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落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6年信访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做好全局2006年信访工作,维护系统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和处理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二、工作目标
杜绝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稳定和发展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牡丹江市司法局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亲自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必须认真执行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听群众信访电话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定期下访制度,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落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越级进京到省上访等重点、难点案件必须亲自过问,亲自包案处理,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以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的管理办法,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异常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司法局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落实涉法涉诉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各单位必须按照市委政法委集中处理涉法涉诉访案件要求,明确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好稳控工作,对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力争发生一起,处理结案和稳控一起。
(五)建立信访问题首问责任制。明确界定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做到归口到位,开展文明接待。改善接待条件,增强服务意识,设立公开电话等便民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上访难和投诉无门的现象,畅通信访渠道。市局按要求拟开通局长信访专线电话(0453-6923750)并通过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单位也要采取类似的做法,以方便当事人投诉。
(六)强化初访和群众合理诉求一次性解决机制。对来信来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使一般信访问题处理解决在本单位,大事不出司法行政系统。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必须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能当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明确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并按时兑现,取信于民。
(七)广泛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高信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八)进一步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各单位要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调处,对本单位出现的集体访,主要领导必须迅速到位,热情接待,耐心疏导,防止事态扩大,尽最大努力做好稳定工作。
(九)完善化解矛盾的责任机制。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发生群体性信访案件,基层单位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必须在事发后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局信访办(局办公室)并反馈给上访人;市局信访办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向基层反馈信息,并按《信访条例》的有关办结案件的时限要求,做好督办督察工作。对能够在本单位解决而未解决导致越级访、重复访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健全完善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听证会议等信访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和运用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听证会议制度来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沟通有关人员共同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充分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十一)加强信访信息反馈和调研分析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各方面的信访信息进行认真的综合、整理,并分别于3、6、9、12月的20日前向市局信访办报告,重大问题要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十二)加强预警预测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动态跟踪和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对于可能引发越级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预警信息,要立即向市局报告,并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对已经发生的大规模异常上访,要在一个小时内将情况迅速上报,并续报跟踪处理情况。对迟报、瞒报、漏报信访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市司法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建立严格接访制度。到市委、市政府或市司法局机关上访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要和市局主管领导共同参与接待,并按《信访条例》要求处理信访问题;上访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和市局主管领导共同参与接待,并按《信访条例》要求处理信访问题。处理结果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访办备案。
(十四)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力度。市局今年对进京到省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将实行跟踪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信访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协调、沟通,上下配合,共同努力,力争在问题的解决上取得突破。在问题未解决前,有关单位要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访人的稳控工作。
(十五)落实发生问题责任倒查制度。对于交办的信访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造成群众重复上访的案件全部纳入责任倒查制度范围,以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对于各单位上报材料中存在的不准确情况,市局将直接派人调查,及时纠正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的错误做法,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要重视和加强信访部门建设。各单位要积极帮助解决制约信访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信访机构,改善办公条件,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信访条例》作为学习重点,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并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增强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二)、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各单位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思想,对每项工作都要先急群众所想,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从根本上避免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要坚决按照法律程序运作实施,坚持依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徇私枉法,杜绝因渎职和工作失误造成信访案的发生,切实把信访问题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全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五、检查考核
(一)、市局将定期对各单位贯彻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系统通报。
(二)、本方案的落实情况作为全年信访日常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统一考核。
(三)、本方案的落实情况会同信访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并考核,市局将按照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为进一步做好民营区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维护辖区内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新《信访条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以推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民营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开发区做好服务,为加快开发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民营区信访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访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利军兼任。主要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收发、起草、报送和存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综合性信访事务,督促检查各类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它日常工作。同时,下设八个工作小组。
信访一组:设在工委工作部,组长由郝来业兼任。成员单位由工委工作部、组织部组成。主要负责党委系统、党组织及区内党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二组:设在招商局,组长由张荣跃兼任。成员单位由区招商局、区规划设计管理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土地征用、招商引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三组:设在经济发展局,组长由徐美玲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经济发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企业立项审批、经营环境纠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四组:设在物业管理中心,组长由熊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综合执法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交通环境、环境卫生、供电供暖、城市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五组:设在群工部,组长由于成军兼任。成员单位由群工部组成。主要负责维护职工权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六组:设在人力资源局,组长由赵秀萍兼任。成员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劳动保险保障、职工就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七组:设在建设环保局,组长由谭国富兼任。成员单位由区规划设计管理局、区建设环保局、规划民营分局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处理区内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环境保护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信访八组:设在国税民营分局,组长由段德生兼任。主要负责区内企业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访事件。
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信访小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对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法规应予以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争取其理解;要求不合理的或无理取闹的,要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各信访小组要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信访意识,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新《信访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登记督办制度。各信访小组要克服重来访、轻信访的倾向。对群众的来信和来访,要逐件登记清楚。列入跟踪督办的,要明确责任人、督查部门和办理期限。办理情况要告之来信、来访当事人,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重要的信访案件,还要整理归档,立卷保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信访小组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的排查和超前化解工作,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预防上。要特别重视集体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在接待集体上访群众时,涉及本部门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有2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人数较多的,可让上访群众自行推举3-5名代表。接待集体上访时,要注意来访者的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各信访工作小组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小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年终,领导组要对各小组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拖延,不及时办理发生到市、到省、到京的集体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责任单位和党政一把手严格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决不姑息。
