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使选举权的感想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
今年11月份,我们第一次参加了碑林区人大代表选举,也第一次行使了选举权。本来大家对于这一次的选举是相当期待的,毕竟是第一次行使自己所拥有的政治权利。然而在选举过程中,同学们都普遍反映出来这些被选举人都不认识,加上时间紧急,所以就只能随便画两个圈,画一个叉了事。对本次选举权的行使也没有了预想中的神圣,这样的结果是我们非常不满意的。另外在此次人大选举后,又有复旦大学出现因为多数同学放弃选举权,而使被选人无一过半票,被迫重新选举的事件。由此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对选举知识的缺失,为了下次能更好地行使这个权利,也为了了解存在在同学们中的普遍问题,我们班就举行了“关注人大代表选举”的班级活动。
首先我们先进行了关于选举权的学习会,在此之前,我去图书馆去借了有关方面的书(但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图书馆这方面的书实在太少了,实在不利于大家学习)。学习会是我们班长主讲的,主要讲了关于选举权的理论知识和制度,还有选举制度的重要性,使我们对选举权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然后让同学们分别作了发言,谈谈自己的感受和理解。从同学们的发言中,我们看到了这次学习会的成效,大家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
接下来我们班又根据选举当天同学们的反应,决定做一个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就是关于行使选举权的。我们在教学楼前分别请同学分帮忙填了问卷调查,同学们都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大概调查了500人,其中有效问卷400多份。然后我们班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了统计与分析,调查内容中有一项:你是否了解选举权?同学们的答案都很不尽人意,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选举权。还有一项:你是否认为你的选票是重要的,结果也预料之中的,大多数认为不重要,由此反应了同学们还是不了解选举权,也就是同学们对我国的民主的政治制度还是没有理解,没有真正明白人民当家作主是怎么回事,同学们对选举知识知之甚少,而学生是民族的接班人,学生对选举的知识和重视程度决定着我国的民主建设,所以必须提高同学们对选举权的认识。为了帮助同学们增长认识,我们班又决定印发传单,通过发传单的方式向同学们普及选举知识,以便下次选举是同学们更加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权利,然后我们班同学就开始了在校园里的发传单之旅。
以上是我们班级活动的主要概括,接下来我谈谈自己的认识。
首先是选举权的定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凡享有选举权的人同时也享有被选举权。我们通常所说的选举的权利,实际上包括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个部分。选举权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其次是选举权的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统称为选举的权利。它位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利是由宪法、选举法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由此可见,作为未来的接班人的大学生,学习好选举权,并能正确的行使选举权是很必要的一件事。
然后是参加选举和被选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再然后选举制度是有保障的:
1、物质保障——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这样,一方面从物质条件上保障了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则可使每一个选民和候选人能够不致因财产占有的悬殊而在选举中受到任何限制或处于不利的地位,也可避免一些入利用经济实力来控制和操纵选举。
2、法律保障——法律惩罚破坏选举的行为。按照选举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其他违法行
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这些规定,不仅从法律上保证了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也保证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还有法律规定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选举的普遍性,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土地辽阔、人口众多、交通不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等国情,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选举制度。即县级及其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间接选举。这种制度有利于人民能真正选出自己了解的、信得过的代表。(4)、差额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又称不等额选举,是指一个选区或选举单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不相等,即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差额选举对于完善我国民主选举制度,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5)、无记名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指选举时投票人不在选票上署名,填写的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并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秘密投票作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示意愿的重要保障,使选民在不受外力的影响下,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他所信赖的人进入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接下来行使选举权利的法律程序:设立选举机构,划分选区(比如我们此次选举就被划分到碑林区),确定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所谓选民登记,是以选民名册的形式将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登记入册。它是国家负责选举工作的机构依法对公民是否享有选举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的活动。凡是登记在册的公民都是享有选举权的选民,可依法参加选举活动,因此选民登记是确认选举权并保障其合法有效行使的重要程序),提出候选人,竞选,进行投票和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以上是我所学到的关于选举的知识,下面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选举权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而不是国家通过法律创造的。宪法上的选举权是作为制宪者的人民赋予个体公民的权利,而选举法作为法律是国家实施、细化公民宪法权利的结果,选举法本身并没有、也不能“赋予”公民选举权,公民的选举权不是来自国家而是来自作为制宪者的人民。人民是整体,公民是个体,人民由公民组成,人民是公民全体,因此选举权是人民整体授予自己的每一个个体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是人民主权“化整为零”的一种表现形式。在所有个人权利中,选举权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选举权直接来自于人民主权。人民主权可以通过直接民主、也可以通过间接民主的途径来实现,但在直接民主制中不需要选举,选举权是间接民主制的产物。当公民们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直接作决定时,他们的决定权是权力,当他们通过选举将这种决定权交给代表们时,权力随之转移到代表们手中,代表们拥有了决定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选举权是直接民主向间接民主转换的桥梁。公民们的决定权和代表们的决定权都是权力,而连接这两种权力的选举权却是权利,选举权的这种权利属性在某种意义上是因为直接民主中的公民决定权本身带有权利的因素。公民们行使决定权时,一方面是在决定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在决定自己的利益,因为公民们本身就构成国家和社会,他们的利益就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在这里掌握权力的人与被权力支配的人是重合的,是自己决定自己的事。
作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权的选民,一定要珍惜手中的选举权。不要轻易放弃自己手中这个神圣的权利,它是你自己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方式,是民主制度的一种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表现方式。所以选民一定要增强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另外选民要在周全考虑、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这次班级活动,让我学习了很多,相信在下次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时,我一定认真做出选择,不能辜负了手中的那一张选民证。
申 请 书 xx学社 xxx 过去的一年在领导老师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和别人的认可。而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有迷惘有奋进,有泪水有欢笑。终有成......
浅论村民选举权的完善金凯(西北政法大学,710063)【摘要】 村民选举权是伴随着村民自治的兴起而出现的一种权利,是村民基于其特定身份享有的一种特殊选举权,是农村村民自治权的重......
在村“两委”换届中,只有正确行使选举权,才能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村干部。为了解选民行使选举权状况、做好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我们先后选取6个乡镇,按照3:2:5的比......
自愿放弃选举权承诺书:本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 ,本人因 原因不能参加 年 月 日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大会,自愿放弃本次的选举权,同意将本人不计入参选人数之内,我保证不做不利于换届选......
有关文盲的现代含义,联合国作了最新的定义:第一类是不能读书识字的人,这是传统意义上的老文盲,是目前扫盲工作的主要对象;第二类是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的人;第三类是不能使用计......