子女得到更多父母的关爱和接受较好的义务教育,同时提供农民工夫妻在城市的生活质量。
4.2.4使农民留守子女免费上高中大学和城市流动子女接受公平待遇
新生代农民工第四层次的利益诉求是“农村留守子女获得良好教育或城市流动子女获得公平待遇”,在满足第三层次利益诉求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优先向有孩子在城市上学的农民工倾向,可促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更多将孩子带在身边,另外要督促劳务输出地政府在农村寄宿制学校方面加强投入,缓解农村留守子女“五缺”问题;虽然大学的教学质量堪忧以及就业前景不明朗,但上大学仍不失为农村孩子进入城市的捷径之一,况且国家为那些考不上高中大学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促使其融入城市,对这个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青少年就更应该提供免费的高中和大学教育以促使其更好进入城市,形成农村孩子通过“技能培训”和“知识升级”两条道路融入城市,为退经我国经济从“劳力增长”向“技能增长”乃至“智力增长”的转型。对于城市流动子女进入城市公立学校在制度上是可行的,但现实中仍面临重重阻力,一方面中央政府要强制各城市中小学接收不少于20%的农民工子女,另外选取较好的私立学校让农民工子女免费就读,通过进行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城市公立和私立学校进行补助,已使城市流通在城市有学上甚至接受较好的教育;对于让城市流动子女全部可以参加当地高考在目前是困难重重的,可以考虑允许在城市中考中排名前20%的城市流动子女参加当地高考,有限度的放开可能在务工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承受范围之内,同时也激励农民工子女更好地学习。
4.2.5满足上述四个甚至某几个层次利益诉求就可实现
新生代农民工第五层次的利益诉求是“获得城市户籍,享受市民待遇”,根据1997年《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允许在小城镇有稳定就业或收入来源、有合法住所的农民在城镇落户,这样在满足上诉第一、三层次的利益诉求就可以获取城市户籍,但第二个条件“有合法住所”是很难满足的,可考虑效仿上海户籍改革的思路,转向对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在该城市工作年限等要素转变;对于大型城市来说,提高资格证书的等级、在该城市工作、缴纳社会保险及所得税的年限仍为主要的入门因素。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各个层次并没有明显的顺序划分,在满足一定层次利益诉求之后就可能满足第五层次的,获得城市户籍又反过来促进各个层次的满足,尤其是第三、四层次利益诉求的满足。
结 语
由于我国政治制度的缺陷,农民以及农民工在我国政治氛围中话语权极度缺失,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更是难以得到合理的关注和满足,而新生代农民工却是促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事关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政治紧迫性。
本人参考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描绘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五级层次图,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了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中两个重要瓶颈:资金投入不足和缺乏专项管理,提出了建立中央政府、务工所在地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2:1:1-0.5:0.5-0投入机制和中央专门管理、地方专职协调和资金专项使用的专项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的具体政策构想。
谢 辞
在我的毕业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要感谢张艳欣老师给予的指导。从论文选题、论文结构以及论文的具体内容,张老师都给了我中肯得当的指导,在某些细节问题上还跟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经过她的指导使我的论文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再次为张艳欣老师的付出表示谢意。
通过本次论文的撰写,使我对农村问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深深地感受到农民以及农民工的生活是多么艰难和痛苦。作为来自农民的孩子,写论文的时候我经常想起我的父母亲,他们起早贪黑省吃俭用供我上学受尽艰辛,在此对我的父母亲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无限的感激。
再次感谢张老师!祝你心想事成,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6.[2]刘俊彦,吕鹏.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青少年 研究中心,2007年第9号.[3]钱正武.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6.[4] Wang Ying, Young migrants seek skills: Poll, China Daily, 08/03/2007: page3.[5]肖锋,胡赳赳,山鸡哥.都是农民:30年来城市与农民的纠葛[J].新周刊,2009,5.[6]谢九.2009两会特别关注:让利于民事关经济振兴[M].三联生活周刊,2009,8.[7]于建嵘.法国骚乱提示中国未雨绸缪[N].南方周末, 2007-04-25.[8]《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春运遐想:农民工“居”与“业”能否统一[J].中国经济周 刊,2008,5、6.[9]邓聿文.解决2500万农民工就业的几种思路 [N].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2009-02-18.注
释
[1]观点转自:刘俊彦,吕鹏.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第9号。
[2] Wang Ying , Young migrants seek skills: Poll ,China Daily, 08/03/2007: page3。[3]新生代农民工可能在劳务输出地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新农合大多指定在所在地县级以下医院的花费可报销,而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意外受伤或得病须在务工地及时救治,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形同虚设。[4]观点和数据转自:刘俊彦,吕鹏.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7年第9号,有微小修改。
[5]根据2009年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农民工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从目前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0%降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则取消了8%的硬性要求,可在4%—8%之间自选。据此推断,我国处理农民工问题可能采用独立于农民和城镇职工的模式,参考城镇职工模式但降低相关指标。[6]观点转自:谢九.2009两会特别关注:让利于民事关经济振兴[M].三联生活周刊,2009,8。[7]数据来源:董振国,梁鹏,张军.缺乏务实观念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亟待矫正[N].《经济参考报》,2009-3-20。
[8]法国骚乱:2005年巴黎,两名少年移民为逃避警察追捕,躲入变电站后遭高压电电击致死,激怒了对社会严重不满的法国第二代移民,他们放火烧汽车、学校、店铺引发骚乱,并迅速蔓延到法国全境,还涉及到比利时、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法国第二代移民与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十分相似。
[9]观点转自:蔡正奋.培训农民工要与时俱进 [N].重庆日报,2009-03-10。
[10]根据卫农卫发〔2008〕17号《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比例为中央政府40元、省市县政府40元,个人20元,据此假定我国财政投入的一般规律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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