南雄市城管局2007年进一步加强
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夯实基础强化责任,进一步做好我局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和异常访,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维护城管系统内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社会稳定为核心,突出重点,务实高效,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省、韶关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基层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以构建和谐南雄为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好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越级集体上访,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落实中央、省、韶关和南雄市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强化责任、领导包案,谁主管、谁负责,依法信访、双向追究、注重导向,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本着“突出四访、狠抓三初、二个提高、一个确保”的总体原则,加大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是:信访总量要继续有所下降;整治非正常上访要取得明显效果,信访秩序要有明显好转;确保不因新的问题和矛盾引发进京到省恶性事件的发生;影响我局稳定和发展的信访老户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尽力实现零进京越级上访诉目标。年度具体控制目标:
l.无缠访闹访、老户上访;
2.非正常进京、赴省、到韶关集体上访控制为零; 3.无重复集体到南雄市或到局上访
4.信访接待率力争100%,办结率努力达到95%以上,优质率60%以上。
5.无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主要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化解矛盾、依法治访、提高素质、综合整治。
“化解矛盾”:从抓“四访”入手,举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各股室、各部门:一要坚持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原则,摸清情况,制定措施,对有上访苗头的问题进行排查调处,抓好“三初”,做到“抓早、抓小、抓了”,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成功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要抓好群众信访渠道的畅通工作,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在疏导、分流上下功夫,要让上访群众有地方说话,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该解决的尽力解决,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该批评教育的就批评教育。
“依法治访”:加快探索适应信访工作法制化的新体系,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上访。要理顺工作程序,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实现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化、程序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对以上访为名进行非法活动的,要依法教育打击。
“提高素质”:加强信访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国家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业务熟练、政策把握准确,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解答清楚严谨,使办理的信访案件都成为铁案。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和手段解决信访事项。各股室各部门要树立城管“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加强部门配合,及时沟通信息,要建立部门相互协调、联合办案制度,采取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措施,运用疏导、协调、调节等手段解决信访事项。局机关要建立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归口承办信访事项制度,职能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提出政策建议和处理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并督办、跟踪案件办理全过程,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2007年3月5日一15日)。
组织局机关、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务院颁发的新《信访条例》、南雄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书记林楚欣、市委副书记许志新等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使大家明白全省、韶关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认清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形势,洞悉出现此种局势的诸多原因,并了解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依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在本系统内全方位开展依法信访、法律法规宣教活动。重点宣传《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游行示威法》、《广东省集体上访处置办法》、《广东省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转变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和“法不责众”的思想观念,积极引导上访群众走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道路,保证群众信访渠道畅通,让上访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提意见,确保上访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处置非正常上访,使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在本系统内形成依法信访的良好局面。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3月16日一12月15日)。
本阶段局机关各股室、各部门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其他领导配合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定期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抓好基层基础信访工作。深入基层,认真排查,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强化基层的信访工作。局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城监、环卫、园林、液化气公司等局属单位,指导城管系统的信访和维稳工作。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不作为现象,坚持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原则,以疏导为主,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各部之间配合,使越级上访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工作,坚决劝阻,做到抓小、抓早、抓了,控制在萌芽状态并就地解决问题,力争预防和杜绝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以及异常访等“四访”事件的发生。
在实施过程中,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到本局离退休人员中,了解实际情况,做好稳定工作,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爱护。同时要尽量协助有关单位解决城镇建设拆迁问题,尤其是城市拆迁老访户,不使“缠访、闹访、越级进京到省访”的现象发生。
加强信访信息工作,超前化解矛盾。不定期的分析各阶段信访动态,对不稳定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针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及疾苦,尽可能给予关怀和帮助,维护局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本阶段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韶关市和南雄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信访整治工作中真正体现:“动真格、攻重点、求实效,抓基础,全力推进2007年我局信访工作”的总要求,推动“宽裕、活力、文化、绿色、和谐”新南雄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07年12月16日一12月30日)。
通过前二阶段的宣传教育和认真的组织实施,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部门的信访和维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检查考核,按照信访年度考核目标对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奖惩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权,对没有严格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而出现非正常上京赴省上访的,要追究领导包案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事先预告、上下联动、分类处理、跟踪督办”的要求,真下访,实下访、勤下访。尤其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到所分包部门,搞好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调整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直属部门以及局领导分包信访案件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分别对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检查、诫免谈话、免职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或工作方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引起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处理不当,导致群众来市缠访和重复进京、赴省、到市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
3、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底数不清,预警控制机制不灵敏,未能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动向,或对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苗头重视不够、解决不力;
4、瞒报、迟报、漏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当且有条件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群众反复越级上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生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后,有关领导不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理小组不能及时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使上访人员失控或滞留首都、省城、市委、市政府的;
7、在现场处置和劝返中措施不当、矛盾激化,造成事态扩大的;
8、上访人员接返后,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不认真研究解决,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导致重复上访的;
9、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认真查处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对信访提出的意见的。
(四)建立联绩考核制度。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考核,并以各部门所建立的信访和稳定工作档案,作为责任考核、单位考评、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重点管理期内不得提拔重用。在全年信访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达标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等工作考核中也不能评先。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强化基层的信访工作。一要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实行“调访—体化”,将问题解决在当地;二要健全基层信访网络,把触角延深到群众之中,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与群众接触,搞清原由,马上着手解决;三要做好信息跟踪反馈,掌握好事态的发展,随时通报情况,直到问题解决、群众息诉罢访为止。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各部门要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进一步调动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我局信访工作的开展。
七、工作要求
1、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各部门务必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摒弃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第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信访工作既要抓谋划、抓部署,更要抓检查、抓落实,不达成效不撒手,不达目的不收兵,切实解决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部门(股室)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和把握信访工作在新时期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和建立我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南雄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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